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接近十点了,沈凌云这一桌高管酒足饭饱,兴致已尽,一同起身喝了一杯结宴酒,便陆续告辞离席。
袁铃兰今日也喝了不少,红扑扑、羞答答的小脸更加妩媚迷人,离去之时,牵住沈凌云一只手掌,在掌心画了一个“心”字型,柔声道:“凌云,我很欣赏你,别让我失望。”说罢,由众人拥簇着走下餐厅,出门上了轿车,一溜烟般的去了。
留下了在雅间内发呆的沈凌云……
他觉得脑袋有点痛,很乱,突然间冒出的这许多稀奇古怪的事情,让他一时间适应不过来。
自己明明从没喝过酒,为什么那些酒场老手都灌倒了,自己还没醉?为什么自己胆子突然间变的大了?平时不敢说的话,竟然在这许多人前滔滔不绝的说了出来。袁铃兰临走前那句话是什么意思?
闻着手上残留的淡淡玫瑰香气,袁铃兰那嫩如春笋般的玉手,那酥酥软软,仿佛稍一用力便会捏碎的触感,实在是令人陶醉。
“凌云,你什么时候练了这么好的酒量?竟然连我都瞒过了。”
听到这个声音,沈凌云转目一望,只见陈宇轩瘦小的身形出现在雅间门口。
陈宇轩说着这话,缓步走进雅间,跟在他身后进来的还有一位样貌精悍,三十来岁的中年人,正是吴江。
沈凌云呆了片刻,奇道:“我喝了很多吗?怎么一点感觉都没有?”
陈宇轩笑道:“看看你身旁的空酒瓶吧,二十瓶五粮液,这袁大小姐出手还真是阔著呢,不过,我瞧她好像真的对你很有意思啊?凌云,你想怎么办?”
沈凌云笑了笑,说道:“不要胡说,那怎么可能?”转眼看向他身后的吴江,问道:“这是?……”
陈宇轩道:“对了,我忘记介绍,这位是咱们瑞林大酒店的总经理,吴江,吴叔叔,这一位是沈凌云,我在学校的结拜大哥。”
吴江恍然大悟:原来这个沈凌云是大少爷的结拜大哥,并不是老总的儿子,吓的我白白出了半天的冷汗。
尽管如此,也不敢怠慢,微微躬身,说道:“幸会,幸会。”
沈凌云一听说是餐厅经理,甚是慌张,忙道:“吴经理,我在工作时间跟顾客饮酒,实在是不对。”
吴江连忙摆手,说道:“沈少爷说哪里话,这袁大小姐每次来吃饭,总是大闹特闹,搞得底下的整个餐厅都是人心不安,今天幸亏有沈少爷在这里主持,才能稳住了她,说起来我该好好谢谢沈少爷才是,日后还请沈少爷多多关照。”这吴江甚是精明,瞧出了陈宇轩与沈凌云非比寻常的关系,知道对沈凌云越是恭敬,陈宇轩就越是高兴。
沈凌云听他左一个“沈少爷”,右一个“沈少爷”,晕头转向,刚刚喝三瓶白酒没有喝多,这时却被他几句话,灌的多了。
陈宇轩笑道:“吴叔叔,我们是来打工的,你也没必要对我们这么客气。”抬手看了看手腕上的“劳力士”,“哎呀”一声,问道:“已经十点了,吴叔叔,我们还有多久下班?”
吴江忙道:“任何时候都可以,用不用我开车送两位少爷回学校?”
陈宇轩摆手笑道:“如果你开车接送,那我们还叫打工吗?我怕我爸不给我工资。吴叔叔我们明天见。”说罢,也不等吴江答话,拉着沈凌云便下了二楼,走出餐厅大门。
这时已近深夜,明月高悬,街上行人很少,只有大道上来往穿梭不断的汽车。
沈凌云见陈宇轩走路一瘸一拐,关心他的腿伤,于是便道:“还是老规矩,咱们做出租回学校。”
陈宇轩极是兴奋,叫道:“坐出租?哈哈!你知道我为什么不用吴叔开车送我们?就是因为回了宿舍便没办法说话了。今天太好玩了,我非说给你听不可。你还记不记得我们刚来时,那个让我叫他小贵哥的服务生高小贵?哈哈!这小子倒了大霉……”跟着,将厨房内的经历一一和他详详细细说了出来,当说到高小贵被吴江踢飞,王辉跪地求饶时,更是加倍渲染,只说的口沫横飞。
沈凌云喝酒不少,这时候酒力上窜,脑中晕晕乎乎,听得陈宇轩说到有趣处,竟忍不住在这大街之上,放怀狂笑起来,只觉人生之中头一次过的如此畅快淋漓。
两人一个说的尽兴,一个说的有趣,欢笑声中不知不觉走进一段漆黑的地下桥。
两人谁都没有注意到,他们进桥之后,一辆黑色“保时捷”停在了他们身后的路边上,车门启处,一名黑衣人横步下车。
下车之后,黑衣人立在道边,抬头望着沈凌云和陈宇轩进入桥洞的背影,摘下眼眶的墨镜,只见他脸上一道恐怖骇的人刀疤由眉心划至下额,嘴角微抿,冷漠的双眼陡然放出恶毒狞狰的光芒。
“老大,动手吗?”
刀疤脸的黑衣人哼了一声,沉声道:“给我上!”说着,从腰间抽出一把亮光闪闪的腰刀,向桥洞内缓步走了过去。
……
桥洞里的顶灯散放着微弱的淡黄色光芒,沈凌云与陈宇轩边笑边走。
走着走着,陈宇轩忽然停顿了一会,说道:“说真的,凌云,我感觉夏姐和袁铃兰好像都对你有意思,你更喜欢哪个?”
沈凌云不自觉呼吸一窒,被自己的好兄弟问起这个问题,可不能不说实话,脑中仔细思索了一下。这两个姑娘都是极美的美人,虽说夏晓晓和沈凌云一起长大,但沈凌云对她的事情什么都不清楚,她的身世是个迷,家境是个迷,甚至连她的真实年龄,有时候都会让沈凌云产生怀疑,因为她性格上有时候特成熟,像个大姐姐,对人对事,都有着无比的自信,有时候却像个小妹妹,爱撒娇,爱犯小心眼儿。既有女中豪杰的气概,又有邻家女孩般的可爱与腼腆。
如果她任意拥有其中之一,那绝对是天使级的少女,然而老天似乎偏偏喜欢与人开玩笑,赋予她两种极端对立的个性,这一来天使变成了天边的云朵,飘然若虚,渺然无痕,充满神秘的色彩。
而袁铃兰在三江一中却是众学生追捧的明星,天之骄女。她家境显赫,聪明上进,精致的脸蛋妖娆迷人,仿佛老天所有的眷顾全降落到她一人身上,但这样的少女往往都有三大,那就是自大、脾气大、占有欲大,袁玲兰正是其中的佼佼者,从小安逸的生活环境让她衣食无忧的同时,也培养了她傲然对待万物的态度,只要是她想要的东西,那便会不择一切手段的把握在手中,没有人能和她争抢。所以说被她选中的男人,是极幸运的,但又是极其不幸的,一旦和她结合,那将会一步登天,从此过起舒适的“监狱生活”,直到老死。
沈凌云思索半晌,觉得难以回答,于是笑了笑道:“两个女孩都不错,顺其自然吧,你呢?如果是你,会选择谁?”
陈宇轩叹了口气道:“我有自己选择的权利吗?我爸爸从小就给我定好了亲事,是扬天集团董事长的千金。哎……其实就算自己选了,又有什么用?如果不能一辈子在一起,那还不如不选……”说着说着,脸颊一红,又道:“如果非让我选的话,我……我感觉夏姐挺好的,可爱、体贴而且那么有气概。”
“哦……”沈凌云语调先扬后顿,以挑逗的目光斜眼看他,脸上泛着坏坏的轻笑,说道:“原来你对我们的夏公主……”
“喂……我们是不是兄弟,你别乱说,没有你想象那样……”陈宇轩脸上更加红了,急忙摆着手解释。
沈凌云笑道:“不用解释,我明白……”
沈凌云话未说完,忽见桥洞顶灯闪了两下,“啪”的一下,便灭掉了。
四下里登时变得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二人心里猛的一跳,只听得一个皮鞋踏在地面的声音“噔”“噔”“噔”……从身后响了过来。
这个人走的甚慢,沉重的脚步声一下一下,便似踏在沈凌云和陈宇轩二人的心头之上。
随着脚步声渐渐移近,沈凌云头颈轻斜,只见桥洞外路灯的映照下,一柄悬空腰刀斜指地面,反射出微弱的亮光,而腰刀旁边,一个黑色彪悍的身影在朦胧中一闪而过。
“快跑!”
沈凌云大喝一声,手掌猛然推在陈宇轩背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