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吴道:“你别急啊,还有呢。根据本条之规定,挪用G款归个人使用具体可包括以下三种情况:一是挪用G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这里所说的非法活动是指挪用G款供个人或他人进行走私、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对这种情况的定罪,没有要求挪用款的数额要达到较大,也没有规定挪用达到多长时间,但你要干的事儿,跟这事儿没关系,所以不适用。咱接着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G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挪用G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五千元至一万元为起点;挪用G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或挪用G款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如果挪用G款未达到以上标准的,一般可不认为构成犯罪。”
“你看,你可能发生的行为,跟这条最接近,但他是要求时间的,得达到三个月,你才挪用几个小时,不能算。”
“二是挪用G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并且数额较大的。这是指挪用数额较大的G款作为挪用人或者他人进行营利活动的资本,如挪用人本人或者他人将挪用的G款用于生产、经营、买房出租,作为个人参与企业经营活动的入股资金,存人银行或者借给他人而个人取利等。”
“如果行为人挪用G款后,为私利以个人名义将挪用的G款借给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使用的,不管这些单位是否将其挪用的G款用于营利活动,都应视为挪用G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而不能认为属于挪归公用,这里的数额较大以挪用G款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以挪用公款十五万至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
“对于这种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法律既没有要求挪用要达到多长时间,也不要求行为人营利的目的要真正达到。但如果行为人在案发前已部分或者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以分别情节,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你看,你要做的,可能跟这条要求比较接近,可他也说了,只要是先还上,就可以不追究了。”
“三是挪用公款归个人用于上述非法活动、营利活动以外的用途,并且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如挪用公款用于建造私房、购置家具和其他生活用品、办理婚丧、支付医疗费或者偿还家庭、个人债务等。这种情况既要求挪用款要达到一定数额。也要求挪用款要达到一定时间。”
“这里的数额较大也是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以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未还是指案发前(被司法机关、主管部门或者有关单位发现前)未还。如果挪用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在案发前已全部归还本金的,可以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
小吴还要往下背,白起拦住他:“行行行,我的哥哥,我服了,你记性是真的好,这把法条背这么溜的人,我还是第一次见。”
小吴笑道:“见笑见笑,为了工作方便,我还真是认真背过。”
白起笑道:“你可拉倒吧,你是真能忽悠啊,整的杠烟咕咚的,啥工作需要啊,你就是想钻法律空子。”
小吴道:“法无明文不为罪。这是我们国家的法律精神,咱不深说了。还说回来,我刚才费这么大劲给你背法条,你听明白了么?如果你按我说的做了,不会有什么法律责任的,就等着发财就行了。”
白起道:“听着好像是,但不管怎么说,挪用公款,且数额巨大,这事儿我不敢干。”
小吴道:“高风险高收益啊,你想想,你想想,别急着拒绝。来,咱们喝酒。”
俩人喝了一口酒,白起道:“这事儿让你给整跑偏了,跟我这儿表演半天背法条。”
小吴笑笑道:“我背了好久呢,好不容易有一次表演的机会,你得让我背完。”
白起道:“行了行了,你背的准不准我也不知道,回头我自己还是得上网学习学习。”
小吴道:“哎,这就对了,你学学,就会发现这是一条路子,发财致富的捷径。”
白起道:“行了,你先别吹了,现在回答我第一个问题,你是怎么发现这一分钟的,这个事情很关键啊,这事儿不整明白,别的都是瞎扯。”
小吴道:“本来我不想说,我这可是耗费了几年的时间,赔了好几万,才一点点摸索出来的经验。”
白起笑道:“你爱说不说,喝酒,有本事你就别说。”
小吴也笑:“白总,我告诉你,这也就是看在你是刘芙蓉最好的朋友份上,要不然,我真不说。”
白起喝一口土鸡汤,又夹一块鸡肉放进嘴里,边咀嚼边含糊着点头:“说,说,再不说我就不听了。”
小吴道:“这事儿说出来就简单了。但我真是经过很长时间摸索,才发现的。我发现有一家网站,就叫我爱纸黄金网,他上面的信息比剑虹银行纸黄金交易早一分钟。”
白起道:“有这种事儿?”
小吴道:“千真万确,不信你现在拿出手机,咱俩各上一个网,一比就有可能发现。注意,是有可能啊,不是一定。”说着,他掏出手机,打开网站,跟着又指点白起也打开另一个网站,然后俩人比对,却发现数据是一样的。
小吴道:“数据是一样的,这验证了你先前的判断,在没有突发行情的情况下,这个差距是很小,甚至是不存在的,这也是我为此事摸索多年才找到门路的原因。没关系,你记住这俩网址,回去多看看,我再告诉你几个重要的时间节点,你卡着时间看,更容易发现。”
白起道:“公款我肯定是不敢挪用的,但如果你说的这个属实,我个人偶尔玩一下,赚个几千块零花,也挺有意思。”
小吴道:“就是,反正发财的路,我告诉你了。走不走,就是你自己的事儿了,反正如果是我,我一定走,高风险高收益啊,何况这几乎没什么风险,一年赚二三百万,我想不出你为啥不干。”
白起沉吟道:“如果你说的是真的,我如实跟公司董事会汇报,然后利用公款,为我们公司赚点钱,这也不错,那就名正言顺了。那还可以多做几手,一年下来,赚个千把万,是有可能的。”
小吴道:“我呸!我跟你说了这么多,就为你们公司赚点儿钱啊?好吧,随便你吧,如果真能为你们公司赚千把万,也是一件挺好的事儿。那你是不是能从中得到一些好处?”
白起道:“万一要真干,这事儿必须我亲自操盘,几千万的资金,给到谁手里,我也不放心啊。要真是能给公司赚到钱了,我个人从中得到一部分奖励,应该是可以的。这样就没风险了,当然,我个人的收益肯定就小多了。”
小吴一脸鄙夷。
虽然小吴已经明确给出了路径,白起为了验证这条路径的真实性,还是花了两周的时间。
两周后,白起不仅确认,我爱纸黄金网上的交易信息,确实比剑虹银行快一分钟,而且还确认,剑虹银行的交易信息,跟其他几家大银行的交易信息,是同步的。
这显然是交易系统的一个大漏洞,只是不知道目前有多少人知道这个漏洞。
白起又用两个星期的时间,自己等到了一次交易机会,用自己的四十万现金,在五分钟时间里快进快出,赚得了四千五百块利润。
他也询问了几家自己相熟的银行的客户经理:如果自己拿一大笔钱,比如说一个亿,甚至两个亿,做这种短线交易,在你们银行的交易系统,会不会引起监管?能否保证我这笔资金来去自如?几家银行都给出了明确的答复:没人会管,保证来去自如。
经过深思熟虑,白起向龙州一建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利用夜晚时间,炒纸黄金为企业盈利的报告”。在这份报告中,白起介绍了“一分钟先知”这一立于不败之地的法宝,但隐去了小吴告诉自己的事情,只说是自己在实践中摸索出来的。
作者的话:拜托大家多点催更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