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桃,展信安。
以前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件很麻烦的事情,也不明白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去喜欢另一个完全不同的人。
从小到大我一直拿你当最好的朋友,当有血缘关系的妹妹看,从未拿你当一个异性。
渐渐你的身边有了更多,更优秀的人,我也意识到,你对于我来说是个不同的存在。
你渗透进我生活中的每一个角落,你的点点滴滴我都知道,我们之间的关联在很早之前就变得不同。
抢走其他人送给你的情书这件事是我的错,我可以接受他们喜欢你,因为你值得。
你是个很好的女生。
但我又很害怕,害怕你答应他们的追求。
这封信我写的很冒昧,或许我都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勇气将信送出去,但我想我总得做点什么事情。
孟桃,请问你愿意和我考上同一所大学吗?】
27
来自十七岁孟桃写下的日记。
【最近怎么总有人给我送情书啊,我根本就不想谈恋爱,我们这个年纪就应该好好学习。
要想成为我这个年级第一的男朋友肯定要强过我,不然怎么可能。
该死,为什么写下男朋友这三个字,脑海里想到的第一个人是林千秋!】
【林千秋真的好过分,他抢走别人送给我的情书也就算了,我不跟他计较,可他竟然收了别人的情书。
我不就是把他书包里的情书丢进垃圾桶了吗?他至于这么盯着我看吗。
那个女生对林千秋来说肯定很重要吧,我都看见他去翻垃圾桶了。
垃圾桶那么脏他都去翻了,我再也不要喜欢林千秋了。】
二十六岁的孟桃在日记本的最后一页写下了一行字。
【二十六岁的孟桃成为了心心念念的作者,也成为了林千秋的新娘。】
【不好意思啊,十七岁的孟桃,你输了。】
【你比想象中还要喜欢林千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