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布村,也是属于加迪斯领主的一个村庄。全村上下二百人,依靠田里的庄稼为生。在整个米特兰大陆,像桑布这样的村子很多,都是一群贫苦勤劳的农民。
贫苦的农民,也会被人抢。贫苦的农民,才是唯一能抢的。
贵族们拥有无数的钱财,并用他们雇佣军队,以保障贵族人身及财产安全。但是,贵族绝不会出钱去保护他们的子民,也不会在乎他们的生命。在米特兰这样的乱世里,农民们总是不得已的拿起武器,参加战斗。
“呀!呀!”
此时的桑布村,已经陷入一片火海。茅草做的房顶很轻易就被乱军点燃,他们拿着火把,持着大刀,在村中横行霸道。没有人再敢反抗他们,能反抗的已经倒在了血泊之中,不知生死。
女人们呼喊着自己的孩子,将他们抱上马背,让他们逃命。“孩子,快上去,抱紧你的妹妹!”一位妇女将八岁的男孩抱上妈,并把不到二岁的女儿塞到男孩的怀中,着急地说:“快跑!带着你妹妹快跑,去附近的村子去!”“妈妈,我不要离开你!”男孩满脸泪水,哭喊着不要离开。妇女满脸泪水,用粗糙的手掌抚摸男孩脏兮兮的脸蛋,温柔道:“放心吧,妈妈会没事的!村长已经派人去求援了。我们都会安然无恙的,你先带你妹妹走,去吧!”说完,妇女用力抽打马背,让它快跑。
“妈妈!妈妈……”男孩抱着妹妹,不舍的看着身后的母亲。
“走!快走!走的远远的!”妇女看见敌人正在这边杀来,紧忙叫孩子快跑。
“不要再回来……”
男孩*的马快速奔跑着,冲过火海,冲过敌人。男孩很幸运的逃脱了,他抱紧怀中的妹妹,望着渐渐远去的村子,默默流泪。
维尔斯所住的村子离桑布村很远,根本来不及赶来救援。尽管维尔斯一再催促*的马加快速度,可还是没有来得及赶上。桑布村的村民们还是没有坚守到援军,已经被乱军屠杀干净。
在桑布村被攻击后二小时,维尔斯率领三十名勇士还在途中。
“维尔斯爷爷,你快看!是两个孩子!”一名视力比较好的青年看到不远处本来的马匹,上面似乎坐着两个孩子。
青年又仔细的望了望,直到对方靠近,他才惊呼道:“好像是桑布村的小吉尔和他的妹妹!”
“去看看!”维尔斯驱马朝孩子迎了上去。
“维尔斯爷爷!”男孩好像认识维尔斯,紧忙哭喊道:“维尔斯爷爷!你快去救救我的妈妈!救救全村人啊!”“别着急孩子!你别哭,告诉我,现在情况怎么样了!”“呜呜……”男孩摸掉泪水,哭道:“爸爸叔叔们都死了,村子里死了好多人!坏人们把粮食强光了,把我们的家都烧了……”
“乖孩子!”维尔斯摸摸孩子的头,安慰道:“放心吧,我们这就去救你的母亲。你认识去我们村子的路吧?去找村长明白么?”“嗯!我知道了。”男孩点点头。
“去吧!勇敢的孩子!”看着男孩的身影渐渐远去,维尔斯转身上马,“出发!”
众人在送走男孩之后,又继续赶路。终于在一小时后,他们来到了桑布村。
可是,他们还是来完了。乱军已经离开,留下满地的尸体,还有那些还在燃烧的房屋。
“混蛋!”青年们挥舞着拳头,咒骂着。
“四处找找还有没有活着的人,现在不是发脾气的时候。”维尔斯虽然气愤,但必须保持冷静。他简单的观察了四周,见地上的血迹还没有干透,认为敌人还没有走远。“东边?是米林村。他们朝着米林村去了!”一名年轻人根据地上的足迹判断道。
“留下五人留在这里善后,其他人跟我来!追上他们!并杀掉他们!”维尔斯命令道。
“驾!驾!”没有留下的青年驱赶着有些疲惫的马,跟随维尔斯追击敌人,阻止他们去洗劫下一个村子。
“哈哈!!!!”
在一条宽敞的大道上,一群懒散的步兵们喝着麦酒,手中拎着装满食物和财宝的布袋。他们正是袭击过桑布的乱军,来自洛客帝国。
贪婪的看着手中刚刚抢来的钱袋,一名身穿洛克军服的士兵笑道:“早知道这么容易,就不去洛克军队当兵卖命了!”“对啊!”另一名士兵点点头,“我们在军队的时候哪有这么轻松!幸好上次攻城战我们逃了,不然小命难保啊!”
“是啊是啊!那群奴隶兵太狠了,杀人都不眨眼。我们小队的几个兄弟就是因为跑慢了,才丢了小命!”
“幸好我们跑的快!这叫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哈哈哈!兄弟们!跟着我抢劫下一个村子去!”一位看似头领的士兵笑呵呵的挥舞着手,示意大家加把劲,赶快去抢另外的村子。
“队长!你看!我们身后有追兵!”
“啊?追兵?会不会是米特兰的巡逻兵?”大队长紧张道。“听说他们的军队都躲在城堡里不出来,而加迪斯元帅正率领部队在北线作战,应该不会是他。”
“不是他?那咱怕啥!弟兄们那家伙,列阵!”大队长命令道。“是!”虽然已经落草为寇,但经过正规训练的士兵们立刻放下手中的战利品,迅速的列成几排。
“追上了!就是他们!”
维尔斯见对方摆出方阵,大声命令道:“准备战斗!跟着我!”“是!”所有人点点头,熟练的*纵*的马,散乱的队形渐渐变成一个人字形,由维尔斯打头。
“好厉害……”队伍中的泰勒排在右侧的最后面,他惊讶的看着这些朴实的村民,一瞬间爆发出惊人的气势,都好像受过正规的训练,竟然那么快就列出骑兵冲锋的队形。
而惊讶的不仅仅是泰勒,包括来自洛克军队的乱军们。“这是一支精锐骑兵小队,米特兰怎么可能会有这么训练有素的战士?”乱军队长有些担忧的看着冲过来的骑兵,对身旁的手下们喊道:“不要大意!他们绝对不好对付!”
乱军队长立刻下达正确命令,他很清楚现在不是害怕的时候。
“长矛手在前!”“全部靠拢!抵住你们的盾牌!”
“铮~~~”
冲在最前面的维尔斯缓缓拔出佩剑,剑芒指天,大吼道:“吾王万岁!”
身后的青年们整齐的拔出武器,朝着天,同样大吼道:“吾王万岁!”
“吾王万岁……维尔斯!!你还是忘不了他,忘不了你的骑士使命!”泰勒看着维尔斯高大的背影,感到浑身热血沸腾,这是他从来没有体会到的。
“杀啊!!!”
狂奔的战马卷起一片尘土,英勇的骑士呼唤着君主,勇敢的冲向敌人!
“不要害怕!坚守住!”乱军队长手心里全是冷汗,敌人的气势压的他喘不过起来。在宽广的道路上与骑兵战斗,简直是以卵击石,并且对方好像经过严格训练一样。
洛克乱军士兵一个紧挨一个,他们甚至能听到彼此的心跳声,一次比一次快,一次比一次剧烈。看着渐渐接近的骑兵,还有那让人难以忍受压迫感,有些士兵已经想到了逃跑。
“不……我不要死!啊!!”一名士兵终于承受不住内心的恐惧,转身逃跑。“站住笨蛋!你想死么!”队长怒骂一声,他已经意识到了危险。果然,其余的士兵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怯懦的眼神出卖了他们。
没有勇气战斗的士兵,就如一盘散沙。队长不断推着退后的士兵,踢着他们的屁股,可还是无济于事。原本紧密的防线已经散开,许多士兵落荒而逃,留下前二排不知所措的长矛手们。
怎么办?剩下的士兵出于战士的本能没有逃跑,可是这样的队形根本无法阻挡骑兵的脚步。他们只会拜拜丢掉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