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史那多燕是被突厥王从大秦赎回突厥的。
她回突厥第一件事情就是拜见了狼巫,狼巫是突厥最接近神的人,他们当中最厉害的会被称作为大祭司,主持贵族的丧葬喜嫁,传递“长生天”的意念。
在阿史那多燕没有夺走大祭司一职前,大祭司一直属于狼巫室点密,据说是一位七十岁的知天命老人,深得突厥民众敬重。
裴渊明做了个总结:“所以找到室点密,就能找到和阿史那多燕相关的信息。”
沈骗子:“绝不能放任我师姐失踪,她很可怕。”
李文花:“你们师姐弟真有意思,互相说对方可怕。”
沈骗子手一摊:“实不相瞒,我其实就是阿史那多燕。我有双重人格,时男时女,两种人格互掐都想弄死对方。阿史那多燕要毁灭世界,沈丘却只想娶李文花。所以现在唯一能挽救世界的办法就是让沈丘娶了李文花,人格变得强大,从此世界太平。”
李文花乐了:“你还知道双重人格?”
沈骗子:“小花,凸显你的无知了是不是?我建议你看一看秦三世撰写的人格伦,人不仅仅是身体会生病,人的内心也会生病,这个叫做心理学。”
李文花:“……”你一古代人跟我谈心理学?还教育我?!
裴渊明凉凉地说:“什么双重人格?是被恶魔附身了吧,应该拿火烧死。”
沈骗子控诉:“裴渊明,你学坏了,你来了突厥没两天就跟他们学着想要烧死人了!”
裴渊明伸手挽袖子:“我送你去见长生天。”
李文花有点想嗑瓜子,“轻点打,待会儿还要出门呢。”
沈骗子哭泣:“苗苗,哥哥孤单一人,被欺负的好惨。”
裴渊明烦地挑眉:“你留下看孩子吧。”
沈骗子:“我不!我要带着月月!这个世界上总会有一个孩子爱我,让我暂时忘记这个世界的冰冷。”
三个人经过缜密的分析,决定去见一见狼巫室点密。
狼巫居住在草原上的毡帐里,身旁总有狼同行,因此得名。
那些狼四肢修长,毛粗而长,爪粗而钝,头腭尖形,颜面部长,鼻端突出,耳尖且直立,嗅觉灵敏,听觉发达。
他们几个人刚一靠近,隐匿在草原上的数匹狼就露了面,犬齿发达,上臼齿龇了出来,浑身厚重的毛发炸起,摆出了要吃人的架势。
“我猜,大家对狼巫的敬重并非发自内心,而是屈服于物理攻击,至少我现在是产生了敬畏之心。”李文花好像能闻到这些野狼口齿之间的腥臭之气。
裴渊明:“那边有人。”
只见毡帐外坐着两个突厥狼巫打扮的青年,他们对于三人组视若无睹,不动不摇,如同雕像一般。
沈骗子大声地说:“我们是大秦的使者,送大祭司去见‘长生天’后,特意来求见老狼巫。”
那两个人还是没有动。
但是毡帐帘子被掀开,走出来了一个突厥人。
这人着黑紹皮衣和裤,外面披上袍子,袍子为圆领左衽,腰间系上宽革带,革带上佩匕首式短剑,脚穿靴鼻的革履,衣着打扮比大部分突厥人好。
在任何年代侍奉神灵的人总能得到最好的待遇。
“大秦的使者?”
“在下裴渊明。”
突厥人:“已经等你很久了,你们过来吧。”
三人相互看了彼此,神情微妙。他们来这儿是临时起意,谁能等他们?
李文花:“那些狼怎么办?”
突厥人:“你放心,不用害怕,它们只会吃冒犯‘长生天’的人。”
李文花更加心惊胆颤了,小声对裴渊明说:“那不就是我吗?”
沈骗子安慰:“你别怕,这里有一个佛教,一个道教,还有一个无神论者,说不准它们先吃那个,反正剩下的就有跑的机会。”
李文花哼笑着扯了扯嘴角,你还真会安慰人。
裴渊明:“错了,这里还有一个孩子。”
李文花:“您真严谨。”
裴渊明点了点头,收下夸奖,走在最前面。
他们俩赶紧跟上。
那些狼真的平静了下来,懒懒散散的趴在草堆里,有的还打着哈欠,活像是谁家养的狗。
狼一打哈欠,裴月也跟着打哈欠。
李文花当时冒出个念头,倘若往后要在突厥生活,养个小狼也不错,当狗狗陪着孩子长大。
但这个念头一闪而逝,因为他们在突厥呆不了多久。
当初说好的,只要裴渊明进山送突厥王进入归冢,突厥的两个王子就签下和平条约,两国重新进入融洽的蜜月时期。
后来虽然大祭司死在了山里,但裴渊明也用火山爆发证明了这是大祭司的选择。
所以签订合约也没遇见什么麻烦,崔锋已经张罗着返程了。
他们想在返程前彻底了结阿史那多燕的事情,否则真假阿史那多燕始终像是一根刺扎在人心上。
毡帐很大,被羊皮遮挡划分各个区域。
视线越窄,周围越暗,走在一条狭长的路上,有一些奇怪的香气,起先还能察觉,闻久了鼻子就不好使了。
也不知走了多久,终于到了。
突厥人席地而卧,地上铺着厚厚的毛毡。
他们三个便学着也跟着坐了下来,不动声色的打量四处,可惜眼睛还没有适应黑暗的环境,看得不太真切。
这里四面遮挡,仅有一盏油灯掉在半空,地面除了有一张小桌子,其他什么也没有。
小桌子前方是拾级而上的台阶,台阶处有幔帐垂下,看不清里面,但似乎有人影。
李文花小声嘀咕:“怎么这么暗?”
帷帐里的人说:“侍奉‘长生天’的人,是不应该看人世间的种种。”
那声音十分苍老,沙哑低沉,应该就是传说中的老狼巫,没想到耳朵这么灵敏,小声嘀咕也听得见。
裴渊明直接了当地问:“既如此,大祭司的眼睛为什么看见人间?”
室点密:“她与我的修行不同。”
裴渊明:“阿史那多燕在秦国的名字叫做沈春,是大秦国师的徒弟,信奉道教,她不仅修行与您不同,连信仰也不同,为何您会将大祭司的位置拱手相让?”
室点密沉默了很长时间,说了一句不相干的话,“你们见过她吗?”
沈骗子:“很久之前见过一面。”
室点密:“我第一次见她是在十年前。”
沈骗子惊讶:“这不可能。十年前她还在大秦,她是元鼎二十一年才回到突厥的。”
室点密自顾自地说:“十年前,她的父亲突厥王波嘞去世,我陪伴继承者进山送葬,正赶上她从山里出来。那时正值寒冬腊月,鸟兽绝,下了十天十夜的雪,覆盖山中一切,她的脚印蜿蜒而下。
我问:你从哪儿来?
她说:我从归冢而来。
我很惊讶,那么冷的雪,那么重的石门,她孤身一人怎么可能从归冢里出来,又怎么能活着出雪山?
我问:你为何在这?
她说:因为道不同,我要走另一条路。
我问:什么路?
她说:你握住我的手就知道了。
我握住了她的手,从此知道了一切。
小姑娘,你过来,握住我的手,就知道你想要的真相了。”
李文花一愣,但还是走上前,幔帐里伸出一只手,她握住,紧接着苦笑一声:“原来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