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喜欢
一杯酒2021-07-21 10:111,888

  这一天,游离算是真真切切的体验了一把好学生的生活,不管是学生还是老师都跟赶飞机似的,一个在上头嘴巴劈哩叭啦的没停,一群在下头捏着笔杆刷刷刷的抄个没停。

  别说是像以前他们十三班那样不上课改成自习,只要他们不吵就谢天谢地的生活了,现在的一班就是课间休息十分钟能准时下课都不错了,上个厕所都得用跑的。

  好不容易放了学,游离感觉身心疲惫。

  突然有个人往游离背后“啪”的一巴掌拍过来,游离五脏六腑都快给他拍吐出来了,双手撑着桌面,扭头一吼:“谁啊!”

  “我啊。”余梨亭笑着搂住了他的脖子,“怎么样?一班的学习氛围够好吧,够不够游哥满意?”

  游离装作听不懂,他当时就是用“一班学习氛围好”这种烂理由骗余父给他调到了一班的。

  “好好好,好到我都快吐了。”游离无力感叹,“就语文课上,一个鲁迅都快给他们讲出花来了。”

  余梨亭很是明白他的感受,安慰性的拍了拍他的肩膀,“也别这么说,鲁迅故乡就在咱们隔壁省呢,算是半个邻居,就当尊重他了。”

  游离心想你这邻居跨越也太大了,可又突然想到什么,转而一愣,“等等,周树就在我们隔壁?”

  余梨亭只想一巴掌拍死他:“……鲁迅真名周树人。”

  一天丢脸N次的游离:“……那为什么都叫他鲁迅。”

  余梨亭叹了口气:“鲁迅是他笔名。”

  游离不屑的啧了一声:“就一个笔名怎么跟取得人名似的。”

  余梨亭反问:“不然你想怎样?”

  游离试着说:“天蚕土豆?或者我吃西红柿?”

  余梨亭:“……”

  余梨亭终于没忍住一巴掌拍在了游离脑袋上,“你怎么不说安妮宝贝呢?”

  游离揉揉自己的脑袋,“这不一时没想起来嘛,跟你说下回下手轻点,打脑袋是会笨的。”

  余梨亭摇头,“也许别人会,但是你一定不会。”

  游离狐疑的看向他,“为啥?”

  余梨亭一本正经道:“因为你已经没有可以再笨的空间的。”

  游离:“……”

  游离正想开口反驳,就见窗外的周可温正往教室这边走来,周可温一放学就给王老师叫走了,不知道讲了什么,一直扯到现在。

  要不然游离也不用在这边跟余梨亭瞎BB这么多来打发时间了。

  “不跟你说了,我先走了哈。”游离随手抓了几本书往书包里塞,然后背上书包就要往外冲。

  “小离儿!”余梨亭在后头喊了一句。

  游离没回头,挥了挥手,“晚上我找你打怪去!”

  如果那天游离回头,一定会看到余梨亭失落又不甘的眼神。

  可惜没有如果。

  ……

  即使是到了一班,游离也没那么胆子跟周可温一块回去,他只能先到学校门口等他。

  游离等了十分钟左右,就看到不远处走来的少年,余晖撒在少年身上,渲染着清秀的脸庞,好像每一笔都是上帝久久思虑后才画下的,在游离眼里完美得恰到好处。

  游离抬手压住自己心脏的位置,一脸怔然,心脏的跳动就好像连接上了每一根血管,到了游离耳边全是砰砰砰的心跳声,压抑不住的心跳声。

  “In the oases, there are villages and towns。 People grow all kinds of crops in the fields there。”

  周可温难得愣了一下,“什么?”

  游离看着他:“你今天说的。”

  这是今天英语课上,周可温念的那一段英文,不怪周可温没听懂,因为游离念得实在没几个发音标准的单词。

  可对于一个英文都只记得二十四个字母的人来说能记住这么长的一句英文已经让人很意外了。

  周可温抿了下唇,“嗯。”

  他走他身边擦过,继续往前走。

  游离转身看着他的背影,发了好一会呆,才迈开的步子,冲周可温跑去。

  还是像以前一样,他在他的耳边叽叽喳喳个没完,“周可温,我好像知道为什么开个学我都这么高兴了。”

  本来对于一个坏学生来说,开学简直就是末日的代名词,可昨夜,游离兴奋到了半夜才睡着。

  周可温没说话,却习惯性的等着他的下文。

  可平时守不住嘴的游离突然沉默了,周可温抬起眼睫看了他一眼,嘻嘻哈哈的少年脸上也有了一丝沉重,那是思虑的沉重,皱着眉头,好像很纠结的样子,最终少年开口,“算了,我还是不说了。”

  周可温收回目光,“随便你。”

  嘴上说着随便,脚上却加快了速度。

  游离从来都不敢主动碰他,即使是和他并肩走在一起,也会在两人之间隔开那么一点点距离。

  周可温走得再快,也没有游离走得快,三两步的就又到了他的身边,“你不会想知道的。”

  周可温惊讶于少年脸上近乎执着的认真表情。

  轻轻垂了下了眼睫,“嗯。”

  在那个秋天,游离从最末尾的班级换到了理科中最好的班级,坐到了那个从眼睛到嘴角都透露着疏离的阴郁少年身后。

  他总是追逐着他,因为从那天开始,他就发现了一个秘密。

  那个秘密就是:他喜欢他。

  因为喜欢所以想见他,因为喜欢所以抛弃了一帮小弟坚持来到了这个班,因为喜欢所以每天风雨无阻的送他到警察局,因为喜欢所以即使周可温一个冷眼,游离也能笑脸相迎,然后暗搓搓把他说过的话记在心里。

  那年秋天,十七岁的游离第一次知道了自己喜欢上了一个人,即使那个人和他是同一个性别也无所谓。

  那份勇气,在二十四岁的游离看来,是很珍贵却再难拥有的礼物。

继续阅读:第四十九章 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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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灰不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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