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还是要继续的。
薇薇和苏全安离开之后,乔安南离开之后,木木成为我的保镖之后,罗衡退婚之后,我的相亲之旅开始之后,生活还是要继续的,不管发生了什么事。
刘致秀似乎就留在了上海,他自己考了财政局的公务员,打算慢慢悠悠地混下去。他的父亲也不怎么管他,只给他留足了生活费而已。
我和他渐渐变得熟络之后,有一天我实在忍不住问他了:“你为什么要做公务员呢,工资低又无聊。”
我认识的有钱人,大部分都是经商。本来逻辑就是这样嘛,上海经商,北京从政。他这么一个北京的公子哥们,跑来上海做公务员,真是超过了我的理解范畴。
我问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们正在一个书店里看书。自从第一次完成了一次完美的约会以来,我和刘致秀似乎达成了一种共识,开始很轻松地一起相处了。
在接下来的这一个月里,我们打着约会的幌子,摆脱着家里人的盯梢。他带我去泡吧,甚至怂恿我去和陌生男人接触。他带我去户外生存,教我玩真人CS。他甚至,还想带我去看一个女孩子,说他正在追她。万幸的是,女孩子放了她鸽子,没让我看着。
今天,他心血来潮要去书店看书,然后买书,我就被拖过来了。
我这么问他的时候,他合上了书,想了想,说:“我爸爸肯定是希望我从政,但是在北京的话,他怕被人说闲话,所以让我来上海。财政局又是一个捞油水的地方,我先从基层干起,只要有机会,不用十年就会调上去的。”
“所以,你爸爸还是希望你从政?他现在也不是让你工作,就是让你积累经验?”
刘致秀笑了笑,说:“积累什么经验?公务员什么都不用做,只要站好队伍,不做错事,慢慢总能熬出头的。再说了,我爸爸有人脉,我不需要做什么,出头的速度也总比别人快。”
“那你呢,你想要做什么?”
刘致秀皱着眉头想了很久,然后他站了起来,说:“我想要买下这本书。”
他晃了晃手中的书,是一本《红楼梦》。我有些害怕地看着他,说:“你喜欢看这本书?”
他鄙夷地看了我一眼,“怎么可能,我要拿去送人。”
还好还好,我还真怕他是这种文艺腔范的娘炮男呢。
他从书架上挑选了包装很精美的《红楼梦》上下两册,然后拿到收银台去结账。就两本破书而已,包装一下,居然售价要188人民币。真是洛阳纸贵,书靠包装啊。
“陪我去戏剧学院吧?”刘致秀回头问我。
他上次想带我去看的小姑娘好像就是上海戏剧学院的学生,今天估计就是要买书送这个小姑娘了。我一边跟着他上车,一边友情提示他买一束花。
“买花?上次带了一束花去,她好像生气了。”刘致秀有点尴尬。
“你买的什么花?”我好奇地问了一句。
“红玫瑰啊!”
这就有点不能理解了,难道还有不爱花儿的女孩子?
“莫莫,你帮我个忙呗?”刘致秀突然一个急刹车,把车子停在了路边。
我惊魂未定地拍了拍胸口,问他要我帮什么忙。
“帮我追这个姑娘!”
他眼里是认真的表情,吓得我一愣一愣的,连忙解释说:“我是直的啊,我不喜欢女孩子啊!”
他翻了一个白眼,解释道:“我是要你帮我追她,不是让你去追她!”
“怎么追?”
“打入敌人内部,摸清敌人底细!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这样吧,以后我去找这个姑娘,你都陪我去,你们都是女孩子,肯定有很多共同话题。你聊天的时候,就帮我打听一下她的喜好。等你们关系升华了,你就在旁边给我吹吹耳边风。”
这真是一招好毒的计策啊,我当时出于无聊以及好奇心,立马就欣然同意了。
后来我在别人的影响下,看了一本名叫《兄弟》的书。里面的李光头运用军师宋刚去追求林红,终于成功地把林红拱手送给了宋刚。这次刘致秀虽然没有达成这种效果,但是也差不多了吧。
刘致秀自认为自己想出的这个技巧十分好,于是哼着小曲儿开着车去复旦追求女神了。我本来总想着让他买点东西,花也好,首饰品也罢。但是想想,人家姑娘那么清高,万一又生气了,刘致秀的脸该往哪搁,于是只好作罢。
车子疾驰而去,两边景色越来越熟悉,我定睛一看,原来到了闵行。不远处,就是以前我和罗振的窝点。
“学校在哪?”我偏过头问。
“莲花路211号。”
这么看来,我说不定还能在这里遇见罗振。这么一想,我更有兴趣了。
罗衡在整理自己收拾的烂摊子,罗振也在帮忙收拾着,估计一时半会儿两个人都会被李家缠住。再加之,罗衡退婚的原因是我,我这段时间都没敢去联系他们了。如果能在路上和罗振巧遇一下,我内心也还是十分赞同的。
杀到戏剧学院的时候,正好是午饭时间。我看着空荡荡的校园,突然意识到今天是周末。我惶恐地回头看着刘致秀,龇牙咧嘴地说:“今天周末,她在学校吗?”
刘致秀白了我一眼,理了理衣冠,然后抱住那册《红楼梦》,气定神闲地往前面走。
“今天她不上课,在排练,她们好像在排一个新剧,月底要上演的。”
我安下心来,随着他走。沿路看见许多年轻的小姑娘,一个个长得都特别水嫩,脸上化着恰如其分的妆容,感觉再追个灯就是明星了。
我一边欣赏着这些年轻的小姑娘,一边低声和刘致秀商量着哪个姑娘更好看。刘致秀显然没有兴趣,冷哼一声说:“整个上戏,也就她好看一点了。”
我懒得搭理这种情人眼里出西施的行为,继续研究着路边的姑娘。可能在夜场呆过的原因,我觉得这些人都是很有潜力,可以成为云亭头牌的。
走了大约有十分钟,刘致秀才停了下来。眼前是一个要圆不圆的建筑,四面落地窗都从里面拉上了窗帘,看不见里面的风景。刘致秀站在门口,又理了理衣服,然后问我他状态怎么样。
“挺好的挺好的,特别帅!”我敷衍了一句,又问:“你女神什么时候出来?”
“不知道,应该快了吧。”
我打了一个哈欠,蹲在一边等着。
大概一直等到一点的时候,大门才从里面打开了,传来悠扬的音乐,和银铃般的笑声。我抬头过去看,一群男男女女走了出来,身上穿着千奇百怪的服装,脸上也划着千奇百怪的妆。
我连忙站了起来,不能蹲在这里像个痞子一样,给刘致秀丢人。
刘致秀一本正经地在门口张望着,然后看到一个姑娘,立马迎了上去。
姑娘穿着平底的白色布鞋,身上着黄团凤帔,外面却又罩着一件黄底金边的斗篷。脸上划着高贵冷艳的妆,巴掌大一张小小的鹅卵石脸,轮廓分明,一字横眉,眼角高挑,不怒而威,鼻梁小巧,薄唇宛若细柳。头发挽成发髻,露出修长优美的脖颈,发髻上点缀各式明珠,再戴着一顶小巧玲珑的如意冠。
再一眼望去,她身材高挑而匀称,长胳膊长腿,腰身纤瘦,犹如扶墙弱柳。一身明亮的戏服更是将她衬托得肤白貌美,既具西子之弱,又含女皇之强。
看了这么两眼,连我都看呆了。这姑娘,美艳不可方物,一颦一蹙皆是无尽风流,怎么也是这个乱七八糟的世界里的人呢?
“诗焉,吃饭了吗,一起去吃饭吧。”他不可谓不热情,又立刻把书捧了过去,谄媚地说:“我刚刚去书店了,看到这本书觉得和你气质很合适,所以买下来送你。”
可惜,人家姑娘,并不领情。她淡淡地扫了刘致秀一眼,眼眸微垂,看了看那本红楼梦,并未伸手去接。
“你买的上下两册?”她开口问道。
我站在一边听见她清灵的声音,只觉得如沐春风,仿佛都闻见了她口齿间的芬芳。
刘致秀鸡啄米一样地点头,努力保持风度问姑娘喜不喜欢。
“这前八十章,出自曹工之手,自然是喜欢的。”姑娘这么说了一句,淡淡地走开了。
刘致秀追着跟在后面,我在原地站着回不过神来,就看着姑娘远走。似乎有风跟在她身后,轻轻地摆动着她的衣摆,她仿佛没有抬脚,却被一股神奇的力量挪动着。从背后看过去,姑娘更加消瘦了,也更加像是画里的人了。
我摇着头看了很久,才终于明白什么叫气质了。
我屁颠屁颠地跟在姑娘身后,只觉得她给我一种我见犹怜的感觉。我感觉全世界我都感觉不到了,只有这个女神轻轻地走在我身前,这种感觉真是美好。
如果刘致秀没有一直瞎逼逼的话。
眼看都要跟到女寝室了,刘致秀还在说:“诗焉,我们一起去吃饭吧。你喜欢吃什么啊,我们去吃法餐好不好?”
我终于忍无可忍了,一路上刘致秀一直在骚扰女神,骚扰到我都不能好好欣赏女神了。这是他第四次说起要一起吃饭了,被拒绝了三次还问,有病啊!
怒不可遏的我,抬腿就在刘致秀腿上踹了一脚:“你神经病啊,人家姑娘都说了不和你吃,你吵什么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