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颖还在犹豫,我知道,她是怕害了我。
毕竟如果我冒险去看女神神像,万一被士兵抓住了,那脑袋就会被砍下来。
看着她那羸弱却倔强的小脸,我冲她露出了温暖的笑容,伸手摸了摸她的脑袋,说:“刘颖,我知道你担心什么。你知道的,我是外乡人,是云游到此的,这个地方是困不住我的。”
说着,我从地下捡起了一块石头,然后在她的面前,缓缓地捏成了粉末。
刘颖满脸的讶异,她有点不信,自己从地上捡了一块坚硬的白石,而且还使劲敲了敲,这才递到我的面前。
这丫头,居然以为我是跟她玩魔术么?
我笑吟吟地接过来,一样捏碎了它。
看着白色的粉末簌簌落下,小丫头终于信了,可是她说:“哥哥,你能带我们姐妹离开吗?我也想去远方,去看看更大的世界。”
我看着她,心里有些怜惜。
这个年纪的孩子,在我的世界里,那正是被父母宠爱的时候。
我说:“恐怕不能,因为我可能要面临很多的困难,你跟着我,我很可能照顾不到你。”
“我不需要照顾,跟着你,哪怕就算死,我也不介意。现在的生活,跟死了又有什么区别?”
我喟叹,如果时间再久一点,做惯了奴隶的刘颖,应该再也说不出这种话来了。
但我终究还是拒绝了她,我要做的事,不能有拖油瓶啊。
虽然我拒绝了她,但是这孩子很懂事,最终还是理解了,并且主动指出了女神像所在的位置。
我点了点头,跟她告别之后,向所谓的神道走去。
奴隶的宿营地就是一个露天的大坪,里面没有人管束,但是要想离开这个大坪还是不容易的,有士兵24小时不间断巡逻的。
我弹出两根发丝,弄晕了两名守卫,然后过去换上了士兵的衣服,接着就大摇大摆地向女神像的方向走去。
一路上无人质询我,没走几步,我就看到了那高大的女神像,在红月之下,折射出一道道明晃晃的红光,看上去很是神异。
很可惜,这神像虽然高大,可是隔得远了,却还是有点看不清楚五官长相。
于是我走得更近,想要攀上附近的一个巨大的灯柱,这样就可以让自己的视觉变得高一些,更能看清楚女神的长相。
无论什么时候,只要事情涉及到白夜光,我就有点不自信了。
当我开始攀爬的时候,惊动了附近的一对守卫,他们人数不少,总共有五人,见到我大不敬的动作,一个个发出吆喝声,然后举着武器向我跑了过来。
他们穿着轻甲,奔跑的时候,金属摩擦,发出铿铿的声音,节奏感挺好的。
其中一人还摘下长弓,略一瞄准:
嗖!
一箭直奔我的后背而来。
这些人善用冷兵器,而射箭这人,很明显就是神箭手啊,我反手一抄,将那箭抓在了手中。
那士兵看在眼里,发出了一声惊呼。
可是我这一手反而是激起了他们的好胜欲,这些家伙,总每个人都搭弓射我。
一时之间,弓声沉闷,箭声呼啸!
看那架势,是要将我射成刺猬了。
如你们所愿,我没有闪避,而是用发丝做成一道黑色的披风,挡在自己的后背,将那些箭全部给收了。
然后我很快就爬到了灯柱上,虽然还不如那女神像高,不过堪堪能看清楚了。
虽然眉目五官上稍稍有些夸张,比如眉毛被认为拉长了,眼睛被开了眼角,但我还是能看清楚,这就是我的老婆——
白夜光!
白夜之光啊,果然是名如其人。
虽然早就有心里准备,但当我正式面对的时候,这种震撼还是挺大的。
现在的问题就是,白夜光为什么会来到我们的世界,为什么又会失去记忆呢?
难道说,她只是弄了一个分身到了我们的世界?
那她现在突然离开,是因为分身觉醒了记忆吗?
我不懂,但至少,白夜光有关自己世界的描述,其实是错误的。
我甩了甩披风,甩落了一地的长箭,那五人还真是有点执拗,一直都在持之以恒地用箭射我。
“喂喂,你们五个傻子,别再射箭了,都给我蹲下。”
说着,我就转头就跳了下去,在月下,我看起来就像是巨大的蝙蝠一样。
“锵!锵……”
那五人丢下了弓箭,齐齐拔出了手中的腰刀。
我丢出四根发丝,瞬间弄软了四人。
剩下一人,一刀砍过来,被我一指点在刀刃上,那刀刃在真元的作用下,就像干面条一样断成了好几截。
那人看了看手中的刀,又看看周围倒下的士兵,终于知道厉害了,口齿不太利索地问道:“你,你到底是什么人?”
“坏人,肯定是坏人,都杀了这么多人了,还能是好人?你要再敢叽叽歪歪,信不信我将你的脑袋拧下来当尿壶?”
那人还是很纯朴的,听到我这么邪恶的威胁,不由自主地往后缩了缩脖子。
“蹲下!”
我喝道。
那士兵果然蹲下了,他手上没了武器,胆子也就丧了。
我看到他卑服的样子,突然改变了看法,手指弹出了一根发丝,他顿时就支支吾吾地说不出任何话来了。
他的眼睛里全是惊恐的颜色,他不知道我给他吃了什么,总之,那种咽喉都被堵住的感觉是很要命的。
我警告他说:“只要你听话,我保证你没事。否则的话,那些地上躺着的尸体就是你的榜样。说实话吧,我杀你就跟捻死一只蚂蚁差不多。”
地上躺着的那些人,自然没死,只不过被我的发丝绞得灵魂破碎了而已,醒来之后,在床上躺半年,应该就能复原。
那士兵满脸都是恐惧,现在在他的眼里,我就是不折不扣的恶魔。
所以我说:“在前面带路,如果敢耍花样,那就死。”
士兵很急,支支吾吾地想说话,我懂他的意思,吩咐道:“你现在带路,去弄两匹马,然后出千翠陵,咱们去西山居的首府,也就是你们赵侯爷住的地方。”
士兵听了,立刻转身向外走去。
我之所以要带马,那是怕这士兵没什么脚力,至于我自己,有马只会更慢,虽然我还不会飞,还没领悟反重力,但是要论脚力,那踏雪无痕都是小瞧我了。
因为我们两个都是穿了士兵甲胄的,所以当我们骑上马离开的时候,居然没人问什么。
但是出陵墓的时候,守卫的士兵要看兵符和手令。
没奈何,我懒得跟他们啰嗦,直接把他们弄躺下了,我的手段很利落,基本上都不搭话直接动手。
在士兵看来,那些躺地上的人都是死翘翘了。
所以他觉得我是一个超级大恶魔,杀人如麻,心狠手辣,他更怕我了,大气都不敢出。
不过他大气不敢出,更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咽喉里被塞了发丝。
出了陵墓之后,我们便骑着马跑了起来、
这是冷兵器时代,传递信息靠信鸽和马,所以我现在是非常安全的。
千翠陵墓离西山居首府很近。
侯爷居住的地方,就叫西山居,也就是说,这座城市叫信府,谐音听起来是幸福,挺操蛋的。
而西山居,就是信府下赵侯爷的居住的地方。
这跟我们的方式完全不一样,这整个领地,都以找侯爷的居住的府邸为名。
不过我想了想,也能理解,这是极限地宣示了王权。
信府的城墙很高大,目测有十丈,而且全部是用白石砌成的,我自然不会带着他走城门,那如果搞出花样来,事情可就麻烦了。
我将那士兵弄晕了,丢在草从里,然后悄然进了城里。
在进去之前,我已经将里面的位置摸得差不多了。
其实吧,我只要知道西山居的位置。
西山居的位置不在城中央,而是在最西边。
为什么叫西山居,因为西边有西山,山涧潺潺,林壑幽美,还建了一座神庙,供奉的是白夜光。
……
白月在东边露出了半张脸来。
红月的余烬终于熄灭在了西山。
西山居的早晨,半边莹白半边红。
利辛一早就往西山居赶去,他很勤奋,只有这样才能得到主子的青睐。
做狗的日子不好过,好在他已经熬出头,成为了赵侯爷的亲信,可以带刀进入西山居,这可不是一般的殊荣。
但是他看到一名不长眼的下等士兵居然站在道中挡住了他的去路。
那士兵穿着轻甲,而且锈迹斑斑,一看就不是亲卫兵,居然敢挡道!
“滚开!不长眼的狗东西,这是你能来的地方吗?”
利辛跳了起来,想一脚踹那士兵。
“打住,利辛,你不认得我是谁了吗?”
利辛闻言,还以为是自己的熟人,可定睛一看,他的火气更大了:“是你?你怎么来到这里的?你不是去千翠陵了吗?你居然一副士兵的装扮,说!是不是偷的?”
我看着这个气急败坏的家伙,忍不住摇头:“错了,我不是偷的,实际上,我是抢的。”
听了我的话,利辛傻眼了,他实在是想不通我为什么这么嚣张。
抢了士兵的装甲,还出现在西山居,这里,可驻扎有八千亲卫兵。
而这些亲卫兵,都是千里挑一的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