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风刚刚夹起一块肉放到嘴里,钱一萍伸出筷子,“啪”地一下给打掉了,“干啥啥不行,吃饭还挺积极!”
林风愣了一下,想去夹桌子上那块被打掉的肉,一抬头看见钱一萍满眼的白眼珠,伸出的筷子又缩了回去。
钱一萍夹起那块肉扔在地上,一只狗屁颠屁颠地跑过来叼起那块肉,摇着尾巴跑了。
“给你吃肉,还不如给狗吃,它还知道摇尾巴。”
人不如狗,这话也太难听了!林风深深地皱着眉头,额头上的青筋爆裂了出来,瞪了钱一萍一眼。
“怎么?说你还不愿意?!你现在是让我养着,一个大男人也不害臊!”
林风噌的一下站起来,碗里的饭,他再也没有胃口吃了,愤愤地甩门而出。
“还耍脾气!你有什么资格耍脾气?!有脾气去挣钱啊!走吧,干脆别回来!省得给我添堵!”门后传来钱一萍愤恨的声音。
家对林风来说不是一个温馨的港湾,而是一个寒冷的冰窖,没有一点温暖。
其实以前钱一萍对他还是可以的。那时候他在银行里做高管,稳定而又高薪,也正是因为这个钱一萍才嫁给他。
后来林风忍受不了体制内的各种束缚与压抑,出来创业。他给钱一萍画了一张大饼,钱一萍虽然开始不愿意,但最后还是接受了。可是创业未成,还欠了一屁股债。欠债的事他没敢告诉钱一萍,即便这样,钱一萍对他的态度还是越来越差。
从银行里出来容易,想进去就难如登天了,再说他也不想回去,可是其他的工作也不好找。很长一段时间林风没有任何收入,这让他在钱一萍面前直不起腰,经常被她横挑鼻子竖挑眼,百般羞辱。
前途无望,家庭又是这样。世界之大,竟无他容身之处。林风叹了一口气,一个人漫无目地在大街上走着。
一个老乞丐端着一个残破的碗,站在一家餐馆门口,乞求道:“行行好,老板赏口吃的吧。”
“去去去!老子最近生意不好,哪有钱给你吃白食!”一个带着大金链子的男人从屋里走出来呵斥道。
老乞丐站着没走。大金链子不耐烦了,上去推了一他把。老乞丐踉跄着后退了几步,一下子坐到了地上,手里的碗摔在地上,碎成了几片。老乞丐一声不吭地从地上爬起来,默默地捡起碗的碎片,扔进了街头的垃圾箱。
这一切都被林风看在眼里,他的心被扎了一下,自己的惨与这位老人家比起来,又算得了什么。同是天涯沦落人,受过苦的人才能深深体会到别人的苦。
他走到老人身边:“老人家,饿了吧?正好我也没吃饭呢,一个人吃饭太孤单了,您陪我一块去吃吧。”
老人家抬起头一双浑浊的眼睛,惊讶地看着林风:“你说啥?要请我吃饭?不不,你吃剩的给我一口就行了。”
“走吧,老人家,您就别客气了。”林风笑着拉着老人去了餐馆。
“老东西,怎么又来了?不是让你滚了吗?”大金链子皱起了眉头,瞪了老人一眼。
“老板,你是做生意的,可不能这么说话啊!我们又不是白吃饭。”
“噢,你请他啊?二位吃什么啊?”大金链子的态度缓和了下来,但眼神里依然透着不屑。
“老人家您想吃什么?”林风和蔼地询问道。
“我……我都行。”
“不用客气,老人家,你想吃什么,点就行。”
老人看了林风一眼,低下头小声地说道:“我想吃顿饺子,好久没有吃饺子了。”
“老板,来两盘牛肉水饺。”林风冲里面喊道。
“不用肉的,素的就行,别浪费那钱。”老人紧张地站起来。
林风微笑着伸出手去,轻轻扶向老人的肩头,让他坐下:“不用管,您只管吃就行。”
“谢谢!谢谢!我这是遇到贵人了,老天爷可怜我啊!”
水饺端上来,林风伸手做了一个请的动作:“老人家,饿坏了吧?快吃吧。”
老人不安地看了林风一眼,林风冲他点了点头。他夹起一个水饺,整个塞到嘴里,接着便开始呲牙咧嘴,水饺在他的嘴里翻滚。
“慢点吃,老人家,别烫着,这些都是你的。”看着老人狼吞虎咽吃着水饺的样子,林风很是欣慰。
老人风卷残云一般,不知道有多久没吃饭了,两盘水饺很快就吃完了。
老人打着饱嗝,一副心满意足的样子。
“够吗?不够我们再要点。”
老人感激的看着林风:“够!够了,你都没吃,全让我吃了,这是我吃的最好的一顿饭!”
老人的话让林风有些心酸,林风觉得自己惨,可是跟老人相比起来,就像是穿鞋的看着光脚的。
“老板,结账。”
“两盘水饺总共一百。”
“啊?一百?!这么贵!”老人吐了吐舌头。
“贵!?嫌贵就别吃啊!吃了就得付钱!再说了,又不是你付钱,管那么多事干嘛?!”大金链子气势汹汹地白了老人一眼。
林风平时很少带钱包,伸手去掏手机打算扫码支付时,却发现口袋里空空如也。他忽然意识到自己一气之下从家里出来,放在桌子上的手机忘了拿。
他努力地挤出一丝笑,用商量地口吻对老板说:“老板,我没带钱包,手机也忘带了,您看我回家拿手机,再过来付可以吗?”
“哎哟!你这是想吃霸王餐啊!你做好事,也不能让我献爱心吧?”
“我是真的忘了带手机,一百块钱,我也不至于吧。”
“那难说!现在的骗子遍地都是,谁知道你是不是?!你走了不回来怎么办?!”
林风无语,不过转念又一想,也是,人家凭什么相信一个陌生人呢?只是他说的话太难听了。
林风起身看了看四周,吃饭的客人中也没有一个熟人。他再次摸遍了全身,一无所获。
“行不行啊?别耽误时间好吗?我这里做生意呢,都像你这样,我生意还做不做了?!”大金链子一副不屑的样子,忽然他看到了林风手腕上的表,“你不是还有块表吗?实在没钱,把表押在这也行。”
林风低头看了看手腕上的表,那是结婚时买的,当时花了一千多,抵这顿饭钱足够了。失望的婚姻,让林风觉得这个表也没有什么意义了,况且也只是做抵押,拿了手机就可以再收回来了,为了解当下的困境,索性摘下来递给老板。
老板接过手表,翻来覆去地看了看,面露喜色,随手揣进了口袋里。
“吃顿饭,害得你把手表都押上了。”老人面有愧色地说。
“没事,我拿了手机再回来赎。老人家,天不早了,我得回家了。我们就此再见吧,您多保重。”林风说完,习惯性地抬起手腕看时间,忽然意识到刚刚还在说手表的事,自嘲地拍了拍头。
“我捡了一只手表,我也不用,送给你做个纪念吧。”说着老人从口袋里拿出一只造型奇特的手表。
林风条件反射地摆摆手,怎么能要一个贫穷的老人家的东西?
老人硬把手表塞给林风,头也不回地走了。
“谢谢你,年轻人,好人会有好报的!祝你好运!”
林风愣了一下,这声音和以前老人的声音判若两人。
林风拿着手表,翻看了一眼,戴在了手上。手表压在手腕上一个闪电形状的胎记上,发出几道淡淡的光。
“报告杨**,天选系统,它……它启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