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奇艺小说>现代言情>捡了20万后,我的流浪生涯中道崩殂>目录
第1章流浪的第九天,我捡到了20万。
报警后很快找到了失主。
警局里,失主非但没对我感恩道谢。
反而捂着鼻子一脸嫌弃躲着我,
他指着装着现金的黑色塑料袋说:
“钱少了10万,肯定是被这个流浪的臭女人拿走了,今天不把少的钱拿出来,这事儿没完。”
警察半信半疑,眼光毫不掩饰的审视我。
我吐掉嘴里没味的口香糖,从裤兜里掏出手机,
调出了八位数的账户余额。
……
我觉得我要犯病了。
眼前每一个人说的每一个字看我的每一个眼神,
都让我恶心不已。
我迫不及待想要离开这里,
却被肥头大耳的失主堵在了门口。
他皱着眉头捂着鼻子呵斥我:
“想走?门都没有,退后!臭流浪的,离老子远点,少的钱没拿回来,我让你一辈子吃牢饭。”
不知道是不是谁大声谁有理,
警察看失主如此信誓旦旦底气十足,明显相信了他的话。
两个警察不动声色靠近我,眼神全是怀疑与审视。
熟悉的窒息感袭来,
我知道在不离开这个鬼地方,我的抑郁症并狂躁症就要爆发了。
懒得看这些人的嘴脸,我拿出手机按了几下,屏幕调到最亮举起来一一从所有人面前走过。
账户余额里明晃晃的八位数闪瞎了所有人的眼。
他们肉眼可见的瞳孔地震,无不例外的张大了嘴。
失主更是瞠目结舌,结结巴巴话都说不利索。
“不……不可能!这怎么……怎么可能呢,一个臭流浪的,竟然有……有千万资产,这简直天方夜谭!”
他的话将其他人从震惊中唤醒,
他们虽没开口,脸上的怀疑却如出一辙。
我掏出身份证,收起玩世不恭的样子,眼神一凛冷冰冰道:
“这是我的身份证,账户也是实名制的,怎么?就凭你们的不可思议,就能判定真伪了?我看你们才是可笑至极!”
有眼疾手快的警察迅速跑到一台电脑前噼噼啪啪了几下,
随即向其余人点了点头。
我眼睛半眯语气已然不耐烦至极:
“我拿他那十万?伸手我都嫌累的荒,现在我可以走了吧!”
肥头大耳的失主脸上表情变了几变,眼珠子一转嗖一下又堵在了门口。
这次,他神情里有隐藏不住的算计与喜悦,语气势在必得。
“我不管,我这袋子就你经手了,钱没了我就找你,你不是账户里还有那么多钱吗?想走可以,转给我十万,我马上让你离开。”
我眼皮一抬,脚步顿住,浑身阴郁暴躁之气瞬间爆发。
冲着堆满脂肪的肚子用尽全力就是一脚。
失主猝不及防整个人向后仰,要不是他身侧的人手快拦了一下,
门外的水泥地想必一定会比他后脑勺硬很多。
警察不客气的呵斥我:
“干什么你!人家失主有权利怀疑拿了人家钱,你凭什么踢人家,你这是犯罪,还是当着我们执法人的面犯罪,罪上加罪!”
我突然嗤笑出声,这是当我法盲?
这身流浪的皮穿久了,还真是连个路过的蚂蚁都能看不起我吐我一口呢。
我嘴角勾着冷笑,冷冷瞥了一眼呵斥我的警察,毫不掩饰自己居高临下的姿态。
强大的气场压的他住了嘴,我神色平静字字清晰道:
“《民法典》想必你们比我清楚,遗失物我拾到后,第一时间找到了你们交给了你们,并通过你们返还给了失主,也就是权利人,我的所有行为完全与第314条的法律规定符合,我何罪之有?”
屋里鸦雀无声,所有人都没想到,一个流浪的女人会说这样的话。
我无视他们的震惊继续道:
“然后,我们再来看看这个肥头大耳的也就是自称失主的责任吧,谁主张,谁提供证据,这是《民事诉讼法》中明确在第67条里的法律规定,也就是说,这个肥头大耳说塑料袋里少了10万,那么他就必须提供确凿的证据,来为自己的主张提供支持,这是他的责任!”
肥头大耳一听这话,底气明显不足了,眼神闪躲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