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云端在寨子里住了两天,终于和小黑混熟了。
小黑还是不会笑,陆云端伸手捏他的翘鼻尖,他知道对方这是在和自己玩闹,可是笑不出来,只会扭头躲闪,心里很高兴,因为从来没有人这样逗过他。
长久以来他的生活内外交困,迫使他变成一部杀人机器。但是他年纪轻轻,有血有肉,一颗心好像春风中沉睡的小鸟儿,一片叶子的轻拂便可让它睁开眼睛。
陆云端和小黑坐在树下,陆云端拉过小黑的手,看他手指上的厚茧:“别打仗了,和我去香港吧!”
小黑任他摆弄着自己的手,默默的摇头。
陆云端当他是个孤苦的小孩子:“我养活你。”
小黑这回转过了头,是发自内心的困惑:“为什么?”
陆云端看着他的大眼睛,忽然感觉小黑长的很可爱,就忍不住笑了:“不为什么,为了你好。”
小黑垂下眼帘,随即面对了前方:“我不去。”
小黑不去。自从托尼杨要秘密处死他之后,他就决定再也不依附任何人了。
他从小就被托尼杨买到手中,托尼杨是他的主人与天。他曾经愿意一辈子忠于托尼杨,可是托尼杨只把他当成一条好狼狗。于是他杀了托尼杨,托尼杨骗的他好苦。
小黑总记得童年时期在陆家的岁月。训练当然是很艰苦的,可是在偶尔的短暂休息中,他透过水泥房子的玻璃窗向外望去,可以看到陆家后院的蔚蓝天空、碧绿草地、洁白房子、金色阳光。
画片似的世界里,生活着一个陆云端。陆云端那时年少,是典型的富家少爷模样,打扮的整整齐齐,在玻璃窗外看他。
这一切风景都深刻的印在了小黑心里,仿佛一只无形的水晶球。小黑小心翼翼的保护着它,除了这个,他闭上眼睛,再无任何美好的回忆。
所以小黑不去,不敢去。
况且他有他的自尊,他不吃人家的白饭。
陆云端抬手揽住小黑的肩膀,肩膀薄薄的,骨头可是相当的硬。
“不听话。”他用柔和的声音,认真的说道:“我要是打得过你,我就打你一顿。”
小黑傻傻的,又问:“为什么?”
陆云端叹了口气,扭头去看小黑的侧影。小黑的睫毛长,鼻尖翘,像个西洋小朋友。
“因为我想让你活的更好,你不听我的话,我就生气着急。”
小黑不看他,低头说道:“我很好。”
陆云端用力搂了他一下:“坏小子,会说谎,还不乖。等我回去和爸爸学上两手,下次过来打你屁股!”
小黑心中一动:“你还来?”
陆云端笑了:“我当然来。”然后凑近了问道:“你想要什么?我带给你。”
小黑摇了摇头:“我什么都不要。”
陆云端实在是看他有趣,忍不住又去捏他的鼻尖:“小黑鬼子,你是刀枪不入啊!”
小黑没听明白这句话,但是也没有深究,只以为对方是说自己功夫好。他是真的什么都不想要,因为陆云端竟然还会再来——这种地方,他居然还会再来!
喜悦像一块冰,在烈日下缓缓融化,一点一滴的滋润着他的心田。他满足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所以什么都不要了。
翌日清晨,前后道路都已经干燥的可以通车。小黑想让陆云端原路返回,然而陆云端别有一种探险家的野性,说要向前,就决不后退。
在他临走之前,小黑跑到林子里抓来一条中等大小的蟒蛇,煮蛇肉给他吃。
蛇肉煮熟之后,香飘四野,两人蹲在一口不干不净的破铁锅前,野人似的用手抓着吃,烫的嘶嘶哈哈直吸凉气。小黑为了捕杀蟒蛇,手背在树上蹭下了一大块皮,还差点被蟒蛇缠住;于是陆云端就拼了命的大吃一场,好让小黑高兴。
小黑目送陆云端的吉普车驶入林中。
吉普车很快便消失无踪,小黑没有立刻回去,而是席地而坐。心中的水晶球加重了分量,这几天也是可珍藏的美好回忆。
再说陆云端,这回在飞驰一日之后,便进入了段家军的势力范围。他常跑此地,所以和段家军中的一位杜师长相熟。在段家军的营地内过了一夜,他们得到补给,继续前行。
一路走马观花似的到了仰光,他视察了新开业的一家珠宝店,又亲自核对了近一阵子的账目。眼见一切安好,便乘飞机回香港去了。
陆云端如今人大心大,自有隐私,所以虽然没有结婚,但也在外面租了一套公寓,过起了比较独立的生活。公寓共有三间屋子,一间做客厅,一间做卧室,余下一间乱七八糟,则是画室——他从小热爱绘画,童年的梦想曾是成为画家。
轻松愉快的进了家门,跟在后方的苏家栋到了这时,才是真正松了一口气。
陆云端自去洗澡更衣,苏家栋则是抓紧时间,满屋里洒扫除尘——小小的一间公寓,犯不上请仆人过来,而且也没有重活,所以他就大包大揽的负责下了所有家务。
他虽然是笨,但是慢吞吞的很细心。陆云端都躺到床上了,他还在那里忙忙碌碌。等到他也可以上床休息了,陆云端已经打起了呼噜。
苏家栋躺在旁边,就见陆云端光着屁股,睡的张牙舞爪,平日在外面人模人样的,可是在自己面前就露出了本相。
苏家栋凝视着陆云端,看了许久,心里什么也没想,就单是看。
陆云端一觉醒来,翻出一本乱糟糟的账目,让苏家栋重新誊写一遍。苏家栋坐在画室内的大桌子前,手里拿着一柄尺子,一行一行的比量,仔细看清之后才一笔一划的写下去,生怕出了错误。而陆云端趁此机会,则是出门回家去了。
陆家是在山上,环境优美,房屋宽敞。陆云端乘坐公共汽车回了来,进门之后果然是见到了他的哥哥。
他这哥哥不是亲哥哥,是陆雪征年轻时收下的干儿子,名叫金小丰,如今也有个四十多岁了,生的高大魁伟,因为幼时脑袋长过癞痢,所以永远是个光头。
这金小丰年轻时看起来凶神恶煞,如今人过中年,面部轮廓略微柔和了些许,模样倒是显得和蔼了许多,不过不怒自威,依然令人心惊。陆云端向他汇报了仰光店铺的情形,又讲了几句父亲的闲话,然后转移话题,问道:“哥哥,斯蒂芬妮回来了吗?”
金小丰一笑,替这小弟尴尬:“没有消息。”
斯蒂芬妮是六七里地外金公馆家的三小姐,陆云端从小就很爱她,一直在等她长大。后来她终于长大了,陆云端抱着一大捧玫瑰花去向她告白,斯蒂芬妮当时手足无措的没说什么,可是第二天就和邻居何家的承凯私奔了。
承凯是个俊秀的青年,和斯蒂芬妮同龄,两人从小一起玩到大,感情很深厚。承凯的父亲何将军本来已经给自己定好了儿媳妇——是位老朋友家的小女儿,然而承凯生有反骨,勾搭着斯蒂芬妮就跑了。
这件事情打击了陆云端,陆云端总怀疑斯蒂芬妮是被自己吓跑的。每次想到这事,他都不由自主的要心痛一下,然后抬手摸摸脸,不明白自己哪里不如承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