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正式刻印问世,是在清代乾隆五十六年,这一年按公历纪年是1791年,距今已经过去了二百多年的时间。当时以及后世的大多数读者,所看到的《红楼梦》为一百二十回,这便是由程伟元、高鹗搜集、整理和修补的刊印本,红学界称其为程高本。上世纪30年代,自胡适先生“发现”甲戌本《石头记》开始,研究者们才普遍知道,《红楼梦》流传之前,还存在过一个叫《石头记》的系列版本,它们均是手抄本,内容只有八十回,但与《红楼梦》前八十回基本相同,上面有以脂砚斋为代表的数位批书人的评点、批注,红学界称其为脂评本。大多数红学家都比较重视脂评本,认为它通过点评透露出许多很有价值的资料,对于后世人们深入理解该书的主旨、全面认识作者的创作思路及方法,等等,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但随着脂评本的出现,一个很大的遗憾以及一系列疑问,也同时在读者以及研究者心中产生了,那就是,脂评本的《石头记》为什么只有八十回呢?作者究竟是只写成了该书的前八十回,还是完成了全书呢?如果作者只写出了前八十回,那后面的四十回又是谁续写的呢?如果作者完成了全书,那后面的数十回又到哪里去了呢?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的作者到底是不是同一个人?等等。这里还有一个问题需要注意,根据脂评本中的批语透露,《红楼梦》八十回原作之外只有“后卅回”,而四十回是程高本八十回后的数目。但本文重点不在于探佚原作者八十回后,究竟是写了三十回还是四十回,而是着眼于现有的后四十回来讨论问题。后四十回所带来的上述一系列问题,大概自脂评本面世以来,就一直困惑着读者以及诸多的研究者,对此红学家们争论不休,各执己见,目前仍然没有能令人信服的定论。后四十回问题也许是《红楼梦》最大的一个谜团,在没有最新的直接而有力的证据出现之前,我们只能从文本本身和现有资料出发,根据文学创作的一般性规律以及常识,去认识这一系列问题。
而要讨论后四十回的问题,又不能不论及《红楼梦》的作者。在该书以刊印本形式流传的大部分时间里,一般读者是不大知道也不会留心究竟谁是作者的,直到胡适先生1921年发表其论著《红楼梦考证》之后,有关前八十回的作者是曹雪芹、后四十回的作者是高鹗的说法,才为普通的读者所了解。但随着相关资料的不断发现以及一些红学家的进一步考证,有关作者是曹雪芹、高鹗的说法,越来越受到了一些研究者的质疑乃至否定。本文要讨论的话题并非谁究竟是作者,而是有关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后四十回的一些基本问题,因而暂且把作者是谁的问题搁置一旁,只集中论述与后四十回相关的一些问题。不过要讨论后四十回又不能完全绕开作者,因而为了行文的方便,我们姑且称前八十回的作者为“原作者”,后四十回的作者为“续写者”,将其合并、编辑为一百二十回的作者为“整理者”,这样可以避免在作者问题上纠缠不清,偏离本文既定的中心话题。
一、原作者究竟是只写了前八十回,还是完成了全书?
在脂评本的《石头记》被发掘出来之前,这个问题基本上是不存在的,或者说在很长时间内不为一般的人所关注、所了解。脂评本一出来,研究者才大吃一惊,原来一百二十回本的《红楼梦》,还有一个叫《石头记》的前身,而最令人困惑的,是它只有前八十回,后半截不见踪影。于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便冒出来,《红楼梦》的原作者究竟是只写了前八十回,还是完成了全书?随着这个问题的产生,一些研究者也开始遍搜清代相关的资料,发现这个问题早在《红楼梦》流传之时就已存在。
一种意见认为,《红楼梦》的原作者只写了前八十回。
清代不少文人或学者,例如裕瑞、袁枚、俞樾等人,都在其著述中提到《红楼梦》只有前八十回,是一部未竟之书。进入现代之后,随着史料的增加以及考证的加深,对于这个问题便有了更加深入的研究和认识。新红学的奠基人胡适先生在《红楼梦考证》一书中指出:“《红楼梦》一书是曹雪芹破产倾家之后,在贫困之中做的。做书的年代大概当乾隆初年到乾隆三十年左右,书未完而曹雪芹死了。”俞平伯先生在其论著《红楼梦研究》中,基本上重复了胡适的说法:“《红楼梦》原书只有八十回,是曹雪芹做的……读者只一看胡适之先生底《红楼梦考证》,便可了然。”俞先生不仅确信胡先生的观点,还在其著作中进一步展开更加具体而充分的论证。
认为原作者只写完了前八十回的说法,在脂批本的批注中似乎也得到了印证。署在脂砚斋名下的一条批注这样说:“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自从发现脂评本后,凡认为原作者只写完了前八十回的研究者,总是拿这条著名的批语作为旁证。
另一种意见认为,《红楼梦》的原作者完成了全书。
程高本序言中明确写道:“……原目一百廿卷,今所传只八十卷,孰非全本。……不佞以是书既有百廿卷之目,其无全璧。”程序说得很清楚,他原来收藏的《红楼梦》虽然内容只有八十回,但目录却是一百二十回,于是他由此推断该书必有后文,结果终于搜集到了后数十回内容。清代文人周春在《阅红楼梦随笔》中曾写道:“乾隆庚戌秋,杨畹耕语余云:‘雁隅以重价购抄本两部:一为《石头记》,八十回;一为《红楼梦》,一百廿回,微有异同。爱不释手,监临省试,必携带入闱,闽中传为佳话。’”周春所记载的乾隆庚戌秋为公元1790年,比程高本问世大约早一半年,他明确提到有位叫雁隅的人,八十回与一百二十回的《红楼梦》各购得一套,只是那时的书均为抄本。以上资料表明,早在程高本问世之前,《红楼梦》就已经有一个百二回本存在,这个百二回本有可能就是原作者所写的全本。
蔡义江先生在《〈红楼梦〉是怎样成书的》一文中,专门对后四十回作了一系列论述,他认为原作者应该是写完了全书的。“书,当然是写完了的。按情理说,也不可能才写了一半,就让亲友诸公传来传去加批,然后又由脂砚斋来重评吧,何况,甲戌本楔子中已写入‘批阅十载,增删五次’的话了。……这里的所谓‘增删’,必定是对已写完的全部书稿中的故事情节和人物形象作较大的改动,而非只增删改动几个字、几句话。”蔡先生是从作家写作、评论家评书的常态和惯例出发,得出上述结论,应该说还是符合情理的。
周汝昌先生认为,曹雪芹写完了《红楼梦》全书,但八十回后的内容被篡改了。他曾经在《红楼梦全璧的背后》一文中考证说,乾隆皇帝曾下了一道谕旨,大意是下令采购群书,意图是加以检查,然后将其中有“碍语”的书籍禁毁。但由于《红楼梦》当时已流传开来,用禁毁的办法消除其影响可能适得其反,于是便授意和珅,找写手对前八十回“点窜原文”,对八十回后全盘重写,把它变成一部“无碍”的“爱情小说”。周汝昌先生有关乾隆授意和珅,找写手对八十回后全盘重写的说法,主要还是主观臆测乃至虚构想象而已,实在缺乏直接而有力的证据,但他有关曹雪芹写完了《红楼梦》的结论,应该说还是有相当的可取性。
刘心武先生赞同周氏有关曹雪芹写完全书的结论,他在《曹雪芹是写完了〈红楼梦〉的》一文中写道:“曹雪芹的《红楼梦》流传到今天,不完整,这当然是天大的遗憾。但是,有一个误会,一定要破除,那就是不少人以为,曹雪芹没有把《红楼梦》写完,他只写了大约八十回,没来得及往下写,就搁笔了,就去世了。不是这样的。曹雪芹是把整部《红楼梦》写完了的……”笔者不赞成刘先生的所谓“秦学”,但他作为一名有过长篇小说丰富写作实践的作家,对于《红楼梦》的原作者写完全书的判断应该还是有一定道理的,只是他没有从作家创作的角度去论述,原作者会写完全书的理由究竟是什么。
前面列举了自清代以来一些专家与学者的记载与看法,但是肯定与否定的意见几乎一样多,似乎谁也不能完全说服谁。由于有关这本书以及作者所留下的原始资料实在太少,仅凭一些一鳞半爪、真假掺杂以及间接的史料,很难作出令人信服的结论。那么,比较和评判上述两种截然相反的意见,究竟是哪一种观点更有可能性、更会接近真实情况呢?在最直接、最有说服力的证据出现之前,我们可能一直无法得出一个明确的结论,但如果从文学创作的基本规律以及作家的创作实际作以分析,也许我们并不难作出一个基本的判断。
一般说来,作家写一部卷帙浩繁的长篇小说,都是要从整体、从全书进行构思和呈现,很难只就某一部分进行反复设计和完善,而将另一部分暂且搁置不管。创作一部长篇小说与撰写一部学术专著,其基本原理与操作方式是有很大差别的。小说一般讲的是一个有头有尾的故事,期间还有情节以及人物性格的发展变化,尤其常常需要有伏笔、有照应等等,因而便格外要求内容前后贯通、浑然一体。而学术专著论述的内容往往是块状的,各个部分的独立性比较强,可以每一章集中讨论一个问题,前后内容不一定有非常紧密的关系,因而有前半部而无后半部,似乎不会造成多大的问题。正因为两者有这样一个很大的区别,因而胡适先生的学术论著《中国哲学史大纲》《白话文学史》,便可以只有上册、没有下册,缺少下册固然也是一大遗憾,却并不影响读者对上册内容的理解和把握。但如果是小说,就像《石头记》那样只有前八十回,而缺少后四十回,所造成的残缺问题就非常大了。因为前八十回展开的各种复杂的矛盾,尤其是作者埋下的许多伏笔,到了后四十回需要解决与照应,而现在却让读者什么也看不到,好奇心难以满足的那种无奈乃至煎熬,可想而知。
回头看《红楼梦》的后四十回问题,既然原作者早已决定要写一部一百多回的小说,正常情况下,他只会将一百多回作为一个整体来经营,不可能只筹划、撰写了前八十回,而对后四十回置之不理、毫无涉及。实际写作中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原作者只写出了前八十回草稿,来不及写后数十回就去世了,造成该书成为半拉子作品,如同脂评所说的那样,“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这种情况应该符合作家创作的具体实际。但脂评的这种说法,又与书中第一回的交代相矛盾:“曹雪芹在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根据前面的分析,“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只会发生在写出全书的情况下,而不可能发生在对前八十回这个半拉子作品的处理上。另外,如果“披阅十载,增删五次”是真实情况,说明原作者是完全有充足的时间、条件来写出全书的,只将着眼点和全部精力放到前八十回,并且反复将其“批阅”来“增删”去,而对已经早已设计好的后数十回不闻不问,不符合文学创作的一般性规律。
那么,究竟是“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呢?还是“曹雪芹在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呢?如果是前一种情况,那就说明原作者确实只写出了前八十回;如果是后一种情况,那就说明作者是完成了全书。以上两种相互矛盾的说法,到底哪一种更可能接近真实呢?“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是该书评点者脂砚斋的说法;“披阅十载,增删五次”,是作者明确写进书中的,想必是原作者的说法,评者与作者相比较,作者的说法似乎可信度要高。最关键的是,从文学创作的基本规律出发来分析,如果原作者真是“披阅十载,增删五次”,那么写出全书必定无疑。
二、后四十回究竟是原作者所写,还是别人续写的呢?
刘梦溪先生将《红楼梦》后四十回作者是谁的问题,确定为红学研究中的“三大死结”之一。的确,这个问题是自《红楼梦》问世以来,一直被历代研究者争论不休、至今仍然没有定论的问题。到目前为止,红学界对谁究竟是后四十回的作者,主要有如下三种说法。
第一种说法认为,现有的后四十回由高鹗续写,或者再加上程伟元的名字。
清代乾嘉时期的文学家张问陶,大概是持“高鹗续书说”最早的学者。他与高鹗为乾隆五十三年顺天乡试同年,又为嘉庆六年顺天乡试同考官,当时张问陶有《赠高兰墅(鹗)同年》诗,诗题有自注说:“传奇《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后世有关高鹗是《红楼梦》后四十回作者的说法,应该都是从这条资料生发的。近代有一位叫李放的学者,在其所编的《八旗画录·后编》中,引《绘境轩读画记》中的记载说,曹雪芹“所著《红楼梦》小说,称古今平话第一。嘉庆时,汉军高进士鹗酷嗜此书,续作四十卷附于后,自号为红楼外史。”可见在清代,“高鹗续书说”就已成为一种流行的说法。
胡适先生沿袭了张问陶的说法,他在《红楼梦考证》一书中认为:“后四十回是高鹗补的,这话自无可疑。”他的依据是:“张问陶的诗及注,此为最明白的证据”。俞平伯先生进一步发展了胡适的“高鹗续书说”,他在其《红楼梦研究》一书中说:“后面的四十回是高鹗续的,这已是确定了的判断,无可摇动。”而在周汝昌先生看来,乾隆、和珅出于政治目的,“将八十回以后的原著,全部销毁,另觅‘合宜’之人‘撰成全部”。这个“合宜”’之人就是高鹗,他伪造了后四十回,篡改了原著的思想,还将这个“伪续”假托为曹雪芹原作。周先生不仅认为高鹗是续作者,而且还是恶意篡改曹雪芹原意的“千古罪人”。
自胡适先生主张“高鹗续书说”起,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这种观点都是在红学界中占主流地位的观点,红学家们讨论后四十回的问题,都是建立在“高鹗续书说”基础上的,讨论的重点也是续书与原著的差距问题,而不是作者的问题。一些研究者不光认为高鹗是续书人,同时也强调程伟元发挥的作用可能比高鹗还要大,因而续书作者还应该添上程伟元。比如白盾先生就在《重新估价程伟元在〈红楼梦〉续作中的地位》一文中,认为胡适等学者将后四十回的著作权全部断给高鹗,是对程伟元的不公,因为陆续考证出来的资料显示,“程伟元并非过去所想象中那样铜臭味十足的商人,而是个有高深文化修养的风流雅士。”他在整理、修订程高本的过程中起主导作用,因而“《红楼梦》后四十回,无论是‘作’也好,‘补’也好,程伟元的功劳,应该是远远超出高鹗之上的。”“主其事的程伟元也应在续作中占主要地位,——至少也该平分秋色,各占一半,轮不到‘分任之’的高鹗独享其大名的”。白盾先生的这个观点,应该说也有一定代表性,现在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呼吁重视程伟元在后四十回整理中发挥的作用。
第二种说法认为,后四十回主要为曹雪芹所作,或者是高鹗、程伟元根据曹雪芹的遗稿或残稿,改编、整理和修补的。
清代嘉咸年间学者张新之,在《红楼梦读法》中指出:
一部《石头记》,计百二十回,沥沥洋洋,可谓繁矣,而实无一句闲文。有谓此书只八十回,其余四十回乃出另手,吾不能知。但观其中结构,如常山蛇,首尾相应,安根伏线,有牵一发浑身动摇之妙,且此句笔气,前后略无差别——重以父兄命,万金赠,使闲人增半回,不能也。何以耳为目,随声附和者之多?
张新之对后四十回另有作者之说提出质疑,认为全书在结构上首尾照应、一以贯之,语气上前后也没有多大的差别,因而他认定八十回前后属于同一个作者。另外,哈斯宝、姚燮、李庆辰等清代学者,都将《红楼梦》八十回前后看为一个整体,或直接、或间接地认可前后均属曹雪芹所作。
现当代学者赞同后四十回作者也为曹雪芹,或者主要根据其遗稿或残稿整理而成的,以吴宓、周绍良、舒芜、朱眉叔、胡文彬为代表。
吴宓先生早在上世纪四十年代就曾经撰文指出:
吾信《石头记》全书一百二十回,必为一人之作。即有后人删改,亦必瀚处增删,前后俱略改。若谓曹雪芹只作前八十回,而高鹗续成后四十回竞能天衣无缝,全体融合如此,吾不信也。欲明此说,须看本书全体之结构,及气势情韵之逐渐变化,决非截然两手所能为。若其小处并错及矛盾遗漏之处,则寻常小书史乘所不免,况此虑构之巨制哉。且愚意后四十回并不劣于前八十回,但盛衰悲欢之变迁甚巨,书中情事自能使读者所感不同,即世中人实际之经验亦如此,岂必定属另一人所撰作乎?
周绍良先生在其《略谈〈红楼梦〉后四十回哪些是曹雪芹的原稿》等著述中,不仅从故事情节方面举例辨析,后四十回中哪些是曹雪芹的原稿,哪些断非雪芹笔墨,而且从写作形式的角度举例论证,“后四十回是根据曹雪芹残稿整理而成的”,他的基本结论是:“从今本后四十回的内容来看,主要故事显然是有曹雪芹的残稿做根据,不是他人续补得出来的”;“可以肯定后四十回回目是曹雪芹第五次‘增删’时‘纂成’的,而后四十回文字,主要是曹雪芹原稿,其残损或删而未补的,由程、高补缀了一部分也是有的。”
舒芜先生在《红楼说梦》一书“自序”中说:
自从一百二十回本问世以后,胡适的《红楼梦考证》发表以前,一百多年间的普通读者的绝大多数,全都相信后四十回确是曹雪芹的原作,读得最感动乃至抛书痛哭的地方都在第九十七、九十八回。这就是说,即使后四十回全是高鹗手笔,广大普通读者实际上已经肯定他续得成功。……因此,我也不相信一切否定、贬斥后四十回之说。我甚至相信程伟元、高鹗确实得到八十回以后的曹雪芹原作的残稿,他们又作了不少连缀补充,由于他们的思想和才力与曹雪芹的差殊,所以今本后四十回才会这么不统一,好的地方太好,坏的地方又太坏,不可能是出自同一人之手笔。朱眉叔先生在《论〈红楼梦〉后四十回的作者问题》一文中,从思想内容、人物形象塑造两个方面,对后四十回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认为“后四十回和前八十回不仅是统一的有机整体而且续有发展,使《红楼梦》成为完美的伟大巨制,这一巨制是任何人所不能续作的,势非出自曹雪芹一人之手不可。”
胡文彬先生在《〈红楼梦〉后四十回是谁写的?》一文中认为:
后四十回,我认为应该是曹雪芹留下的原稿的散稿。……后四十回除原著的散稿外,包含了程伟元、高鹗的修改,正如他们自己在序言里说的,为整理出版120回刻本而“截长补短”,加以连缀。……他们肯定看到了脂评本,为什么不按照脂批提供的情节设计走呢?这侧面证明了有曹雪芹的散稿存在。
以上各位研究者都主张后四十回主要为原作者所作,或者是高鹗根据原作者遗稿、残稿整理而成的。引人瞩目并且耐人寻味的是,与以上学者持有相同或相似观点的,还有诸如林语堂、王蒙、白先勇等一些著名的作家。
林语堂先生是现代文学史上的大家,著有《京华烟云》这样风靡海内外的长篇小说。他在《平心论高鹗》一书中说:“我相信高本的后四十回系据曹雪芹原作的遗稿而补订的,而非高鹗所能作”。后四十回对于前八十回的伏线“都有极精细出奇的接应,而此草蛇灰线重见于千里之外的写作,正是《红楼梦》最令人折服的地方。在现代文学的口语说来,便是结构上的严密精细”。“高本人物能与前部人物性格行为一贯,并有深入的进展,必出原作者笔下”,“高本作者才学经验,见识文章,皆与前作者相称”;“高本文学手眼甚高,有体贴入微,刻骨描绘文字,更有细写闺阁闲情的佳文,似与前八十回同出于一人手笔”。林语堂先生从后四十回的情节发展、人物形象、文字风格、“脂批”和史料等方面,论证了后四十回的主体内容应该仍属曹雪芹所作,高鹗是没有这个能力写出的,他能做的只是根据“遗稿而补订”。
王蒙先生是当代文坛的常青树,长篇小说的创作是他的长项,他从创作规律、创作实践的角度研究《红楼梦》,论证了“续书的不可能”。他说:
从理论上、创作心理学与中外文学史的记载来看,真正的文学著作是不可能续的……至于像《红楼梦》这种头绪纷繁,人物众多,结构立体多面,内容生活化、日常化、真实化、全景化的小说,如何能续?不要说续旁人的著作,就是作者自己续自己的旧作,也是不可能的。而高鹗续了,续得被广大读者接受了,要不是民国后几个大学问家特别是胡适的‘考据’功夫,读者对全书一百二十回的完整性并无太大怀疑。
既然《红楼梦》不可能续出来,那现有的后四十回又是如何来的呢?王蒙先生在他的《红楼启示录》一书中推断说:“我宁愿设想是高鹗或某人在雪芹的未完成的原稿上编辑加工的结果,而觉得完全由另一人续作,是完全不可能的,没有任何先例或后例的,是不可思议的。”
白先勇先生是闻名海内外的华人作家、学者,2014年他在台大开设“白先勇人文讲座”,认为后四十回本就是曹雪芹的原稿。他说:
长期以来,几个世代的红学专家都认定后四十回乃高鹗所续,并非曹雪芹的原稿。……我对后四十回一向不是这样看法。我还是完全以小说创作、小说艺术的观点来评论后四十回。首先我一直认为后四十回不可能是另一位作者的续作。《红楼梦》人物情节发展千头万绪,后四十回如果换一个作者,怎么可能把这些无数根长长短短的线索一一理清接榫,前后成为一体。
以上几位著名作家,不仅是长篇小说创作方面的佼佼者,同时也是学贯中西、功力深厚的学者,而且对《红楼梦》的研究也都有各自独到的心得。他们几位虽然所处时代、生活环境、人生阅历不尽相同,但一个共同或相似的看法是,一百二十回《红楼梦》无论怎么说都是一个整体,不可能由两个人或数个人去作,也就是后四十回的作者也是曹雪芹,从而否定了高鹗续书的可能性。
第三种说法认为,后四十回的作者既不是曹雪芹,也不是高鹗,而是此二人之外的无名氏。
持这种观点的当代红学家以冯其庸、刘世德、蔡义江为代表。
针对不少人否定程高本序言中“一日偶于鼓担上得十余卷”的说法,冯其庸先生在《论程甲本问世的历史意义》一文中认为:“在没有其他可靠的证据之前,我认为仍然应该重视程伟元的话。……要否定这段话,没有确凿的、充分的证据是不行的,所以我仍然相信程伟元的话。”1996年,冯先生在世界文库本《红楼梦》序言中写道:“程本系统的为一百二十回本,八十回以后系另人续作。”人民文学出版社接受冯其庸等学者有关作者的意见,在2007年推出的《红楼梦》校注版上,将作者署名由原来的“曹雪芹、高鹗著”,改为“前八十回曹雪芹著;后四十回无名氏续,程伟元、高鹗整理”。
刘世德先生在中国现代文学馆举办的《红楼梦》系列讲座中,曾专门论述过后四十回的作者是谁的问题,他通过列举、分析一系列的外证与内证,最后得出自己的结论:“后四十回的作者不是曹雪芹,不是程伟元,不是高鹗,而是他们之外的另外一个人”。“我们现在没有任何一条材料能证明这个人姓什么、叫什么,现在也没有看到有谁能说出这个人是谁。”“我们只能肯定一点,这个人是生活在曹雪芹之后,高鹗、程伟元之前的一位无名氏。”
蔡义江先生在《〈红楼梦〉是怎样成书的》一文中认为,“后四十回非雪芹原著,系后人所续”,“倘若没有原来续书作基础,完全另起炉灶,重新构思创作,是很难做到的”。“因程氏收得的书稿有缺失而‘应接’不上的那几回,甚至有几回,由高鹗来补写是可能的,但后四十回中也有不少地方可以看出,它与已是举人、后来又中进士的高鹗的文化修养、行文习惯、文字风格并不相称。”“佚名者将后四十回书续成,我认为可能在程、高整理刊书的前六七年前。”蔡先生的主要观点是,后四十回的主要内容是“无名氏”续写的,高鹗在这个基础上进行了整理,可能也作了少部分内容的补写。
上述三种流行说法之外,还有一种说法认为,《红楼梦》的原作者另有其人,曹雪芹只是该书的续作者或整理者。
有关曹雪芹为后四十回续作者,在清代已有人提出过类似的看法。裕瑞在其著作《枣窗闲笔》中说:“闻旧有《风月宝鉴》一书,又名《石头记》,曹雪芹得之,以是书所传述者,与其家之事迹略同,因借题发挥,将此部删更至五次,愈出愈奇,乃以近时之人情谚语,夹写而润色之,借以抒其奇托”。清末华侨学人邱炜萲在《菽园赘谈》中说:“《红楼梦》一书,不著作者姓名,或以为曹雪芹作,想亦臆度之辞。若因篇末有曹雪芹姓名,则此书旧为抄本,只八十回。……后四十回乃后来联缀成文者,究未足为据。或以前八十回为国初人之旧,而后四十回即雪芹所增入。”王梦阮在《红楼梦索隐》中说:“是书成于悼红轩中,曹雪芹先生增删五次,此书中所明言者。……此书但经雪芹修改,当初创造,另自有人。”以上学者的共同看法是,《红楼梦》前八十回作者另有其人,曹雪芹得到了旧稿,之后对其作了整理或续写。这样的说法,其实也与程高本序言中所说的大致相同:“《红楼梦》小说本名《石头记》,作者相传不一,究未知出自何人,惟书内记雪芹曹先生删改数过”。
当代研究者土默热先生认为,《红楼梦》前八十回的作者是清代著名的戏剧家洪昇,曹雪芹是后四十回的续作者。他撰有《土默热红学》及其续、补三卷等一批著作,反复论证了他主张的“洪昇著书说”。土默热先生将《红楼梦》与洪昇的戏曲代表作《长生殿》进行了细致的比较,考证出洪昇与曹雪芹的爷爷、时任“江南织造”的曹寅交往甚密,并且从明末清初杭州洪、顾、钱、黄“四大家族”家难、蕉园女子前后两期诗社,以及三生石畔西溪园林等故事素材着眼,推断出《红楼梦》前八十回的原作者为洪昇,后四十回的续作者是曹雪芹。但洪昇与曹雪芹并非同时代人,俩人相隔一个甲子以上的时间,如果洪昇真的著有《石头记》的初稿,如何能到六十年后的曹雪芹之手呢?土默热先生的考证和解释是,康熙四十三年,洪昇曾应曹寅之约,前往江宁织造府“畅演三日《长生殿》”,归家途中不幸落水,其所带“行卷”落在曹府,于是《石头记》手稿便留在了曹家,最后到了曹寅的孙子曹雪芹手中。为了证明自己关于原作者、续作者推断的合理性、正确性,土默热先生对书中第一回“披阅十载,增删五次”作了如下解释:“所谓‘披阅’,就是阅读的意思,‘披阅十载’就是一本书读了十年;所谓‘增删’,就是添写修改,‘增删五次’就是修改了五遍。修改中增写的应该就是后四十回,删掉的也不过是前八十回中某些个别情节文字罢了,这从脂本和程高本比对中可以看清楚。在《红楼梦》的开端和结尾,曹雪芹只是老老实实地交代,自己只是个披阅增删者。”
后四十回究竟是谁写的,目前看来仍然没有可靠的资料来作有力的证明,无论那种说法都基本上属于推断,很难完全令人信服。不过,比较以上数种说法,“高鹗续书说”不符合常识、常情、常理,因而受到了越来越多的质疑和否定;“无名氏续书说”是在无法确认作者是谁的情况下提出的,颇有些无奈的意味,但这“无名氏”究竟是谁,几乎没有一点儿确凿的记载,似乎成为一个无法破解的死结。相比之下,可信度最高的说法应该是,后四十回主要属于原作者的遗稿,或者是高鹗、程伟元根据原作者的残稿整理、修补而成。另外,从种种迹象来看,“曹雪芹续书说”也有很大的可能性。
笔者倾向于后四十回主要属于原作者的遗稿,或者是高鹗、程伟元根据所搜寻的残稿整理、修补而成的说法,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
其一,从长篇小说创作的基本规律来看,由原作者之外的其他人,较为成功地续写占全书三分之一的篇幅,基本上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工作。与篇幅短小、容量有限的诗词、散文相比较,长篇小说动辄数十万字,是真正的鸿篇巨制、系统工程,它因为故事奇特、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结构宏伟、包罗万象等特点,一般需要作者具有复杂而奇特的思维能力。而要对这样一个半拉子作品进行续写,并且大致上还要续写得严丝合缝、浑然一体,比重新构思、创作一部长篇还要难,何况像《红楼梦》这样成为文学史上巅峰之作的伟大作品,谁又有本事去续写得与原作相差无几或差强人意呢?该书二百多年来所出现的一百多部续作,没有一本真正地能与原著比肩,便充分说明了续写的困难到底有多大。而且,这些续书基本上都是续在百二回本之后的,这也从侧面说明了一个重要的问题,要续在八十回后、赶上或超过现有后四十回水平,实在是难以达到,说明续书作者们也是很有自知之明的。既然由原作者之外的其他人续写不容易、不可能,那只能推导出这样一个结论:《红楼梦》的后四十回,仍然是由原作者所写的,或者说主要内容仍然由原作者所写,程高在此基础上作了整理和修补。
其二,从现有后四十回的实际内容和艺术水平来看,虽然从整体上来说不如前八十回,但也有不少内容与前八十回相去不远,是原作者之外的任何人不易续写出来的。像周汝昌先生全盘否定后四十回的学者只是少数,大多数红学家还是认为,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相比虽然有很大的落差,甚至有不少明显的败笔、误笔,但也并非乏善可陈、一无是处,诸如黛玉之死、查抄贾府、宝玉出家等章节仍然十分精彩,是原作者之外的任何人都难以续写出来的。前八十回展开的各种情节以及留下的各种伏笔,到了后四十回便需要收结以及作出照应,而现有的后四十回应该说较好地解决了这个重大问题,使前八十回展开的各种矛盾大致都有了结果,尤其是深化了前八十回确立的悲剧主题。国学大师王国维在《红楼梦评论》对此评论道:“红楼梦书,与一切喜剧相反,彻头彻尾之悲剧也。……吾国之文学,以挟乐天之精神故,故往往说诗歌之正义,善人必令其终,而恶人必离其罚。……《红楼梦》则不然……金玉以之合,木石以之离,又岂有蛇蝎之人物,非常之变故,行于期间哉?不过通常之道德、通常之人情、通常之境遇为之而已。由此观之,《红楼梦》者,可谓悲剧中之悲剧也。”王国维这段著名的论断,其立论的根据就在后四十回里。假如没有后四十回中黛玉之死、贾府被抄、宝玉出家这些惊心动魄的情节,《红楼梦》还会有如此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吗?后四十回中这些并不弱于前八十回的章节,以及前后一以贯之的悲剧主题,正好说明了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是一脉相承、难以分割的,它们之间存在着一种非常高的契合度,具有相当紧密的承接和延续的关系。假如后四十回没有作者的遗稿或残稿,谁还有如此高超的续写能力,可以将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衔接得浑然一体呢!
其三,程高本上的引言、序言,早就清楚地说明了他们并非后四十回的续作者,而只是该书的搜集者、修补者与出版者。程伟元在程甲本序言中说:“不妄以是书既有百廿卷之目,岂无全璧?爰为竭力搜罗,自藏书家甚至故纸堆中无不留心。数年以来,仅积有廿余卷。一日偶于鼓担上得十余卷,遂重价购之,欣然繙阅,见其前后起伏尚属接榫,然漶漫不可收拾。乃同友人细加厘剔,截长补短,抄成全部,复为镌板,以公同好。《石头记》全书始至是告成矣。”程、高又在程乙本引言中说:“书中后四十回,系就历年所得,集腋成裘,更无它本可考。惟按其前后关照者,略为修辑,使其有应接而无矛盾。至其原文,未敢臆改,俟再得善本,更为厘定。且不欲尽掩其本来面目也。”程伟元、高鹗在此明明白白地告诉世人,他们并非是《红楼梦》的续作者,而只是对该书的各种版本以及残稿作了搜集、整理、修补、编辑的工作。众所周知,续作与编辑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种工作,前者具有很大的创造性,因而付出的劳动要比后者大得多。如果高鹗真的续写了后四十回,做了比整理和修补更为重要的工作,岂能在此不大书特书,而将自己贬低为整理者,这符合情理吗?既然程、高自己都不揽功,我们又有什么理由怀疑其说谎,非得把后四十回作者的帽子,一厢情愿地强扣到程、高头上呢!
综上所述,现有的后四十回,大致上是在程伟元历年所搜集到的数十回原稿或残稿基础上,由程、高整理、修补而成。在没有可靠的史料充分、直接证明之前,这样的观点虽然仍属于推测,但相对于其他说法更合理、更贴近实际。
除此之外,认为前八十回作者另有其人,而曹雪芹不过是后四十回的续作者或整理者,这种可能性也不能排除。支持这种观点的最直接的证据,似乎就写在书中第一回和最后一回。第一回说,这《石头记》就是女娲补天剩下的那块石头,“幻形入世,蒙茫茫大士渺渺真人携入红尘,”之后所“编述”的自己“历尽离合悲欢炎凉世态的一段故事。”“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最后一回照应第一回说:“这一日空空道人又从青埂峰前经过,……便点头叹道:‘我从前见石兄这段奇文,原说可以闻世传奇,所以曾经抄录,但未见返本还原。……只怕年深日久,字迹模糊,反有舛错,不如我再抄录一番,寻个世上清闲无事的人,托他传遍……’”,最后寻找到“悼红轩”里的“曹雪芹先生”,让他帮助传书。虽然《红楼梦》总体上属于小说家言,所写人物、故事并不能与史实完全对应,但是续作者或整理者在书中含蓄隐晦地交代书稿的来龙去脉,还是有很大的可能性的。况且在小说被当作下里巴人、作者往往不愿署名的时代,《红楼梦》首末两回偏偏出现“曹雪芹”这样的名字,这实在是不同寻常、耐人寻味的。与当时一些小说家有意用化名不同,也异于蒲松龄在《聊斋志异》中自称“异史氏”,这个叫“曹雪芹”的,被宗室子弟敦敏、敦城等人证明确有其人。因此,曹雪芹是《红楼梦》的续作者、整理者的说法,实在值得我们高度重视。
三、为什么说,高鹗不可能续写出后四十回呢?
从现有的史料来看,高鹗字云士,号秋甫,别号兰墅,又号红楼外史。他出身一个普通的旗人家庭,中了乾隆五十三年的举人、六十年的进士,做过内阁中书、监察御史、刑科给事中等小京官,有《砚香词》《兰墅文存》等诗文集存世。
胡适先生的《红楼梦考证》在上世纪二十年代初问世后,高鹗作为后四十回续写者的说法开始在红学界流行起来,并且在较长一段时间内成为一种定论。但随着考证及研究的不断深入,质疑高鹗为续书作者的声音逐渐大起来,以至于如今在红学界占据了上风。于是人民文学出版社2007年推出《红楼梦》校注版时,已不再将高鹗作为作者之一来对待了,但是坚持高鹗续书说的至今仍然大有人在。包括胡适在内的坚持高鹗续书说的研究者,其主要依据是清人张问陶的诗句“艳情人自说红楼”,以及诗注“传奇《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考察挺高者与弃高者争论的焦点,似乎主要集中在对张问陶所注“补”字的理解上,包括吴世昌、周绍良、林冠夫、刘世德、白盾在内的好多红学家,都曾细致入微地论述过究竟如何理解这个“补”字,挺高者都认为是“续补”“补作”之意,而弃高者却都认为是“修补”“补缀”之意。
张问陶所注“补”字究竟是哪一种意思,红学家们的看法不尽相同,一般的读者一时也难以判别。但我们在此可以确定的是,“续补”“补作”属于撰写、创作,而“修补”“补缀”只是整理、加工,前者与后者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劳动,其对于后四十回的意义也完全不一样。与其从字面上去费力地揣测张问陶所注的“补”字到底是何意,还不如从文学创作的一般性规律出发,从高鹗本身的特点以及他当时的状况来考察,从而判断他到底是后四十回的续写者还是整理者。
一是从高鹗写作的实际水平来看,他并不具备续写出后四十回的能力。
从高鹗的创作实际和留下的作品来看,他的文学成就并不算大,除诗词方面有一点稍能让人看得过眼的作品外,其他方面乏善可陈,因而在他生活的时代以至整个文学史上,他充其量只是个才华平平的三流文人。如果不是与程伟元共同整理出版程高本《红楼梦》,估计其人早就湮没无闻了。对于高鹗究竟有无能力续写出《红楼梦》后四十回,林语堂先生在其《平心论高鹗》中曾这样认为:
续《红楼梦》书是不可能的事。这是超乎一切文学史上的经验。古今中外,未见有长篇巨著小说,他人可以成功续完。高鹗是个举人(后成进士),举人能当编辑,倒不一定能写小说。除非我们见过高鹗有自著的小说,能有相同的才思笔力外,叫他于一二年中续完四十回,将千头万绪的前部,撮合编纂,弥缝无迹,又能构成悲局,流雪芹未尽之泪,呕雪芹未呕之血,完成中国创造文学第一部奇书,实在是不近情理,几乎可说是绝不可能的事。
林语堂先生从文学创作的一般性规律与高鹗本人的文学成就两方面,论述了高鹗绝不可能续写《红楼梦》后四十回的道理。的确,从文学创作的规律来看,作家的创作能力与作品取得的成就,大致是对等或者相当的。二三流的文人,写出一两篇高质量的诗词、散文很常见,但很难想象,他们能续写《红楼梦》这样的划时代的巨著来。小说虽然在古代很长时间被视为稗官野史之类,但作为一种重要的文学体裁,它仍然有着区别于诗词、散文、戏剧、曲艺等其他文学艺术样式所独有的创作规律和审美要求。古人说,诗有别才;其实,写小说同样也是需要特殊才能的,并非只要是文人,能作诗词,就一定能写得出小说来。篇幅短小、容量有限的诗词、散文只是小玩意,而长篇小说却是鸿篇巨制、系统工程,像《红楼梦》后四十回,它因为故事复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结构宏伟、包罗万象等特点,而需要作者花费更多的时间、精力和创造性去完成它。因而要写出一部十分成功的小说,需要写作者具有相当深厚的艺术功力,尤其像《红楼梦》这种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长篇巨著,只有具备丰富的小说创作实践的人,甚至可以说只有旷世文学天才,才能写得出来。高鹗虽然也属于文人,但他的文学才华并不突出,他写过一些诗词、散文,但从来没有写过小说,这样一个普通的文人,做编辑大概还可以,但要让他续写《红楼梦》的后四十回,是否太不可思议了呢!
二是从程高本整理、刻印时间上来看,高鹗若要续后四十回没有任何可能。
红学家周策纵先生,仔细研究了高鹗在程高本中的序言,认为程伟元邀请高鹗一起整理《红楼梦》期间,可以由高鹗支配的时间非常短,高鹗不可能在那么短的时间里,会续写出后四十回。他说:“高鹗实在没有著作权。他在乾隆五十六年(1791)的春天才得由程伟元出示书稿,到同年冬至后五日,工竣作序,这中间只有十来个月的时间。”“程甲本单说排印就需要六个月,高鹗修补百二十回全稿的时间只有四个月”,除去校订整理前八十回,所剩时间“试问哪儿还来得及补作后四十回二十三万七千字的大书?”因此,“我们决不能把《红楼梦》三分之一的著作权就这样轻易地送给他!”应该说,周先生的上述看法不无道理,想一想,第一回中说曹雪芹“批阅十载,增删五次”,最后还“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可见“增删”的工作并不容易。曹雪芹都尚且艰辛如此,高鹗又如何能在十分短暂的时间内,还来得及续写出后四十回的书稿呢?难道高鹗比原作者还高明,也是一位不世出的文学天才?
另外,续写《红楼梦》后四十回,应该要比重写一部书的难度还要大,因为它不能由作者随心所欲地去发挥,而是要根据前八十回的故事、人物以及留下的伏笔等等去续写,所受的制约实在是很多,稍有不慎就会方枘圆凿、前矛后盾、张冠李戴、首尾脱节,而要续写得稍微能看过眼,必须花大量的时间去反复研究前八十回,这样续写起来才能不至于走大样。而这样复杂艰巨、耗时费力的工作,即使让原作者去做,他恐怕也很难在较短时间内完成,高鹗又如何会在数月内做完呢?这实在是不可想象的。因此,高鹗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将《红楼梦》书稿作以整理,基本达到当时付印的标准,应该说没多大问题;而要在同样短的时间内续写出后四十回,并且写到现在我们看到的这种程度,应该说完全没有可能!
三是从程高本引言、序言中看,谁也没说过高鹗续写了后四十回,而说他们的工作只是整理、编辑。
如果高鹗真的续写了后四十回,为使《红楼梦》成为完璧付出了巨大贡献,那这项工作的意义要远高于编辑、修订,想必他不会对此闪烁其词,而大概是会直截了当地表明的。但是,程、高二人在引言、序言中,反复说的意思是他们如何编辑、整理,半句都未提高鹗做过续写。
程伟元在程高本第一次排印本的序言中说:
……原目一百廿卷,今所传只八十卷,殊非全本。即间称有全部者,及检阅仍只八十卷,读者颇以为憾。不佞以是书既有百廿卷之目,岂无全璧?爰为竭力搜罗,自藏书家甚至故纸堆中无不留心。数年以来,仅积有廿余卷。一日偶于鼓担上得十余卷,遂重价购之,欣然翻阅,见其前后起伏尚属接榫,然漶漫不可收拾。乃同友人细加厘剔,截长补短,抄成全部。
程伟元清楚地说,后四十回是他四处搜罗乃至重价购来的,之后他同友人对其进行了整理、加工,所谓“细加厘剔,截长补短,抄成全部”,都是说他们所做的工作是编辑、完善的工作。
高鹗在程高本第一次排印本的序言中说:
予闻《红楼梦》脍炙人口者,几廿余年,然无全璧,无定本。向曾从友人借观,窃以染指尝鼎为憾。今年春,友人程子小泉过予,以其所购全书见示,且曰:“此仆数年铢积寸累之苦心,将付剞劂,公同好。子闲且惫矣,盍分任之?”予以是书虽稗官野史之流,然尚不谬于名教,欣然拜诺,正以波斯奴见宝为幸,遂襄其役。
高鹗明确承认,程伟元向他出示了“所购全书”,并邀请他分头整理、加工,他欣然从命,“遂襄其役”,仍然说自己从事的是编辑性的工作。
程、高俩人联名在程高本第二次排印本的引言中说:
书中后四十回,系就历年所得,集腋成裘,更无它本可考。惟按其前后关照者,略为修辑,使其有应接而无矛盾。至其原文,未敢臆改,俟再得善本,更为厘定。且不欲尽掩其本来面目也。
引言基本上重复了第一次排印本序言所说的意思,后四十回为“历年所得”,他们只是做了“略为修辑”的工作。
纵观上述序言、引言,程、高从头至尾、翻来覆去都在说,他们对该书只是作了整理、编辑的工作,没有一句话说到后四十回是他们续写的。既然作为当事人的程、高一再说明他们只是编辑者,我们又有什么理由,非得认定高鹗是续写者呢!
四、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红楼梦》原稿后数十回绝世呢?
抄本系列的《红楼梦》(或称《石头记》),只有前八十回,明显是一个“断臂的维纳斯”。那么,究竟是什么重大的原因,造成了后数十回的缺失呢?自从《红楼梦》问世二百多年来,这个问题便一直困惑着人们,也引起了红学家们不懈地考证与猜测,但对此至今仍然没有定论。梳理一下各方的意见,大致有如下三种说法。
一是借阅者迷失说。
这种说法来自于脂本系列的批注。批注者之一的畸笏叟,在庚辰本第二十回有如此眉批:“茜雪至‘狱神庙’方呈正文。袭人正文标目曰《花袭人有始有终》,余只见有一次誊清时,与《狱神庙慰宝玉》等五、六稿被借阅者迷失。叹叹!丁亥夏,畸笏叟。”而且,这样的说法在第二十六回还出现了两次,不过这两处只是说“迷失无稿”,却没有再提“迷失”的原因。
对于畸笏叟所谓“被借阅者迷失”之说究竟是真是假,“迷失”的书稿究竟占多大的分量,蔡义江先生认为:
作者经“增删五次”基本定稿后,脂砚斋等人正在加批并陆续誊清过程中,就有一些亲友争相借阅,先睹为快,也许借阅者还不止一人,借去的也有尚未来得及誊清的后半部原稿,传来传去,丢失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这些“迷失”的稿子,都是八十回以后的,又这里少了一稿,那里少了一稿,其中缺少的也可能有紧接八十回情节的,这样八十回之后原稿缺得太多,又是断断续续的,就无法再誊清了。这便是传抄存世的《红楼梦》稿都止于八十回的原因。
蔡先生大致相信畸笏叟的说法,一是认为“被借阅者迷失”的可能性很大,二是认为八十回之后原稿由于丢失而缺得太多,以至于作者再也无法“誊清”,于是“传抄存世的《红楼梦》稿都止于八十回”。
也有不少研究者与蔡义江先生的观点相反,认为“被借阅者迷失”的说法十分勉强,令人难以置信。比如周汝昌先生就认为,所谓“迷失”必定是另有隐情,他在《红楼梦新证》一书中论述说:
至谓有《狱神庙》回等五六稿,为借阅者迷失,则为批者代作者托词以避文网之方法,亦非实事,盖此五六回写贾氏抄没、获罪、入狱等情,最触时忌,初犹欲于八十回后将此五六回抽去,仍谋续传余者,故为此谲语以释疑,然即此亦不可能。《石头记》止传八十回,非细故也。
其实,畸笏哪里是慨叹什么“迷失无稿”(还说成是因“借阅”而失等等)?正是毫无奈何,忍痛难禁,欲诉不可,——就只能向一般读者告知“无稿”一点。“无稿”,不过是“有事”的另一设词罢了。(也许本来就是被人施以破坏,给毁去或隐匿了。)
周先生分析推断,所谓“被借阅者迷失”的说法,不过是批者代作者“以避文网”的“托词”;并且批书人反复念叨的“无稿”,也“不过是‘有事’的另一设词罢了。”
的确,“被借阅者迷失”的说法,实在是雾瘴重重,令人疑窦丛生。根据一些红学家的考证,《红楼梦》诞生之初,是在一个十分狭小的亲友圈子里流传,作者不信任、不放心的人,应该是接触不到的。那我们不妨想一下,这个将后四十回“迷失”了的人,怎么会这样马大哈,对作者的心血毫不珍惜,而将如此重要的文稿给“迷失”了呢?而且,按畸笏叟的说法,“迷失”的“《狱神庙慰宝玉》等五、六稿”,想来只占后数十回中很小的一部分,不应该发生八十回后整体绝世的事。如同畸笏叟所说,被借出的肯定是誊清后的稿子,因而作者手里应该还有草稿或底稿,借出的那五、六稿真的被“迷失”了,根据草稿或底稿再誊抄一份应该是不难的。就算被“迷失”的是草稿或底稿,实在找不回来了,一般情况下,作者也能凭记忆补写出来,即使补不回来全部,达不到当初写的那个程度,补一部分或补一个大概情节,总还是可以的。退一万步讲,即使因各种原因,实在没有补出“迷失”的这一部分,似乎也不影响八十回后的大部分内容,为什么后数十回却全部销声匿迹了呢?
值得注意的是,这样一个明显有很大漏洞的说法,并非出自其他不相干的人之口,而是由与该书作者以及书稿关系非常密切的批书人透露出来,这究竟意味着什么呢?而且,后数十回或其中重要的章节如果真的被丢失了,那这对于全书来说完全是一次严重的事件,但批书人只用一种遗憾的口吻提示了一下,并没有过于去纠结这件事情,这又是为什么呢?所谓“迷失”,是批书人有什么难言之隐,在无奈之下精心找的一个托词吗?
二是作者或亲友销毁说。
《红楼梦》的后数十回原作究竟到哪里去了,在没有其他可靠资料证明的情况下,便有不少研究者推测,当时正是文字狱大行其道的年代,后四十回中有许多敏感的内容不宜公开,而作者或批者为了避祸自保,或者由于亲友的谨慎处理,最后只向外界公布了前八十回,而隐匿或销毁了后数十回。
这个说法同样没有充足的资料来证明,但似乎比借阅迷失说有道理。其实这样的推测早在清代就有过,比如乾隆时期的清宗室画家弘旿,曾在其堂侄永忠的文集《延芬室稿》中批注道:“第《红楼梦》非传世小说,余闻之久矣,而终不欲一见,恐其中有碍语也。”弘旿所谓有“碍语”的推测,似乎为作者销毁说提供了旁证。从脂评本中批书人透露出来的情况得知,此书最早是在极少数亲友圈子里流传,作者的确是不想让其风行于世,而只留给自己及很少的几个人把玩。假如书中并没有什么“碍语”,作者及亲友自然也就不惧怕文字狱,他们又何必这样遮遮掩掩、藏头露尾呢!
刘绍智先生仔细研究了批书人大量自相矛盾的批语,以及批语所涉及到的八十回后的一些内容,他在《也谈〈红楼梦〉八十回后的原稿》一文中认为:
《红楼梦》究竟写了多少回,脂评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恰恰是八十回后曹雪芹原稿尚不成熟的佐证。其原因大约是,曹雪芹对八十回后的情节和人物性格的发展,还没有完全把握好;对他已写完的一些八十回后的稿子,还并不满意。这些,我们可以根据脂评所涉及到的八十回后的一些内容看出来。
……我们可以看出,曹雪芹在续写八十回后的文字时,已陷入了非常矛盾的困境之中了,直到他溘然长逝的时候,也没有从这种困境中摆脱出来。
……当代著名红学家们根据脂评和前八十回的所谓“预示”而得出来的这些离奇古怪的“十二钗”的结局,可能都曾是曹雪芹设想过的;也正是这些离奇古怪、乱七八糟的设想使曹雪芹的创作陷入困境,出现了危机,使八十回后的篇章不能整理成稿。但曹雪芹毕竟是伟大的作家,当他意识到八十回后的文字与前八十回脱节了,而又没有时间弥补这个缺陷的时候,在他临终的时刻,毅然将这些稿子销毁了。
刘先生对后数十回原稿去向的看法是,这些稿子由于不成熟而使作者创作陷入困境,最终被作者自行销毁了。这个观点自然有一些道理,但由于没有确实的证据来支撑,因而仍然属于推测。
周汝昌先生研究的角度与切入点,与刘绍智先生基本相似,也是从批语以及所涉及的内容入手,对八十回后原稿的去向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经过仔细梳理畸笏叟留下的批语,周先生发现八十回后所谓“迷失”的内容,其实主要集中在两部分:一部分是“狱神庙回及有关情节”,另一部分是“射圃回及有关情节”。
为什么后半部原稿,直到末回“情榜”,批书人都已读到,都不“迷失”,单单是这两件大事“无稿”了呢?其中的缘故,极隐讳,却也极明显。
应该看到,狱神庙回及有关情节,是被重罪之家的子弟为官府处治而因他人救助得免于难的事。射圃回及有关情节,是同案相关、另一被重罪之家的女口,为官府发落而因他人救助得免于难的事。——这还不算,两人竟然又再会重圆,结为连理,这本身不是别的,就是对当时封建统治欺压迫害的一种反抗。
这关系实在是太大了。所以曹雪芹写是写了,脂砚等亲人批阅,再四踌躇,认为性命攸关,到底不敢公之于世,只好把这两部分成稿抽出去了,……
……虽然如此,也还是不行。八十回后的最精彩的也是最重要的书稿,卒因此故不敢再往外传,以致我们至今也只有这八十回真是曹雪芹写的原书尚能入目。其余的,不知已归何处了!周汝昌先生认为,八十回后两部分重要的原稿,之所以被批书人宣告为“迷失”了,是因为其中有很多“最触时忌”的内容,为避文祸,畸笏叟“不敢再往外传”,于是便“抽出去了”。但即使这些敏感的内容被抽走,仍然不能改变八十回后内容整体上的问题,因而“不敢再往外传”。这种说法与作者销毁说相近,总之是说后八十回后原稿中的敏感内容,在续写或整理之前就已经被处理过了。
亲友或批书人因惧文祸销毁说之外,还有藏稿造成“迷失”说。比如,蔡义江先生在分析了畸笏叟的批语后推断,后数十回除了“迷失”的五六稿之外的残稿,是被畸笏叟无意中藏丢了。
……《红楼梦》原稿或誊清稿,以及八十回后除了“迷失”的五、六稿外的其余残稿,都应仍保存在畸笏叟的手中。如果原稿八十回后尚有三十回,残稿应尚存二十四五回。……残留稿都保存在畸笏处,是根据其批语的逻辑自然得出来的符合情理的结论。若非如此,畸笏就不会只叹息五、六稿“迷失”,或仅仅以不得见《悬崖撒手》文字为恨了。
……畸笏自己也犯了个极大的错误,他因为珍惜八十回后的残稿,怕再“迷失”,就自己保藏起来,不轻易示人。这真是太失策了!个人藏的手稿能经得起历史长河的无情淘汰而幸存至今的,简直比获得有奖彩券的头奖还难。曹雪芹的手迹,除了伪造的赝品,无论是字或画,不是都早已荡然无存了吗?对后人来说,就连畸笏究竟是谁,死于何时何地,也难以稽考了,又哪里去找他的藏稿呢?
蔡义江先生认为,后数十回书稿是批书者怕丢失而“保藏”了起来,谁料无意中造成了“销毁”。
三是清廷封杀说。
持这种说法的红学家以周汝昌先生为代表。周汝昌先生在《红楼梦新证》一书中,除了认为后数十回或其中重要内容可能被批书人“抽出去”之外,还推测说“也许本来就是被人施以破坏,给毁去或隐匿了”,因而“无稿”,“不过是‘有事’的另一设词罢了。”他进一步论述道:“《红楼梦》在清代中叶的出现,是对封建制度的一个极大的冲击,它的大逆不道的异端思想和明目张胆的暴露丑恶黑暗,非常不利于当时的统治阶级,因此大为他们所注目和仇恨。”但此书“已然在重价之下不胫而走,影响极大,”完全禁毁难以做到,于是“便找到了才子高鹗,干脆将八十回后原稿毁去,另行续貂。”周先生这一观点,后来又在《红楼梦“全璧”的背后》一文中得到进一步阐述,变成了高鹗续书是在乾隆皇帝及其大臣和坤策划下的“一个政治事件”。但周汝昌先生的这种看法,基本上属于自己的揣测和想象,没有充分的资料能作印证,因而受到了很多红学家以及读者的质疑。清朝大兴文字狱,禁书之事常有,这是举世皆知的事实,但对于《红楼梦》,清中央政府却从未明令禁过。据一些研究者考证,有清一代,安徽、江苏这些地方政府,曾经数次禁过《红楼梦》,但时间都不在红学家们公认的该书问世的乾隆时期,而最早也是在嘉庆之后。而且,官府所谓查禁《红楼梦》等“淫书”,也往往只是一种自我标榜道德高尚的虚假姿态,并未采取过实际行动。当时的书商,只要把《红楼梦》换个书名,仍然照印、照卖不误,像《金玉缘》《大观琐录》,就是《红楼梦》在当时常见的异名,未有因印刷、出售该书而被查禁的记录。其实,《红楼梦》问世的时候正是文字狱盛行的时代,如果统治者认定此书大逆不道,必定采取严厉手段予以禁毁,绝不会费那样大的劲让人搞个续集出来,成为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把戏。清廷编纂《四库全书》时,根据统治的需要对古籍进行了删改,但删改古籍往往只是在局部进行,难度比续写《红楼梦》小多了。像《红楼梦》这样浑然一体的巨制,靠零打碎敲的删改,并不会真正地伤筋动骨,要完全改变其主题思想,谈何容易!
其实,我们现在看到的一百二十回本,实际上就是经高鹗、程伟元删改过的,但是批判的色彩并没有减多少。比如第十八回,作者对元妃省亲时悲惨凄切的描写,以及贾妃“今虽富贵已极,骨肉各方,然终无意趣”的话,难道批判的锋芒还不够犀利?再如第四十六回,鸳鸯誓绝鸳鸯偶时说:“我这一辈子莫说是‘宝玉’,便是‘宝金’‘宝银’‘宝天王’‘宝皇帝’,横竖不嫁人就完了!”鸳鸯誓不嫁人,竟然连“皇帝”也捎带上了,这难到不是大不敬么?乾隆皇帝即位前便被封为“宝亲王”,如果清廷有心罗织罪名,这样出格的言辞难倒还不够吗?后四十回中贾家被抄、贾赦等人获罪、入狱,以及薛蟠第二次打死人被拘押、薛家费尽心思营救等情形,显然也是揭露统治者暴戾无情、官员们贪赃枉法的丑行的,如果清廷真会封杀该书,并且授意高鹗去删改,这些重要的情节岂能还赫然在目?事实上,《红楼梦》对于统治阶级罪恶的揭露,并不限于他们中的哪个暴君、哪个贪官或哪个坏人的个人罪恶,而是反映了整个反动统治阶级的罪恶以及整个封建制度的不合理。读者无论是读前八十回,还是读后四十回,都能从字里行间真切地感受到作者的批判精神。既然批判色彩那么强烈,说明所谓清廷封杀的说法不成立。
后数十回原稿究竟到哪里去了?以上数种说法均属于研究者的推测,并无可靠的证据去证明,因而这个问题至今没有定论。相比较而言,作者或批者惧怕文祸,而将八十回后自行销毁的可能性,似乎要大一些。
五、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的落差,到底有多大呢?
对于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思想性与艺术性上的落差,红学界的争论可谓是硝烟四起,不同的研究者有不同的看法,至今谁也说服不了谁。
一是对后四十回的价值完全否定。
早在清乾隆时期,裕瑞就在其著作《枣窗闲笔》中说:
此四十回全以前八十回中人名事务苟且敷衍,若草草看去,颇似一色笔墨,细考其用意不佳,多杀风景之处,故知雪芹万不出此下下也。……四十回中似此恶劣者,多不胜指,余偶摘一二则论之而已。且其中又无若前八十回中佳趣,令人爱不释手处,诚所谓一善俱无、诸恶备具之物。乃用之滥竽于雪芹原书,苦哉!苦哉!当代红学家中,以周汝昌先生为代表,对后四十回也完全持否定态度。他在其著作《红楼梦新证》中认为,后四十回,“拿来和曹雪芹的原意来对着看,不客气地说,一派胡言,满嘴梦呓”。
高鹗的续书,绝非“消闲解闷”的勾当,也不是“试遗愚衷”的事业,他从事于此,完全是为了适应统治者的需要。从他的续书中反映出来的思想体系来看,这种东西实际上是为其封建统治主子的利益服务的。
有个尾巴总比没有好,——总得看看是个什么尾巴。坏尾巴并不比没有好。而且,尾巴不只是尾巴本身的问题。象《红楼梦》这样的作品,它所缺短的,是关键的后半部,安上个坏尾巴,不再是只多出一个尾巴的事情,而是使整个全身走了样、变了质、“改造”了原著的问题!
周先生情绪激昂地指责高鹗“卑鄙”“丑恶嘴脸”、是个“败类”,忍不住义愤填膺地呼吁:“把他的伪四十回赶快从《红楼梦》里割下来扔进纸篓里去”。不仅如此,他又在其著作《红楼夺目红》中,斥责高鹗的续书“是中华文化史上一桩最大的犯罪!伪续使雪芹这一伟大思想家在乾隆初期的出现横遭掩盖扼杀,使中华民族思想史倒退了不啻几千几百年”。
对后四十回基本否定的还有一些著名作家,如张爱玲、刘心武等。尤其像张爱玲,谈到自己读至第八十一回“占旺相四美钓游鱼”时,便觉“天日无光,百般无味”,仿佛进入了“另一个世界”。得知是高鹗续书之后,便忍无可忍:“《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蛆”,完全将后四十回否定了。蔡义江先生在其《〈红楼梦〉续作与原作的落差》一文中,专门论证了两部分之间的具体差别,主要观点为:一是后四十回“变了主题,与书名旨义不符”。按照原作者的写作意图,故事的结局是“家亡人散各奔腾”,是“树倒猢狲散”,是“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可是这一主题或总纲,在续书中被改变了。”“贾府虽也渐渐‘式微’,却又能‘沐皇恩’、‘复世职’”,“续书让黛玉死去、宝玉出家,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小说的悲剧结局虽属难得,但悲剧被缩小了,减轻了,其性质也改变了,且误导了读者。”二是“过于穿凿,求戏剧性而失真”。“续书中编造宝玉婚姻的‘调包计’情节,就是最典型的‘穿凿’例子。”蔡先生认为,贾母“弃病危之外孙女于不顾”,不合乎情理,也与她素来“宽厚爱幼”的性情不相符合;“凤姐是有算机关、设毒计的本领”,但“她能出这样不计后果又骗不了谁的拙劣的馊点子吗?”三是“扭曲形象,令前后判若二人”。“贾母、薛姨妈、宝钗等一些人物形象,在续书中为编故事被任意扭曲”。尤其是“宝玉完全变了个人,什么文思才情都没有了,他几乎不再做什么诗。”四是“语言干枯,全无风趣与幽默”。蔡先生认为,前八十回语言风趣,文笔诙谐,比如宝玉向卖假的江湖郎中王一贴打听,“可有贴女人的妒病方子没有?”实在令人忍俊不禁,到了后四十回,这样的语言和情节,几乎再也找不出一处。五是“缺乏创意,重提或模仿前事”。六是“装神弄鬼,加重了迷信成分”。七是“因袭前人,有时还难免出丑”。总之,蔡义江先生通过前后对比,指出了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落差较大,但他并没有完全否定后四十回一无是处,因而他承认“续作者和整理刊刻者所做的工作都还是有价值、有意义的,不能否认他们都是有功绩的。”
不过,与周汝昌先生的阴谋论不同,蔡义江先生认为“续书改变繁华成梦的主题、不符合原著精神等种种问题,是出于续作者在思想观念上、生活经历上、美学理想上、文字修养上都与曹雪芹有太大的差距,无法追踪蹑迹地跟上这位伟大的文学天才,倒不是蓄意要篡改什么或有什么阴谋。”二是对后四十回某些方面虽有一定的肯定,但认为总体上仍然与前八十回落差很大,因而基本上属于败笔。
何其芳先生在其著作《论红楼梦》中认为:
我们曾说,像生活本身那样丰富,复杂,而且天然浑成,这是曹雪芹的《红楼梦》的一个总的艺术特色。我们又曾说,在曹雪芹的《红楼梦》里面,无论是日常生活的描写还是大场面的描写都洋溢着生活的兴味,而且揭露了生活的秘密。在这一点上高鹗的续书刚好相反。这是后四十回在艺术上的一个非常突出的根本弱点。
……高鹗的后四十回并不是没有一些可以肯定之处,然而弱点和败笔却太多了,而且它们常常关联到作品的思想和艺术的一些根本方面。
总起来说,后四十回就是这样:它保存了宝黛悲剧的结局,这是它的最大的优点,但另外有些部分的思想内容却违背了曹雪芹的原意;在艺术的描写方面,除了有些片段还写得较好或可以过得去而外,绝大部分都经不住细读。所以它虽然能够以它的某些情节某些部分来吸引读者,在艺术欣赏上要求较高的人读完以后还会感到不满。所以它的作用一方面是帮助了前八十回的流传,另一方面却又反过来鲜明地衬托出曹雪芹的原著的不可企及。
吕启祥先生曾经写过《不可企及的曹雪芹》一文,专门论述了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之间的落差,认为后四十回艺术上的根本弱点不单是技巧问题,而是“续作者生活根基不厚和审美修养不足所形成的综合征”。“我们读后四十回,总觉得不复再有前面那样优美的诗意了,不复再有流灌的生活气脉了”,“总之,它们的审美价值是相距甚远的。”
为了说明后四十回与前八十二回的差距,吕先生将八十二回“病潇湘痴魂惊恶梦”与三十二回“诉肺腑心迷活宝玉”做了对比,这两回都是写宝玉和黛玉之间情感交流的,然而艺术高下却一目了然:
后四十回的作者缺少这样细腻准确的生活感受和审美修养,八十二回“病潇湘痴魂惊恶梦”,不善利用梦境造成的抒写的自由,反而更加明显地暴露了艺术上的弱点。黛玉梦见她有个“继母”并且强迫她去充“继室”,已经是很不堪了。作家还要让这个心高气傲的女儿跪下抱着贾母的腿求告:“老太太救我!”“我在这里情愿做个奴婢过活,自做自吃,也是愿意。只求老太太作主。”贾母不理,还要抱着老太太的腰,乞怜哀告:“看在我娘分上,也该护庇些。”这样的语言行止,那里还有林黛玉的气质。尤其可怕的是当她向宝玉求救之时,宝玉要表白自己的心,竟然:“拿着一把小刀子往胸口上一划,只见鲜血直流。黛玉吓得魂飞魄散,忙用手握着宝玉的心窝,哭道:‘你怎么做出这个事来,你先来杀了我罢!’宝玉道:‘不怕,我拿我的心给你瞧。’还把手在划开的地方儿乱抓。黛玉又颤又哭,又怕人撞破,抱住宝玉痛哭……”
象这样鲜血淋漓、剖心挖肝的画面,实在不能给人以美感,用来表现贾宝玉林黛玉的爱情实在太不协调。……从艺术上看,后四十回中这类描写,不啻是对前八十回已经塑成的优美艺术形象的亵渎。
黛玉、宝玉之外,吕先生还将傻大姐前后的表现进行了对照,认为“七十三回中的傻大姐,其言语行止同她的个性特征是水乳交融天然浑成的”。她将无意中拾得的绣春囊递给了邢夫人,“这一切虽属巧合,却无不出于这个傻丫头性格的必然,顺畅得如同行云流水,毫不勉强。而九十六回中的傻大姐,虽则还顶着这个名字,其谈吐心性,却大大走了样。”“陈述自己的委曲,头头是道,学舌传话的本领也不在一般丫头之下”,所泄露的掉包计,“关涉到七、八个人,几门子事,男婚女嫁,起程冲喜,前因后果,说得再明白不过,何愚之有?”就是说,九十六回所写的这个“傻大姐”,给读者的印象完全不傻,与七十三回的那个“傻大姐”判若两人。
另外,吕先生还就后四十回对前八十回蹈袭雷同、东施效颦的问题提出了批评:
在后四十回里,我们经常看到的是,模仿到完全袭用前文的套子,重复到连语句都一样,不仅没有新意,而且还会走样。诸如薛蟠再一次打死人命,贾芸再一次走凤姐的门子,凤姐再一次给岫烟送衣裳,贾环再一次结怨,焦大再一次骂,贾宝玉再一次神游太虚境,等等。排列起来,真可以开列一个长长的单子。不用一一对较,只消稍稍举例,便可看出这是怎样地乏味和拙劣了。
吕先生在《不可企及的曹雪芹》一文发表二十多年后,又写出了该文的姊妹篇——《不可替代的后四十回及诸多困惑》,对她当年这篇文章的观点做了许多补充。她的意思是,如果将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相比,前八十回的成就是“不可企及”的,后四十回的差距是巨大的;但如果将后四十回与古今层出不穷的续书相比,后四十回则又是“所有红楼梦续书中最好的一种”,因而它是“不可替代”的,从而充分肯定了后四十回应有的价值。
梁归智先生对后四十回的看法与吕启祥先生相类似,他在《〈红楼梦〉的续书及佚稿研究概论》一文中指出:
高鹗续书作为一部可读的小说无论在思想上还是艺术上都有它的成功之处,放在古代大量的通俗小说中,无疑是佼佼者。但作为曹雪芹原著的续书,它的消极作用是太大了,因为它移花接木、李代桃僵,从根本上歪曲改变了原著《红楼梦》的思想艺术真谛。
……原著的人物形象具有复杂的性格内涵,是多层次的说不尽的性格之谜,续书里的人物形象却单纯简单,比如尤三姐是‘烈女’,花袭人是奴才,薛宝钗是伪君子,王熙凤是坏女人,与原著形象完全不同,原著写个性,续书写类型,二者泾渭分明。梁先生的意思是,如果以通俗小说的标准来衡量,后四十回还是比较成功的,但是将它作为《红楼梦》的续书来看,它便很不够格,存在着许多明显的差距,比如在人物形象的塑造上,续书便落入了类型化、简单化的窠臼。梁先生的看法与吕先生的看法。应该说有异曲同工之妙。
三是认为后四十回中虽有不少败笔,但总体上还是完成了前八十回所要发展的故事,因而应该给予基本肯定。
胡适先生对后四十回基本上持肯定态度,他在《红楼梦考证》一书中说:
平心而论,高鹗补的四十回,虽然比不上前八十回,也确然有不可埋没的好处。他写司棋之死,写鸳鸯之死,写妙玉的遭劫,写凤姐的死,写袭人的嫁,都是很有精采的小品文字,最可注意的是这些人都写作悲剧的下场。还有那最重要的“木石前盟”一件公案,高鹗居然忍心害理的教黛玉病死,教宝玉出家,作一个大悲剧的结束,打破中国小说的团圆迷信。这一点悲剧的眼光,不能不令人佩服。我们试看高鹗以后,那许多续《红楼梦》和补《红楼梦》的人,哪一人不是想把黛玉晴雯都从棺材里扶出来,重新配给宝玉?哪一人不是想做一部“团圆”的《红楼梦》的?我们这样退一步想,就不能不佩服高鹗的补本了。我们不但佩服,还应该感谢他,因为他这部悲剧的补本,靠着那个“鼓担”的神话,居然打倒了后来无数的团圆《红楼梦》,居然替中国文学保存了一部有悲剧下场的小说!
胡先生对后四十回以悲剧结局收束全篇予以高度评价,认为它打破了中国传统小说大团圆结局,是一个具有突破性的构想。
李希凡、蓝翎两位先生在《〈红楼梦〉的后四十回为什么能存在下来?》一文中说:
由于续作者存在着更浓厚的封建正统观念,大大影响了他的艺术表现力。他所完成的续作仅仅在宝黛的爱情悲剧上取得了成功,而在《红楼梦》的整个悲剧冲突上,却大大削弱了它的社会意义。但是,无论如何,由于续作在主要人物林黛玉、薛宝钗等人的性格上发展了悲剧冲突,使得《红楼梦》故事情节的中心——宝黛钗的爱情纠葛,得到了比较合理的发展和结局,基本上保持了前八十回所显示出的悲剧的气氛和性质。……也正是在这个读者最关心的问题上,后四十回发挥了它的艺术吸引力,因而和前八十回形成了一个整体而留传下来。李、蓝两位先生的观点与胡适先生的观点基本一致,都是认为后四十回延续和发展了前八十回的悲剧气氛和性质,在这个涉及主题的关键性问题上取得了成功。
周绍良先生在《论〈红楼梦〉后四十回与高鹗续书》一文中,认为在前八十回中围绕宝、黛、钗的爱情与婚姻形成的尖锐而复杂的矛盾,在后四十回得到的发展和产生的结局是一个必然的结果。他说:
现在我们试从《红楼梦》全书前后来看,不论后四十回有多少毛病,一百二十回所包括的故事是协调的,互相衔接而没有矛盾的,循着合理的线索而发展下来的。……在前八十回中,林黛玉和封建秩序不协调的性格愈来愈显露,而薛宝钗则愈来愈得到贾府上下各色人等特别是当权者的欢心。她们两人争夺一个宝玉,贾府当权者要在她们两人中挑一个做宝二奶奶,宝玉也要在她们两人之中挑一个作妻子,这就已经形成尖锐而复杂的矛盾。这个矛盾在后四十回里进一步得到发展,封建势力无情地结束了宝黛相恋的不可终了的结局,使黛玉终于为情而死,而以一个卑劣的骗局来把宝钗安上宝二奶奶的宝座。这是前八十回中已经形成的矛盾的必然结果,任何别样的结局都是违反真实的,或者至少是不够真实的。所以,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是紧密相连的,后四十回在主要精神上完成了前八十回所要发展的故事,从而成为整个《红楼梦》故事的不可分的组成部分。这是不容否定的。
周先生的意思是,后四十回在主要线索、主要故事、主要矛盾、主要精神上与前八十回是基本接榫的,两部分是紧密相连、浑然一体的。
白盾先生在《平心静气说程、高》一文中指出:
后四十回……选取了“大旨谈情”的线路,并将其发展到爱情悲剧大冲突的高潮。……后四十回的这个选择,首先,它继承和发挥了前书最佳优、最有创造性即最有价值的部分。因而,它也就拥有了前书最感人、最有魅力的篇章作为起点和铺垫,因而也就有了前进、开拓和起飞的优势,故能续成后四十回这样不朽的名篇。其次,这个选择,继承和发挥了前书的高山滚石、悬崖弯弓而下的势不可挡的蓄势——主题、故事情节、结构和人物性格发展的生活逻辑力量,因而能因势利导、水到渠成地将全书创造性地发展到了高潮和顶点,收事半功倍之效。前书的蓄势和优势,被充分利用和发挥,就自然而然地成了后四十回的天然遗产,因而它也就能在这个起点上顺利地完成了主题、结构和人物命运的结局,享有了与曹公平分秋色的著作权。
白先生认为,后四十回续作者以高超的眼光,抓住宝黛爱情、婚姻悲剧这个最有魅力、最动人心弦的主题进行开拓,从而使“后四十回得附《红楼梦》骥尾以行,风靡天下达两个世纪”,体现出它应有的价值。
四是对后四十回的成就予以高度肯定。
红学前辈牟中三先生在《红楼梦悲剧之演成》一文中说:
人们喜欢看《红楼梦》的前八十回,我则喜欢看后四十回。人们若有成见,以为曹雪芹的技术高,我则以为高鹗的见解高,技术也不低。前八十回固然是一条活龙,铺排的面面俱到,天衣无缝,然后四十回的点睛,却一点成功,顿时首尾活跃起来。我因为喜欢后四十回,所以随着也把前八十回抬高起来。不然,则前八十回却只是一个大龙身子,呆呆的在那里铺设着。虽然是活,却活得不灵。……前八十回是喜剧,是鼎盛;后四十回是悲剧,是衰落,由喜转悲,由盛转衰,又转得天衣无缝,因果相连,俨若理有固然,事有必至,那却是不易。复此,若注意了喜剧的铺排,而读不到其中的辛酸,那便是未抓住作者的内心,及全书的主干。
牟先生认为,没有后四十回的点睛之笔,前八十回的龙是无法飞起来的,后四十回让红楼故事实现了由喜剧向悲剧的重大转变,这是对后四十回极高的一种评价。
林语堂先生在《平心论高鹗》一文中,也是对后四十回作了全面、充分的肯定。他说:
老实说,《红楼梦》之所以成为第一流小说,所以能迷了万千的读者为之唏嘘感涕,所以到二百年后仍有绝大的魔力,倒不是因为有风花雪月咏菊赏蟹的小品在先,而是因为他有极好极动人的爱情失败,一以情死,一以情悟的故事在后。初看时若说繁华靡艳,细读来皆字字血痕也。换言之,《红楼梦》之有今日的地位,普遍的魔力,主要是在后四十回,不在八十回,或者说是因为八十回后之有高本四十回。所以可以说,高本四十回作者是亘古未有的大成功。……没有高本四十回我们看得出紫鹃人品的高贵吗?没有后四十回看得贾母的心里不是表面上仅知享乐的聪明老太婆吗?能看到凤姐也有悔祸之一天而比较可以同情不但是能干善谑的一个奸险少妇吗?《红楼梦》之魔力正在此而不在彼。没有后四十回宝玉岂不仅是爱吃女儿胭脂任情纵性谤僧骂孔永不成器的一个多情公子吗?还不是情迷中的一块顽石而已?……由高本四十回可以看出宝玉性格之高超,所以能配有这通灵宝玉,就是他有特具的慧根灵性,能透视一切,由热而冷,由沉迷而排脱,由混浊而清高,在百无聊奈无可如何之日尚能想出一条两全之计,博一功名以荣家族以尽孝道,然后赤条条无牵挂削发为僧,跳出情网,一尘不染还他本来的真性。
林语堂先生与牟中三先生的看法如出一辙,都强调后四十回对于前八十回故事发展与主题深化所起到的独特作用。
近现代学术大家王国维先生,他的《红楼梦评论》正是以一百二十回为研究对象的,他称《红楼梦》为“彻头彻尾之悲剧”,“悲剧中之悲剧”,乃一“宇宙之大著述”,评价之高可谓空前绝后,对此红学界无人不知。其在文中多处征引后四十回情节段落,并且也不无赞赏之意,说明他对后四十回的总体价值也是肯定的。
整体而言,《红楼梦》的后四十回,确实与前八十回有一定差距,这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后四十回中的那些精彩的部分,和前八十回如出一辙,如出一人之手,非大手笔所能轻易续出。因而可以说,后四十回的补续基本上还是成功的,至少不像一些研究者所说的那样糟。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概括说明后四十回的功绩。
其一,后四十回完成了前八十回的总体布局,使之成为一部故事完整的作品,这对于《红楼梦》艺术价值的实现和流传都有着极其重大的意义。
虽然后四十回确有一些人物的命运、结局安排,与原作者的设想有较大出入,但就总体而言,后四十回还是基本上继承、延续了前八十回的艺术构思和故事设计。围绕宝黛的爱情悲剧,先后还有元春的薨逝,迎春的惨死,探春的远嫁,惜春的出家,湘云丧偶,妙玉被劫,以及鸳鸯等人的死亡,共同形成了“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的大悲剧。与此同时,后四十回在表现贾府由“烈火烹油,鲜花着锦之盛”逐渐走向衰落的过程时,各种矛盾更加白热化,陷入内忧外困、无力自拔的境地,先是元春薨逝,贾府失去靠山;之后锦衣军抄家,贾府受到致命的一击;接下来是贾母和凤姐死亡,宝玉失踪,贾府“忽喇喇如大厦倾,昏惨惨似灯将尽!”总之,后四十回的补续,无论是主线的演进、故事的发展、情节的穿插与转换,还是大多数人物的命运结局,大体上都与前八十回一脉相承,彼此连接和契合得较为自然,从而使全书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与只有前八十回的抄本系列相比,全本《红楼梦》满足了万千读者的阅读期望,因而才能使其广为流传。
其二,后四十回继承和发展了前八十回的悲剧主题,使《红楼梦》成为中国文学史上第一部有着悲剧性结局的长篇小说,从而提升了该书的思想和艺术价值。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至于说到《红楼梦》的价值,可是在中国底小说中实在是不可多得的。其要点在敢于如实描写,并无讳饰,和从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的,大不相同,所以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总之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按照原作者的创意和构思,《红楼梦》是一部彻底的悲剧,无论是宝、黛、钗爱情、婚姻的结果,还是大观园众少女的命运,抑或贾府由盛转衰的过程,无不以悲剧为最后的结局。虽然在后四十回中,有“沐皇恩”“延世泽”“兰桂齐芳”“家道复初”等所谓的光明的尾巴,但宝黛爱情悲剧到此时才真正形成,而众少女死的死、散的散,“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的大悲剧也才真正上演,贾府也终于落入衰败。因而后四十回较好地完成、发展并深化了前八十回的悲剧主题,并不因有所谓的光明的尾巴而减少一丝一毫的惨象。
其三,在语言风格和表现手法上,后四十回继承了前八十回含蓄的叙事风格,给人一种浑然一体的感觉。
清代红学家张新之认为:后四十回在写作技巧上,“有正笔,有反笔,有衬笔,有借笔,有明笔,有暗笔,有先伏笔,有照应笔,有著色笔,有淡描笔。各样笔法,无所不备。有谓此书止八十回,其余四十回,乃出另手,吾不能知。但观其通体结构,如常山蛇首尾相应,安根伏线,有牵一发全身动之妙,且词句笔气,前后全无差别。”张新之的说法虽然有些夸大其词,但也并非完全没有道理。应该说,后四十回中的一些重要情节,与前八十回相比毫不逊色,甚至像焚稿断痴情、贾府被查抄、贾母散余资等一些章节,还称得上是十分精彩之笔。当然,从语言风格上来说,后四十回除少数章节外,再也没有了前八十回那种典雅、流畅、幽默、传神的优美语言,也没有了生气灌注、充满灵气的神韵。
总之,后四十回很多部分写得不如前八十回,后人修补的迹象非常明显。其实,一部再伟大的作品,都有其精彩绝伦的部分,也有其相对不那么出彩的部分,后面写得不如前面精彩、好看,并非只有《红楼梦》才有,《三国演义》《水浒传》等名著莫不如此。这种现象也符合文学创作的一般性规律,大凡长篇小说的作者常常把精力、时间以及才情放到前半部了,或者说在前半部分费的功夫多,而到了后面往往会松懈下来,或者说最精彩的故事前面已经讲完,到后面很难再有什么令人叫绝的情节出来,因而《三国演义》到了三国鼎立之后,《水浒传》到了好汉们全部上了梁山,后面的章节都乏善可陈,让人感到味同嚼蜡了。
六、程、高对原作者写作意图以及总体构思的改动,究竟是成功还是失败呢?
程高本《红楼梦》的后四十回,是程、高将历年收集的残稿整理、加工而成的,即使所编辑的残稿为原作者的遗稿,故事框架与主体内容不会发生过大的偏差,但是要将其与前八十回顺畅衔接并补缀完整,仍然是会无法避免地产生一些错位的。事实上,正如许多研究者所指出的那样,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并非形神俱似,而是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貌合神离的现象。从后四十回所呈现的具体情况来看,整理者实际上并未完全接受原作者的意图和构思,按照前八十回故事的走向、人物的思想以及众多的伏笔和暗示去补缀,而是有自己的观点和想法,不仅对前八十回原稿做了一些明显的改动,更重要的是对后四十回重新做了构思和处理。
先看程高本对于前八十回所做的改动。
比较程高本前八十回与脂评本《石头记》的内容,可以明显地看出,高鹗对前八十回做了不少增、删、改的工作,按照程高在序言中的说法是:“书中前八十回钞本,各家互异;今广集核勘,准情酌理,补遗订讹。其间或有增损数字处,意在便于披阅,非敢争胜前人也。”那么,高鹗对前八十回都做了哪些改动呢?改动后又产生了哪些重大的影响呢?下面我们不妨举例并作以对照说明。
通过比较,我们会发现第三十七回有一处明显的增文。此回一开始写贾政点了学差,择日赴任。抄本上这样写道:“这年贾政又点了学差,择于八月二十日起身。”到了程高本中,此处变为:“且说贾政自元妃归省之后,居官更加勤慎,以期仰答皇恩。皇上见他人品端方,风声清肃,虽非科第出身,却是书香世代,因特将他点了学差,也无非是选拔真才之意。”两相对照,抄本的表述十分简略,程高本则增加了两个意思:一是贾政为报皇恩,做官更加勤勉;二是皇上认为他“人品端方”,特意将他点了学差。这样一改,等于是一方面赞扬了贾政,另一方面歌颂了皇帝。不过,说贾政“人品端方”,也并非篡改了原作者对贾政的定位,而只是重复第二回冷子兴以及第三回林如海对贾政的评价而已。至于此处对皇上的歌颂,想来也不是什么出格的改动,这样的意思应该说在前八十回比比皆是。当时是一个盛行文字狱的时代,想想文人为了避祸,怎么能在书中缺少对皇帝的歌功颂德呢!
第七十回与第七十一回之间,也有一段明显的增文。抄本第七十回末,只写到宝玉和众姊妹放完风筝,大家散去,“黛玉回房歪着养乏”为止。程高本却在之后增写了一段宝玉经常读书写字、众姊妹不去招惹他的文字。第七十一回开始,抄本直接写贾政放学差回来,在家歇息的情景。程高本却在前面加了一段文字,写宝玉向贾政请安,贾政问了他功课的事。增加的这两段文字,可以看出是在为后四十回宝玉中乡魁作铺垫,原来不爱读书的宝玉,似乎渐渐变得有些重视读书了。也可以理解为,宝玉估摸父亲外放快回家了,为了应付父亲过问功课的事,他不得不做一些必要的准备。因而,这里增加一段文字,不能说是篡改了原作者的意图,也不完全是画蛇添足,其实添上也并不显得累赘。
我们再看看高鹗对前八十回都做了哪些删改,删改后又会出现什么问题。第二回写贾雨村第一次被罢官,上司参他的罪状,抄本的表述是:贾氏“生情狡猾,擅纂礼仪,且沽清正之名,而暗结虎狼之属,致使地方多事,民命不堪”。程甲本对此未作改动,程乙本却将此段文字删改为:“貌似有才,性实狡猾,又题了一两件徇庇蠹役、交结乡绅之事”。一些研究者认为,这样一删改,减轻了贾雨村的罪行。其实仔细一比较,两段文字的含义差不多,分量并无明显的减轻。退一步讲,就算把这段文字全部删掉,贾雨村也还是变不成好人,他乱判葫芦案,逼死石呆子,本身就已说明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因而程乙本此处所作的删改,实际意义并不大。
第二十九回是被修改得比较严重的一回。比如贾母等人到清虚观打醮出发时的情景,程甲本与各抄本文字相同,程乙本则做了较大的修改。为了说明两者的异同、优劣,我们将其放到一起作一下对比。抄本这样写道:“贾母等已经坐轿去了多远,这门前尚未坐完。这个说‘我不同你在一处’,那个说‘你压了我们奶奶的包袱’,那边车上又说‘蹭了我的花儿’,这边又说‘碰折了我的扇子’,咭咭呱呱,说笑不绝。周瑞家的走来过去的说道:‘姑娘们,这是街上,看人笑话。’说了两遍,方觉好了。前头的全副执事摆开,早已到了清虚观了。宝玉骑着马,在贾母轿前。街上人都站在两边。”程乙本将上述内容改成了这样:“那街上的人见是贾府去烧香,都站在两边观看。那些小门小户的妇女,也都开了门在门口站着,七言八语,指手画脚,就象看那过会的一般。只见前头的全副执事摆开,一位青年公子骑着银鞍白马,彩辔朱缨,在那八人轿前领着,那些车轿人马,浩浩荡荡,一片锦绣香烟,遮天压地而来,却是鸦雀无闻,只有车轮马蹄之声。”有研究者说,程乙本将原作者的文字完全改坏了,而笔者却认为两者各有特点:抄本主要写贾府不常出门的姑娘们,对于参加这样的户外活动很兴奋,叽叽喳喳说笑个不停,从描写方法上来说,这是在前面动作描写的基础上,又增加了语言描写,显示了贾母出行时场面的热闹;程乙本则把原来的语言描写给删掉了,转为主要写看热闹者的表现和感受,这是一种从侧面烘托气氛的表现手法。两者最大的区别是叙述角度的不同,前者完全是从作者的视角去写,后者却由作者的视角转换为观看者的视角,更加说明贾家出行时的排场。而且,抄本写宝玉、写观看者时,只是轻轻一笔带过,给人留下的印象并不深;程高本却突出了观看者眼中的宝玉形象,“一位青年公子骑着银鞍白马,彩辔朱缨,在那八人轿前领着”,具有画龙点睛的效果,因而不能说,此处所作的修改就一无是处。不过,作为一部作品的整理、出版者,如果没有确实需要修改的理由,最好还是不要去改原作,像这样的改动其实也没有多大的必要。
与增加、修改相比,程高本对前八十回的处理,更多的是直接删掉原文,而且文字量也最多。例如第六十三回,有关宝玉为芳官改名为“耶律雄奴”的一段,在抄本上篇幅接近一千字,程高本上却完全删去。第七十回,又删去黛玉放风筝时同紫鹃、翠缕的对话等段落,大约有八百多字。第七十八回,贾政让宝玉、贾环、贾兰分别作一首《姽婳词》,之前有一段心理活动,大约有六百多字,程高本上完全删去了;同一回,宝玉作《芙蓉女儿诔》,之前有一段抨击时文八股和功名利禄的一段话,抄本上大约有四百多字,在程高本上也被删去了。
比如第七十八回,程高本所删掉的贾政的心理活动,是一段非常重要的文字,反映出贾政在读书问题上对宝玉态度的转变。这里不妨照录如下:
说话间,贾环叔侄亦到。贾政命他们看了题目。他两个虽能诗,较腹中之虚实虽也去宝玉不远,但第一件他两个终是别路,若论举业一道,似高过宝玉,若论杂学,则远不能及;第二件他二人才思滞钝,不及宝玉空灵娟逸,每作诗亦如八股之法,未免拘板庸涩。那宝玉虽不算是个读书人,然亏他天性聪敏,且素喜好些杂书,他自为古人中也有杜撰的,也有误失之处,拘较不得许多;若只管怕前怕后起来,纵堆砌成一篇,也觉得甚无趣味。因心里怀着这个念头,每见一题,不拘难易,他便毫无费力之处,就如世上的流嘴滑舌之人,无风作有,信着伶口俐舌,长篇大论,胡扳乱扯,敷演出一篇话来。虽无稽考,却都说得四座春风。虽有正言厉语之人,亦不得压倒这一种风流去。近日贾政年迈,名利大灰,然起初天性也是个诗酒放诞之人,因在子侄辈中,少不得规以正路。近见宝玉虽不读书,竟颇能解此,细评起来,也还不算十分玷辱了祖宗。就思及祖宗们,各各亦皆如此,虽有深精举业的,也不曾发迹过一个,看来此亦贾门之数。况母亲溺爱,遂也不强以举业逼他了。所以近日是这等待他。又要环兰二人举业之余,怎得亦同宝玉才好,所以每欲作诗,必将三人一齐唤来对作。
仔细揣摩和分析被程高本直接删掉的数段文字,应该是各有其充分的理由。
删去“耶律雄奴”一段文字,是因为所谓“耶律”,是指与宋朝并存的北方少数民族政权辽国,而清朝统治者是满族,原是与宋朝并存的另一少数民族政权金国的女真族。女真一度为辽国属员,曾继匈奴、辽国之后侵略过中原。抄本中用“耶律雄奴”,显然有暗示清王朝渊源的意味,因而高鹗不将其删去才奇怪呢!删掉贾政在宝玉他们作《姽婳词》之前的心理活动,是因为这段文字反映了贾政看到宝玉举业无望,转而期望他能发迹于“诗酒放诞”,通过写作《姽婳词》颂扬“圣朝无阙事”,以邀君恩,同时也借此光宗耀祖。但这段心理活动,似乎与后四十回中“奉严词两番入私塾”以及“中乡魁”有冲突,因而被高鹗删去了。删去宝玉抨击时文八股和功名利禄的一段文字,是因为这段文字的观点与正统的封建思想相违背。不过,宝玉深恶仕途经济、不愿走科举之路的言论,是随时挂在嘴上的,只将此处删去也起不了多大的作用。至于删去黛玉放风筝时与紫鹃、翠缕的对话,看不出有什么明显的“政治问题”,删不删都无关宏旨,可能是高鹗觉得有些啰唆、累赘,才删掉的。
现在基本上可以看清楚了,程高本对前八十回所删去的,有一些是他们认为啰嗦累赘、意义不大的文字,有一些是与后四十回内容不衔接或有抵触的文字,有些是一些过于扎眼、容易惹事、阻碍出版的情节和段落,小说的故事情节、人物性格以及矛盾冲突没有大的改动,因而小说的整体面貌并无明显的改变。把所谓的“碍语”删改一下,再增添一些表面上看起来歌功颂德、其实不痛不痒的文字,目的是为了让《红楼梦》顺利地躲过清廷的审查乃至文字狱,而合法地成为出版物在社会上流传。而把前后不衔接或相互冲突的地方改顺,使其能首尾贯通、前后浑然一体,也无非是为了让其成为一部比较完整的作品。
当然,高鹗对前八十回所做的增、删、改等方面的处理,客观上起到了削弱原著对封建制度、仕途经济批判的锋芒,但主观上却并非如一些研究者所说的那样,是作者主动地站在反动的立场,对封建地主阶级代表人物的罪恶进行掩饰,甚至还对其进行了美化。因为即使对前八十回作了那样的处理,总体上仍然没有改变《红楼梦》暴露贪官污吏的罪恶、表达对青春女性的赞美、反映封建家族兴衰史的基本主题。高鹗大小还算是统治阶级中的一员,但他是否就一定是自觉地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从整理、修补后的实际来看未必如此;至于程伟元则是一个书商,按现在的话来说是体制外的人,没有义务也没有必要去积极为统治阶级卖命。因而他们整理、刊印该书的目的,一方面是发现了《红楼梦》本身的艺术魅力,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获得一些实际的利益,于社会、于自己都有益处。而从程伟元、高鹗当时面临的形势来说,正是清朝文字狱大行其道的时代,文人们、书商们稍有不慎,不仅脑袋难保,更遑论出版、传播《红楼梦》这样一部十分敏感的长篇小说。
再看程高本对于前八十回故事发展走向以及人物思想性格的改动。
无论是从前八十回留下的伏笔、第五回判词、判曲所预告的人物命运及结局来看,还是从脂砚斋等批书人透露出来的原作者的写作意图以及后数十回的情节来看,后四十回对于前八十回故事发展走向以及人物的思想性格,都做了较大而明显的改动。
白盾先生在《〈红楼梦〉研究也要实事求是》一文中,对程高本与脂评本的异同进行了详尽的比较,他从两种版本“故事情节的同异”与“主要人物思想差异”两方面,分析了两者的主要区别:
在故事情节方面:一、宝黛爱情处理方式的不同:今本黛死钗嫁,置于同时;脂本是黛先死、钗后嫁,用“让路”方式解决矛盾。二、今本强化钗、黛间的矛盾冲突,你死我活,不可两立;脂本则钗、黛和好,佚文中还有“黛玉逝后宝钗之文字”和“钗黛二人,名虽二个,人却一身”之语。这是脂本中确实存在的现象,俞平伯先生不过“发现”而非“杜撰”。三、今本贾宝玉出家,在黛玉逝后“中举”后而去,“披大红猩猩毡斗篷”,向贾政叩了头;脂本则宝玉被囚“狱神庙”,后穷到“寒冬噎酸齑,雪夜围破毡”,并“沦于击柝之流”的地位。四、同是贾家败落,今本还败而复起;脂本则一败涂地。——这四个方面有着根本性质的不同。
在主要人物思想方面:宝玉——脂本中始终不读“八股时文”,这个主张还得到贾政的认同,后贫穷潦倒,有似于《金瓶梅》中的陈敬济,最后“撒手悬崖”而去;今本中则中了第七名举人,拜辞父母随仙风道骨的“一僧一道”而去。宝钗——脂本中是个“大贤大德”的“贤宝卿”,是“艳冠群芳”的“牡丹”,与黛玉保持着“金兰契”的友谊,黛玉逝后思念不已;今本由于后四十回中出现的“瞒机关”“漏消息”,其嫁与黛死同日同时,扮演了一个实质上夺去“宝二奶奶宝座”的不光彩角色。袭人——脂本里是“温柔和顺”“识大体”、待宝玉忠心耿耿,出嫁后还与琪官“供奉宝玉,得同终始”,脂砚称作“贤袭卿”;今本她是破坏宝、黛爱情、逼死黛玉的“帮凶”,宝玉出家后她又首先改嫁。贾母、贾政、王夫人——贾母“厚道慈祥”、贾政“端方正直”、王夫人“天真烂漫”,均为肯定人物;今本里贾母“伪善狠毒”、贾政“食古不化”、王夫人“杀人多矣”,基本上是“贬”大于“褒”,等等。
从白先生所做的十分具体而详尽对比来看,后四十回在主旨、情节及人物思想等方面都做了重大的改动。可以明显地看出,后四十回的补缀者、整理者,对前八十回的故事究竟应该朝哪个方向发展,对主要人物的思想性格究竟应该如何处理,有着与原作者、与前八十回迥然不同的认识和想法,因而展现出完全不同的图景和状态。这样的改动究竟是好是坏,研究者们的看法自然也不尽相同,大致有如下三种意见。
其一,对后四十回的改动完全持否定意见。
持这种意见的红学家以周汝昌先生为代表。他认为,后四十回不“忠实于雪芹的原意”“所暗示的种种人物收场”,同时也与批书人透露出来的后数十回情节不相符合,甚至“利用伪续的方式来篡改原著的思想”。《红楼梦》经过高鹗之手后,“整个全身走了样,变了质”;后四十回里,“一派胡言,满嘴梦呓”,被改成了“相当庸俗而肤浅的悲情小说”。他说:
从高续成这样的一个“爱情悲剧结局”之后,读者的观感就变了样子,离开了小说的伟大、丰富、复杂、深刻的大整体,一下子成了一种仿佛“三角恋爱”式的相当庸俗而肤浅的悲情小说,虽然也许还不至于成为“鸳鸯蝴蝶”的故事,但和先后的小市民阶级、资产阶级“作家”们所写的“爱情小说”到底有多大的本质上的区别?
在周先生看来,是否按照原著、原意去补写,是衡量续书好坏的一个基本标准,程高本之所以被续写得完全变了质,就是因为高鹗没有尊重乃至篡改了原著、原意。这里便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需要厘清,那就是评判后四十回的优劣好坏,是否一定要以原著、原意为标准呢?后四十回无论是续写还是补缀,都必须跟原作者的意图、构思完全一致吗?是否凡原作者的创意、安排,都是无懈可击、不可逾越的呢?如果不符合原著、原意,续补得再好也是不成功的吗?
长期以来,红学界存在着一种“唯曹”“唯脂”的倾向,即认为凡是原作者所主张的、原著所呈现的、批书人所提示的,都是好的、成功的与对的。一些推崇原著以及脂批到了迷信地步的研究者,不仅把脂评本当成《红楼梦》的“原本”和“真本”,而且把脂批作为研究和解读《红楼梦》的理论标准。他们以原作者、批书人的是非为是非,认为后四十回中凡是符合脂批的文字,便是正确理解了原作者的意图,也就是续写、修补成功的章节;凡是与脂批有出入的,便是违背了原作者的原笔原意,也就是处理得十分糟糕的部分。以前八十回的脂批来评判后四十回的优劣,这种逻辑显然是荒唐的。
其实,判别后四十回改动得究竟是否成功,主要是看它是否按照原著故事展开的内在规律安排情节,是否遵循前八十回中矛盾冲突的发展趋向处理人物结局,从这些角度来衡量,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基本上处于整体的统一中,因而它基本上还是比较成功的。至于它对前八十回故事发展走向以及人物命运所做的重大改动,其成功与否不一定以原作者的构思和前八十回的伏笔与暗示为标准,而应该以作品实际达到的思想与艺术的成就为标准。正如许多研究者所指出的那样,原作者的构思和设计未必一概都好,有些明显存在着思想与艺术上的不足。比如,从脂批透露出来的信息来看,黛玉是“泪尽夭亡”的,而程高本中的黛玉,却是因争婚失败而死的,显然后者比前者更有深刻的思想内涵。
至于周先生说后四十回把《红楼梦》改成了“悲情小说”或“爱情小说”,它的思想便变“庸俗而肤浅”了,便失去了原著的“伟大、丰富、复杂、深刻”,事实是否真如周先生所认为的那样呢?的确,同前八十回相比较,后四十回里突出地表现了宝黛的爱情悲剧,也使他们的故事成为后四十回里最精彩、最感人的文字。但是,是否就因为突出地反映了宝黛的爱情悲剧,或者说让后四十回成了“爱情小说”,就必然会冲淡《红楼梦》的思想意义呢?答案是否定的。一部小说的价值往往不在于写什么,而在于如何写。俄国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长篇小说《安娜·卡列尼娜》,就是以爱情为题材的,但它却是享誉世界的名著。从《红楼梦》后四十回的实际情况来看,书中其实并没有单纯地去写儿女之情,也没有写一个十分庸俗肤浅的“三角恋爱”故事,而是将宝黛爱情悲剧与贾府的命运放到一起去写,写出了爱情婚姻悲剧背后广阔的社会内容。正因为如此,宝黛爱情悲剧中才蕴含了那么丰富、深刻的内容,也才使《红楼梦》显示出巨大的悲剧力量,同时也让古今多少读者为之倾倒。
其二,认为后四十回所做的改动优劣并存。
张锦池先生在《究竟是“讽谕文学”的杰作,还是“叛逆文学”的经典》一文中认为,程、高在程高本引言中,曾宣称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做到了“前后关照”,“有应接而无矛盾”,实际上“道出了他们续补后四十回的方法”。张先生根据自己对“前后关照”的研究,总结出了后四十回“续补”的三种具体的方法:一是“模拟原著一些具有提挈全书或主要人物思想性格作用的情节”,但是“这类模拟,面目虽似,神情实非”;二是“遵照原著的一再暗示完成人物的结局”,然而“其结果,与原著的暗示大多是步不动而神移”;三是“捕风捉影,向壁虚造”,“当然大谬于曹雪芹的原意,也最鲜明地反映着续作者的意图”。通过采用以上三种方式进行“续补”,表面上看起来后四十回的事情,在前八十回都能找到它的线索,“在艺术感受上给人一种似是而非的满足”,以至于让不少人将赝品当真品,但实际上,却是程、高“修正了曹雪芹的原意,改变原著的基本思想倾向”。
从张先生所总结出的三种“续补”的方法,我们似乎可以看到,程、高并不真心实意地要按照原著、原意去“续补”,表面上虽然显得与前八十回保持一致,但实际上是刻意要按照自己的想法另搞一套。为什么程、高会对原著、原意有如此重大的改变呢?
张锦池先生继而分析道,这是因为两者在指导思想上产生了根本的分歧:“一个要写贾府的‘家道复初’,一个要写贾府的‘运终数尽’”,“既要以‘家道复初’去替代贾府的‘运终数尽’为指归,又想与前八十回‘有应接而无矛盾’以期能够乱真,这就决定了续作者对前八十回的情节或伏笔必然要采取实用主义的态度。其特点是:仿佛在追迹前人,实则在取己所需。因此,续书中在‘写什么’和‘怎么写’的问题上也就呈现出三个基本特点”:“第一,凡是原著有关‘运终数尽’的伏脉,续作者一般都不予以‘应接’。”“第二,把大故迭起,破败死亡相继,作为贾府由否运朝向泰运转化的过程来描写,其悲凉之雾既与原著相洽,又便于引出贾氏的终于‘兰桂齐芳,家道复初’。这就叫‘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第三,用少量的笔墨草草交代人物的归宿,用大量的笔墨精心描写似属‘前后关照’而实则不应有的情节,这是由于改变原著思想倾向所不可少,迷离阅者眼目所不可无。这类描写,堪称‘君子欺以方’。”长期以来,不少研究者认为,后四十回之所以“续补”或整理得与原著、原意有较大的落差,是由于续作者或整理者思想水平有限、艺术功力不济。然而,据张锦池先生看来,实际情况并非如此,而是程、高对于贾府究竟应该有什么样的结局,与原作者的看法、想法完全不一样,“他们对前八十回的情节简直是明察秋毫,十分有研究”,因而他们的“续补”并未按照原著、原意去续,而是有意续成了自己认为应该有的那个样子。这样改变之后,所达到的效果又如何呢?
张先生认为,续作的基本特点是与原著貌合神离,“貌似神离,这使续作的思想价值与原著无法相比;续作的‘貌似’又与曹雪芹的原著不乏合拍的地方,它本身也具有讽谕作用”。“如果说前八十回是叛逆文学,那么,后四十回就是讽谕文学。‘讽谕’之对于‘叛逆’,当然是思想上的大倒退,但同时对于封建社会又有揭露作用。”“高鹗等人所补的后四十回其思想倾向虽则与原著不同,却是红学史上的第一座里程碑,并且是一座用形象思维写出的难以企及的丰碑。”也就是说,续作者或整理者按照自己对前八十回的研究和认识,所“续写”或整理的后四十回,虽然在思想价值上与原著有差距,由“叛逆文学”蜕变成了“讽谕文学”,但它仍然是有价值的、比较成功的,“从道德的角度上尖锐地揭露了贾府的统治者们玩弄‘掉包计’的丑恶”,因而后四十回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
白盾先生对后四十回所做的改动,也是既有肯定、也有批评的,他在《脂、程得失各千秋》一文中认为:
程本一百廿回(红楼梦》是部完整的作品流行二百多年,家喻户晓,尽人皆知,更是个无法抹杀的客观存在。它的后四十回为程伟元、高鹗所续——续得又“不合原意”,愈考证探佚,发现它“不合原意”的地方也更多,乃至出现了根本性质上的不同。我们常有一个错觉:总觉“原意”是“好”的,“尽善尽美”的,总觉曹氏“未成全璧”而遗憾无穷。天可怜见,竟出现了近于“原稿”的脂本,并从脂评中得知还有个“后卅回佚文”的有关情节,乃是“原意”。于是,自俞平伯起,一头栽入这个“无限风光”的“原意”中去,以前八十回攻后四十回……
……这样“红楼大战”,无止无休,令人叹息。救之道无它,还须正本清源,弄清一些根本是非——要有一点雅量:承认脂、程二本均系客观存在,毋须情绪化地扬此抑彼或抑此扬彼。它们之间也是环肥燕瘦——各有其短长、各有其得失的。我们须从“凡脂俱好,凡曹俱佳”的误区中跳出来。曹雪芹固然伟大,也不可能“十全十美”,也有他的局限所在。……我们往往忘记了这样的文学常识:总认为作者“原著”好,不知《西厢》第五本、《水浒》后半部都是同一作者,完全是“原意”,却未见佳,甚至令人疑为“劣手”所续。……以事实为依据,以真理为准绳,不武断、不偏袒、不迷信、不盲从,实事求是地承认脂、程二本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各有千秋。
在白先生看来,认为后四十回“不合原意”,于是便“以前八十回攻后四十回”的做法是站不住脚的,况且从许多名著的实际来看,“原意”并不见得高明也是常有的事。程高本之所以能至今受到读者的青睐,说明后四十回还是有相当水准的,否则早被时间无情地淘汰了。因此,白先生认为,看待两者正确的态度应该是:“承认脂、程二本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各有千秋”。也就是说,前八十回并非一切皆好,后四十回也并非一切皆差,后四十回也有超过前八十回的地方。他说:
程、高续书自宝黛爱情悲剧、宝政两代人冲突与宝玉形象的处理上是不合曹雪芹原意的,但他们从全书的大局——八十回的形象实际出发,而非评者提示的片言只语出发,创造性地续成了这一部鲁迅先生称为‘有清三百年文学之冠冕’并‘驾一切人情小说而远上之’的作品。
其三,认为后四十回的改动比原著更精彩。
张国光先生在他的《古典文学论争集》一书中,提出了“两种《红楼梦》,两个薛宝钗”的论点,他从后四十回对前八十回的思想倾向、情节发展、人物命运等所做的一系列改动中,得出了程高本优于脂评本的看法:
第一,高鹗第一次使《红楼梦》成为完整的艺术品,并且成为定本,因而也才得以广泛的流传;第二,高鹗深化了曹著的主题,把为“运终数尽”,“子孙一代不如一代,后续无人”的家族“挽歌”,改为因“封建道德观念”和“封建家长”的“剥夺青年的恋爱自由”的“宝黛爱情悲剧”;第三,将原来照“钗、黛合一,双峰对峙”的观点写宝、黛、钗“三人相合一”的关系,改成为“民主思想与封建思想的正面交锋”;第四,“突出黛玉正面主人公的地位,使她孤傲与不合世俗反而成为对社会反抗的形式”;第五,将黛玉写成“被迫害而死”,并置于钗嫁同时,使黛玉的“泪”是“恼恨,是控诉,这就更加深了悲剧气氛”;第六,原作写宝玉出家是因“穷愁孤苦,不可自聊”,高鹗改为“不负黛玉”不满“包办婚姻”,是“对封建家庭的最有力的控诉和抗议”;第七,正如金圣叹砍去《西厢》杂剧后一本改变“大团圆”结局,将老夫人“改成封建门阀势力反对青年自由恋爱的代表人物一样”,高鹗也将贾母“改成这一悲剧的决策人物”,暴露了贾母、王夫人一伙的“阴狠毒辣”;第八,改“淫奔女”尤三姐为“质本洁来还洁去”’的“大悲剧中的小悲剧”。
张先生从“以黛玉为悲剧主人公”“宝、黛爱情悲剧的社会意义”与“黛玉之死的美学意义”等几方面,论证了程高本《红楼梦》达到的思想、艺术高度堪与《罗米欧与朱丽叶》相媲美,而“绝粒”“焚诗”“惊梦”等情节则成为“悲剧《红楼梦》的顶峰”。以上评价表明,张国光先生对于后四十回在主旨、人物思想的发展等方面所做的改动,是持充分肯定态度的,认为其价值在一定程度上超过了脂评本。
毋庸讳言,后四十回中确实存在着不少明显不合情理的改动,比如,宝玉竟然会为巧姐去讲《烈女传》,黛玉也会说出八股文“不可一概抹倒”的话,而贾家被抄后又会“沐天恩”“延世泽”等等,这些都与前八十回人物性格的基本特点和情节发展的必然趋势相违。但这些局部的败笔其实也无伤大雅,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人物的基本形象和故事的基本走向,同时也无法从根本上冲淡弥漫于整个后四十回里的悲剧气氛。对于后四十回存在的诸多问题,我们应该以现实的眼光来看待,不可苛求古人按照我们今天的想法去做,也不能责怪高鹗与原作者有差距。高鹗毕竟不是原作者,其思想境界与文学写作的功力,肯定无法达到原作者的水平,这是他自己难以克服的局限,我们不能对其求全责备。我们从后四十回中真切地感受到,高鹗已经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应属正常情况,也是后人可以理解和原谅的。
总体来说,后四十回所描绘的生活画面还是比较广阔的,它以宝黛的爱情悲剧为中心事件,多方面地展现了贾府这样一个昔日赫赫扬扬、钟鸣鼎食的豪门望族,终于一步步陷入一败涂地的境地。后四十回之所以能同前八十回衔接在一起,二百多年来一直被读者当作一个整体来对待,说明后四十回的改动符合全书矛盾冲突发展的必然逻辑,因而也是基本成功的。因此,不能用前八十回的水平和成就,作为衡量后四十回高低的标准,更不能以存在的问题为根据,来贬低和否定后四十回的功绩。我们研究、解读《红楼梦》的主题思想、艺术成就以及人物命运,等等,还是应该以包括后四十回在内的《红楼梦》本身的实际叙述和描写为准,对前人所作的议论和点评只能作为参考和借鉴,而不能作为我们欣赏、评判《红楼梦》的前提和结论,甚至是红学研究中的不能突破的“铁律”。
七、程、高将残缺的《红楼梦》补全刊印,究竟是有功还是有过呢?
对于程、高将《红楼梦》补全刊印行世的行为,红学界也是长期存在着两种相互对立的意见。
反对者以周汝昌先生为代表,他义愤填膺地在其《红楼梦新证》一书中谴责高鹗说:“我们该痛骂他,把他的伪四十回赶快从《红楼梦》里割下来扔进纸篓里去”。
但更多的红学家、作家则对程、高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胡适先生作为第一个提出后四十回是高鹗续作的学者,也没有彻底否定高鹗的功绩,他认为,高鹗“替中国文学保存一部有悲剧下场的小说”。
俞平伯先生认为:
高鹗以审慎的心思,比较正当的态度来续《红楼梦》;他宁失之于拘泥,不敢失之于杜撰。其所以失败:一则因红楼梦本非可以续补的书,二则因高鹗与曹雪芹个性相差太远,便不自觉的相违远了。处处去追寻作者,而始终赶他不上,以致迷途。至于混四十回于八十回中,就事论事,原是一种过失;就效用影响而论,也有些功德。
俞先生的意思是,后四十回续作者的写作态度是端正的,但思想观念、写作能力却无法与前八十回作者相比,因而结果不尽如人意也在情理之中。不过虽有过失,但对于《红楼梦》的传播还是有功的。
俞先生早先是否定程、高的一百二十回本的,但他晚年却果断地否定自己的观点,提出要重新认识程、高:“胡适、俞平伯是腰斩《红楼梦》的,有罪,程伟元、高鹗是保全《红楼梦》的,有功。大是大非!千秋功罪,难于辞达。”俞平伯先生令人震撼的遗言,应该得到红学界理性的呼应和反省。
吴组缃先生在论及后四十回时,曾经作过这样一个比喻:
一个没有下肢的人,装上了橡皮腿;这腿没有神经血肉,捏捏不痛,搔搔不痒;但站得起来了,可以行动了,像个完人了。想到续书比装腿难,岂不教我们叹为不幸中之幸!若没有这个百二十回的本子,单凭那八十回,二百年来,这部书能如此为广大读者所传诵,那是无法设想的!
吴先生的比喻很形象,即使后四十回是一个没有下肢的人的橡皮腿,但这个残疾人因此可以四处走动了。也就是说,后四十回对于《红楼梦》的传播实在是功不可没。
张庆善先生也曾经提出,现在需要更加公正地、历史地认识高鹗,他说:
“高鹗不是破坏《红楼梦》的罪人,他是《红楼梦》的功臣。过去有人认为高鹗故意改变了《红楼梦》的艺术性和思想性,实际上这都是没有根据的说法。根据现在对高鹗的研究,高鹗不应该是《红楼梦》续作者,他应该是《红楼梦》最后出版的整理者。整理出版《红楼梦》的功劳是非常大的,《红楼梦》能够流传,高鹗是第一功臣。”
经过许多研究者的辛勤发掘,程伟元、高鹗俩人的生平事迹与学识思想,尤其是对于《红楼梦》的普及推广所作的贡献,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了解、所熟悉、所肯定。从史料记载来看,程伟元并非只是一位见钱眼开的“书商”,而是一位能诗会画、志趣不俗的风雅之士,他淡泊功名、无意仕进,人称“隐士”“冷士”,因而才长期专注于收集、整理并出版《红楼梦》。而高鹗据研究者们考证,应该是一位居官勤慎、守职敬业的人士,他曾自号“红楼外史”,说明他有着较高的艺术趣味,虽没有《红楼梦》原作者那样大的才气,但他欣然参与到整理、出版该书的事业中,其贡献是不可抹杀的。正是由于有了程、高俩人的追求和努力,《红楼梦》这样一部只剩半截子的奇书,才能以“全璧”的形态保留下来并广泛流传。根据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所产生的巨大的文化影响和社会效应,完全可以说,程伟元、高鹗是红学史上作出最大贡献的第一人。我们可以从如下几方面来认识程、高的历史性功绩。
首先,程、高通过认真的搜集、整理和修补,终于使原本残缺的《红楼梦》成为一部完整的作品。在程、高一百二十回本出现之前,脂评本《红楼梦》只有前八十回,是一部残缺的、有头无尾的、没有定本的手抄本。这样一部“断臂的维纳斯”式的作品,只能供少数人欣赏、批注,无法让更多的人看到它的全貌,因而影响十分有限,其真正的价值也难以呈现出来。程高本的问世,使《红楼梦》以全璧的面貌出现在世人面前,结束了其数十年以手抄本存在的历史,也使其版本相对达到了统一、规范。
其次,程、高所编辑、出版的一百二十回本的问世,对《红楼梦》在当时和日后的普及、流传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国人自古看小说、听故事,喜欢有头有尾,《红楼梦》即使再伟大、再了不起,如果只有前八十回,没有后半部分或者结尾,便只能供收藏者、研究者等少数人欣赏、使用,而很难在普通的读者当中迅速地普及和流传开来。高鹗让《红楼梦》有了一个完整的结尾,满足了普通读者对《红楼梦》的阅读需要,因而才使这部伟大的作品得以普及和流传开来。虽然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有较大的落差,但它二百多年来能够获得广大读者的认可,起到保全《红楼梦》这样不可替代的作用,说明还是有一定的水平和价值的,否则,它早已像众多的续书那样,被岁月无情地淘汰了。
再次,程、高以过人的眼光发现了这部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作品,为中国文学史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程伟元可能不是第一个认定《红楼梦》具有极高价值的人,但他“竭力搜罗”《红楼梦》的抄本,处处留心八十回后的手稿,“重价购之,欣然繙阅”,并邀请高鹗做修补性工作,直至克服一切障碍而使其得以刊印问世,应该说他是红学史上功勋盖世的第一人。正是由于有了程、高的发现和为此所作的努力,才使当时以及后世的千百万读书人,幸运地欣赏到这样一部伟大的作品,也使《红楼梦》作为中国古典小说“四大名著”之首,使中国的叙事文学出现一个至今无人能够超越的高峰,更使红学能够成为一门国际性的显学。既然程高本对后世影响如此之大,红学界就不应该忘记、更不应该否认,程伟元是红学研究史上的第一人,所有强加在程、高头上的不实之词都应该被推倒,中国文学史,也应该大书特书程、高的丰功伟绩。
总之,对后世的读者影响最大、传播最广、最为读者认可的版本,还是一百二十回本的《红楼梦》,无论怎样,脂批本都难以代替程高本二百多年来所取得的影响和地位,这一点应该是不争的事实。
八、结论
以上从不同的角度和方面,对《红楼梦》后四十回研究中的几个基本问题,进行了全方位的梳理和深入的分析,现在我们再概括总结一下本文的基本观点,作为结束部分:
1.有关能证明《红楼梦》一书及其后四十回的原始资料实在太少,现有的一些零星、琐碎、间接的资料,大多取自于清代一些文人的笔记甚至传说,而凭这些一鳞半爪、真假难辨的资料,很难直接、有力地证明我们的观点,结果造成目前研究者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局面。因此,我们只能在立足现有资料的基础上,根据作品本身的特点以及文学创作的一般性规律,去合理地做一些可能的分析和推断,否则我们无法将《红楼梦》的研究工作向前推进。
2.从小说创作的一般性规律来看,《红楼梦》的原作者不可能只写了前八十回,他一定是将全书作为一个整体来构思、立意和呈现的,也就是说,原作者肯定是写完了全书。脂批本只有前八十回,明显是一个残缺的版本,估计是由于后面的文字中“碍语”过多,在当时文字狱大行其道的情况下,原作者或批书人为了保护自己以及整个家族平安无事,只好忍痛割爱,将后面的手稿自行销毁了。这样便在文学史上出现了一个奇特而又令人迷惑的现象:《红楼梦》在最初流传的二三十年里,只是一个只有前八十回的手抄本。
3.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的后四十回,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人们普遍认为是高鹗所续。但种种情况表明,高鹗本人没有足够的能力和条件续写出后四十回。要续写这样一部在文学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作品,而且篇幅占到全书的三分之一,文字数量将近三十万字,一般的文人根本无法做得到,勉强补出来的也很难得到读者的认可。从现有后四十回的质量和水平来看,不可能为原作者之外的第二个人续作,因而后四十回的作者仍然只会与原作者是同一个人。
4.后四十回的质量和水平,从整体上来说与前八十回有较大的落差,但并非所有的章节都一无是处,相反,有些章节的精彩程度与前八十回相比有过之无不及。因而,综合各方面的情况来看,后四十回仍然主要属于原作者的原稿,或者说,是高鹗在搜集到原作者的数十回残稿的基础上整理、修补而成的。程、高为了能躲过当时的文字狱,顺利地将《红楼梦》刊印面世,便对前八十回原稿做了一定的增、删、改,自然也对后四十回的残稿作了同样的加工。因而我们今天所看到的一百二十回本的《红楼梦》,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不完全接榫,甚至像一些研究者所说的违背了原作者的写作意图,但整体上来说,还是大致与前八十回浑然一体的。
5.如果《红楼梦》只有前八十回而无后四十回,注定将很难在普通读者当中普及。今天我们之所以能有幸看到全本《红楼梦》,能有缘感受到这部堪称中国文学史巅峰之作的伟大作品的魅力,首先有赖于程、高两位先贤在盛行文字狱的时代,对此所付出的豁出性命般的努力。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程高本都是长期以来流传广泛、被读者公认的版本,因而程伟元、高鹗不但无什么大错,反而是值得大书特书的有功之人,应该受到后人的肯定和景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