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杳?”
惊讶的声音传来,几人转头,看到一个穿着白色羽绒服的帅哥走过来。
男人优雅温和,戴着眼睛,身边跟着一个漂亮温柔的女孩。
唐杳觉得这人有点眼熟,想了好几秒都没想起来名字。
“不记得我了?我是程云铮。”
这个她记得。
“是你啊,抱歉,光线不好没认出来。”
唐杳面不红心不跳地胡说八道,哪里是光线不好认不出来,是完全没认出来。
程云铮是她读大学时的学长,医大的天之骄子。
在医学上非常有天赋,还和她一起参加过研究试验小组。
“晚上光线是不太好,我刚才也没敢认你,怕认错人。”
程云铮笑道,算是变相解围。
他没想到会在这里看到唐杳,而且,穿着汉服的她比印象中更加美丽动人,衬得周围的一切黯然失色。
印象里,他觉得唐杳是个天才,学医的天才。
在一起相处的那段时间里,对她是有点心动的。
可后来,发现她就是传说中的神医,是他的偶像,还结婚了,他就将那份刚萌芽的感情扼杀在摇篮中。
这两年来,他过得也挺好,交了女朋友,感情也不错。
再次看到唐杳,他还记得那种心动爱慕的感觉,但别的什么都没有了。
最近网上闹得很凶的那个医疗事故他也看到了,不过他相信那并不代表唐杳。
不说她后面做出了解释,这起医疗事故与唐合无关,就算没有,那也只是工厂的失职。
和她本人没关系。
她作为医生,肯定也不想这样的事情发生。
不得不说,这的确是有点带主观看法了。
这种事既然发生,那她作为公司老板,肯定有责任。
双方寒暄了一下,程云铮便带着女朋友继续逛去了,本身没多少交情,留下来一起逛双方都尴尬。
而且,因为社会地位的不同,也没什么共同话题。
程云铮现在在读博士,毕业后就要留在医大任教,然后搞个研究试验,做个医学家。
而薄暮时和祁墨都是从商的,基本后续没多大交集。
“走吧,咱们去猜灯谜。”
这些花灯都非常漂亮,档次各异。
有的上面的图案是打印上去的,而有的就是画上去的。
在一些做工精致的花灯旁边,摆摊的年轻小伙子拿着毛笔正在给灯笼纸作画。
通过聊天,直到他们是美术学院的,摆摊挣钱是附带,目标就是来秀一手。
他们学了那么多年的画画,这点对他们来说很轻松。
然后花灯的样式也非常精美。
对其他人来说价格小贵,但对几人而言问题不大。
唐杳掏钱买了四盏,一人一盏。
薄暮时和祁墨对视一眼,默默拿着。
他们不喜欢这种东西,但这个时候不能说不喜欢,不喜欢也要配合。
在公园有个人工湖,今天打造成了许愿湖,可以放花灯。
不过花灯要给旁边的安保人员检查,合格才能放。
等活动结束,会安排人将这些东西处理掉。
然后还要保证湖水的一个质量。
主办方这次还是花了大心思的。
主要是给市民一个难忘的元宵节。
非常有意义。
“薄暮时!”
气冲冲的声音传来,紧接着,一道身影朝着他们冲过来。
薄暮时条件反射将唐杳拉到自己身后。
陆汀州停在他面前,咬牙切齿:“陪老婆逛元宵,你真是好悠闲啊。”
薄暮时松开唐杳,整理一下被他抓乱的衣服。
“你怎么在这?”
“你说我为什么在这,还不是你害的。”
薄暮时:“……别乱扣锅,我没逼着你来。”
“要不是你,我现在天上人间会所,而不是在这摆地摊。”
陆汀州好气哦。
几人这才发现他穿着廉价的汉服,不远处还有个摊子,上面摆着一些面具、小挂饰、古香古色的。
薄晨正穿着一个店小二的服装,坐在那和两个客人绊嘴皮子。
唐杳和闻悦很奇怪,她们逛了两圈,都没发现这两人在这摆摊。
“我们早上就来了,你居然没看到我们。”
太伤心了。
闻悦有些幸灾乐祸:“你们俩怎么过得这么惨。”
难怪最近几天没听到他们约祁墨出去玩。
陆汀州很难过:“还不是因为某些家伙,你们几个今天必须请我和薄晨吃顿好的,不然我做鬼都不会放过你们。”
祁墨:“没问题,想吃什么?”
“我要帝王蟹自由,龙虾自由,要吃鲍.鱼星斑和海参,再来一瓶茅台……”
巴拉巴拉数了一大堆,算下来,光是食材都要小几万了。
祁墨越听眼神越怪,这俩孩子到底经历了什么啊。
另一边,薄晨把生意做完,也凑了过来,看到薄暮时乖巧规矩地喊了声哥。
薄暮时淡淡点头。
上下打量他一眼,几天时间而已,怎么变油腻了?
之前每天打扮收拾得很帅气优雅,像个贵公子,现在就像个普通的帅哥。
“帅哥,你这个铃铛怎么卖?”
摊子上有人问生意,薄晨立刻跑过去,笑呵呵地开始介绍。
“美女,买铃铛啊,这个五十一只。”
“五十?太贵了吧,便宜点。”
“五十不贵了啊,这铃铛做工精致,上面的纹路雕刻费都不便宜,而且,铃铛是信物,赠尔只铃铛,一步一响,一步一想,女孩子带着特别有意境,这个颜色和你今天穿的汉服非常搭配。”
“你这衣服漂亮啊,你穿着就像古代的大家闺秀一样,漂亮,太漂亮了。”
薄晨嘴巴甜,会夸人,直接不要脸地把人家小姑娘夸得飘飘然。
最后掏出九十块,和闺蜜含泪买了两只。
陆汀州就没他这么厚的脸皮,作为陆家大少爷,摆摊已经是他底线了。
哪里还能像薄晨这样拉下脸去做生意。
不过摆摊一天下来,他也发现个问题,这家伙只有对待女客户的时候才这么热情。
要是来的是男孩子,态度就很冷淡了。
果然,平时玩的都用到生意场上了。
看他这花言巧语的样子,其他几人不忍直视,唯有薄暮时看得认真。
用一个旁观者、育人者的角度去看。
最起码他能放下面子、能摸准客户的心理去赚钱,以后起码饿不死。
平时就是太懒了。
“薄晨,把摊子收了,今晚他们请客。”
薄晨:“现在还早,正是人。流量大的时候,咱们先做一会儿生意吧,不然这么多货要砸在手里了。”
“怕什么,让你哥买啊,咱们这样都是他害的。”
薄晨看了眼薄暮时:“我不敢。”
他宁愿多喝几口水,费点口舌卖出去,也不敢把这便宜货砸薄暮时手里。
只会更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