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九章、懂得用剑的人
凌晨飞升2023-04-10 11:505,373

虽然凌少宇的兰博基尼是偷的东方玉的,可是这样子被一群人给砸了车,也有一些受不了这份儿气。何况是他的车子被人家撞了,被这一群人胡乱的砸了车,就有一点儿被人在头上撒尿拉屎的感觉。是可忍,孰不可忍!

  而那领头的汉子,又揶揄的对凌少宇说道:“你小子有什么能耐就使出来,我们是不会对你手下留情的!”

  凌少宇没有回答他的话,只是抡起手中的木棍,一棍子下去,打在冲在前面的那个汉子的脑袋上,那个脑袋只是翻了翻白眼,便倒在地上了。

  那领头的汉子,又对手下的一帮人一挥手,吩咐道:“大家给我一起上,把这小子给我剁了!”

  凌少宇一抬眉,只见那众人一起挥舞着钢管和砍刀朝凌少宇的脑袋上砸了下来。说时迟,那时快,就在眨眼之间,根本来不及反应。可是在身体灵活的凌少宇面前,他们出手太慢了。他们的动作,就跟电影里放的慢动作一样机械,而且,凌少宇已经看出了他们的破绽。

  凌少宇身子灵活一闪,避开他们的攻击,闪到他们的身后,一棍子打下去,打倒两三个人。还有三个人,转身挥着砍刀,朝凌少宇的头上砍过来。凌少宇用手中的棍子一格,居然被斩成了两段。凌少宇见他们人多,手头又有刀,哪里敢和他们硬拼,便想抽身逃走。

  可是他刚逃出几步,又被几个手执砍手的汉子给围上了,看来,今儿想轻易的脱身,还实在有一些困难。

  就在凌少宇被他们团团围困,无法脱身的时候,突然,只听“砰”的一声枪响。这一声音枪响,把凌少宇也给吓了一大跳,他还没有明白,究竟是什么情况。

  凌少宇抬头一看,只见几辆警车停在路边,一帮警察蜂拥而下车,他们手中举着手枪,又将围着凌少宇的一帮汉子给围住了。

  “不许动,放下手中的家伙,举起手来!”那帮警察大声喝令道。

  那帮汉子中其中有一个汉子不服气的,想拿刀砍警察,“砰”的又是一声枪响,他便被击倒在地,其他的汉子,手下的砍刀和钢管哪里还握得住,他们纷纷将家伙丢在地上,举起双手。就像是抗日战争时鬼子缴械投降一样,狼狈的用双手抱着脑袋。

  凌少宇手头还握着一截被砍断的木棍,他慌忙说道:“另开枪啊,我可是好人!他们是街头地痞,我是被他们欺负了,不得已拿木棍反抗而已!”

  一个身材高大,肩膀上有四颗星的警察,走上前,拿出一副手铐对凌少宇说道:“希望你能和我们合作!不要乱来!有事儿,跟我们到警察局里解释去!”

  说罢,他们便将凌少宇押上了警车,带回了警局,当然,那帮砸凌少宇的车的汉子,也被带到了警局。

  到了澄海市的警察局,凌少宇就有到回家的感觉,因为他在这里是常客了。

  凌少宇一个人坐在警务室里,东张西望,其实,警察室里,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他这样子做,仅仅是吸引人的注意。因为,他在警务室里的一切活动,都被监控设备给拍了下来。

  一个女警察,走到凌少宇对面坐下身子来,她盯着凌少宇说道:“说说,你今天为何在马路边上聚众斗殴,把人把伤了?”

  凌少宇呵呵一笑,一摊手说道:“明明是我被人欺负了,被人砸了车子,还挨打!居然说我是聚众斗殴,要知道那一伙人,我可是一个都不认识!”

  那个女警察微微皱眉,点了点头说道:“那好,你说说,你凌们是怎么打起来的,谁先动的手?”

  “当然是他们先动手打我,我只是自卫。他们人多,以人多欺负人少!我的车子被他们撞了,向那个开保时捷的索赔,可是没有想到,他却叫来一帮人,先砸了我的车,后来再殴打我!”凌少宇撇撇嘴,一脸无辜的说道。

  “好吧,就算是你没有错,被别人欺负了,可是一大团人围殴你,你怎么没有受伤,还有你手上的木棍子是哪里来的?要知道持械斗殴,比赤手空拳的打架性质要恶劣一些哦!”那个女警察上上下下的打量着凌少宇问道,很明显,她根本不信任凌少宇,她认为凌少宇是在撒谎。

  “我身上没有受伤,完全是因为你们警察给力,来得及时啊,若是你们晚来一会儿,估计只能替我收尸了!”凌少宇眼睛一转,解释道。

  女警察拿着已经做好的笔录起身对凌少宇说道:“好了,我们已经了解了情况,你还要等等,过一会儿,可能就会放你出去!”

  凌少宇听了,这才松了一口气,还好,没有什么大事儿。如果不出意外,他就可以顺利的离开了。

  就在凌少宇心中打着如意算盘,以为能够出去时,那个女警察又走了进来,她对凌少宇说道:“这位先生,请出示你的驾驶证和行驶证,我们警方怀疑你的车是偷来的!如果你那车是偷来的,你就是涉嫌犯了盗窃罪,你将面临刑事起诉,可能会被判刑!”

  “判刑?”凌少宇听了这两个字全身打了一个冷颤,当然,这绝对不是开玩笑。也没有人会对凌少宇开玩笑的。

  凌少宇假装在身上摸了摸,歉意的微笑着说道:“对不起,我的证件放在家里了,你是否允许我回家里拿?”

  女警察一摆手说道:“不用了,我们已经掌握了确切的证据,证明你的车是偷来的,因为那辆被砸的兰博基尼的主人是叫东方玉!”

  凌少宇耸了耸肩笑道:“呵呵,既然是这样子,那我也没有什么好解释的!盗窃罪,用不着枪毙吧?只要不用枪毙就好!外面世道不好混,我在监狱里去住个十年八年的,也没有问题!”

  “你说得不错,盗窃价值两三百万以上的东西,量刑估计也就是十多年!你结婚了吗?赶快给你女朋友打一个电话,叫她改嫁了吧!”女警察并不是嘲笑凌少宇,她这样子说,也是出于好心。

  凌少宇挠了挠脑袋说道:“我的女朋友太多了,一时不知道先打给哪个女朋友好!不过,你们警察局里,我还有一个女朋友,不知道你认不认识!”

  “是谁啊,说出来给我听听!”女警察好奇的盯着凌少宇问道。

  凌少宇不假思索的回答道:“你认识冷云么?刑警大队的中队长冷云!”

  “哦,你说说的冷云师姐?冷云师姐出去办事儿去了,还没有回来!如果你想见她,我可以告诉她,不过,你现在不能离开警察局!”女警察对凌少宇说道。

  女警察离开后,凌少宇又搓了搓手,他现在要准备如果脱逃了,若果再不脱逃,等到起诉,定下罪来,那他就麻烦大了。想到这里,凌少宇走到门口,伸手去拧那门栓。那门栓很紧,凌少宇废尽全身的力气,居然没有能拧开。

  当然,凌少宇已经猜到了,这门是从外面反锁了,主要是防止犯罪分子脱逃,凌少宇一次次从这里成功脱逃,警察局里不得不把这门锁设置得复杂一些,这锁不是一根铜丝或者铁丝就能打开的。

  不过,凌少宇还是打算试试,想到这里,他已经从兜里掏出了一根铁丝,这铁丝他可是随身携带的,他可以随时使出他的看家本领。

  一根铁丝,开门解锁,无往不利的。可是凌少宇这一次,却没有那么顺利,他已经急得满头大汗,可是这门却还是没有打开,似乎打开这门,要比开保险柜还要难一些。

  突然,只听“咔嚓”一声响,不是门锁打开了,而是凌少宇用来开锁的铁丝断在里面了。

  凌少宇暗中叫苦,这下子完了,没有出去的希望了。可是他用力一扭那门把手,那道门却突然被人打开了。凌少宇一惊,他明明没有打开这道门的,是谁帮他把门打开了。

  一个女警察,一脸严肃的盯着凌少宇问道:“你想做什么,想脱逃么?”

  凌少宇一惊,这女警察不是先前给凌少宇做笔录的那个女警察,而是冷云。冷云冷艳漂亮,是这里的警花。

  还没有等凌少宇开口回答,冷云又皱着眉头,对凌少宇说道:“你小子怎么经常往警察局里跑,平时安分守己一点儿不行吗?这警察局里来习惯了,迟到会到大牢里面去蹲着的!”

  “大牢?”凌少宇想想就害怕,他摆了摆手说道:“别,别,千万不要送我去监狱!”

  冷云咯咯笑道:“害怕了吧?你去不去监狱里,还不是我的一句话!我说不去,你就不用去了!”

  “今天,我心情好,决定带你离开,跟我走!”说着,冷云拉着凌少宇,就往外面走。

  “喂,喂,你要拉我去哪里啊?你得说个清楚!”凌少宇跟在冷云的后面,被她拉着手,不由自主的跟着她前行。

  冷云回头对凌少宇说道:“当然是陪我去办案啊!跟不跟我去,不跟着我去,你就留在这里面吧!”她微微皱眉头,撅起小嘴,似乎已经生气了。凌少宇知道冷云虽然有时候大大咧咧的像个女汉子,可是她有时候又娇气得不得了,有一点儿得罪不起。

  他们二人一道,出了警察罪,凌少宇坐到警车里,对冷云问道:“这一次你又要到哪里去出警办案?”

  冷云回头对凌少宇神性一笑道:“问这么多做什么,给我好好的坐着,到了就知道了!”

  凌少宇默不作声,不再说话,目光望向窗外,外面的建筑物迅速向后移动,街道上,熙熙攘攘的人流,也如流水一般,一闪即过。

  一会儿,汽车便出了城,但是没有上高速路,而是在比乡间的泥路上行驶。虽然是泥路,但也修得很平整,更不是那种坑坑洼洼的泥路,凌少宇也免受颠簸之苦。

  “现在,你应该说我们去哪里了吧?”凌少宇嘻嘻笑着,对冷云问道。

  冷云手扶着方向盘,眼睛盯着前方说道:“我们要去龙骨村!传说龙骨村是旧时帝王们墓葬之地,后又被考古学家证明,那里是一个古代藩王的墓葬遗址,最近几年,发掘的古墓越来越多了,碟盗墓却又日益猖獗走来,最近,听说村里流窜来了一群盗墓贼,我特地前去查明情况!我们队分给我的助手小王又请假了,其实,他就是害怕来这里。没有办法,只你让你跟我一起来。我知道你是一个胆大心细,能打能拼的人,你应该不会让我失望吧?”

  凌少宇一摊手笑道:“可是,我没有觉得这一次我能帮上你的忙!”

  “到时候你按我的吩咐,叫你做什么就做什么,不要乱来就行了!”冷云微微一笑说道。

  很快,龙骨村就已经到了,这是一个在山谷谷底的一个小盆地,地势十分开阔的小村庄。春天,田野里到处都萌生着一缕缕新绿。这里,虽然是古时的墓葬之地,却没有一点荒凉的气息。这和凌少宇想像中的荒烟蔓草,墓茔起伏,有那么一点儿不一样。这里,几乎看不到一座凸起的坟头。

  当然,凌少宇也能理解这一点,古代的帝王之墓,往往是修建在地下,也就是在地下修建地下行宫。

  冷云将警车停在了村外,下了车,对凌少宇叮嘱道:“走路的时候,小心脚下,说不一定哪个地方下面被挖空了,整个人一不小心就掉了下去!”

  凌少宇十分谨慎的往脚下看了看,又跺了跺脚,还好,地面很结实,他盯着前面的冷云问道:“这村里的盗墓活动当真有那么猖獗么?”

  “你可以信,也可以不信,反正你已经来了,长着眼睛,该看到的东西,应该都可以看到!”冷云走在前面,头也不回的对凌少宇说道。

  “我们现在去哪里?”凌少宇又问道。

  冷云已经走到了村口,往村里一指说道:“现在,我们去找那个报案的人,也就是他提供的现索!他的名字叫胡阿九!现在,我们就去找胡阿九。”

  凌少宇脚步不停的跟在冷云的身后,冷云体力极好,凌少宇跟着她似乎都有一点儿跟不上了。他们来到村里,只见一个四合院落的铺着青石的坝子里,坐着一个老人。老人衔着一个烟斗,吸着旱烟,他手中拿着几条篾条,在做篾活儿。

  冷云走上前,对那老人问道:“请问老大爷,胡阿九住在哪里?”

  老头儿微微一怔,移开口中的旱烟,吞了一口烟雾,说道:“你是来找的那个神棍胡阿九啊,他是一个疯子,没有人理他的!就住在前面的一个破瓦房里,他都四五十岁的人了,还神神叨叨的,还是他爸活着的时候盖的房子,他都没有修葺过。唉,他的这一辈子,也就这样子破罐子破摔了!完了!”

  说罢,那老头儿又叹了一口气,垂下头,继续做他的篾活儿。

  听了这一番话,凌少宇不觉得暗笑,可笑容一浮在脸上,却被冷云瞥见。

  冷云瞪了凌少宇一眼,问道:“你笑什么?有什么值得好笑的?”

  “我笑你傻啊!一个疯子报案,你们也不问个清楚,就这样子跑过来,不是浪费公家的油钱么?”凌少宇摇了摇头说道。

  冷云蹙着眉头,一脸不悦,当然,凌少宇知道当她不高兴时,还是少说话为妙。冷云犹豫了片刻说道:“既然我们都来了,我们还是前去看看吧!都已经到了,不用带路了,你走前面吧!”

  凌少宇知道,冷云不走前面的原因,他心照不宣,这个当然不用说。

  村里的神棍儿,都是装神弄鬼,疯疯癫癫的人,这一点儿,也是在凌少宇的意料之中。因为凌少宇站在破瓦房外面时,就听到里面有人在唱歌。

  女子唱歌的歌声清脆悦耳,而男人唱歌却是嗓子清亮,而这个胡阿九唱歌,却是声音浑浊,含糊不清。说是在念词,有时候又唱几句,说说唱唱的,即使是一个人,也觉得房中很热闹。凌少宇仔细一听,他唱的居然是《诗经》里面的词,看来他也是读书读得太迂腐了!

  读书读得太迂腐的人就会唱这种酸诗,但凌少宇进入房中,却见一个人在边唱边舞剑。

  不用说,眼前这个人正是胡阿九。胡阿九约莫四十来岁,是一个单身汉,又是一个神棍。他一天装神弄鬼,已经到了生活不能自理的程度,说以他不修边幅,胡子很长,像一个糟老头子。他穿着灰布袍子,看上去,两眼无光,神色黯淡。

  唯一亮眼的,是他手中的那一把桃木剑。凌少宇细细分析他舞剑的招式。中国古代传承下来的剑术,根本就是一些花架子套路,没有任何的实战性。而古时舞剑,也就和跳舞一样,是一门供人欣赏的艺术。比如唐朝开元盛世时的公孙大娘以舞剑著名,还有专门的一套剑器舞。

  而眼前胡阿九舞剑,剑中刚中有柔,柔中带刚,很显然,他只一个懂得用剑的人。并不是摆什么花架子。

  胡阿九明明见有人进了他的房间,却并不上前迎接,还是一个人念叨着诗词,手中舞着剑。凌少宇站在门口,突然拍了拍手,大声赞道:“妙,妙,妙,真是绝妙无比的剑法!”

  胡阿九一惊,暗淡无光的眼神突然移到凌少宇的脸上,突然,变得精神起来,他兴奋的一翻手中的桃木剑,向凌少宇刺了过来。

  凌少宇也不闪避,只是伸出一只手,两根手指一下子钳住了他刺过来的剑。

  胡阿九一挣,凌少宇手指一松,他手中的剑又弹了回去。

  胡阿九向后一退,打了一个趔趄,险些跌倒在地。他定了定眼,心中暗道:“又来了一个高手!”

  于是他突然哈哈大笑道:“我这桃木剑,是用来鞭尸打魂用的,可不是用来杀人用的。若是我手中有一把铁剑,你的这两根手指,恐怕早被我削掉在地上了吧!”

继续阅读:第三百四十章、胆小的神棍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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