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丈奇峰展翠屏,千寻飞阁俯门庭; 金容日映扶桑赤,仙掌云开太华青; 已见祠坛封王检,堪从石室问丹经; 尘中漫道无仙谷,不妄元曾署岁星。
古人多煽情,今人多奇心。天柱峰顶,万丈深渊之边,一个身影迎风而立,繁星琳琅满目,似乎是俱都悬挂在他的周围,衬托着他的光辉。人影恒久屹立,萧索的背影不知参杂了多少的忧愁,他始终眺望着不见轮廓的群峰,似乎目力超越了常人,可以看清黑暗里的一切。
“深夜寒风彻骨,兰大哥为何在此驻留?”
百步之外,不知何时出现了一个女子,也不知她出现了多久,她漫步走到人影的身旁,并肩而立,且学着对那黑暗中的群山投以幽邃的目光。
“昔日子舆先生喜爱晨昏在此眺望,领略武当群峰的无限风光,并写下传世佳篇。我也喜爱武当风光,但奈何最不得早起,因而只能东施效颦,趁着夜间的安静,来探寻武当群峰的另一番风味。”
“那兰大哥是否已经领略到那另一番风味?”
“不怕知秋妹子笑话,我站在这一个时辰,什么都不曾领略到,哈,哈哈!”
“呵呵,兰大哥好心境,既是没有领略到什么也如此豪气,换做常人,只怕早已是烦闷不已。”
“人生苦短,恍然间便过去一大截,有那自古烦闷的功夫,不如多多开笑,一来欢乐自己,二来给他人带来欢乐。”
“一笑解千愁,若是世人都有兰大哥这般心境,那么江湖也不会有那么多的纷乱。”
“人心各异,若是都是一样,人便大同小异,那样的江湖岂非无趣?”
“莫非兰大哥情愿江湖发生纷乱?”
“不,我只是想让你知道,没有纷乱的江湖不是江湖,你永远不要妄想着消灭纷乱,因为那永远是无法实现的。”
“我好像懂了你意思,不过这样你为什么还要加入降魔联盟呢?”
“因为道义!”
“道义?”
“是的,有些事情,我们不能因为它不可能而放弃,就像死亡是注定的,而我们仍旧需要有意义的活着。”
“这会我彻底懂了!”
天柱峰顶,两个人影已不知何时离去,天色渐明,很快,便又是一日。吹了一夜的冷风,呼兰感觉有些疲倦,他回到木道人给他安排的住处,准备休息一会。
这是个远离喧嚣的木屋,建在峰岚之间一处颇为平坦的地方,山涧依磽塉,竹树荫清源,周边生者成簇的龙胆,喷吐着淡淡地清香,木屋之前不过十余米,搁置着一块巨大的山石,山石形状特异,宛若放大千百倍的鹅蛋,这便是被世人所知的鹅蛋石,鹅蛋石只有三分之二的部分在实地,另外的三分之一却是悬空着,而下面是万丈的深渊,流水声就是从深渊之下传来的,若是胆大,可以站在鹅蛋石上眺望深渊,那感觉就像是站在浮云之上。事实上这鹅蛋石是武当山最著名的景观之一。
呼兰此刻确实是累了,根本无暇去感悟鹅蛋石的奇特之处,躺在富有弹性的竹床之上,他很快地便进入了睡梦。没有做梦,所以很好的缓解了疲倦,也在被人叫醒时感觉就像刚刚入睡。
来的是个白皙的男子,一尘不染的衣衫包裹着一具恰如女子的身体,但这绝不是女子,女子没有这般粗犷的声音。
“兄弟,醒醒!”
男子声音粗旷得如同北方的烧刀子,让人恨不得紧缩牙齿。不知是身体,他的脸也漂亮得过分,娇嫩的肌肤好似一个呼吸就能吹出一个缺口。
“兄弟,你找我有事?”呼兰下了竹床。
“没事,就是听说你很能喝,特来邀你,哈哈!”白皙男子甚是直爽,也不管呼兰答不答应,就直拉上呼兰的手,往外走去。
“且慢,是去与谁喝酒?”呼兰抽回手,却是在确定一件事情,事实上昨日玉清大殿,呼兰已经注意到了这白皙男子,他就是位数不多没有被小王爷赵毅拉拢的人之一。
“自然是与孙思淼孙兄,他外号虽未神行者,却最喜与人交结。”手上一空,让白皙男子一怔,他有些惊讶地看着呼兰,然惊讶之意并没有多久,便复有哈哈大笑。
“那兄弟你是?”在呼兰之前的记忆力,并没有关于白皙男子的人和信息。
“糟糕,都忘了自我介绍,在下千佛手粱碧。”白皙男子拍首懊恼,若有所悟。
千佛手粱碧,一听外号就知道是个靠手上功夫吃饭的人,论手法之巧妙,可说是绝顶,在小偷的世界里,他是堪比四大传说的神一般人物,被尊称为“盗神”,另外,他的轻功也相当不错,据说能进江湖前五。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神行者孙思淼也是一个颇有意思的人物,他是一个杀手,却不像是个杀手,杀手什么人都杀,他却要选择,出道三年,他杀了十三人,其中无一不是大奸大恶之徒。如果他不是一个杀手,完全可以是一个侠客。
弄清楚了身份,呼兰也便放心了,这不是害怕,只是确认一下自己之前的猜测而已,如果猜错了,粱碧把他带去与赵毅对饮,那么他一定会拒绝。
粱碧与孙思淼所住之处紧邻,也是一处颇为雅静之处,木道人这点上并没有亏待任何人,所安排的每一处都是绝佳的修身养性之地。道家虽不忌酒,但却也从不主张豪饮,所以每一处住所,通常都不曾有美酒以备,所以但凡好酒之人,来武当山之时,必定会自备。
呼兰见到孙思淼的时候,孙思淼已然准备妥当,且让人意外的是,石桌之上还架着几只只烤熟的山鸡,山鸡香味四溢,令人忍不住吞口水。
打完招呼便坐了下来,粱碧变戏法似地拿来三只大碗,并一一倒满,三人举杯而尽,穷尽兴然。
“没想到孙兄还有这般本事,这山鸡的味道,可一点也不比未名轩的差。”山鸡肉入口即化,竟是十分的美味,不让呼兰夸赞都难。
“未名轩?可是天风城那一家?早就听闻未名轩是个好地方,只可恨一直没有时间去。来日击退魔教,一定要去上一趟。”孙思淼不但是个好酒之人,只要是吃的都十分的有兴趣,现在他已经在幻想着在未名轩之中大吃大喝了。
呼兰与粱碧大笑,为孙思淼这可爱模样开怀。这是真性情的男儿,还好没有错过,心下呼兰想着。
这时,三人畅饮甚欢,大叹相见恨晚之际,一个人影从天而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