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话无霜无尘
月冷,风吹霜;夜雨,梦狂想。
天空之城再没火寻风。他的消失,伴随着一个个初生之犊妄想幻灭。不是所有人的梦,都可以实现。人消失以后,没有胜也没有败,一切都成为追梦者的回忆,留下的只有淡淡的情愫。大多数人不知道他从哪里来,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反正,生命大概就是这样一曲没有没尾的乐律。
有人说,只要人生过得精彩,就不枉此生。
但精彩怎么定义?别忘记,精彩不等于快乐。火寻风现在就觉得枉自为人。
所谓“鸟飞反故乡兮,狐死必首丘。”火寻风在死寂山林用瞬移术闪离后,直奔初云之海,以阿尔修斯研究出的办法返回属于他的世界。
回到马丘皮丘,抬头上望。天空依旧诗一般的蔚蓝,似乎从没改变过。而大地,却变得更加荒芜。除了龟裂的土地和裂缝中时而出入的蝎子,什么都看不到。
又是一个干旱期,火寻风在天空之城呆了将近一年,他所到的地方,仿佛从来没有春夏的生机。形单只影,天煞孤魂,火寻风想:“不是说冰女璇在这里等我的吗?”
弥日累夜地站在栓日石前,呆呆的等斜阳离去,朗月穹天。本来,是等冰女璇,逐渐开始觉得不知道究竟在等什么。
“等到冰女璇又如何?把自己的负面情绪感染多一个人?把憾事四处宣扬又有什么用?倒不如找个没人知晓的地方,独自度过残生。”这些话不断在火寻风心底重复。或者人孤单的时候,想的东西会特别多,特别复杂。
有人说,狼是世界上最孤独的动物,它们从来没有同伴。其实成年的狼还有一个永生永世跟它在一起的异性伴侣。
而豺呢?它们总是活在一堆群体中,然而,它们的同类会随时互相厮杀,甚至两夫妻,也有时候会杀死对方。就像大多数人类一样,从来没有过真正的伙伴。它们难道不孤独?它们必须无时无刻提防袭击,活得比狼更举步维艰,更加孤独。
站了许久,火寻风漫无目的往下山的路走。他宁愿从来没去过天空之城,从来没见过席琳女神。细想之下,席琳女神确实不是什么好东西,她的寂寞孤凄会感染人。火寻风不由自主唱起那句歌词:“美貌的鬼精在殿堂徜徉,墙上满是葱郁缠绕的藤曼,那是她的复仇欲望,她是夜的君王,她是夜的君王。”
哼唱间,那双透红的鬼精之眼又重现眼前,是席琳的怨恨之眼,跟火寻风那双发红的眼毫无区别。今夕以后,余生将是陌路,一条寂陌的路。
忽然,一颗娇媚的声音响起:“喂!你还走,前面是悬崖。”
火寻风蓦地回头,扯着自己手臂的竟是心狐。前方已是马丘皮丘的山崖,火寻风知道,这是魔曲的威力,以前已经不知道有多少人哼着这首曲子从高楼跳下。
火寻风待要说话,又不知怎开口是好。他很高兴看到故友,也很怕看到心狐。两人默然而对,许久也没有动,心狐也没有放开火寻风的手。
几乎又过了半天,心狐终于开口:“难怪以前在你记忆中塑造出来的凶手跟你长的很像。”
火寻风沉声道:“恩,原来就是我。”
这是跟心狐谈心最省事的地方,也是可怕的地方。她的读心术几乎能把人的心看透,有些事,即使你想隐瞒她,也毫无办法。火寻风不想把自己的事给人添加烦扰,可恨女人总是八卦,心狐面对火寻风,更是显得前所未有的八卦好奇。
因为心狐认为,他们是真正的朋友啊!从一开始,火寻风就没介意过她读心。从一开始,火寻风心底那些鬼主意和秘密,就从来不是秘密。但这时候却不同,火寻风认为他们是朋友,所以不想对方为自己愁肠。
心狐问:“那怎么办?”其实心狐知道,火寻风已经选择了怎么办。不等火寻风回答,叱道:“不行!那是弱者的行为。”
“在你面前,我有强过?”
心狐说:“不对!无论怎么样,你难道不应该把事情先告诉亲人?至少,你不应该骗他们!”
火寻风说:“有的事,不说,比说出来好千万倍。刚才你读心术和八卦心理已经证明了。”
心狐说:“也不对!你母亲的灵魂以前不是一直被保存吗?倘若你父亲通过灵魂看到事情经过,他应该早就知道是你做的!这样的话,你难道不应该去认错?”
一言惊醒梦中人,火寻风觉得没错。他本来就是要回人灵族寻找父亲的,现在即使要赎罪,也应该给父母叩头认错才是。
而且火寻风突然发现,在这个世界,已经跟天空之城不同了。他在这个世界,有着太多的顾忌。他不但不能死,还要救苗占月,还要照顾火寻梦,还要许多许多……
心狐见说服火寻风,放下心头大石,她说:“你们被送上天空之城后,这个世界变得更糟糕了!”
两人在幽邃浅狭中缓慢穿越,一边走,心狐把大半年来的变化告诉火寻风。原来雾雨城的宝藏,居然变成了真宝藏。他们被捉上天空之城时,已经有人在里面夺出百多吨黄金。
人灵族与骷人族的宝藏争夺战显得更加激烈,而量子族居然没派人参加争夺,还禁止所有族人打探。大半年时间,量子族完全处于闭关锁国状态,不外贸,也不听闻。甚至禁止外界的金银财宝流入量子族领土,似乎要与世界隔绝关系一样。
火寻风注意力被吸引,说:“这真是奇哉怪也,量子族的那些老奸巨猾,怎么可能部分一杯羹?”
心狐说:“我说他们聪明之极!简直像有预谋一样。直到现在,宝藏的宝物依然源源不绝地流出,几乎只要去过宝藏的人,都会成为亿万富翁。但物价也随之越来越高。要吃米饭,就得背上一袋子黄金去买。”
火寻风奇道:“不是吧!那黄金还有什么用?”
心狐说:“不但黄金没用,银,铜,钻石,铂金,古玩、钞票、珍稀全部都成了废铁烂纸,全世界的经济都崩溃了,回到以物换物的原始时代。阿尔修斯先生跟冰女璇也是因为这缘故才等不及你回来,就出发到雾雨城探个究竟。”
火寻风问:“那莫巫呢?”
心狐怔了怔,道:“哦,他有点事,要去查听清楚……”支支吾吾,似乎有事要隐瞒火寻风。她微微一笑:“冰女璇的家人也找了一处山洞躲藏起来,所以只有我一个在等你。把你带回冰女璇身边。”说着说着,忽地嫣开颜笑起来:“还要你妹妹和小公主,大半年前说,闲着没事干去复仇,潜入骷人族拨乱反正!据说把骷人族搞得乱七八糟,喜欢把大臣的家当洗劫一空。只是直到似乎现在还没成功迹象。”
“哦。”
无论开心事,还是满腹疑惑,火寻风都没半点干劲。默然走了一段路,火寻风又说:“不!我不能跟你去。你告诉璇儿,我带着一个比她还漂亮的女人回来,说以后再不想看她了。以后无论看到小月还是海凌思,都这样说。”
心狐一惊,问:“为啥?”
火寻风沉声道:“你知道的。”
细想一会,心狐明白了,火寻风既然不想久活,与父母叩头认错后当然不会再找任何人。若不告诉她火寻风的下落,她可能会耗尽余生去找火寻风。若告诉她火寻风已死,也怕她学狼一样,为伴侣孤守一生。只有说火寻风忘情负义,才不会误人终身。
“恩,我会说的。”
走着走着,连心狐也找不到话题说,这个世界变得乱七八糟,她明明有许多话要跟火寻风谈。天空之城的奇闻怪事明明还没知道结局,席琳究竟有没有被别一个席琳杀死?火寻风究竟是怎么逃回来的?她还想亲耳听到火寻风说出来。
看到火寻风那与世界格格不入的眼睛,所有话都只能吞回去。心狐才发现,他的眼珠完全变成了红色。珠子里流波汹汹,深不可测。这个世界本不应该存在红眼人,因为根本没有任何种族的眼珠是红色的。只有传说中的邪魔外道,才会长着一双红色的眼,
长出了这样一双眼睛,是否注定他不再能重新融入这个世界?
心狐沉思许久,清醒过来时,火寻风已经消失,连一声再见也没说。但心狐能感觉到火寻风只在自己不远的地方,两人共路前进。
心狐不明白,他们明明同路,为什么非要分开走?难道,命运确实已经把火寻风摧残得体无完肤。
心狐乘上悬磁车,缓慢前进。从南美洲一直走了一个多月,才到达中亚。过了蒙古平原,心狐再感觉不到火寻风的气息。
惆怅中,终于结束了这一段同路而默言的怪异旅程。她知道,火寻风要去银川的“英雄之息”寻找那个不算是父亲的父亲,之后……
之后的事心狐不敢去想,她的任务只是通知冰女璇,火寻风已经移情别恋。
悬磁车一去千里,闯入深深的暮霭里。没说一声道别。他们是不知道向对方说再见?还是永别?幸好,心狐早预了最后杀着。
火寻风在草原的一颗大树上看到心狐劈开了树皮,在上面贴着一张纸。上面写着:“莫巫查得,树人王叶镰之子叶明轩,曾携一世间绝色女子出现,救人有望……务必保持力量,以救故人。切忌轻生。”
火寻风看毕,仰天望去,摇一摇头,往银川飞奔。他知道,既然回到这个世界,就等同背负起以前那沉重的包袱,他确实不能死。
银川的钢石城墙居然倒塌了,里面不在有人灵族,全是整装待发的骷人。火寻风一进城就被搜查,幸好他以前的伪身份证还生效,火寻风问:“兵大哥,我从山区出来,这地方是什么时候攻陷的?”
“半年了!没事别在大街上逛来逛去!下次在看到你鬼鬼祟祟,打完再查。”居然伸腿蹬火寻风往的后臀,把他踢走。火寻风清楚这士兵踢他屁股,是一番好意。免得捉回去被受了气的人借盘问暴打折磨。
火寻风想:“骷人的祖先本来都是军人出身,打起仗来,确实比人灵族优胜。”他无暇多想,往西方走去,知道父亲既然是军方棋子,定必会守在前线。
他往西一直到南宁才找到人灵军踪迹。即使如此,还是找不到火寻傲然的下落,甚至裁月云楼的人也看不到半个。探听之下,有人说火寻傲然突然背叛,不知所踪;有人说他已经战死沙场;也有人说他放弃军权,到雾雨城寻子。
凡是在战争时代,一个人失踪之后,就极难再找到下落。现在唯一办法,就只能回白银市故居,看看有没有留下什么痕迹。
他想:“找不到父亲,那应该怎么办?”
两日后,他望着搂草丛生的山坡,之前火烧小村的惨况已不复任何痕迹。风吹草低,不见任何牛羊。有谁想到,这里曾经还有一个村庄?
火寻风好不容易才找到故居所在的那块地皮,若不是有一块鹅卵石地板,他肯定认不出正确位置。
火寻风想:“只要小梦和老爸不死,绝对会回来这里看一看的!即使他们不会来,我也应该把家还原!至少,也应该在里面忏悔。”
很快,荒野杂草中盖起了一座房子,火寻风现在基本通晓丹咒之术,就地取材,用硅石作工具,砍树伐木,打磨加工。他没想到家里面的所有布置都如此记忆犹新,几乎不加思索便能还原以前。为了以后房子不会被雷击火烧,他还用丹咒术在木层外嵌入金属层,在屋子外设了一支避雷针。
完工的那一天,所有事似乎都过一段落。火寻风对着空地问:“好了,都做好了,然后呢?”
他不知道然后应该怎么做,在屋子里面等吗?也不知道等到什么时候,更不知道等什么。看着这家空荡荡的房子,简直是一种折磨。现在死吗?还没给父亲叩头认错,凭什么自己决定生死?
在屋子里呆了四天,跪在母亲房间忏悔了四天,也饿了四天。他知道这里不是天空之城,死了之后也会有许多的事情纠缠不清。例如他们会怀疑是否谋杀。或者冰女璇三女知晓自己死讯后有人受不了,至少他知道海凌思是个很脆弱的人。等等等等……他死在屋子里面,后果太难以测度。
忽然狠下心肠,留下一张纸条,把衣服烧掉。对着天穹大喊:“我要重生!我不是火寻风!我要找回以前最快乐的时光!至少,在有父亲消息之前。”
他用树叶织成一条小裤子,野人一般往东面去。不理闲人目光,在他经常说的落凤城城郊“死人坑”附近吃野果为生。
他重新*故业,到那熟悉的小镇偷抢拐骗,居然不到半月时间,混出了名头。他眼睛实在太特别,大家都叫他“红眼病”。所有东西都渔鱼得水,唯独缺了一个人,他的同伙苗占月。
想苗占月的时候,它会喝点酒,特别是喝点金黄色的贵腐酒。逍遥自在的生活又过了半个月,没有苗占月,逐渐觉得无趣。经常躲入以前的兵工厂抱头大睡,兵工厂现在已经变成藏酒窖。火寻风闲着无事就偷酒喝,喝着喝着,居然上了瘾。
每天醒来就喝,喝多了就吐,吐完了就睡觉。喝酒之后,他觉得很开心,至于为了什么事开心,他不知道。只要什么事都忘记掉,他就觉得很快乐。
日夜大醉,火寻风当然会被人发现。几个工人把他抽出来,拳打脚踢,打到他吐血才停手。
“咦,这王八蛋不是那个‘红眼病’?”
“对!就是他!”
这些工人最讨厌就是偷抢拐骗的小混混,因为自己的血汗钱,放在赌台上,想堂堂正正地赌运气,偏偏经常被这些老千出术骗走。
众人打得更加狠毒,更加卖力,誓要把他打死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