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黄昏,天空阴霾,好似一阵暴风雨即将来临。
不过片刻,豆大的雨点直奔大地,洗刷着万物。
本是车水马龙的街道,突然变得冷轻。
据气象台播报,这是一场台风,行人最好在大风雨来临之前,回到家中,以免发生事故。
但在此刻,没有行人的大街突然出现了一个打着花伞的男子,他面容温雅,气定神闲,一步一步的走在雨水之上,尽管雨伞被风吹得东倒西歪,衣服也湿得差不多了,但他始终没躲。
他走出大街,向郊外的山顶走去。等他到达山顶之时,雨水已淋透了他整个身躯。到达目的地后,他看着自己衣服,笑了。他很喜欢笑,无论何时何地,发生任何情况他都笑。三年前,他笑,因为天真与无邪,那是少年的笑。三年后,他同样笑,但笑容中充满着沧桑、无奈。总之,三年前与三年后他都笑,笑代表开心、快乐、充满阳光,就像他的姓一样——花。
但他真的开心吗?快乐吗?只有他自己知道。
山顶上有一辆轿车,当他到达之后,轿车里走出来一个中年人,直视着他。
天已经黑了,风越来越强,雨越来越大,树木在狂风的驱动下,疯狂的摆动着,雨水模糊了他的视线,他完全看不到从车内走出来那人的脸。
那人突然道:“果然有胆量!”
“没胆量你们会找我吗?”他回应道。
“你有胆量来,但不知你有没有本事回去。”那人说完,山边的树林里迅速串出十几条黑影。
黑影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找上了他。他淡淡的一笑,丢下雨伞,双脚齐步,穿梭在那些黑影中间。风果然是越来越大,如果一个不留神,真可能被吹到山脚下,这十几条黑影应该是经过专门训练的,被打退之后不但没有被风吹走,而且还能很快稳住,再次围过来。
风撕怒吼,有些树枝经不起它的打击,发出咔咔的断裂声。
车内出来那人一直站在那里,目不转睛的盯着他。
几个来回之后,那人从腰间摸出一把手枪,向天连开几枪。前面的黑影与他都不再动,那人手持手枪走到他跟前,对着他的脑袋。
“你还挺能打的。”不知道那人说这句话是赞扬还是讽刺。
他没有感到一丝害怕,反而笑了,他抬起右手撩开了那人的手枪,说:“别给我玩了,再玩我就要感冒了,有什么事要我帮忙直说,只要价格合理我会接。”
那人愣了一下,问:“你怎么知道我是找你帮忙的,而不是你的仇人?”
“如果是我仇人,今天通知我的时候就可以干掉我了,何必到山顶上来,弄出这一套。”
今天上午,他在家里看书时,突然一颗子弹穿窗而入,打中了他手上的书。他连忙跑到窗口张望,却没有发现任何可疑之人,从子弹射入角度判断,这是从斜对面百米之外的大厦天台开的枪。随后,他的电话响起,电话里有人约他,今晚暴雨时,郊外山顶见。
“花子泉果然名不虚传,有胆识有智慧。”那人收起了枪,请他到车内坐下。
“这么名贵的车,不怕我弄脏了?”
“如果你觉得这车名贵,只要你能帮我把事情办好了,这车送给你都行。”那人道。
他皱起了眉头,说:“以这么名贵的车为代价,而且连军队的人都办不了的事一定很棘手。”
那人张大了嘴,一幅异常吃惊的样子,问:“连这你也看出来了?”
他点点头,说:“外面那些朋友用的全是部队的擒拿术,今天那颗子弹是部队狙击手专用子弹,我想你们应该和部队有关吧。”
那人突然笑了,赞道:“看来我们真是找对人了。”
他回到家时,已经是半晚,外面的雨依然大,风依然狂,但夜却非常静。
家里坐着一个和他年龄相仿的青年,白白净净,动作有些女性化,所以他叫他小妖。
小妖看他像落汤鸡似的,立刻为他准备了热水与干净衣服。
他和小妖一起长大,一起读书,一起逃课,一起打游戏,一起喜欢上同一个女孩,最后小妖为了成全他,一个人去了英国留学,可是没到半年又回来了,不知是什么原因,回来之后,好像变了人似的,寡言少语,性情古怪,除了和他的友情没变之外,其余的都变了,连动作都变得女性化。那时,他才开始叫他小妖。这两年,他一心在外面破案,而小妖则在家里为他打点一切,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是同性恋呢。其实他们是朋友,是兄弟,赛过亲兄弟的兄弟。
小妖是一个电脑爱好者,平时就喜欢设计一些游戏,但是,这些游戏他一个都没有推销出去,好在他能够坚持,终于有一个商家用高价买掉了他最新设计的游戏,赢得了第一次的回报,也不枉他这几年的努力。
花子泉洗完澡,换好衣服,小妖问他:“你真要去么?”
他笑了笑,说:“去,怎么不去,越棘手、越危险的案子,我越喜欢。”
小妖沉默了一阵,才说:“这几年不管什么案子你都接,我从来没问过你。你以前的理想并不干是这个,为什么现在这么拼命的干这行?”
他沉默了,神情变得黯然,接着摸出香烟点着,深吸一口之后回答:“为了钱!”
“钱?笑话,你何时把钱看得这么重要?即使是为了钱,也不用这么拼命吧。”
他此时没有笑,因为他真的笑不出来,连掩饰的笑都做不出来。钱,对他来说很重要吗?不是,是对她很重要。
她,他一生中最爱的女人,曾经和小妖竞争过她,最后小妖成全了他们。那时候他们还在读书,是天真烂漫的爱情。当出身社会后,才知道现实是多么的残酷。他一生之中有两个梦想,一是带着她去看山听水,二是当一个作家。
他们共同打拼了四年,四年,不短的日子,他还是不得志,最终她选择了放弃。他心碎了,痛心了,恼怒了,颓废了。但经过一年的时间,他想通了,四年间,她也为他受了不少苦,这么长一段时间他却一事无成,所以他不再怪她,只怪自己。最后,她的家人帮她找了一个有钱的男朋友。
有时候他自己都在想,四年的打拼生活加上在学校的两年,一共是六年,六年的感情居然说断就断了,到底是自己太认真还是她太残忍了。
当时他最无法接受的是分手时,她还把话说得十分坚决,不留一点余地,好像他是她的仇人,永远都不会相遇了一样。自此之后,她的亲人、她的朋友都把他当成了仇人。为什么这么说呢?他有时遇到他们,向他们打打招呼,谁知别人当看都没看到,就算是陌生人,也会回应一下吧。可是他们没有,这不是当仇人当什么?有次他遇到她一个最好的朋友,他向她问好,她却说了一句:“我认识你吗?”他当时就愣在了那里。
她走了,他的第一理想化成了泡影,而第二理想是因为她爱看小说才成为他的理想的,现在同样化为了乌有。只为一点,为了证明给他们看,他不是一个没用的人。他本身身手不错,再加上他喜欢看侦探小说,所以他萌生了当侦探的念头,其后,龙哥之死让他正真的走上了侦探之路。
刚开始的时候,并没有人找到查案,经过半年,终于在小妖的帮忙下接到一份案子。这是他办的第一档案子,所以万事非常仔细,得到一条线索要琢磨好些回。他的聪明他的智慧给他的第一份案子交上了满意的答卷,非常漂亮。之后,他接的案子不断,有的甚至十分危险,但他一点都不在乎,只管查出真相,这就在道上得罪了很多人,但他从来不放在心上。他经常说:我连死都不怕,还怕什么危险。
的确,在分手后的那一年,他的确经历过死。那一年发生过的事,除了他,没人知道,就连无话不谈的小妖,也不例外。他们知道只是有一个瘾君子叫马小天而已。
一个人不管危险,不顾后果,拼起命来比谁都狠,那还有什么办不到的。所以,在这两年里,他每一个案子都很成功,在这座小小的城市里算是小有名气。
还有他那时常挂着微笑且带着不羁的表情,别人都叫他“逍遥探”。
逍遥?他真的逍遥吗?
如果他生命中没有出现她。
他可能会逍遥。
她的出现,使他无法再逍遥。
她在他心里烙下了永远的印,无法拭去!
他想,这一辈子他都不会再爱上别的人,因为她把他的心拿走了。
他现在所干的事业,并不是什么理想,而是证明,只是证明,证明给她看,证明给她的亲朋好友看,他不是一个废人。
所以,他不怕死,死对他来说也许是一种解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