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话说的好,不作死就不会死。
现在,栢锦童的手指头疼的要命!
保姆紧急去拿烫伤膏。
栢锦童在等保姆回来的时间里,就把手指头放在水龙头下面,用冷水冲。
火辣辣的、疼的钻心的手指头,在冷水的作用下,逐渐不那么疼了。
栢锦童原本紧蹙的眉头,也一点点舒展开了。
“嗡嗡。”
忽然,她的手机震动了两下。
是厉渊彻发来了消息。
【今天下午我有空,你想去看电影吗】
栢锦童盯着手机屏幕,弯了弯唇角。
【好啊】
她回完消息后,放下手机,顺带瞄了一眼受伤的手指……
她不禁吃了一惊。
原本她的指尖肿了一个硕大的血泡的,可这会儿看,竟然已经小了很多。
她心生疑窦——到底是冷水的作用太强,还是自己的愈合能力太强了?
“少夫人,家里没有烫伤膏了!”保姆脚步急匆匆地走进厨房,一脸抱歉得对栢锦童说,“我这就出去买!”
说话间,栢锦童又看了一眼自己的手指。
奇怪!
血泡竟然又小了很多!
栢锦童轻轻蹙了蹙眉头,转过头去,对保姆说,“不用了,已经……好多了!”
“呃……”保姆迟疑的看着她。
“真的不用了,你看,”栢锦童将自己的手指给保姆看,“血泡几乎已经痊愈了。”
保姆不可思议地盯着她的手指。
刚才血泡还有黄豆那么大呢,现在居然就只剩一颗小米那么大点,不仔细看几乎都看不出来了。
保姆惊得说不出话来。
栢锦童冲她一笑,“现在,只能麻烦你帮我把饭菜热一下了!”
保姆受宠若惊般,连忙点头说,“没问题!”
“谢谢!”
栢锦童走出厨房,来到隔壁的餐厅。
她正准备坐下,一抬手,发现指尖的血泡竟已经完全消失不见了,且皮肤上一点痕迹都没留下。
如果不是有保姆可以作证,她都怀疑自己被烫出个血泡这件事是她幻想出来的了。
奇了怪了。她心想,一个普通人的愈合能力怎么可能会这么强?
转念一想,这很可能和她身体里那部分属于玄鸟的基因有关。
想到这儿,她连忙给维克托去了个电话。
不过,维克托现在可能正在忙,电话虽然通了,却没有人接。
栢锦童又尝试打了第二通,结果还是一样。
因此,她只能作罢。
正好这时候,保姆已经将饭菜热好了。
但是,当她刚夹起一块芝麻饼,将将送到嘴边的时候,维克托的电话就打过来了。
她有些无语。
最终放弃芝麻饼,拿起了手机。
“喂!”
“你有事找我?”手机里传来维克托略带沙哑的声音,听上去好像刚睡醒。
“对。你现在方便吗?我可能要多占用你一些时间。”栢锦童说。
“方便。我今天整个上午都没什么重要的事可做。”
接下来,栢锦童就将不久前她手指被烫的事讲给维克托听。
“果真如此?”维克托一听,顿时就来精神了。
栢锦童有些反感他这样一惊一乍的语气,蹙了蹙眉,说,“千真万确。”
“天呐,这简直是人类基因史上,不,应该说是整个生物基因史上的一座伟大的丰碑!”维克托在电话里欢欣鼓舞。
什么?
栢锦童紧紧拧着眉心——他又发什么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