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的行军速度是极快的,路上虽然也会遇上一些怪兽,但是十万大军拥有碾压的优势。
对于人类而言,尸鹫是最可怕的天敌,个头大,防御强,真要从空中攻击人类,除了我能对它造成一点困扰之外,别的人,包括最强大的巨人族战士,只能给其瘙痒。
好在这个世界也有其平衡,尸鹫是食腐动物,对人类和别的动物都没能造成大的影响。
否则的话,以尸鹫之强横,这个世界早就没了人类这种生物了。
大约七日之后,我们就到达了乔方城。
看到明朗的天空,通透的空气,还有阳光、雨露和星辰,美音就像是一只懵懂的小雀一样,对什么都充满了好奇,逮着我就是一通问,叽叽喳喳的,特别高兴。
我以为自己会很烦,可事实上,我很快乐,每次给美音解答那些司空见惯的东西,我都会产生更新的认识。
比如她问我,天上的星星是什么做的,为什么那么明亮?
我说,星星和太阳一样,都是恒星,会自己发光。
她就问星星为什么没有像太阳一样那么明亮。
我的回答是,星星离我们更远。
她又问,那些星星下面也会有人类和动物吗?每一颗下面都有吗?
我说,依照我的理解,基本上都没有人类和动物。
她说,那不是浪费了太阳光吗?
我听了特别愕然,是啊,宇宙为什么要有那么多恒星呢?又不能利用起来。
然后见我无言以对,美音自己找到了答案,如果没有星星,宇宙会多黑啊,夜空会多黑啊。
这也很有道理,这个世界没有月亮,所以如果没有星空的话,黑夜确实会是一片漆黑的。
当我们的队伍来到了乔方城的南门。
乔方城吹响了战斗的号角。
十万金城士兵也严阵以待,他们虽然在实力上远远不如乔方城,但毕竟曾经是势均力敌的对手,那份尊严还是要的。
他们面对乔方城的碾压,丝毫没有低头的迹象,一个个腰杆挺直,意气风发,看那样子,随时都要像梭镖一样冲出去!
美音坐在马背上,我们的马,是飘渺城的,适合我们的体型,就是奔跑速度和耐力要差了那么一丢丢。
十万士兵中只有两千骑兵,巨人族的马匹肩高在两米以上,看起来就跟一头大象一样,一旦奔跑起来,犹如小山起伏,马蹄声更是鼓点一样汹汹,气势骇人。
在她的身边,是一队百名盾牌精兵组成的护卫队,他们没有骑马,采用步行的方式,这样会更低调,美音藏于他们高大的体型之下,相对是比较安全的。
赤木给他们的战斗口号是:血可流,头可断,主母毫发不能伤!
这口号虽然没什么文采,但是让我心安。
我从马背上飞起来,然后降临到乔方城的城头。
乔方城的守城士兵搭弓瞄准了我,这要在往日是不可能存在的一幕。
他们眼瞅着就要放箭,可手却颤抖了,我听到有人在喊:“这是阿木先生!是阿木先生回来了,别放箭!”
我一言不发地看着他们,我得看看自己在他们的心目中到底是个什么地位。
终于,我看到了乔百战的身影,他飞奔而来,声若洪钟:“别放箭,那是阿木先生!谁要敢放箭,我要罚他一百军棍!”
随着这一声吼叫,那些士兵才放下了弓箭,看来,我在他们心目中的地位,还是不如乔百战的,至少在战士的心中,军令比我重要。
眼前这局面,我敢肯定,如果乔百战命令他们射箭,他们也一定会射。
说明在乔方城,我这个神祇还没有深入人心啊。
“阿木先生,这里,这里,我是乔百战。”
这小子在城头蹦跳着说,活脱脱一大马猴的形象,这小子,这辈子可能都没法长大了。
紧接着,我看到了城主乔十方。
十万金城士兵再次来犯,作为城主,他不可能不来。
我降落到他的面前,乔十方笑得有点勉强:“阿木先生,你怎么跟金城士兵一起过来了?”
“别误会,这些金城士兵已经被我收编了,现在他们姓木,是我的人。”
我知道,自己这么说,一定会引起乔十方的猜忌,但这不要紧,在这个世界,没有那么多的阴谋,只有战斗和实力。
“阿木先生,你怎么跟金城士兵一起来了?难道说,他们被你降服了?”乔百战也过来了,大声道。
果然还是亲疏立判啊。
在乔百战的眼里,我永远是不会跟乔方城的人作对的,但是在乔十方的眼里,我却很可能成为敌人。
“被你猜对了。”我笑眯眯地说。
乔十方问:“阿木先生的意思,是要乔方城打开城门,放这些人进去?”
“没错。城主愿意吗?”我说着,然后定定地盯着他看。
乔十方深吸了一口气:“可是,万一他们……”
“没有万一,就算有万一,我替他们担保。”我斩钉截铁地说,不给他任何退路。
现在乔十方只能有两个选择了,如果拒绝金城人入城,那么势必要得罪我。
不过乔十方跟乔百战不同,他毕竟做了多年的城主,而且人也要稳重得多,考虑也更周到。
“阿木先生,我对你自然是绝对信任的。可他们毕竟有十万人,而且我能冒昧问一下吗?金城人为什么不好好呆在自己的城池里,到我们乔方城来做什么呢?”
城主果然是城主,这话真是滴水不漏,看起来,乔百战空有一身的蛮力,还真是不太适合做城主的。
“原因很简单,因为金城已经没了,他们这些人,说白了,已经走投无路。”
乔十方一听目瞪口呆:“阿木先生,我能问一下是为什么吗?”
“人面蛛你知道吗?“
“知道,那是一种非常恐怖的怪物,是荒野人类最凶狠的敌人。”
“你知道就好,现在这人面蛛已经进化出近乎人类的智慧,开始进犯人类的领地,金城已经覆灭,一千多万人口都没了,你眼前这些金城人,已经是全部了。”
乔十方倒抽了一口冷气,那雄伟的身躯都止不住地颤抖起来:“天啦,这是为什么呢?人面蛛千百年来都未曾进犯过人类的城池……”
“下一步,应该就是乔方城。而我领着这十万金城人来这里,不是要你收留他们的,而是在乔方城稍作休整,然后要去金城!”
我说到这里,眼中迸溅出一丝精光!
听到这里,乔十方愕然看着我。
乔百战则大吼了一声:“岂有此理,该死的人面蛛,居然敢对人类宣战,阿木先生,我请求参战,我要加入你,共同对付人面蛛!”
说实话,有乔百战这个捧哏的在,事情就好说多了。
乔十方却没有表态,而是很谨慎地说:“阿木先生,这十方人的安顿是一件大事,可能城内很难在短时间内腾出这么多的房屋来,不如就在城外安营扎寨,但是他们的粮草,就由我们统一配给。”
总算是答应收留金城人了,这也是不错的一个结果。
我可不指望马上能从乔方城里借到兵力,一切都得从长计议。
其实对付人面蛛,得有一个周密的计划,否则基本上是没有任何希望的。
我回到了金城大军里,召集了高级将领召开了一个会议,告诉他们乔方城目前的情况。
听到乔方城愿意接纳他们暂时休整,所有人已经很惊喜了。
是的,作为世仇,能做到这一步,那已经是很有胸怀了。当然,他们不觉得是乔十方有胸怀,而是我个人有能耐。
但是关于借乔方城的百万大军的事,他们自始至终都没有信过我。
毕竟,他们可是宿敌,就在不久前还厮杀了一番,就算是有了人面蛛这个共同的敌人,也还不能在短时间内让他们放下心中的戒备,共同御敌。
这些不需要着急,目前安顿下来才是关键。
我回到了自己的府邸,带着美音。
虽然只过了几天,我发现美音那瓷白的脸上似乎多了一丝红晕,看起来那脸就跟玫瑰花瓣似的。
当我带着她回家的时候,所有人女人看她的目光都很不友好,可在我的家,大部分都是女人,而且还是牛高马大的那种。
当然,她们只是妒忌,但是当我宣布美音就是府邸的女主人之后,所有人都收敛了自己的情绪,变得异常驯服。
她们是巫山最后的血脉,却是最为信仰我的人,我给了他们家和生活,他们无论在何种情况都不会背叛我,就算他们嫉妒美音,可只要我说话,他们就能放下一切心结,像对我一样对待美音。
贞华看着,却长长地叹了口气,撂下了一句:“死性不改啊,无论轮回几辈子,都是一个德行。”
我嘞个去,她不是说自己的前世跟我毫无关系吗?这话什么意思?似乎知道我很多过去的辛秘似的。
不过,我也能看出,她跟其他女人不一样,她只是“厌憎”我,对美音倒没有什么反感的。
而且在美音安顿下来之后,她还对美音和她的飘渺城很感兴趣,两人在短时间内就成为了闺蜜,似乎有说不完的话。
而我则基本在城主乔十方那里谈论战争大事。
我给他分析了一下局势:
第一、乔方城必然会成为人面蛛的下一个入侵点,而且以人面蛛的繁殖速度,应该不需要一年的时间,它们就会耗完金城人的宿主;
第二、现在必须要趁着人面蛛还没在宿主的体内长大,一举消灭它们,等到人面蛛长大之后,那别说是乔方城百万精兵了,就算是全民武装起来,那也是不够人家用的。
所以,现在留给他的选择不是参战不参战,而是怎么参战的问题。
我这话很有压迫性,不过因为之前在城墙上已经讲过一遍了,乔十方已经有了必要的心理承受,所以反而是冷静的。
只不过,他对我的第二点非常在意,然后在我认真分析了人面蛛的生活习性之后,他立刻就做出了决定,参战!
这些都在我的意料之中,因为人面蛛和宿主结合的情况,这个世界应该只有我最清楚,而乔十方一旦明白这个事实,就只剩下战斗一条路了。
因为人面蛛是以人类为宿主的,人类是它成长的必然条件,如果金城一千多万人全部变成了宿主,那么这一千多万人面蛛一旦顺利成长,这个世界真的盛不下它们了。
乔方城在它们面前,那就是一座宿主仓库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