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听见彭天俊在一旁煽风点火,“大娘,我们也是看不惯青沫的做法,你想啊,您好歹是生养了青沫,可到头来所有东西都便宜了一个外人,现如今倒好了,青沫几十万的财产都要归姓魏的,您是一块钱也捞不着,您就不觉着委屈?”
“再说了,您只要投个一万块钱,一个月就有三四千块钱的收入,不到三个月指定回本,到时候云山、云舟两兄弟还可以到青沫的酒楼做经理,您是股东您说了算,青沫和那姓魏的是一个屁也不敢放的!”
赵四梅咋舌。
这么多钱,她就是干的昏天黑地,也没法赚得这么多钱。
上一次苏青沫来跟他们摊牌,给的那一沓百元大钞,还是在赵四梅的要求下,才拿出来给大儿子投资,要不然早就被他们夫妻给花光了。
苏玉染推拉着她,“大娘,云山他在银行里工作,拿个一两万块钱就像是从口袋里拿钱一样简单,机会只有一次,您可不能眼睁睁的看着机会从您身边溜走了。”
“我的乖儿啊,你们两个咋对大娘这么好,大娘都不好意思了,你们图啥?”赵四梅笑得眉眼弯弯,丝毫不知道这就是一个圈套。
“大娘以前对我这么好,如今青沫这样对您,我是看不惯的。”
苏玉染给自己披上了一件伪善的皮囊,迷惑赵四梅。
在彭天俊与苏玉染的糖衣炮弹下,赵四梅最终还是忍不住诱惑,答应了他俩的要求。
与此同时。
魏临风与苏青沫正带着两个小家伙到县里西餐厅吃饭,今天是星期天,餐厅里人来人往,都是一些有钱人。
为了教导两个孩子用餐礼仪,苏青沫也是费劲了心思。
苏青沫难得大方一次,给自己点了一份西冷牛排,左叉右刀,手把手的教导子嘉、子乐吃西餐,“子乐不可以发出声音哦,要轻轻的,刀子尽可能的不要碰到盘子,发出声音是不礼貌的行为。”
“妈咪,咱们为什么要吃西餐,这些都不好吃!”
子乐嘟着嘴,看着没有煮熟的沙拉,不知道怎么下口。
两个小家伙被苏青沫打扮的像极了小公主和小王子,金童玉女引来了不少人行注目礼。
只是子乐活泼好动,有点小调皮,让苏青沫费神。
苏青沫耐着性子将她的腿放下,“因为终有一天子乐和哥哥要走出小县城,放眼全世界,要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就必须完善自己,别人有的别人会的,你们两个小家伙都要会,都要有,要让自己的见识提高,这样在你们长大以后做决定才会有更多的选择。”
魏临风听着她说话,在心里由衷的佩服。
他还从来没有想过要教导孩子这些东西,在他看来只要两个孩子平平安安长大,就是比什么都好。
然而与魏临风不同的是苏青沫,她想要将两个孩子培养成举手投足都有涵养的人,从一开始她就想要将两个孩子带出小县城,走向全世界。
就像是她的生意一样,从无到有,从小县城到市再到全国,而后便可以放眼世界。
“可是咱们现在吃的食物,都是用筷子的,”子乐紧皱着小眉头,举一反三,“子乐喜欢用筷子,不喜欢用刀叉,妈咪,子乐可以用筷子夹哦。”
“那如果有一天子乐遇到了一个喜欢吃西餐的小朋友,子乐想要与他成为好朋友,却因为不会用刀叉不会吃西餐,不能融入,怎么办呢?”苏青沫揉着她的小脑袋,耐心开导。
子乐歪着脑袋想了想,扬起小脸傲娇的说道,“那子乐就教他用筷子!”
傲娇的小模样,让苏青沫噗呲一笑。
魏临风看了一眼都不需要教,说一遍就会的子嘉,勾唇浅笑道,“哥哥已经学会了,子乐落后了哦。”
“哼,子乐比哥哥还厉害!”
子乐看向哥哥,见哥哥优雅的拿着刀叉吃西餐,立马不服气,小心翼翼的切割牛肉,尽可能的不发出声音,很快便有模有样了。
看着两个聪明的孩子,苏青沫欣然微笑。
魏临风将切好的牛排递给她,“青沫,其实他们还小不用教太多,而且即便是他们上学了,在这里遇到的小朋友都是用筷子的,不必特地为了他们来一趟西餐厅。”
平日里买个发带都要纠结老半天,最终还是选择了便宜货的她,却再一次为了孩子花几十块钱来吃一顿西餐。
她再一次用行动,证明了她已经将两个孩子当成了自己的骨肉。
不论什么,她都是给两个孩子最好的。
所有的教育更是按照她上一世在大城市里接触的方法,从小处抓起,让两个孩子能够潜移默化。
苏青沫一双水光潋滟的眸子里泛着光芒,微微一笑道,“将来咱们生意有了发展,走出这里,他们要面对的就是新的环境,还有新的教育方式,我想让他们从小就与旁人不同,这样等到她们长大了,他们就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那你想要什么?”
魏临风笑逐颜开,深沉如墨的眸子里掠过一抹窃喜。
窃喜他遇上了一个足以让他付出一生去爱护的人。
在苏青沫身上,他收获了太多了感动。
苏青沫假装想了想,将一小块牛肉送进嘴里,“我想要你一辈子都爱我,不要离开我。”
“小傻瓜。”
一家四口的言行举止,都落在了袁尚的眼睛里。
只见袁尚就坐在他们侧对面,虽然有装饰品木格隔着,袁尚还是第一眼便认出了魏临风。
那一张原本帅气的脸庞上长着大胡子,仔细一看,他熟练吃牛排喝红酒的动作,还有那一抹粲然微笑,仿佛将他隐藏下的本来面目展现了出来,都让袁尚愣住了。
坐在她对面的明兰见着她总是往一个方向看,好奇的顺着她的视线看去,顿时愣了神。
怎么在这地方遇上了魏临风!
明兰为她倒酒,莞尔一笑道,“怎么了,看着那个人有几分神似小魏总了?”
“明兰,难道你就不觉着他刮掉胡子就是小魏总吗?”袁尚收回视线定了定神,端起红酒杯却怎么也喝不下香醇可口的红酒,神色黯然,“当年你在小魏总身边做事,小魏总对你就像是朋友一样,最是亲近,他的生活习惯你不会不知道,你看他那红酒杯的手,多么熟练,还有他的习惯喜欢先闻喝一口要含在嘴里三秒。”
质疑声让明兰心口一紧。
刚才她也看到了魏临风的习惯,与当年的小魏总一模一样。
极少有人这样品酒,只有魏临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