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也愣了一下,他也觉得袁小鱼有些眼熟,但是怎么都想不起在哪里见过袁小鱼这个人,于是他试探性地问道:“请问,你是?”
“政务中心人社局那个姐姐啊,”袁小鱼把手里的资料递给男生,自我介绍道:“就是那天你和你朋友去办《健康证》然后被我叫住,帮我抬了一个小姐姐,你还记得不?当时你还背了一个医生过来帮我们。”
男生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是那件事情啊,他怎么会忘记啊,印象实在是太深刻了,于是他笑了笑,问道:“那个小姐姐腰还好吧?没有什么后遗症吧?”
袁小鱼点了点头,微笑道:“黄洋洋啊,她好得很啊,能吃能跳,不过就是不敢下腰了。”
说着袁小鱼看了一眼他抱着的资料,问道:你过来资格复审啊,恭喜你啊,面试好好加油啊。”
男生矜持地笑了笑,说了一声“谢谢,”然后对着袁小鱼不好意思地告辞道:“那我先去排队了啊,姐姐。”
“哦,好好,快去,”袁小鱼立刻让开道路,让男生过去排队然后心情颇好地去开会去了。
接下来的几周,袁小鱼心情都特别好,好到连付乐章都开始打趣她,“小鱼今天又有什么好事啊,哼着歌来上班,难道昨天买彩票了?”
“啊,没有,没有,就是天气好心情好,”袁小鱼给林晏清的回了一下消息,摸了摸有些泛红的耳朵,不好意思地看向付乐章。
咦,袁小鱼看着突然剪了一个时髦发型,换了一身新衣服的付乐章,睁大了眼睛。如果她没有记错的话,昨天付乐章头发还是乱七八糟翘起来的吧,衣服也是那件灰扑扑的夹克衫,还被王婵娟说了一下,要注意窗口工作人员的形象,怎么今天就突然从燕赤霞变成了中年版的宁采臣了。
“科长,你怎么突然......“袁小鱼小心开口问道:“变得那么帅了啊。”
“是吗?”付乐章脸上掩不住笑容,“你怎么知道我和你嫂子复合了。”
啊?这和嫂子有什么关系......袁小鱼皱着眉头,脑中突然灵光一现,想起付乐章和他前妻的事情。哦,原来两人又复合了啊,难怪付乐章答非所问啊。
袁小鱼顿了顿,随后便笑着恭喜付乐章,“恭喜啊,付科长,要请大家吃饭啊。”
袁小鱼本来是开玩笑,没有想到付乐章真的拿出一袋东西放在袁小鱼面前,抬了抬下巴说道:“放心,少不了你了,我都给你买好了,诺,谢礼。”
还真有啊,袁小鱼一脸兴奋地打开袋子,看见袋子里面的奶茶,蛋糕,软糖,笑得合不拢嘴道:“怎么这么多啊,科长你也太客气了,这是给大家的还是给我一个人的啊?”
“都是给你的,谢谢你上次帮我给我老婆送花,”付乐章前倾了一下身体,小声说道:“就是上次你帮我定了那个花,我老婆觉得很满意,才和我复合的。”
上次的花不是送给你兄弟了吗?袁小鱼一脸不解的看着付乐章,怎么会说送给老婆了。
“你送错了啊,”付乐章看着袁小鱼像是被雷劈到的脸,笑眯眯地说道。
原来付乐章请袁小鱼送花的时候没有说清楚名字是哪两个字,袁小鱼也没看有没有同音的人,就误把他好友李松哥认为是他前妻李颂歌了,而他就看了一下付钱的事情,根本没有看名字符合不符合,所以商家把花直接送到他前妻那里去了。
付乐章还是第二天接到前妻的电话后,说要和他谈一谈才知道袁小鱼把人给弄错了。
“我还以为那天她想找我吵架呢,”付乐章呵呵傻笑了两声,其实他和前妻离婚后早就想复合了,但是碍于男人的面子实在是不好意思提起来,而且前妻脾气也和他差不多,都是很暴躁的人,见了面说不了几句话又要吵起来,所以他一直以为前妻心里是不满他的。
但是没有想到前妻收到那束玫瑰花后,对他态度突然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还说要和他复婚。付乐章虽然知道了是送错花的乌龙,但是他又不是傻的,肯定借着台阶就下了,于是两人就这么重新接触了起来,两人关系就慢慢恢复了。
不过......付乐章眨了眨眼睛,小声地对袁小鱼说道:“这个算是我给你的封口费啊,花的事情,你千万不要和你嫂子说啊。”
“当然,”袁小鱼捂住嘴笑了起来,她这才知道为什么付乐章给她的东西说是谢礼了,原来她那天送错花,反倒帮付乐章复婚了,只是......袁小鱼不好意思地问道:“那你兄弟那边没问题吧?生日礼物都没有了。”
付乐章挥了挥手,说道:“没事,第二天我给他补了一个礼物,他高兴得很。”
正说着,付乐章突然停了下来,转头对在自己窗口前走动的一个男生问道:“小伙子,你有什么事情啊?我都看你来回走了五遍了。”
被叫住的男生一脸的愁容,看见付乐章后他叹了一口气,然后在付乐章的注视下往旁边移动了几步,把手里的资料放在了袁小鱼面前。
难道我今天不够和蔼可亲吗?见男生放弃就在面前的自己,宁愿多走两步去找袁小鱼,付乐章感觉自己心情瞬间不好了,脸突然黑了下来。
袁小鱼见付乐章脑门青筋都开始跳动,知道他又开始急躁起来,于是赶紧放了一颗糖放在付乐章面前,笑着拿起放在前台的资料,询问道:“请问你是办理什么业务啊?”
“工伤,”男生犹豫了一瞬间,开口道:“姐姐,职业学校的学生工作时间受伤是你这里管吗?”
袁小鱼看着手中的学生证愣住了,这不是前段时间她去开会时候遇见的那个帮着她抬黄洋洋的男生吗?原来叫李琦啊,但是他的学生证怎么在这里啊?而且......袁小鱼抬起头,看着面前的男生问道:“你说是在校生在工作时间受伤的吗?”
男生点了点头,说道:“我叫韩宇,这个资料是我同学李琦的,他在工作的时候受伤的,但是工作的地方说他不是工伤,所以不给他赔偿,所以我想问问你们是不是真的不算做工伤,得不到赔偿啊?”
“在校生的不算是职工啊,”袁小鱼皱起眉头,因为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只有属于工伤事故范围的职工,才能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损害赔偿请求。其中,“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而劳动者又是指依法享有劳动权利能力、能独立自主地选择用人单位并建立身份隶属关系、服从用人单位的组织管理、以自己的劳动获取报酬的自然人。按这个标准,李琦的身份仍是学生而不是劳动者。所以,他因工作造成的人身伤害,很可能无法认定为工伤。
听完了袁小鱼的解释,韩宇幽幽叹了一口气,随即便低下头,看着前台说道:“那就没有办法了吗?伤了就白伤了吗?”
“也不是没有,”袁小鱼已经准备将《不予受理通知书》给他了,但是看他可怜兮兮的样子,又加上这个李琦她也认识,于是她给了一个建议,“李琦可以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起诉,他可以主张向雇佣他的公司主张赔偿,”袁小鱼翻了翻资料,“他的《学生实习协议书》在吗,我看看他还有学校、公司是怎么约定的。
“按照协议和《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李琦实习的公司是他的直接管理人,学校是他的间接管理人,他们都应该给李琦实习中的安全防范和权益依法提供必要的保障。如果他们未尽到其防范督促职责,应当对李琦所受损害承担责任。”
袁小鱼把手里的资料翻了一个遍,还是没有找到她想找的协议,于是她只能抬头看着男生问道:“韩宇,你东西不全啊,你得把材料补充全才行。”
“而且,这事情要去找律师去法院起诉,”袁小鱼建议道:“你让李琦的家长和学校先联系一下,看看学校能不能和公司协商,不行的话再请律师提起侵权赔偿。”
看着韩宇垂头丧气的样子,袁小鱼猜测李琦的家境是不是不太好,于是她想了想又开口道:“要是李琦家庭条件不允许请律师的话,到时候你过来找我吧,我带你们去司法局窗口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不要钱的。”
“也不是钱的问题,”韩宇叹了一口气说道:“李琦受伤不是因为实习,是他打工的时候受伤的。”
“啊?”袁小鱼抓着《不予受理通知书》呆住了。
“我没说清楚,”韩宇抓了抓头发,说道:“李琦不是在学校组织实习的时候受伤的,而是自己在周末打工的时候受伤的,所以没有《学生实习协议书》。”
袁小鱼听韩宇的解释才知道,原来李琦是找了一份快餐店的兼职,在清洗餐具的时候,不小心被一只裂开的碗划伤了左手,被医院诊断为左手小指和手掌肌腱受伤。
李琦开始并没有当一回事,结果听到医生说他肌腱受伤后才开始担心,因为他已经通过了公务员的笔试,马上就要参加公务员的面试了。要是面试通过,他却因为体检没法过关的话,只怕他会抱憾终身的。
所以李琦就积极询问了医生怎么治疗,但是治疗的费用不低,快餐店开始还答应得好好的,但是听到费用后他们就不干了,非说李琦这个是工伤,已经构成了事实劳工关系,要他们自己去申请工伤认定,快餐店不肯赔偿。
来窗口前韩宇其实已经陪李琦去区人社局问过了,区人社局的答复就是不属于工伤的认定范畴是民事侵权行为,让他们去法院起诉。
但是韩宇还是不死心,想来人社局窗口看看有没有回旋的余地,但是很可惜袁小鱼的回答还是和区人社局一样。
“这怎么能算是事情劳动关系呢?”袁小鱼听完韩宇的话,给他解释道:“李琦和快餐店应该是雇佣关系才对啊,”说着袁小鱼看了一眼付乐章,问道:“对吗,科长?”
“嗯,”付乐章点了点头,虽然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听起来差不多,两者的特征也有重合,都是用工主体对用工客体有支配权,用工客体为用工主体工作,但是确实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因为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用工主体和客体、适用的法律、关系之间的稳定性、强制性、用工管理、管辖部门都不一样。
劳动关系的双方是企业、个体经济、国家机关、事业机关、社会团体等单位与劳动者。而雇佣关系的双方一般是自然人和不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的农村承包经营户及其所招用的劳工。
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律法规调整,而雇佣关系是受民法调整。
劳动关系中用工主客体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形成较为稳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雇佣关系则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目的,雇佣双方没有明显的强制约束力。
劳动关系中国家制定了《劳动法》等法律对劳动者的工资等方面作了强制性规定,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雇佣关系只要双方意思达成一致,合同即宣告成立,虽然有民法调整,但强制性和劳动关系不能比。
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必须遵守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而雇佣关系则相对比较宽松,双方即按约定行事,其管理的力度明显欠缺。
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而雇佣关系属于民法调整范畴,若发生争议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所以,”付乐章解释完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之间的不同后说道:“李琦在快餐店打工并不是劳动关系,应该是雇佣关系还是由民法管辖,你们应该找律师帮忙,去法院起诉快餐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