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啊,你就是懒死的吗?自己去倒一杯会死吗?”莫雨桑越发觉得很暖和,也就越发不能理解杀手晨这种古怪的想法。
季梓晨抬眼看了她一眼,然后木木地说:“哦,那我不吃了。”吃这种享受的事情,当然要别人都弄好了,放到他面前了,才能叫做享受,如果要自己动手的话,他宁愿不吃自己。
莫雨桑无语了,把手里的海绵宝宝扔了过去,这个时间季梓晨正在犯困呢,就没有像莫雨桑一样躲过去,结结实实地挨了一下,抱枕虽然软软的轻轻的,可是架不住莫雨桑用的力气大,还是把季梓晨砸了个蒙圈,“厉害了,我就想不明白,你这么懒的一个人,怎么活到现在的呢?季小朋友,可以给我科普一下吗?”
季梓晨的声音很不爽,他最讨厌别人说他娘炮什么的,女孩什么的也是不能忍,说着自己自以为的骂人的话:“你才是小朋无,你全家都是小朋友。”
莫雨桑低头喝了一口热可可,淡淡地说:“我全家就我一个人。”
时间是最好的治愈良药,可是时间也是最厉害的毒药,它会让一切看起来目前完全没有什么问题的曾经的伤口,根深蒂固的腐烂掉,然后衍生出新的毒药来。
过去让她崩溃的事情,她早就可以云淡风轻的说了出来,只是心里不为人知地角落,会被新的毒药刺激的剧烈的疼痛。
季梓晨讪讪的,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说错话了,连忙转移话题:“可怕的女人,这么晚喝这么高热量的,你会胖死的,我诅咒你胖死。”
莫雨桑喝完最后一口可可,还是热热的,眉眼飞扬:“姐姐我不怕……有人要了,胖死也不怕,而且根本不会胖。”
莫雨桑吃的东西不算少,以她的身高体重结合起来,还有这纤瘦的身量,她确实是吃不胖吧。
季梓晨语塞,灰溜溜地带着海绵宝宝上楼睡觉。
接下来的一个多月,日子就像高山之间的细流,平缓而恬静,莫雨桑跟唐觅风的订婚宴,也紧锣密鼓地准备得差不多了。
唐觅风要她搬过去的主意,当初说得那么坚决果断也没有什么用,抵不过莫雨桑一个凶狠眼神,还有一句男女授受不亲,还没有订婚结婚怎么可以住在一起。
唐觅风当时摸摸鼻子,不敢违抗小妻子的命令,只好不甘心地作罢了想法,现在终于迎来了订婚宴,欣喜若狂都不止。
纬度位置正好的A市,雪来得晚,去得也快,约莫一个多两个月时间,晶莹剔透的世界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缤纷绚烂的春天,二层小洋房屋外的蔷薇花丛和小草坪渐渐舒展开了嫩芽,已经升了半高的阳光懒懒地照耀在上头,看起来青翠欲滴的,让人觉得很想咬一口。
阳光还是没有放过二楼上面比它还要懒的家伙,莫雨桑无意识地翻了个身子,king size的床尺码超级够,她随便都可以怎么翻。
床头纯白色小桌子上面的手机准时地响起来,莫雨桑只是微微动了动手指关节,并没有醒过来的冲动。
手机跟桀骜不驯的闹钟一样,不把主人吵醒起来,就怎么都不甘心,轻音乐跟流水一样,根本就没有闹钟该有的基本属性,差不多是越响起来越像是催眠曲。
终于,在手机响了第N次的时候,莫雨桑终于微微回复了意识,琉璃色的眼珠触碰到暖洋洋颜色的阳光,狠狠地皱起了眉毛。
“喂,干嘛啊。”睡得正爽,就这么被吵醒,拿起手机,起床气发作起来,莫雨桑就没好气地出声,不可否认,她的脾气最近有点见涨啊,更不可否认的是,有人宠,就有娇矜的资本。
“要起床啦,你也不看看都几点了,别忘了,今天是什么日子啊,我的女王大人。”一早就到了禾风庄园,休息室里,唐觅风靠坐在沙发上,一身黑金色的杜塞班西装,阿玛尼皮鞋鞋跟有一下没一下地磨蹭光洁的地面,五官深邃轮廓坚硬的男人,似乎没了几个月前的人神勿近,眼底满满的都是宠溺的味道,声音也是沙哑并且苏得不得了,头发安安分分地待在自己的位置,正如他的声音一般,带着哄的气息。
“我知道啊……”莫雨桑把手机靠在耳朵上面,侧躺着,栗棕色的比从前更长了的长卷发油光水滑,披散在纯白的床单上,犹如一朵巨大的盛开的深色花朵,清晨肌吹弹可破,长卷翘的睫毛忽闪了一下,又轻轻闭合上了,最近睡得太多了,养成了一点点习惯,不可能那么轻易起来。
她渐渐的又睡过去了,声音通过电波压缩整合传输到唐觅风耳朵里,他无奈地叹了口气,这家伙,自从跟他对外宣布关系以后的两星期,就开始当甩手掌柜了,YS也不怎么去了,整天窝在家里都不知道她在干嘛,唐觅风有时候去找她,她也神神秘秘的,唐觅风也深究过,可是莫雨桑一不是别的男的在做什么,二不是背着她做什么坏事,都找不到痕迹,只看到一些冰山一角的设计稿,他也就没有再追究下去。
毕竟在接受一个人的过程里,特别还是他们这样的关系里,不管莫雨桑是不是真心的,已经按了快进键了。
唐觅风沉沉地吐了一口气,有点哭笑不得,他是不是要庆幸,至少莫雨桑对他还是走心了一点,没有那么的漏洞百出。
他对她,从来只说的是‘我爱你’,而没有提及过‘爱我吗’。
“唐夫人,再不起床你要错过你的订婚宴啦。”唐觅风定了定心神,才再度开口,卡地亚手表的分针已经跑到最下面了。
将睡未睡的莫雨桑才慢悠悠地应了一声,抓着手机,在床上坐起来,满脑子都是:我是谁我在哪里我在干嘛我要去哪里今天是什么日子?
听到她有了一点点动静,唐觅风才有继续说话,这样的动作他几乎每天都要重复,某天他看到莫雨桑手机的一整排闹钟,就自告奋勇要充当她的闹钟,谁叫她不让唐觅风住在他这里就算了,还生生的把唐大总裁推出了门口,还好当时这附近没什么人,而且这栋房子另一个男性生物根本看不到踪迹,还以为他已经搬出去了。
“美容觉睡爽了了吗?快点起来啊,要是等一下宴会开始了,女主角还没有美美的准备好怎么办啊?”
唐觅风不提还好,一提这个莫雨桑的起床气又上来了,慵懒地闭着眼睛训他:“美个头啊?你自己叫我睡美容觉的,还这么早吵我,就叫他们等着好了,反正我才是主角,叫那些路人甲乙丙丁还有炮灰一二三四五好好等着。”
莫雨桑无理取闹的味道不要太明显,她在测试,唐觅风到底能忍耐到什么地步,这几个月来的相处,唐觅风的变化她都看在眼里,可是也许是当年他刺激伤害莫雨桑多了,莫雨桑现在反击成功,占山为王,也想让唐觅风尝尝那种味道,不过每次都是打在软棉花上面,总归没有什么滋味,正如现在。
“好,那我就叫他们等着,不过女王大人你赶紧起了好吗,我已经超过十个小时没有见到你了。”CG总裁的订婚宴,怎么可以随随便便的,叫那些人等等也好,外面谣言满天飞,什么版本都有,唐觅风不是不知道,不过只要没有伤害莫雨桑,他堵不起来的悠悠之口,就没有堵了,莫雨桑不是玻璃心,而且偶尔还把自己的故事当小说看,津津有味的。
杀杀那些人的威风,也不错。
“麻烦死了。”莫雨桑咕哝了一句,清晨还没有怎么开嗓,而且没有什么力气,所以声音是自己都没有知觉的软软,手指捋一捋头发,滑腻的触感她自己都不敢相信,她真的是被唐觅风养成猪了吧,这么说也并不为过,除了出去参加各种有意思呢宴会玩耍之外,她不出门,唐觅风也不出门,成天抱着她在沙发上窝着度过了这一个冬天,跟黏皮糖一样,莫雨桑甩都甩不掉。
养猪的最终系法则:饭菜,唐觅风煮的真心好吃,莫雨桑的嘴被他彻彻底底的养刁了,身上的肉没有长多少,不过原本白皙的皮肤更加的丝滑,最显著的,是连发梢都水润润的。
“今天我爸我妈也回来了,桑桑,算是给我一点面子好吗?不要跟他们太针锋相对了。”唐觅风想这个问题才瑞瑞不安地开口,他不能要莫雨桑设身处地地善待他的父母,说什么这是他唯一的亲人了,很搞笑,莫雨桑的父母就是间接因为他的父母死了的。
唐觅风认为的‘间接’,莫雨桑是不知道他这么想的,他并没有莫雨桑知道那么多,所以一提到这两个人,莫雨桑脸上就变了颜色,只是电话那头的唐觅风看不到。
手里开了扩音,莫雨桑站在衣帽间里,闷声应了一声,从一整排满满的衣服里挑出一条春裙,反正今天主场不是这里的衣服,随便穿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