散伙后,凌晖和赵雪牵着手在繁华的街道边散步。
这样的感觉对凌晖来说并不陌生,大学的时候也有过。那时他牵着一只同样滑嫩的小手,走在同样的街道,两边的品牌服装专卖店是同样的琳琅满目。而那时候他走到这里,却总是不敢往店里看。商铺里的缤纷色彩在他看来、营业员的招呼声在他听来都是一种嘲笑,嘲笑他买不起,嘲笑他没品位,嘲笑他的穿着与时代的潮流格格不入……
这是他这种人一种潜在的自卑心理,很多小地方来到大城市的年轻人都会有。小镇里没有的繁华,大城市里全都有;然而站在这些繁华面前,小镇里的孩子就拥有了大城市的身份吗?
掌心里的小手突然挣脱,凌晖的心随之一震,一种曾经熟悉不已的挫败感瞬间涌起,令他仿佛回到了多年前,自惭形秽的站在专卖店门前,眼看着爱情弃他而去却无力挽回的那段岁月……
“最新的冬装已经上市了,快进来看看呀!”赵雪在店里对他招手喊道。
凌晖这才缓过神来,发现自己早已不再是那个四处受白眼的穷小子,如今身上也全是打着各种LOGO的牌子货,那段不堪回首的岁月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他想起自己的身份证也是由本市公安局签发的,早已变成了法律上的城里人,便自嘲的笑了笑,跨步走进专卖店,从一种自卑且抗拒的心理从容跨进一种新的生活,算是彻底解破了当年自己给自己下的心理魔咒。
“这件挺好的,你穿上一定帅!”赵雪取下一件风衣在他身上试了试,笑道:“款式还不错,就是颜色不适合你。你肤色本来就黑,再穿件黑风衣,我晚上都瞧不见你人了!换件米色的好了。”
看着赵雪马不停蹄的去找营业员换颜色,打听优惠活动,询问洗涤方法,帮他张罗所有的琐事,凌晖心里涌起一阵从未有过的幸福感。这个叫赵雪的女孩子,就是引导他去除魔咒的人。他看了看风衣上的标签,五百八十八,这在以前就是他两个月的生活费,而现在却可以毫不犹豫的买下,眼都不眨。
赵雪趁他高兴,自己也顺势挑了不少战利品。反正凌晖很愿意为此刻的幸福买单。
从专卖店出来,凌晖左手提着购物袋,右手牵着赵雪,此时的她走路已经是一蹦一跳了。深秋的夜晚寒风阵阵,过往的行人都裹紧了外套疾步而行,地上的落叶和纸屑拉着手转圈,像在欢快的迎接某个节日的来临。
“呀,好冷啊!”赵雪为了躲避迎面吹来的寒风,转身停在凌晖的面前,把头埋进他外套的领口里。
就算隔着一件棉衫,凌晖的胸膛也能清晰的感受到她的软唇;同样自己的心跳,也肯定能清晰的被她面颊感受到。
“像擂鼓一般,好有节奏!”赵雪果然听得一清二楚,抬头对他笑了笑,又埋头继续听,“倒有点像将军令呢!”
凌晖笑了一声,说道:“我的心脏要能跳出将军令,估计今晚就得跟耶稣抱在一起了。”
“只有我能抱你,耶稣也不准抢!”赵雪伸直双臂抱紧他的腰。
以前每次看见街边的小情侣有亲昵行为,凌晖都要在背后竖中指。如今自己也站在大街上,加入了他们的行列,凌晖看见身边不断有双手插兜的怨脸男孤身路过,想着他们会不会也在自己背后竖中指。
不管怎么说,凌晖没有尝过的幸福滋味,这个叫赵雪的女孩子给了他。对于男人来说,女人的温柔乡是一种无法抗拒的东西,壮志雄心者如公子重耳、如刘皇叔、如唐玄宗,都曾深陷于此,不能自拔。
如弗洛伊德所说,人类的一切动机都是由*趋势,性本能冲动是人类一切心理活动的内在动力。对于男人来说,拼搏一世、奋斗一生究竟为了什么?对功名的追求、对利禄的贪婪又是为了什么?也许对于不同年龄的人有不同的说法,但对于一个二十多岁、还未成家的年轻人来说,如此艰辛的奋斗,不就是为了征服异性、获取爱情、抱得美人归?
起码在这一刻,凌晖也深陷在女人的温柔乡,只想长长久久的与佳人相拥相抱,什么雄心壮志,什么梦想愿望,都抛到了九霄云外。
“我恭喜你发财,我恭喜你精彩!最好的请过来,不好的请走开……”凌晖的铃声响了。这还是烧烤城开张那天丁丁帮他换的,说这个铃声喜庆,热闹。
凌晖掏出手机看了下来电,马上接道:“咋了,宇少?是不是嫌刚才忙着发呆忘了说话,想再找个酒吧弥补回来啊?”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说道:“酒吧也好,你找一个吧,我想出来静一静。”
凌晖本来只是开个玩笑,见他当真,忙收敛笑意,认真问道:“出啥事了?”
“吵架了,有点心烦。”这样的话从苏小宇口里说出来,还真是第一次。
“吃饭时不还好好的吗,怎么吵起来了?”凌晖也是颇为奇怪。
“一会再说吧,你在哪,我现在开车过来。”
凌晖看着赵雪,对着电话说道:“去酒吧你就别开车,直接打的去北桥口那家月牙湾,我送赵雪回去后马上就过来!”
“我也要去!”赵雪摇着他的胳膊。
“男人之间的事,你瞎折腾啥?赶紧回家休息去,明天又不是周末。”凌晖不得不承认自己骨子里有点大男人。而赵雪就是专门被大男人克的小女人,嘴嘟得再高也只能乖乖服从。
凌晖赶到月牙湾酒吧的时候,苏小宇正一个人撑在小圆桌前喝酒,各种颜色的灯光在他脸上交替闪烁,照得他面无血色,如一具坐在人群中的尸体。
“这地儿真不适合你,咱换个茶馆吧!”凌晖走过去拍了拍他肩膀。
“别换了,这儿挺好的。坐下吧!”苏小宇挪了挪位置,指着桌上一瓶已经帮他叫好的啤酒。
“说说咋回事?”凌晖坐下后没喝酒,先点了一支烟。
苏小宇捧着酒瓶,不知道怎么开口,想了半天,才问道:“你说我是不是结婚太早了?”
凌晖噗哧一声笑了,拍了拍大腿,指着他说道:“你知道你现在说这话让我想起谁吗?猪八戒!他一口吞完人参果,还问大师兄‘我是不是吃得太快了’,哈哈哈!你现在状态就跟他一模一样!”
“什么人参果,婚姻根本就不是你想的那样!”苏小宇反驳。
“我这才刚恋上呢,还不知要多久才能升级到结婚!你倒是完全相反啊,省略过程直接要结果,现在反而不会恋爱了?那你说说,婚姻是啥样的?”凌晖问道。
苏小宇身子坐得很直,展眉望着远方,口中说道:“很多人都觉得婚姻是爱情的终极目的,我不否认这样的看法,因为我当初娶萌萌就是为了直接给自己一个结果,而不想再经历那些痛苦的过程。但现在我却发现,婚姻只是让爱情过度到了一个新阶段,两个人却都得跟着改变相处方式。因为婚前的爱情是有目的的,而婚后的爱情却失去了目的,没有什么能让两个人的心凝聚到一起的东西,或者说动力,所以我们渐渐的不再志同道合,不愿意再包容对方,也会出现越来越多的不和,越来越难以收拾,最终导致无法控制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