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节奏偏快,之前是不是都是一个人练习的,没有组队经验吧?”
林熹一眼看出艾夏的问题所在,仅仅一句话就让在场所有人不得不佩服,他确实有那个实力。
换林熹开始表演,艾夏主动将鼓棒递给了他。虽然艾夏知道林熹是白黎的情敌,可在打鼓这方面,他觉得林熹比自己厉害,所以很尊重他。
林熹接过鼓棒,似乎是感受到了艾夏的这份尊重之意,也郑重对待起来。
他坐下来,深呼吸了一口气,然后照着自己心里的节奏敲打起来。
许久没有摸过乐器,这下林熹竟然自己都兴奋了起来。
他敲的这首曲子所有人都没有听过,是一首完全陌生却又觉得非常厉害的曲子,尽管节奏不快,但是几个音的转换堪称完美,听得艾夏这个专业的鼓手都惊叹不已。
林熹闭着眼睛非常忘我,期间只睁开过一次眼睛那就是看向了易墨。
他没有告诉过任何人,这是小时候的他为易墨写的曲子。
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会喜欢易墨,但是他永远不会忘,是易墨给了当年那个爹不亲娘不爱的自己温暖,是他向那时候的自己伸出了手。
十四年前。
“二十,温兴,你们马上就会有两个队友,从今以后你们就是乐队‘always’的成员了哦。”
在V客来之前,是一个年纪比较大的经纪人带着他们,这天是always的正式成立,两个小娃娃都十分的兴奋。
可是他们在会议室里等了半天,最后只等来了朱邑,却不见他们的鼓手。
“你,你们好,我叫朱邑。”
“朱邑,还有一个小伙伴呢?”易墨开朗地冲他微笑,从座位上跳下来走到了朱邑的面前。
“他,林熹他……”
“原来叫林熹啊,他在哪?”
“他不肯过来,我也不知道他在哪?”
“叔叔,你知道林熹会去哪吗?”他转身问经纪人。
经纪人尴尬笑道:“不知道呀,不过他已经来公司了,应该就在这一层吧。”
“温兴,我们去把林熹找回来好不好?”
“好啊,朱邑,我们三个分头去找吧?”
没想到同队的两个小伙伴这么热心,这让胆小的朱邑瞬间安心不少,乖巧地“嗯”了一声。
三个小孩子分开行动,易墨是最熟悉这里的地方,自然能注意到旁人不会注意的角落。
果不其然,最后他在一个放映厅的观众席间隔里找到了一个与他一般大的小男孩的身影。
“你是林熹吗?”
林熹将埋在膝盖里的脑袋抬起来:“你是谁?”
他的语气充满戒备,像极了一只受伤却努力自保的小动物。
“我叫易墨,大家都叫我二十。”
易墨的笑容特别温暖且特别有感染力,好像瞬间驱散了林熹所有的不安与孤独。
没有经过林熹的同意,易墨擅自在他身边席地而坐,然后冲他嘿嘿一笑:“你干嘛一个人在这啊,大家都在等你哎。”
“我不想过去。”
“为什么?”
“因为爸妈对我期望太高了,我怕我做不到那么好,我不敢迈出那一步。”
“正因为如此,你不应该更加勇敢地迈出这一步吗?”
“你懂个屁,我爸妈眼里只有钱,如果我做不到最好赚不到钱,我会死的很惨的!”
林熹不知的是易墨其实和他是一样的,同样是背负了家里人对于“钱”的渴望才进了这个公司。
不过易墨没有直接告诉林熹,只是小声地说了一句:“我懂的。”
林熹好像听见他说了什么,可是望向他的时候,他已经又变成了一副笑嘻嘻的样子,刚才那个忧郁的声音似乎根本不是他发出来的。
“我好像从来不被人需要,就算是亲生的父母,也只不过把我当做赚钱的工具。我爸妈从小感情不好,在我的印象里他们不是吵架就是打架,对我从来都是不闻不问……”
“不会啊,怎么会没人需要你,always的大家现在都需要你啊,如果没有你我们就没有鼓手了,以后有我在,你爸妈给不了你的关心我给你,好不好?”
不管是林熹也好,施潇也好,冷何也好,小时候的他们都是被易墨的笑容感染。
他的笑容让人无法抗拒,情不自禁想要答应他,守护他。
可是结局都是一样,因为那一道脑后的伤疤,易墨把对所有人的承诺都忘了,原本是最善良的人,却成了最可恶的人,让人又爱又恨,想恨却也狠不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