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corgi2025-10-30 16:394,476

我在雨夜捡到了一个浑身是伤但穿着华贵的男人

贪图荣华富贵的我将他带回家养伤期盼大赚一笔

没成想霸总失忆了,我不光拿不到钱还得倒贴养活他

养了他几个月后,霸总竟然不辞而别

后来我丢了养家糊口的工作令贫困的生活雪上加霜

直到家门口突然出现了一群凶神恶煞的黑衣人

“陈小姐,请跟我们走一趟!”

1

我在一个下暴雨的夜晚捡到了一个身高一米八五的男人。

我住在一个老旧小区,回家的必经之路上必定会路过一个没有路灯的破败巷子。巷子里堆着周围居民的生活垃圾,刺鼻难闻。每次从这里经过的时候,我都会掩住口鼻加快脚步。

那天晚上雨下的特别大,刚刚结束加班的我用比平常更快的速度想离开垃圾巷,黑灯瞎火中我不小心被什么东西绊倒了。

我一头栽进了雨中,但是跌入了一个还算结实的物体中,那个“物体”遭受到我的撞击后居然发出了细弱蚊蝇的闷哼。

我吓了一大跳,赶紧哆嗦着打开手机,借着微弱的光我发现绊倒自己的是一个人。

一个男人。

一个脸被揍成猪头却穿着贵气的男人。

我强行按住自己狂跳的心脏,试探性的摸了摸他的鼻息,万幸他还在喘气,只是有些微弱,可能是在大雨里泡太久了。

我正准备打120来救他,发现刚刚用手机照明的时候手机被大雨浇坏了,拨出键迟迟按不下,我看着还在呻吟的男人在冰凉的雨中急出了一身汗。

他虽然浑身脏污,但是能看出来他身上的衣服并不便宜,被揍成这个样子不知道是不是得罪了什么黑恶势力,如果把他丢在这里,也许他活不过这个雨夜。

而且,如果我救了他,说不定这位贵气猪头男为了感恩会给我一大笔感谢费呢?

想到感谢费,柔弱不能自理的我突然迸发了一身牛劲,将这个比我高壮许多的男人连拖带拽的拖回了自己就在不远处的家,一路上不知道磕了他多少次,原本他身上的伤口就很多,又被我摔了这么几次又添了几道新的淤青。

我找出家里所有能用的药和绷带帮他包扎,还好他只是看起来伤的很重,但大多数都是皮外伤。我脱掉了他脏污的衣衫,他结实有力的腹肌和完美的身材,混合着身上的伤口映入眼帘。

我捂着自己烧红的脸,将他身上的伤口一一消毒,万幸的是虽然他看起来伤的很重,但是除了头上那道汩汩流血的伤口,其他的都是皮外伤。

所有的伤口处理妥当后,已经是凌晨三点了。我这才有时间去洗了一个热水澡,把家里仅有的那张床让给了他,在床边打了一个地铺便沉沉睡去。

2

好在第二天是周末,我至少不用起个大早继续去公司当牛马。大雨下了整整一夜,家里的地板又硬又潮,我揉着酸痛的腰睁开了眼,被我缠了满头绷带的“猪头男”正趴在床上打量着我。

我对上了他探寻的目光,眼神交织的时候并未产生火花,他开口的第一句话便是:“女人,你怎配睡在我房间的地上。”

“???”我一脸问号的看着他。

“我说大哥,你搞搞清楚,这里是我家,是我救了你诶,你怎么出口伤人呢。”

他拧眉认真的盯着我,似乎想确定我是不是在跟他开玩笑。

“你说这个垃圾堆是你家?女人,你是我家新来的保姆吗?怎么看起来跟乞丐一样穷酸。”

我的拳头硬了,可他丝毫没嗅到危险的味道继续说。

“罢了,小乞丐我饿了,给我煎一份鹅肝加一个双面煎的太阳蛋,还要一杯鲜榨橙汁,我觉得头很痛,一会帮我约个私人医院我要好好的检查一下。“

我的拳头更硬了。

“我看你像煎鹅肝!大哥你谁啊,我好心救了你,你不感恩戴德就算了,你还人身攻击我。你给我滚出去!”

我被愤怒冲昏了头脑,已经不在意能从这个傲慢的神经病上能榨出多少油水了,我只想赶紧把他赶出去在我的小床上美美的睡个回笼觉。

我粗暴的上前拉他的手,想把他赶紧从我美好的小床上弄下去。

“我?我是谁?我。。。啊。。。”

他突然捂住自己的头很痛苦的样子。

“诶,不是,你怎么了?你可别讹人啊,大家都是相互人身攻击,我可没碰你。就算碰你了,我也只是给你包扎了一下你那颗硕大的猪头,我可没干别的啊。”

我赶紧撇清自己的关系,含糊了自己早已把他看光光的事实。

猪头男看起来真的很痛苦,他疼的脸色苍白,汗水跟断了线的珠子一般从绷带中流下来。

“哎呀,你你你。。。你坚持一下,我给你找药。”

我手忙脚乱的只找出来几颗布洛芬,还是之前痛经时剩下的。

他虚弱的看了一眼我手里的水杯,一副我要把他杀了的模样质问我。

“女人,你居然给我喝这种三无的水?给我拿依云的来。”

我忍住想把他直接敲晕的冲动咬牙切齿的看着他说:“干吞还是喝三无的水,痛死还是缓吃药,你自己选。”

也许我的声音过于冷淡,还夹杂着难掩的怒气,这大哥身上傻气的霸总味终于收了收,他乖乖的喝下三无的水吃了药,然后盖上被子翻了个身躺下了。

“我累了女人,等我醒来我要吃法餐,你去安排一下。”

艹,我这是捡回来了一个什么祖宗啊!

3

祖宗再次醒来的时候,他的五脏庙已经抗议多时,咕噜咕噜震天响了。

我发了善心给他煮了一碗白粥,炒了一个爽口的小油菜,甚至贴心的给他送到了床边。他只需要坐起身,端起碗就可以饱餐一顿了。

但是他端着那碗香喷喷的白粥却面露难色。

“女人,这种猪食也敢拿来我面前吗?我的法餐呢。”

我的拳头再再一次硬了。

“我受够了哦!一口一个女人女人的,老娘有名有姓的,我叫陈珏,你再叫我女人,我把你的头再揍肿一倍!这稀饭怎么你了,你一个虚弱的病人不喝粥你想喝什么!挑三拣四的,别吃了,饿死你,啥也不是!”

我梆硬的拳头还是忍住没呼到那张肿胀的脸上,叉着腰对这个从醒来就对我极不尊重的男人大声控诉。

他怔愣的看着我对他发疯,脸上毫无悔改之意不说,竟然有一丝兴奋。

“女人,从未有人敢这么对我说话,你成功的引起了我的注意。”

“你特么!非得挨揍是吧!”

我避开猪头男的伤口把他修理了一顿,他终于在我的拳脚和怒气之下老实的把我准备的清粥和小菜吃的干干净净。

“没想到看起来像是猪食,吃起来味道还算可口。”

此时的我已经对他的暴言暴语免疫了,我翻了个白眼开始打听他的身世,赶紧把这个活祖宗送走比什么都重要。

“大哥,你叫啥,你为啥会被人揍啊。你家住哪,我送你回去啊?”

给他包扎的时候除了看光了他那身健硕的肌肉,我还认出了他那件破烂的西装外套的水洗标上阿玛尼的标志,看起来这身衣服至少够我两个月的实习工资。

“我。。。"

猪头哥又按着脑袋痛苦起来,我心里暗道不妙。

“你不会是失忆了吧。。。”

想起捡到猪头哥的时候,他头上汩汩流血的伤口,我心里打起了鼓。

但是这人要是真失忆了,做派还如此讨厌,看来失忆的不够彻底。

“我真的想不起来了。”

猪头哥看起来很努力,但是什么都想不起来,看起来都要哭了。

“好吧,想不起来就别想了,再头疼可没药给你吃了。想起来之前你先住我这吧,这个时候把你扔到街上也不安全。”

我觉得我真是一个绝世大好人,被这个猪头男一顿打击还能不计前嫌收留他。反正他肯定是有钱人,等他恢复记忆了总不会亏待我。

“住在这个垃圾堆?”

我本来都挤出笑容的脸立马垮了下来。

“你他妈爱住住,不住滚出去,回头再有人把你打成猪头,打死你我都不管。”

我怒从心头起,伸手就要把他从我最爱的被窝里往外拉。

“住,女人我困了,帮我关下灯。”

我的拳头再也软不下来了!

4

猪头男在我家住了下来,为了方便称呼,我特地给他起名叫傲天。

毕竟他那一口一个女人的味道,太像那个神经病霸总了。

我辛辛苦苦工作赚钱给他养伤,他却丝毫不努力回想自己丢失的记忆,每天热衷于对我的生活指指点点。

“女人,你管这个破布包着的架子叫衣柜?”

“女人,你这个房子比我家的厕所还小。”

“女人,我已经吃了三天的油菜了,我想吃肉,我今天可以吃鹅肝吗?”

诸如此类的话不胜枚举,我只有用拳头捍卫自己的权利。

经过一个星期的修理,傲天终于不敢再对我叫女人,也不敢在对我索要我连吃都没吃过的鹅肝,乖乖吃青菜,并且很有眼力见的自己主动去睡地铺了。

他脸上的伤也逐渐消肿,露出了他被掩盖的脸庞。还别说,虽然他嘴长的很多余,人倒是长的清秀俊俏。

只是家里平白无故多了一张巨能吃的嘴,对我的生活还是造成了较大的压力的。我只是一个刚刚毕业的穷苦学生,好不容易在找到了实习岗位,每天拿着微薄的收入,却干着多入牛毛的活儿。

本来想混个实习证明就跑路的,但是突然多了这么一张嘴,为了维持生计,我申请了转正,成为了一名正职牛马。

正职的牛马比实习的牛马还要累,我几乎每天都在加班,连休息日都失去了。

而家里那个失忆的笨蛋,既不会做饭,也不会干活。我每天不光要挣钱养他,我回家还要给嗷嗷待哺的他做饭,听他嘴里不停的叨叨。

“陈珏,你今天比昨天还晚了1小时31分12秒,你是不是不想给我做饭了。你是不是不想管我了,你是不是要饿死我?”

“陈珏,你这到底什么狗工作啊,我就没见你休息过。”

“陈珏,要不你别干了,来给我当秘书,活少钱多。”

我敏锐的抓到了这些废话里的重点,眯起眼睛看着他。

“我们傲天少爷恢复记忆啦?那您到底是哪家的少爷呀,我们什么时候回府呀。”

“咳咳,还没有。”

每当牵扯到自己身世的时候,傲天就什么都想不起来了。他说他脑子里残存的记忆里他是一个很有钱的人,而我为了他这点残存的记忆,拼死拼活的养活他,傲天的伤终于痊愈了。

5

傲天痊愈后,被肿胀掩盖的俊俏面庞越发清晰。

他那些令人汗颜的霸总言论因为这张帅脸也没有那么讨厌了。虽然养活他很累,但是色令智昏,我对傲天倒是越发的喜欢了。

最近接了一个大项目,可恶的甲方已经揪着我改了第10稿了。

虽然这是一个集体完成的项目,奈何我处于食物链底端,主管丢给组长,组长丢给带我的老员工,老员工一口一个锻炼我就把这个重要的任务交到了我头上。

为了不让家里那个活祖宗饿死,我每天只能把工作带回家里。一边听着他的埋怨,一边给他做点肉菜补偿。

傲天虽然还是对鹅肝念念不忘,但偶尔沾点荤腥也让他吃的热泪盈眶。我草草吃了几口便开始做项目方案,因为甲方爸爸的DDL是明天早上。

方案改到了第10稿后,我们双方都不太能知道最初甲方想要的到底是什么了,但是甲方就是横竖觉得不满意,我只能卑微的配合他改了一次又一次,改到我现在光是看见那个PPT,就困倦不堪。

我也很争气的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第二天起床的时候,身上盖着傲天那件被人撕烂的贵气西装。

傲天现在穿的衣服是我家那破衣柜里实在找不到185的他能穿的衣服后,我去二手市场给他淘的便宜旧衣服。

他被迫穿着他口口声声说寒酸,浑身痒的衣服至少一个星期后,终于认命了。只是那件破西装他一直舍不得扔,宝贝的不得了,他认为自己迟早有一天会通过这些他的随身物品恢复记忆。

而此时,他最宝贝的破西装,正盖在我身上。

收回思绪的我想起了我的DDL,发出了尖锐爆鸣。

已经是第二天早晨了,而我的第11稿方案甚至还没开始动笔。

“完蛋了!”

我赶紧打开电脑,想打开第10稿看看还能不能有什么新创意能补救一下。

打开电脑,全新的方案已经做好放在那了,甚至还贴心的帮我保存了一份放在了桌面。PPT不仅做的精美好看,而且上面的想法看起来也很符合甲方爸爸的需求。

“好家伙,这难道是你干的吗?”

我看了看被我的尖叫吵醒正在揉眼睛的傲天。

他迷迷糊糊的点了点头,翻身就想继续睡。

“天呐,傲天,你失忆前到底是什么身份,做的PPT这么好看,这么有想法!”

傲天撇撇嘴说:“这很难吗?就是下了一个模版,找到了你电脑里的初稿,结合了一下你睡着前看的那一稿整合了一下就成了。”

“这也行?”

我抽了抽嘴角,感觉多少有些敷衍甲方了。但是时间来不及了,我只能用傲天帮我做的那版方案去交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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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垃圾堆捡霸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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