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歌曲
丢了心的灵魂2015-10-25 03:052,300

  我开始接触流行歌曲是因为李梅在初一的时候,喜欢风头正劲的F4。而我对他们并不感兴趣。直到初二的时候,周杰伦这个怪胎走进公众视野。我并不喜欢他所有的歌,唯一引起我兴趣的是《园游会>,我拿着借来的MP3不断单曲重复,听的我只想掉眼泪。我开始关注这个叫做周杰伦的家伙,说实话,这个家伙的歌第一次听的话并不好听,可是耐听,而且越听越有味道。

  在初三的时候,<七里香》风靡全国,我在三叔的宿舍一个人学习的时候就是趴在床上,叼着烟听他的歌,越听越有掉眼泪的冲动。那个年代张栋梁的《当你孤单你会想起谁》,小刚的《黄昏》,林俊杰的《一千年以后》《江南》(当时小蕾喜欢拉着我听这个),光良的《童话》,李圣杰的《痴心绝对》(这首歌,因为我喜欢李梅,就觉得这首歌是为我写的,呵呵),英文版的《吻别》(还有比这更好的歌吗》。那时候的歌曲都是有水平的,哪像现在只要敢嚎就是歌手,嚎的能听吗?!在上早自习的时候,我不想早读的时候是借一本歌词本,一个人唱。反正老师见我拿个笔记本,嘴张着,打死他老人家也不知道我在练歌,呵呵。

  其实一开始,我属于那种五音不全的那类人,可是唱歌真的可以练出来的。我有时候听歌的时候,会听歌手换气的技巧。直到迷上周杰伦的以后,我发现自己的假音非常棒,因为杰伦的歌,我认识了我一生中最爱的女人,云儿。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我的假音是怎样被我发现的,这个其实源于一次意外,说起来还挺搞笑的。

  高一的时候开学不久,因为是夏天。大家午休完,难免精神不振,来到教室以后,大家非常有默契的一起补觉。老班进来以后,发现躺下一片,就叫醒大家说是,他给大家讲个笑话,活跃一下死气沉沉的气氛。

  “我上大学的时候,也跟大家一样,上课喜欢睡觉。有一次,教授在上完课以后叫醒大家说,你们看看第一排这个同学,坐在教室,坐的直直的,人家连眼皮都没眨一下。我叫醒大家就是要告诉大家,只要教室里有一个人听讲,我就会把我的课讲下去!来,请这个同学把名字告诉我,他的考试,我算他过了。可是那个学生没有动,旁边的人,羡慕的捅捅他,发现那个家伙也睡着了!原来教授,对牛谈了两个半小时的琴!哈哈”老班的这个笑话传神贴切,又符合意境,所以效果不错,同学们开怀大笑。老班兴致不减:“来!大家唱首歌,然后大家上课!唱什么呢?”老班询问。当时最火的就是光良的《童话》了,所以我喊了一声。结果,老班叫我:“来!这个同学站起来。”

  “我?”我意外的往前后左右瞄了一下,可是老班还是乐呵呵的盯着我:“别看了就是你!”

  “来,你给大家唱《童话》!”

  “不是大家合唱的吗?”我心里开始打鼓了,因为我也就喜欢哼哼,我是唱不下去的。

  “我改主意了!就你唱!来同学们掌声鼓励!”真会赶鸭子上树!

  “我唱的不好,大家不要笑话我啊!”我开始唱了。

  “忘了有多久……”我都感觉自己紧张的嗓音跟我一起颤动,到了*的时候,我头上的冷汗都下来了,完了,这下人丢大发了!可是嗓子一抖,我居然抖出了假音……这样的话,本来唱不下去的地方我用假音唱了出来!蒙的!可是重复的时候假音还是出来了!

  其实在我唱的时候,大家都不自觉的跟我一起哼哼,等我唱完以后,大家楞了一下,接着爆发出激烈的掌声:“唱的真好!”大家一致认为我唱的不错,我擦擦头上的冷汗。没有丢人就谢天谢地了,这个结果已经非常让我意外了!原来人都是*出来的!

  那个时候一个跟我一样喜欢清净的女孩走进了我的视线,她坐在我前排,一直趴在桌子上,埋着头不知道一天都想些什么。长的黑黑的,俊俊的。那节课下了以后,她走到我跟前:“歌唱的不错,尤其是假音。”

  “蒙的。其实我平时都唱不下来,今天一紧张,假音就抖出来了。杜四飞。”我笑着说“冬梅!”她浅笑,然后走出了教室。有个性,我喜欢。

  真的和冬梅的关系走进是因为我们吵了一架,呵呵。

  那次学校组织歌咏比赛,老班是让我负责的,可是在排练的时候,因为一个排练的细节问题,我跟冬梅吵了一架。其实那本不关她的事,可是她那骄傲的样子,同样激怒了比她还要骄傲的我,因为我一直认为自己是一个傲到骨子里的人。

  “关你什么事?”我挑衅“杜四飞!你嚣张什么!你有什么资格嚣张!”冬梅也不退步。

  “看你平时认识的人很多的样子,我给你十分钟叫人,我就在这里等你叫人!然后告诉你我嚣张的资格!”冬梅属于那种太妹的样子。

  “,……”冬梅被我毫不讲理的样子堵住了。

  “得!你说了算!我不玩了。”说完我走了。而且那次歌咏比赛我真的没有参加,不过在我们班唱完下台以后,冬梅不好意思的走到了我跟前。因为她在台上的时候看见了我站在下面了。

  “不好意思,我冲动了,你还生气吗?”冬梅的脸都红了,呵呵“呵呵,没事。我没有生气,我反而十分欣赏你。因为你是第一个敢跟我叫板的女生,还好你是女生,不然的话,当时我就把你放倒了。”我说的是实话,虽然我当时并不去寻衅滋事,但是我并不会放过,敢挑衅我的家伙。

  “那我应该倍感荣幸?”

  “其实就是这样的!要知道,我并没有碰到过让我欣赏的人。”

  “呵呵。”冬梅笑了。也许是因为我的狂妄,也许是因为我的直率,我并不知道。

  “走,渴了吧?买水去。”

  “恩,走吧。”

  冬梅是我到现在唯一的知己,我现在跟她无话不谈,而且在许多问题上的见解惊人的一致!我们无数次因为我们搞笑的相遇讨论,因为我们认为根本就不是一路人,可是我们却如此要好。有人会说男人和女人之间没有真正的友情,说我对冬梅没有好感那是屁话。只是我们经过很多次的讨论以后还是认为我们做朋友比较好,我只是不愿意破坏这段难得的友情,冬梅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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