宓妃敏锐的察觉他躲闪的目光,不由俏脸绯红,凶巴巴的瞪了他一眼。
倒不是认为秦牧撒谎,而是这混蛋之前睡梦中对她又摸又亲的,让她是又羞又恼,所以以为他是做贼心虚,不敢直面自己。
话说回来,她心里其实也不是很生气,只是出于女人的矜持,才表现出很恼怒的样子罢了。
当然,最重要的是,父母一直想要把她许配给秦牧,她内心尽管十分抗拒,但却也因此对秦牧生出几分好奇,实在想不明白这家伙究竟有哪里好,让父母都如此看重他。
父亲看重他,她明白,是因为秦牧有可能身怀传说中的宇之力,能够进入宇门救回母亲。
可母亲也如此看重他,甚至比父亲的态度还要坚决,让她必须要嫁给秦牧,就让她感觉很不理解了。
这家伙到底有哪里好?竟然能让父母都对他如此重视而厚爱。
可现在,她似乎有些理解了,这家伙不但才华横溢,有胆有识,有勇有谋,而且还很神秘,在他身上总会发生一些令人感到匪夷所思的事情。
比如:以一介凡人之躯力挽狂澜,不但拯救逍遥哥哥于水火当中,还相互配合的干掉了四大魔王。
比如:长的这么丑,却能够创造出那些好听的“歌曲”。
比如:强忍着剧痛自断双臂接驳神经,一觉醒来伤势全痊不说,就连个头都变高了不少。
这一桩桩一件件神奇的事迹,对情窦初开的她具有着莫大的吸引力,让她觉得秦牧身上仿佛蒙着一层神秘的面纱,让她有种想要一窥究竟的渴望。
好奇心害死猫。
当一个女人对男人生出强烈的好奇心时,往往就是沦陷的开始。
宓妃作为古人,自然没听说过后世人结合无数案例所总结出的这句经验之谈,不知不觉的就以身试法。
至少,到目前为止,秦牧已经成功的勾起了她的兴趣。
连她自己都没有发觉,在秦牧醒来后的这短短两天时间里,她对秦牧的印象已经是接二连三的发生了细微的变化。
甚至,就连每天都要想念一下的逍遥哥哥,似乎这两天也没功夫去顾得上想了,全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秦牧的身上。
咕咕咕!
肚子不合时宜的叫了起来,秦牧和宓妃面面相觑,不约而同的笑了起来。
原来两人的肚子同时在叫,毕竟这两天都没吃过任何东西,不饿才怪了呢。
由于心虚,秦牧自然是当仁不让的充当起了主厨的责任。
好在,山洪爆发虽然淹没了他们赖以栖身的洞窟,好吧,按照宓妃的话所说,是洞府。
山洪虽然淹没了洞府,但后山半山腰的菜园子却幸运的没有遭到什么破坏,蔬菜和水果基本上都保存完好。
而且还在雨水的滋润下,变的格外生机盎然,五颜六色的看起来就让人食欲大增。
秦牧负责整理食材,宓妃则负责寻找干柴生火。
好在调味料这种东西秦牧都是随身携带的,半个时辰后,喷香的铁锅炖已经散溢出令人垂涎的香气。
两人早就饿坏了,也顾不得什么形象了,一人端了个玉碗就开始大快朵颐,那狼吞虎咽的样子简直跟饿死鬼投胎似的。
尽管宓妃早就学会了铁锅炖的做法,但味道儿还是无法跟秦牧亲手做的铁锅炖相提并论,让她吃的满嘴流油,肚子都微微隆起了,依然还不肯释筷。
“呵呵……”
秦牧见后世赫赫有名的堂堂洛神竟然也是个吃货,感觉极为好笑,没忍住笑出声来。
宓妃俏脸一红,也知道吃相实在是太有损自己的形象了,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凶巴巴的道:“笑什么笑,有什么好笑的。”
“没什么,就是觉得你这样还挺可爱的。”
秦牧很实诚的说道。
这确实是他的肺腑之言,之前的宓妃可从来没有给他过任何好脸色看,甚至连看都懒得看他,一副高高在上的女神模样,让他很不感冒。
这两天接触多了,才发现这姑娘其实本性不坏,刀子嘴豆腐心,并不是那么令人讨厌。
之前那冷漠孤傲的模样,也只是她不习惯于跟陌生人打交道才装出来的罢了。
所以此刻的宓妃尽管吃相不雅,但却让他感觉很接地气,仿若邻家小妹妹似的,油然令人生出一种亲切感。
可爱?
宓妃没听过这个新鲜的词汇,但按照她的理解,可,就是可以的意思,爱,就是喜欢的意思。
这让她不由心如鹿撞,脸如火烧,心里暗自嘀咕着:他说人家可爱,不会是在跟人家表白吧?
女为悦己者容,不管在任何年代都是通用的真理。
一想到秦牧有可能是在向她示爱,她就忍不住一阵心慌意乱,面若朝霞般羞答答的垂下螓首,就连吃相都变成了斯文优雅,细嚼慢咽的跟个大家闺秀似的。
秦牧见她没吭声,不由好奇的瞥了她一眼。
这姑娘这两天跟他相处时就跟吃了火药似的,动不动就出声呛他,现在这副文静优雅的模样,反倒让他感觉有些不太适应了。
人之初,性本贱。
秦牧也脱离不了这个魔咒,贱兮兮的道:“你平时都跟个大炮仗似的一点就着,怎么突然变的这么文静了?”
“你才是一点就着的大炮仗呢,讨厌死了。”
宓妃装出来的淑女范儿瞬间破功,气呼呼的反唇相讥道。
虽然不知道大炮仗是啥,但从秦牧那贱兮兮的表情中就能看出来,绝对不会是什么好东西。
“你看吧,我就随便说一句,你就立刻被点燃了,不是大炮仗是什么。”
秦牧砸吧砸吧嘴,觉得没事跟她斗斗嘴,还是很有益于身心健康的,笑嘻嘻的说道。
“烦人,你再敢骂我,我可动手了啊。”
宓妃咬牙切齿的握紧了拳头,眼底闪烁着危险的小火苗。
秦牧立马怂了,脑袋一缩,嘿嘿干笑道:“君子动手不动口。”
“哼,我看你就是个怂包。”
宓妃得意洋洋的不屑鄙夷道。
秦牧撇了撇嘴:“我这是好男不跟女斗。”
“就你那样还好男呢?我呸!”
宓妃鄙夷的轻啐一口。
“我怎么就不是好男了?我跟你说,我可是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的五讲四美好青年,我要不是好男人,那全天下就没有好男人了。”
秦牧夸夸其谈,大吹法螺。
宓妃听的是目瞪口呆,不知道五讲四美是个什么鬼。
秦牧见她被唬住,心里暗自得意,哥太低调了,只说了五讲四美,还没说三热爱呢。
当然,说了她也不懂,这年头连国家的概念都没有,更别说党和社会主义了。
……
两人边吃边斗嘴,秦牧算不得伶牙俐齿,但毕竟见多识广,经常冒出一些令宓妃听不懂的新鲜词汇,让她根本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好在这姑娘继承了她老爹的优良美德,有着刻苦钻研的基因,遇到听不懂的词汇就不耻下问的跟他请教。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姑娘谦虚好学的态度也让秦牧感觉大为受用,索性开始教她学习汉字。
就这样,一个愿学,一个愿教。
每日里除了吃饭睡觉以外,两人都是在教学的过程中打发时间。
偶尔学习累了,宓妃就缠着他唱歌,一个负责唱一个负责弹琴伴奏,仿若一对神仙眷侣似的。
不得不说,宓妃不愧是神族,不管是记忆力还是学习能力,都堪称变态级别。
在秦牧的倾囊相授下,她不但很快就掌握了大多数的常用汉字,还学习了不少基础物理和化学知识。
甚至异想天开的研究起电能来,想要制造出秦牧所说的电灯。
对此,秦牧持鼓励态度,支持她放手去尝试。
毕竟,他是个战五渣,无法修炼出巫力,可宓妃却是有巫力的。
按照他的理解,巫力也是一种能量,把巫能转化为电能,在理论上是完全行的通的。
只是灯泡的制作却是个大麻烦,至少以目前的条件是绝对不可能制造出来的。
所以秦牧虽然表示支持,但也不抱任何希望。
可让他感到惊喜的是,宓妃竟然不死心的去挖了一大块儿极光云母回来进行研究。
在她看来,极光云母在黑暗的地下世界都能够发光,或许本身就蕴含秦牧所说的电能。
秦牧明知道极光云母发光跟电能没有一毛钱的关系,但却根本不点透,眼睛盯着极光云母直冒绿光。
于是,当天没研究出任何结果的宓妃第二天醒来后,却发现那块足有桌面大小的极光云母竟然不翼而飞。
淳朴的宓妃姑娘没有把极光云母的丢失往秦牧身上联想,很是警惕的搜查四周,怀疑是有人偷偷溜进来拿走了极光云母。
秦牧也装模作样的跟她到处检查,结果自然是毫无所获。
好在极光云母在宓妃眼里跟昆仑玉一样,都是不值钱的石头罢了,搜查无果后,觉得那小贼肯定已经跑掉了。
一边咒骂着那该死的小贼,一边再度去了地下通道去开凿极光云母。
好嘛,秦牧心里乐开了花,有人免费开矿,还费力吧唧的把极光云母主动送到他手里,他要是不笑纳简直对不起国家对不起人民啊。
于是,第二块……第三块……第五块儿……
直到第九块儿极光云母不翼而飞,宓妃才气哼哼的决定,不再研究极光云母了,让秦牧好生失落。
山中无岁月,转眼间就是半个月的时间过去。
这段时间天气不错,每天都是大晴天,洞府中的积水也逐渐渗入地底,除了有些潮湿外,已经可以住人了。
宓妃对这个家还是很有感情的,欢呼雀跃的准备搬回洞府居住。
秦牧不好反对,只是看着他们两栖身了半个多月的狭窄洞窟生出浓浓的不舍之意。
毕竟这半个月来,他和宓妃虽然没有做出任何出格的举动,但每晚都是相拥而眠,让他已经习惯了搂着她睡觉,现在搬回宽大的洞府,以后恐怕就没有这样的机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