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嫣嫣强颜欢笑,“怕,但又不怕。”
不愿面对坏事,是人性的本能。
不怕是因为她一定要探究真相,心里才能安稳。
下了飞机,三人倒了几趟汽车,最后乘坐三轮往大犽山深处进发。
三轮车“咚咚咚”的噪音道破山林的宁静,鸟儿四散飞往远处。
司机没拉过这么洋气的城里人,也没见过这么大的军官。
忐忑了一会儿,他扯着嗓子问道,“你们来我们这山疙瘩里,是走亲戚?”
苍云烽回道,“来看战友。”
部队里曾经有个小兵,在救灾时残疾了,家就是这里的。
他这样一说,三轮司机立刻反应过来,脸上越发热情高兴,“你们说的是狗娃家吧!”
这些年,他们这穷乡僻壤没出过什么大事。
也就几年前,狗娃带着光荣的大红花,敲锣打鼓的被抬回了家。
那是第一次有市里和部队的领导光顾他们这个小山村。
苍云烽顿了下,“是,蔡小顺。”
三轮车司机脸上荡漾着质朴的笑,“狗娃……就是小顺可是我们村的光荣户。”
“这些年他家靠着国家给的抚恤金,在山下做起了买卖,日子过的不赖。”
说着,他似有感叹,“就是小顺,都快三十了,家里人还没给他找对象,留他一个人在老家看着几亩旱地。”
苍云烽眸光微眯,“你的意思是他家里人都在山下?”
三轮车司机撇撇嘴,“那可不。”
“他大哥当年媳妇都讨不到,还是用小顺的抚恤金给的彩礼。”
“就是可惜小顺,瘸了腿本就不好找媳妇,自己的钱还给家里人用了。”
苍云烽没说话。
这种事情他在部队不是没听过。
十指有长短,家里总要有顶梁柱。
有些父母总会偏爱健全的孩子一些。
三轮车在山路上七拐八绕,总算在天黑的时候到了杨树村。
司机大叔把车停到蔡小顺家的时候,夕阳暖黄的光正斜斜的落在他家门口的黄土地上。
“小顺,城里的大领导来找你。”司机大叔下了车,扭头看到背着锄头一瘸一拐的蔡小顺,高声喊道。
蔡小顺锄了一天的草,刚从地里回来。
工字背心,粗麻长裤,脖子上挂着一条白色毛巾,一副实打实的庄稼汉打扮。
麦色的皮肤浮着汗水,在夕阳下反着亮闪闪的光。
别看瘸了一条腿,全身都是硬。邦邦的腱子肉,惹眼的很。
听到有人喊他,蔡小顺抬眸望了过来。
家门口站着一男两女。
天气炎热,男人高大健壮,穿着的短袖军装透着一层汗水。
他眯眼想了一会儿,神色渐渐变得震惊。
还真是大领导。
他曾经被选中阅兵,在京市远远看见过的大领导。
“苍司……司……”蔡小顺结巴起来,最后一个字没出口就被苍云烽打断,“别拘束,我来这里办点私事,顺便看看你。”
听到领导这样说,蔡小顺原本紧张的表情变得越发严肃,他立刻挺直腰板,用锄头支撑着身体,端正的敬了个军礼,“领导需要我帮忙,你尽管开口。”
“私下里不用行军礼,你放松就行。”苍云烽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