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8章 本草
小神2025-10-16 11:003,885

但紧接着就是一阵后脊梁骨发凉,因为人猪同葬不正是教授一直在研究的重点课题之一么?

  看来住在巴尔思家里把我扔给这个老光棍醉汉果然没有那么简单,一切都是安排好的。我们现代人根本无法想象在那个没有书籍没有文字的年代人们是如何生活和生存的,也许那个时候的人们比我们更加接近自然界的动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相对他们都已经是机器先进的了。

  那时候的人们如果家里养了一头温顺听话的野猪那么一定是一件大事,大到到死的时候都舍不得离开,因为他们已经是亲密相连的伙伴。

  可越是如此越让我摸不着头脑,教授让我研究人猪同葬就直说,让我研究继承他的天熊崇拜就直说,让我挖掘红山女神与传说中女娲的关系就直说。

  不是我逼迫他说而是他本就应该直说,我是他的学生他是我的导师教授,教授给学生布置实习论文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么?

  干嘛这么遮遮掩掩?

  当然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我可以自选题目,问题我是教授亲自带过来扔到大草原的,即便自选论文题目也得跟导师提前沟通好才行啊。

  越想脑子越乱越想身上的伤口越疼,我开始发烧,我开始拼命的喝水,这是最原始最简单也是最有效的降温方法。

  转过头痛苦挣扎中看见呼呼大睡的巴尔思,我的注意力再一次被这个醉汉吸引,情绪也不再那么激动。

  也许巴尔思这个大家伙是文化返祖,因为在敖汉旗我的考古前辈们真的发现了人与猪同葬的墓葬,而且还不止一处,保存完整。

  巴尔思的帐篷和羊群在敖汉旗,普通人也许对这个名字并不怎么知晓,可是在考古专业内部这里却是真正的文明圣地。

  这里正式命名的史前考古文化有小河西文化,兴隆洼文化,赵宝沟文化,小河沿文化。一个旗县里拥有四种不同考古文化命名这在中国乃至世界都是绝无仅有的。

  所以教授才会带我来这里,这里的兴隆洼遗址可精确测算到距今8000年,是名副其实的华夏第一村。

  乌兰巴尔思这只只会喝醉酒的红老虎就生在这里长在这里,以后也会死在这里,也许他真的会跟他的猪埋在一起。

  想到这我有些失落,教授就是我的亲人,尽管他对我一向严厉,可是他一走我的心里立刻变得空唠唠的。

  教授为什么突然走了?

  又为什么把我一个人带回我出生的家乡?

  明天就是立冬,我的生日。

  二个小时后巴尔思醒了,他是被饿醒的,起来找吃的也没忘了失魂落魄的我,“你是在山里遭了野狼么?怎么这么狼狈?没亲手掐死过野狼的男人根本不叫男人,根本没啥!”

  他边说边扔过来一大块早已冰冷的羊腿,羊腿是巴尔思常年的食物,他只吃羊腿,其余部分要么卖掉换酒要么直接扔到帐篷后面的小山包上喂老鹰和乌鸦。

  他喜欢老鹰也喜欢乌鸦。

  “吃吧,别挑三拣四,老酒鬼走了这里我说了算,明天带你去赵宝沟,要去七天。”

  “可惜阿二受伤了不能跟着一起去,也不知道遭了什么邪!”

  我的脑袋嗡了一声,巴尔思实际上有两个宠物,那只500斤的猪叫阿大,还有一只乌鸦叫阿二,可是我从没见过。

  难道他说的是昨晚围着我转圈盘旋滴血的乌鸦?

  我腾身而起手里抓着冰冷的羊腿,眼睛死死盯着巴尔思的嘴唇,看他接下来还要说什么。

  “看啥?贼头贼脑的,你娃子咋看咋奇怪!”巴尔思远目怒瞪然后就拎着酒壶出去了,我赶紧轻手轻脚的跟在后面想要一探究竟。

  谁知这个老光棍就好像背后长了眼睛一样,“好好呆在帐篷里,哪也别去,敢跟着打断你的腿!”

  教授还在的时候巴尔思虽然也嗜酒如命经常宿醉,可是对我还算客气,不怎么说粗话更不会命令什么。

  结果教授刚走就全都变了,他变成了这里的王,我则成了他看管的奴隶,甚至连人身自由都是去了。

  我没有怎么惧怕,尽管明知道自己现在打起架来肯定不是老光棍的对手,我的体力只剩下不到原来的五分之一还浑身上下伤痕累累,怎么打?

  我倔强的站在那座破旧不堪的毡房帐篷门口,看着巴尔思高大魁梧摇晃的身子越走越远直到消失不见。

  阳光刺痛了我的眼睛,我不知道自己在帐篷门口站了多久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好像一时间失去了灵魂,我继续发烧,具体烧到了多少度无从知晓,因为巴尔思的帐篷里除了粗制烈酒和冰冷羊腿就什么都没有了。

  我很冷很冷,几乎把帐篷里能御寒的所有东西全都一股脑的捂在自己身上,但是不管用还是冻的瑟瑟发抖。

  体温越高抖的越厉害,我感觉自己的皮肤都快烧着了,外面像被火山熔岩灼烤,里面却像是掉进了冰窟窿。

  我小时候就经常发烧,我记得母亲那双漂亮好看的眼睛里的焦虑爱怜和不安,每当我发烧的时候她都会整夜整夜不睡,用清水用酒精一遍遍的给我擦身子。

  “妈妈……”我艰难的喊出了熟悉又陌生的两个字,迷迷糊糊中努力的伸出手想要抓住什么,最后什么都没抓住,因为眼前什么都没有,只有外面呼啸的北风捶打毡房帐篷的声音。

  我昏睡了过去,听天由命,自从重新回到西拉沐伦河以后什么事都没顺利过,仅剩的一点残余的意识开始问一个问题。

  “我要死了么?今天死还是明天死?”

  “如果明天死掉最好,明天是立冬……我的生日……”

  不知道为什么那个时候我竟然忘记去看医生,虽说距离老光棍帐篷最近的卫生所也要20公里,可是我还是应该去看医生,老光棍是骑着马离开的,他的那辆不知道还能不能骑的破摩托就扔在帐篷旁边。

  我应该挣扎着起来骑上摩托,然后去看医生。

  我没有那么做,不是不能也不是不愿意而是压根就没想到要那么做。

  我的脑海里都是死亡的阴影,都是妈妈水晶一闪一闪的眼睛。

  ……

  “起来,出发了,再不起来别怪老子不客气了!”强大的巴尔思用他48码的大脚把我从无尽的噩梦之中踢醒。

  我本能的躲避然后艰难的爬起来,下意识活动手脚摸摸额头,居然退烧了,居然好了。

  等等,我的脑袋上是什么?

  黏糊糊的一股恶臭的味道……我有些绝望的闭上了眼睛,因为我一下子就猜到了是什么东西。

  是猪粪!

  新鲜的热乎的猪粪,新鲜的热乎的在我的脑袋上脸上已经被烤干的猪粪。

  不光是我脑袋上脸上全是干猪粪,而且旁边的火堆上驾着两片瓦片,瓦片上也是被火烘干的猪粪,见我自己能起来了巴尔思立刻伸出大手把我按下去,重新让我躺下。

  我想要挣扎可是实在浑身上下一点力气都没有,仔细想想我大概至少有两天没吃东西了,左天巴尔思拎走扔过来的冷羊腿已经在旁边变成了一堆骨头,不过肯定不是我吃的,是老光棍啃完的。

  这个世界上只有老光棍啃羊腿会啃的那么用力那么干净,剩下的羊骨头上都是深深的牙印。

  巴尔思不容分说的一手按着我的头一手胡乱的拨弄掉我脸上的干猪粪,就当我觉得他有点良心发现的时候这家伙就又把刚刚在瓦片上烤干的猪粪抓过一把,在旁边的铁盆子里沾一下水,最后无差别的全都呼在我的脸上。

  一怒之下,我又昏睡了过去,直到外面夕阳西下。

  我不甘的睁开眼睛打算逃走,否则这个老光棍不知道还要怎么折磨我,但是我想多了,老光棍正寸步不离的坐在我旁边研究我脸上身上的干猪粪。

  看他那样子恨不得揭下几片来津津有味的吃掉。

  我觉得恶心,我要反抗,我体内流淌的是西拉沐伦河的血液,于是我瞅准机会翻身而起对着老光棍的脑袋就是恶狠狠的一拳。

  我在学校从不打架,因为母亲怕我因为打架被开除,那样我就只能去聋哑人学校了,但是很少有人来打我。

  因为之前打过我的三个高年级的学生都被我打怕了,我的恶名开始迅速在同学中间流传。

  我是聋子,我不打架,也不欺负人,但是谁要打我绝对不行,我拼死了也要报复回去。这不是母亲教的,我打了高年级同学的事情她根本不知道。

  这是我剽悍的本能,我也不知道来自于哪。

  老光棍做梦也没想到一个奄奄一息的看上去还算斯文白皙的大学生会突然打他还是打他的大脸,老光棍笑了,哈哈大笑。

  “哈哈哈,孬娃子还敢动手!”

  笑完他就开始用他大碗一样大的拳头让我重新认识了一下西拉沐伦河的狂野和凶恶。只是老光棍也没好到哪里去,我不打架但我天生会打架。

  最后半小时后的结果是两败俱伤,彼此都鼻青脸肿血肉模糊,到最后我甚至开始用牙齿当武器到处撕咬。

  我的嘴里现在还带着老光棍羊皮袄的羊毛还有他身上的一块肉,一滩血。

  巴尔思安静了,停手了,我也停手了,我跟他全都仰面朝天的躺在在寒风中胡乱摇晃的破毡房帐篷里。

  巴尔思是独居,远离人群,这里发生的一切外界都不会知道,哪怕我把他打死了,他把我打死了。

  我呼呼的大口喘气,这是我活到这么大打过的最过瘾的一场架。

  我不喜欢打架,我打架都是为了保护自己,可是我也不得不承认我的骨子里基因里从来都存在着这么一种隐藏的远古的骠勇剽悍。

  “孬娃子,下手还挺狠,那猪粪是给你治病退烧的,还是大学生呢,狗屁不懂!”

  “算了算了,老酒鬼说立冬是你娃子生日,老子去给你包饺子下长寿面!”

  巴尔思突然坐起来,盯着我的眼睛大声说道,他没指望我会听得见听得懂,他只是自己大声喊两句排解寂寞。

  还有就是教授一来就告诉他说话的时候看着我的眼睛我有时候能听明白,教授的话老光棍不知怎么的还是很听从的。

  “你不说去赵宝沟么?我是考古系学生,研究红山文化起源要去也得先去兴隆洼!”我假装不在意他真的良心发现的人类关怀。

  可是老光棍已经站起身走到旁边用沾满猪粪的大手去和面了……

  猪屎一名猪零。

  时珍曰:古方亦有用豭猪屎者,各随本方。猪零者,其形累累零落而下也。

  气味:寒,无毒。

  主治:寒热黄疸湿痹。

  也不知道怎么的看见猪屎我就立刻恶心呕吐,其实大部分不是猪屎本身恶臭的刺激而是我马上联想到了那巫师妇人的苦涩致命的死腾水。

  我强忍着不吐,并且努力去分析巴尔思的乌鸦与巫师妇人的关系,可是并没有结果还是一头雾水,唯一有联系的地方就是他们两个都养了一只宠物乌鸦而已。

  乌兰巴尔思总会看些奇怪的书,他会说汉语,普通话不标准,会认汉字,而且比绝大部分跟他同龄的蒙古族牧民认识的要多。

  他看《黄帝内经》看《金匮要略》看《本草纲目》,他看这些古书不是为了给别人治病而是为了给自己的猪羊马乌鸦治病。

  他甚至还有自己专门的手写本兽医笔记,上面的那些记载就是我爬过去在那破旧的蓝皮笔记本上看到的。

  嗯,巴尔思似乎从来没有把自己当人治疗,同理也没有把我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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