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任峥一开始是做娱乐业的,家里产业如此,他只能接手自己那个在十八岁小女星身上马上风的老爸的产业。
不过一心想要安安稳稳过日子的他一头扎进这个黑得如墨的圈子里,就像是一张白纸被死死地摁在了墨水缸里,准备将他染个通透。
上任第一天,已经有三个十八线女演员一个五六线女歌手将手上的咖啡‘不小心’倒在自己身上,还有五六个小白书生脸的男演员也玩这招!
但是偏生这张纸又是张不容易被染上色彩的油纸,见势不妙就脚底抹油地跑得远远的。至于家业,还是让那个一心想要夺取家产的二弟去弄吧,自己还是老老实实当个吃股份红利的二世祖算了。
不过,自从卸了自己身上那个执行董事的身份,整天除了看书画画摆弄自己做出来的漆器,实在没有什么其他的兴趣爱好可以用来消磨时间了。
“想要日进上万吗?想要学习开店技巧?XX竭诚为您服务。”
如果,当初没有看到这条信息,端任峥想,自己大概还在过着陶冶情操的日子。
君莫一开始不叫君莫,他叫于墨。
君莫一开始是做演员的,不过想要抱大腿的那个帅董事却突然辞了职,然后换来了一个桃花眼,时时刻刻都试图想要自己上赶着抱他大腿一下的二世祖。
这怎么行!
前方百计知道了对方开了个淘宝店,终于找到踪迹的于·母胎单身·墨决定,迅速成为这家店的VIP顾客,然后家里屯了大概所有墙都挂不了的一百来副画。
后来得知那人还开始玩全息网游,这个能够渗透进去的大好机会怎么能够错过,于是家里还有点闲钱也还有关系的他直接找上了自己大哥于钦,根据他从端任峥言行中透露出来的喜好捏了个高冷御姐脸,就这么牵扯下去了。
至于,那些画。
非常光荣地从于家又回到了端任峥那个小麻雀五脏腑里。
至今,端端书画店,售出,一副。
花开牡丹富贵仕女图。
还是,被逼无奈连名都没有署的一副画。
如果没有遇见端任峥,大概于墨还是个在娱乐圈里玩票的星二代。
宁虎一开始不是什么混混,他也是祖国阳光下一个根正苗红的好少年。帅气阳光学习好,几乎就是别人家的孩子。
不过在台球室遇到一个白白净净的小少爷之后,一切都发生了变化,什么根正苗红,看小少爷脸红才是人生正事。
小少爷一开始是不禁逗的,只要稍微的言语或者手脚下戏弄一下就会从耳尖红到脖子,嫩红的样子时不时让宁虎想起自己以前在夕阳余晖下,扭着藕白脖子回头看自己的校花。
不过小少爷只是小少爷,他可不是什么校花。
但是后来,小少爷不是小少爷了,他成了小野种,所有人都开始欺负他,不和他玩,这时候宁虎就会挺身而出地保护他。
小少爷不知道的是,这些事都是宁虎教给那些小孩子的。
因为,这么漂亮的小少爷,怎么能够和其他人玩,只属于自己才对啊。
到后来,小少爷既不是小少爷,也不是小野种了,他成了小混混,最乖最没有威慑力的小混混。
为了小少爷,宁虎放弃了自己的梦想,毕竟有什么比小少爷脸红更值得自己去追求的呢?
如果没有遇见小少爷,宁虎大概正在哪个公司做自己的大事业。
郭瞿孑一开始不是小混混的。
他有一个不帅气但是一直对他很好的老爸,虽然这个爸爸工作很忙,没有来接过自己放学,没有送过自己上学,但是这依旧是个好爸爸。
他还有一个温婉漂亮的妈妈,妈妈是这个世界上最温柔的女人,对所有人都是这样。
但是突然有一天,他就成了小野种。爸爸是别人的爸爸,妈妈是别人的小三。
小少爷,成了小野种。
但是小野种没用啊,小野种只能被欺负,看着那个最为温婉的女人被唾弃至死。
于是,小野种成了小混混,小少爷成了灰败的记忆。
但是从小少爷到小野种到小混混,总有个自以为自己可以顶天立地的男人非得跟在自己屁股后面,还板着脸什么也不说。
小混混是小混混,不是小傻瓜。
如果一开始没有那个男人,小混混就永远也变不回小少爷了。
靖梦一开始不叫这个名字。
但是一开始的那个名字实在是太过久远,以至于她自己早已将它抛在脑后。
靖梦一直希望自己能有个穿着像段誉那样的长袍,束着冠的男人来解救自己,把自己从被人嘲弄的悲伤中解救出去。
至于为什么是段誉她也不知道,大概段誉的好妹妹最多,所以多自己一个也不多。
但是这个愿望一直都没能实现,因为她妈妈是个瞎子,还是个守了活寡的女人。
但是也许是她磕着头在庙里祈祷的样子被佛祖给记在了心里,在那么一个秋日晴和的午后,她看见一个背着书包,有一双大眼睛的男生,背着太阳,笑看着自己。
没有段誉也不要紧,没有长袍也不要紧,没有束冠更不要紧。
她现在有了一个更加伟大的保护者——哥哥。
但是久而久之,她不想要这个哥哥了。
如果哥哥,穿着长袍,来娶自己该有多好。
她知道,在佛祖面前求下的一个愿实现之后,再来一个是奢求和妄念。
但是没关系啊,哥哥说,他还有一个可以许的愿。
如果没有遇见靖晟,靖梦还不是靖梦,她只是一个段誉莫须有的妹妹。
靖晟一开始是不喜欢这个家的。
煮的饭不好吃,阿姨没有妈妈好看,说好的可爱的妹妹是个只会傻笑的姑娘。
但是没过多久,靖晟还是喜欢上了这个地方。
傻妹妹不傻,或者说傻妹妹很傻,不过是傻的可爱。
阿姨的手和妈妈一样暖,盖上自己额头时的轻柔,抹去自己泪水时候的爱怜,都和妈妈一样。
这里没有高楼大厦和铁笼子,这里有池塘红莲和大山,还有会怯生生过来牵着自己手不放开的妹妹。
这样的日子是他期望很久了的,但是人就是容易不满足,他现在想要打破这份期望。
如果,妹妹能够一辈子牵着自己的手不放开就好了。
妹妹说,她已经许下了愿望,已经没有力气在佛那奢求另一个愿望了。
但是没关系啊,我,还有一个可以许的愿望。
如果一开始靖晟没有跟来这个小村庄,那他还是那个趴在窗户旁看车流来往,然后冷漠地抱住自己沉浸在自己世界的小男孩。
于钦一开始不是演员。
他是一个歌手。
不过这个大潮流下坚持自己本业的人已经不多了,他单纯地坚守着自己要唱出一首能够感动所有人的歌的梦想。
不过,所有专辑的成绩都很暗淡。
不是说他唱得不好听,每个听过的人都会流泪,但是很快就会快消费中忘记这个人的存在,然后在一票的团体组合小鲜肉的攻势下,开始辗转在不同的粉丝团之中。
直到有一天,他看到一个粉色裙子的女生,那个女生的讥笑让自己幡然醒悟。
所谓的盲目坚持以及自己现在的颓然状态。
自己都没有办法也没有力气去爱上自己的歌,又凭什么要求那么多众口难调的粉丝去接纳自己。
他走上了一条另外的道路。
他成了一个演员。
从十八线到一线,他只花了三年。
原来,人除了梦想,还需要有自知之明。
他很感谢那个粉色裙子的女生,不过却不再记得她的相貌。
再见的时候,已经是多年以后了。
两厢挥手,已然陌路。
不过那又怎么样,既然知道自己的心之所向,那就去追寻好了,哪怕是放弃自己现在的。
如果没有那袭粉衣,于钦也只是那个坚持着自己所谓梦想的小歌手,一蹶不振,消失歌坛。
姜敏云一开始不是这么狠厉的女强人。
她最喜欢的是粉色连衣裙,如果能搭配上一个漂亮的鞋子或者蝴蝶结那就再好不过了。
但是有一天在蛋糕店前,她终于明白一个词——自知之明。
那个最好的生日蛋糕不是给自己的,而是那个和自己同天生日的幺弟的。
那一天,她还遇上了一个落魄的街头歌手。
俗烂的歌还希望能够有人可以驻足来听他唱,怒气冲冲的她直接冲上前将自己买的小蛋糕一把糊在了他的脸上。
嘴里叫嚷着的全是,自知之明。
到后来,她也明白了,自己只不过是这家主母心善留下来的小三的孩子,一切什么和睦都只是假象,可笑自己还在哥哥面前展现自己是多么受宠爱。
她恨吗?
她是恨的,明明那个孩子没有回来之前,父亲的目光全是自己的。
可是自从那个孩子被接回来,自己就变成了没有搭理的人。
可是为什么?看到那个孩子眼里的倔强和孤独,好像看到了同伴。
到最后,她在舞会上遇见了一个娱乐圈的新晋影帝,样貌不俗,可惜这个圈子里的人实在没有什么干净的,还不如快点结束去机场把那个将自己抛下的同伴给拎回来。
不过谁又知道,这个该死的男人居然是当年那个被自己糊了一脸蛋糕的男人。
为报一个蛋糕之仇就记了自己这么久,是不是气量太小了?
不过,看在你忠心耿耿的份上,那我就允许你记上一辈子吧。
如果……
世上哪有那么多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