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自家悍马出来,季君殇牵着唐笙走过去,边走边回:
“你讨厌那家伙?”
唐笙想说,确实不喜欢。
话到嘴边,成了:“你呢?你对他什么感觉?”
季君殇为她打开后座车门,等两人都进去,他一脸兴味地摸着下巴:
“媳妇,你这话问的有歧义啊?”
对上一双戏谑的瞳眸,唐笙忽然就不紧张了。
这男人,何其敏锐,何其聪慧。
他不是装傻充愣,而是比所有人都活得更加通透。
朝夕相处的好处就是,彼此一个眼神,你就知道对方什么意思。
季君殇眯起眼睛笑了笑,手臂横过去,像是环抱女孩的姿势,语气寻常地道:
“我对陆庭深,无感。那人对我什么用心,与我而言,不管是什么,都一样。因为,我不在意更不愿意花心思在不相干的人身上。”
说着,他像是开玩笑:
“世上形形色色的人那么多,什么样的都有。我以前谈合作,一个年纪是我两倍大的老阿姨在饭桌上居然用高跟鞋蹭我小腿。那时候年轻,气性大。她惹毛我了,老子当场一杯酒泼过去,把那女人泼成一只落汤鸡。”
他天资聪颖,很有才,又是季家少爷出身,先天条件比普通人好。
但不代表,这一路上,就真的顺风顺水,畅通无阻。
其实,除了十八岁初创公司,他找季爷爷要了一笔不菲的资金,以后公司初具模型之后,他便再没找家里伸手要过钱。
别人创业遇到的所有坎坷,所有辛酸,侮辱卑微,他同样经历过。
唐笙听着他轻描淡写地谈论过去,减去三年,那时候的季君殇最多也不过24岁的年轻小伙子,比如今的陆一鸣还小两岁。
遇到那样的事情,他也会怕的吧?
柔若无骨的小手塞进男人掌心,她安慰道:
“辛苦你了。”
闻言,季君殇微怔,女孩软软的嗓音,认真的神色,心疼的眼神,看得他心猿意马,全身发热。
感受到身体的变化,季君殇有些不自在地动了动,掩饰地别开眼:
“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辛苦也值得。”
他娶到了自己想要的人,便不觉得苦了。
思至此,心头的愉悦多于旖旎,转过脸,朝凝眸的女孩瑰丽一笑:
“若是现在遇到那样的事情,我不会再拿酒泼她。”
唐笙点头,夸他:“嗯,你变成熟了。”
男人哪怕幼稚得比三岁儿童还不如,都喜欢被夸成熟。
她希望季君殇不要介意过去的那些事,不值得。
季君殇睨她一眼,温温淡淡:
“呵,用罗曼尼康帝那么贵的酒泼她,未免太抬举她了。我会直接骂上一句: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也不照照镜子看看自己什么货色!”
他那时候才21岁,年少无知,第一次碰到被人揩油的情况,只觉得自己的人格受到了侮辱,一定要反击。
放到现在,那绝对不是一杯酒能解决的。
说完,宽大的手掌揉了揉女孩的脑袋:
“我答应你,不单独见陆庭深。”
唐笙茫然地看着他,怎么突然说这一出?
她如实道:
“当初是那女人惹了你,你才反击。陆庭深暂时好像没对你做什么,我以为你会说,清者自清,不予理会。”
他长篇大论说那么多,表达的难道不是这个意思?
陆庭深的心思藏的太深,至今未曾开口。
一个人存什么样的心思是他的自由,只要不曾给别人造成困扰,旁人无权干涉。
至少目前为止,陆庭深还真没有对季君殇图谋不轨。
为了个虚无缥缈的理由刻意去避让,这种孔雀开屏自作多情的行为好像不符合他纨绔大少爷的风格。
微暗的光线里,男人长睫下的眸深邃漆黑,瞳孔折射出潋滟的光芒:
“你说的对,我以前是这样。有仇一般当场就报了,报不了的我会记住,等时机成熟再报,报完事情就算翻篇。那些我不在意又没妨碍到我的人或事,我确实不会搭理。”
他垂下眼角,斜勾起唇:
“但是,我不再只是我,而是我们。令你介意的任何事,我也介意。谈之前的事,是想告诉你,我的确变了,因你而变。”
他最主要的,是想告诉这个女人,她在他心中的地位,永远排第一。
不管是谁,都不足以撼动,她不必为了那些人担惊受怕。
陆庭深么,其实以前他还真不知道那人藏着那种心思。
前不久,他一直认为陆庭深觊觎他的女人。
直到今晚,幽暗的包厢,那人几度看他的眼神,诡异得太他妈不正常了!
那一刻,不愉的情绪一闪而逝,他并没有放在心上。
思至此,季君殇眼神温柔地盯着乖巧柔软的女孩。
他的心很小,只装得下她一人。
其他的,不care。
但她介意,他便将陆庭深划入永不来往的花名册。
唐笙其实只是不想季君殇和陆庭深走的太近或者单独相处,万万没想到季君殇竟然决绝到了老死不相往来的地步。
提的要求被答应,她开心地眯起眼睛笑,柔软的小手捏捏男人硬朗的轮廓:
“真乖!”
说完,准备撤回来的手被男人捉住,抬头就见他满脸期待地问:
“没奖励么?”
被狗粮喂到吐的秦风脸色铁青地回了头,面无表情道:
“少爷,我是活物。”
你俩能不能有点公德心?他忍了十分钟,真的忍无可忍了!
季君殇抿唇,似是有点被打断的不开心,完全没有所谓的公德心。
唐笙脸皮稍稍薄那么一点点,略略尴尬后,朝秦风说:
“我们都没吃饭,不如先找家餐厅吃晚饭?”
终于可以走了,秦风重重吐出一口气:
“我送你们过去。”
至于他,呵,已经饱了,没胃口。
秦风坚决不跟他俩一起吃饭,唐笙也不好勉强,到了餐厅就让他先回了。
点了一顿中规中矩的徽菜,填饱肚子。季君殇想到几天后的展售会,心思微动,拉着唐笙去了附近最有名的珠宝店。
闪闪发光的珠宝柜台面前,唐笙眼神扫过,都好好看,而且价值在几万之间,不是很贵。
但女人总归要矜持下,于是干巴巴地开口:
“我有好几套首饰了,买太多会不会浪费?”
光是季家那两套就价值不菲,她脖子上这条也是土豪得不行。
这话说出来真是矫情得一比,可她心里还是觉得,虽然这些都很昂贵,但她更想要点低调的不那么扎眼夸张的小饰品。
季君殇双手抄兜站在唐笙身边,年轻女营业员花痴的目光频频投过来,他也丝毫不收敛专注看媳妇一百年的深情眼神。
看到女孩亮晶晶的眼睛,凑过去低声说:
“只要你喜欢,就不浪费。”
唐笙耳根子发烫,也没看他,小声嘀咕:
“季君殇你最近是不是天天吃糖啊?”
“嗯?”
“张嘴就是甜言蜜语。”
“呵,想知道答案?你亲自尝一口啊!”
唐笙抬手捂着左边的耳朵,隔绝那道聊缲的气息。
正想着是不是真的要亲口尝下味,右边耳朵就听到女人惊喜的声音:
“君殇!”
这矜持中带着点奔放,清高中带点妩媚,柔弱中带着渴求的调调,是那位梁白莲没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