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不其然,李朗最终赢得了冠军。
决赛结束后,有一个冠军挑战赛,是娱乐环节。
台下的观众可以举手挑战冠军,冠军随机点一个上台。
作为礼让,冠军挑战赛不是抽题,而是由观众自己出题,并且可以优先选择正反方。
这无疑来说,给了挑战者极大地优势。
甚至我旁边还有人抱着一摞材料,有备而来、跃跃欲试。
主持人刚念完了规则,我还没有反应过来,我的手就被菲儿抓着举了起来。
好吧,我承认,其实我内心是有些期待的,我从未有一刻向今天这样期待被选中上台。
或许是心诚则灵,我真的被李朗点中了。
李朗冲我笑着点了点头:「同学,请出题。」
这该死的微笑,竟然让我脱口而出:「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台下李朗的朋友已经开始起哄。
见李朗不回答,我有些失落,但转念便灵光乍现。
「这是我出的题目,你相信一见钟情吗?我不相信。」
其实就在刚刚,不论我信与不信,我都不可否认的对李朗一见钟情了。
但为了让李朗做正方,论述自己相信一见钟情,我只能违心的说自己不信了。
李朗不亏是辩论大神,心理素质不是一般的好,并且什么论点都能接得住:「好,那我就是正方,相信一见钟情。」
整场辩论赛,我支支吾吾,想半天才能说出一句话来。
这也不能怪我,我本来就是一个相信爱情、热爱浪漫的人。
非要我在自己刚刚春心萌动的时候,对着那个让我一见钟情的男人,论述自己不相信一见钟情,总还是要斟酌一下该怎么说的。
而且,我心里的算盘清楚着呢。
毫无悬念的结束了挑战赛后,我在台下拦住了李朗。
「李朗,你可以教我英语吗?」我巴扎着眼睛望着李朗。
「我为什么要教你?」
「刚刚你让我在台上丢尽了脸,根本就是因为我英语不好,难道你不应该对此负责吗?」我一定是被菲儿带坏了,编理由也不打草稿了。
李朗也不轻易上当:「是你自己举手的。」
「不是。」我满口否认,「是我闺蜜拉着我的手举的,不是我的主意。」
我拉着菲儿挡刀。
「你英语不好,怎么考上北大的?」
我甜甜一笑:「我保送的。」
「那我教你有什么好处?」
我早就想好了:「我每天帮你买早餐。」
李朗想了想,最终妥协了:「你每天陪我晨跑,晨跑的时候我教你。」
「好,一言为定。」我立即答应。
后来的每天早上,我都早早的等在李朗的宿舍楼下。
我们一起晨跑,晨跑完一起去吃早餐,当然,在李朗的要求下,我们一直用英语交流。
为了让李朗一直教我英语,不因为我进步太快而觉得我不需要再教了,同时又不因我进步太慢而失望放弃我。
我小心翼翼的把握着装学渣的尺度,每周进步一点点,每天努力一点点。
李朗仿佛和我心有灵犀,虽然每天早上都是我先到他的宿舍楼下等他,但是每次都不超过两分钟他就下来了。
我每天早上都会对李朗说一句早安问候语,美其名曰在网上找的英语美文美句。
其实其中包含的都是我真实的情意。
但他好像对于我的好感浑然不知,只说我这种学习方式挺好的,多学多说能够印象更深刻。
和李朗一起晨跑后,我感觉自己的身体也好了许多,似乎晚上也不经常做噩梦了。
菲儿笑话我,这哪是晨跑的作用,分明就是爱情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