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分离了,看着离去的商队,3个多月的相处让天启对商队产生了些许莫名的情感,而两个年纪相仿的女孩的离去更是让天启感到莫名的失落,好似离开母亲的那一刻,“天启,他们走远了,我们也走吧,要在天黑前走到离这里最近的一个城,那可是有20里路,在不赶紧的话,在城门关闭之前是无法到达的。”蓝飙提醒道。
“嗯,走吧,蓝大叔。”天启慢慢的爬上马背,骆驼早在刚出森林就给换成了马匹。
看着天启爬上了马背,蓝飙只是一挥马鞭,疾驰而去,只留下一许烟尘。
……“到了,天启,下马,这里是不允许骑马进城的。”进过长时间的奔驰,在日落之前终于来到一座名叫华商的小城,蓝飙对着身后的天启说道。每一座城池都是不允许人骑着坐骑进城的。
城墙上的三个大字:华商城,相砌写着,石雕的大字也在经过时间的催化慢慢的不明显起来了,隐隐的看的出当初这三个字写的时候的气势磅礴,也许也像这个城池没落一般,几个字显得很是名不副实了,零零散散的有几个人进入此城。
“当年的帝都,现在在历史的催化下居然没落成现在这样了,恐怕一个6级的战士都可以轻易的攻破这座城池了。”蓝飙的一句话慢慢的牵出一段历史,500年前的华商的确是赫赫有名的摩罗帝国的首都,城池里的人口也是达到了鼎盛1000万人口的样子,但是神裔七大家族的那一次战争就把摩罗帝国的首都被*迁至内陆,当时的暗族和光明族那任族长之间因为一言不和而起了争执,最后就引起了战争,后来七大家族中的光明族和自然族、水族联合联合形成了当时的龙盟,而暗族也没有不甘示弱弱联合了火族和土族形成了当时于龙盟相对抗的虎盟,当时实力中等的风族倒是没有做两个联盟压倒对方的最后一根稻草,而是选择了中立,事实上风族的做法的确很明智,这场战争一打就是100年,被现在的历史学家神裔之战,这场战争之后风族隐隐成为了七大族中的第一大族,而战场就设置在距离华商城不远的科图沙漠,作为大陆的古老存在,七族是神裔是不争的事实,对于皇室而言是哪一方都不能得罪,任意一族都有轻易将自己国家灭掉的实力,对于在自家门口打架的晦气也只有默认了,在开战之前,但是的摩罗国的国王摩罗三世做出了一个令举国震惊的命令,迁都,在后世的历史学家看来,这倒是个颇为明智的选择,但是这个曾今豪华无比的帝都在战争中自然是无情的被摧毁的面目全非了,后来虽有修葺,但是也只是作为一个铭记历史的纪念点而已,现在在帝国的地位倒是已经无足轻重了。
看着两旁素质不高的守城卫兵,蓝飙也只是摇了摇头,几近痞子的卫兵看着一些容貌有几分出众的姑娘就上前动手动脚,蓝飙只是略微的瞟了一眼,脸色微变,不过那个尖嘴猴腮的卫兵倒是很嚣张:“瘸子,看什么,小心大爷让我变成瞎子。”面对着卫兵的挑衅,蓝飙倒是没有动气,他已经不是血气方刚的少年了,30出头的他已经褪尽锐气,只要不触及他的底线,蓝飙还是不会轻易出手的,如果换做10年前的自己,蓝飙心想,此人多半已经没命了,旁边的一个老头子倒是个明白人,拿出一些铜币,大约5,6个的样子,老练的和那个卫兵说道:“兵爷,这些钱,拿去喝茶吧,我的孙女还小啊。”那个痞子兵倒也没有为难他们,摆摆手说道:“走吧,走吧。”老者也是哈头点腰的说道:“谢谢兵爷。”而天启也是无法避免的看见丑恶的一幕,心中也不免产生一种厌恶的心理,在绿洲之上几乎每个人都是那么的淳朴和友善,让天启从小没有太多的见识外界的丑恶。
“天启,走了。”一手牵着马一手抓过天启的手,快步的走进去,俗话说:阎王好惹,小鬼难缠,这种痞子兵还是不要去惹好了,到时侯反倒一身骚。天启又看了那个痞子兵一眼,心中厌恶之情久久不能释怀。
“天启,这就是人世间的一些阴暗的角落,无论到了什么时代的文明在,这些都是无法避免,而你的心要保持光明,因为世界上的好人还是很多的,像你们的绿洲,那就是一片还未污染的净土。其实那个痞子兵,就算是你,也可以轻易的教训他,但是我忍了,不是我的懦弱,因为这世上丑陋的源泉不是由他们这种人发出,而是来自更高层的人性,就算我今天杀了他,明天还是会有无数个像他那样的痞子兵出现,杀之不尽,而我们唯一可以做的是从内心导人向善,洗清思想里的污垢才行。”类似于宗教的观念从蓝飙的嘴中说出来。
“嗯,我知道。”天启郑重的说道,对于这个平时话不多的蓝飙而言,这些话也是很出乎天启的意料,甚至在说出来之后,他自己也是一愣,洗净铅华之后,心境的提升是他没有预料到的。
走在不繁华的大街上,第一次出来的天启似乎对一切都是那么的好奇,不断的问东问西,蓝飙有的会回答,有的也是保持沉默的,毕竟他也是多年未出过沙漠了,对于有些东西他也是第一次看到,对于这些他自然也不会不懂装懂。
悦来客栈,这座小城里最大的一家客栈,也是城里仅有的一座两层的客栈,现在一个左脚微陂的大汉和大概11,2岁的绿发清秀少年站在客栈的门口,那匹牵着的马的精神显然有点萎靡,似乎多日未曾进食的样子,两人自然是蓝飙和天启,看着慢步走进的两人,一旁的伙计自然是热情的上来迎接,这个客栈明显是个老字号了,当年蓝飙也曾今住过这里,但是店里的生意倒是不怎么景气的样子,稀稀落落的桌子上三三两两的坐着一些客人,而柜台前的掌柜也是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勉强打起精神应付着来往的客人。
“两位,要来什么,还是要住宿吗?”伙计的精神倒是不错,年纪约为18,9岁的模样,一张颇为喜气的脸倒也是破讨人喜欢。
“你是近年新来的吧?”蓝飙问出了一个很是无厘头的问题。但是那个少年倒也是很认真的说道:“是的,客官,我是去年才来的,以前的翔哥已经走了,好像五年前有个大方的客官一下赏赐他5个金币,然后经过几年的积累他终于攒够了一笔钱,和他的那个相好到别的地方去做小生意了,我接的活也是翔哥的。”听着他的话,蓝飙这是略微的一皱眉。
“给我来个你们店的招牌菜‘龙凤呈祥’在来一瓶30年陈的老酒,嗯,在加3个甜馒头。”蓝飙似乎对这里很熟悉。
“对不起,客官,前两样现在本店都无法拿出,你可以换点别的吗。”那个小伙计有点尴尬的说道。
“算了,上次来吃,我看这里人满为患的样子,现在怎么这样了,看样子,另外几道招牌菜想必也是无法做出了,就给我拿一只烧鸡,然后一瓶你们店里最好的酒,给他上3个甜馒头。”蓝飙淡淡的说道。
伙计欲言又止神情充分的表现在脸上,最后也只是挤出几个字:“谢谢客官的体谅,您要的马上就来。”转身欲走。
“等等,再给我开一件上等房,晚上你再给我送几瓶酒到我的房子里。”蓝飙吩咐道。
“好类,烧鸡一只,甜馒头3个,上等老酒一瓶。”伙计喊道,声音到还是听悦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