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们让你去龟仙人那里借芭蕉扇,结果你竟然真给带了个老婆回来?”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琴美看到那个和孙悟空同乘了一朵筋斗云回来的那个小女孩,就不由得想吐槽。
“看来我这一趟没跟着去,似乎是错过了好多东西呢。”
小女孩的名字叫做琪琪,光听这个名字,琴美就认定她是悟空未来的老婆无误了。
不过琴美还是头一次见到年幼的时候的琪琪,可以说是很萌很可爱,如果琴美萌度是100分的话,那么琪琪至少也有85分了。
只是这个幼·女时期的琪琪,和琴美印象中的那个差别很大。
像是比基尼泳装的衣服看起来很害羞不说,在性格方面……
好吧,琴美印象中的那个琪琪可是河东狮一般的存在,动不动就把孙悟空喷的狗血淋头,连带着想去拜访他的御坂美琴也被吓得不敢露头。连带着比克叔叔也会经常吐槽孙悟空这个‘宇宙第一人’居然还会怕老婆。
而琴美眼前的这个,却是一脸娇羞地躲在了孙悟空的身后,完全就是个软萌妹子,和琴美印象中的河东狮丝毫没有可比性。
所以这让琴美非常的好奇,从悟空18岁结婚,到后来为了保护地球带着悟饭修行这么多年,琪琪这个孩子到底是经历过什么,才让这么一个软萌的妹子变成河东狮。
好吧,这些其实也都是后话,如果琴美打算长期留在这个世界修行的话,也是有足够的时间来见证着一切。
于是现在姑且还是说一下琴美不在的这段时间,悟空和琪琪在一起的经历吧。
和原本的历史不同,因为这边多出了琴美这个变数,导致沙漠盗贼雅木茶没能打探到龙珠的消息,之后象征性地挣扎了一下之后,就退却了,继续守在他那一亩山分地上做强盗去了,未来可能很难在和布玛还有悟空他们产生什么交集。
而我们的琪琪小姐在刚出场的时候,还是像以前一样被恐龙追击。
但事实,这个时候的琪琪也是有着相当强大的战斗力,当然她的战斗力并不是来自于她本身,而是源于她的父亲牛魔王话重金给她打造的看起来像是比基尼的盔甲上面。
盔甲用于保护身体,而头盔却是相当强力的武器。
头盔上的刀刃可以当做回旋镖投掷出去,而头盔前端的宝石甚至可以发射激光。
所以面对肉食恐龙琪琪尽管是很害怕,但下手却是相当的干净利落,直接用飞刀将恐龙斩成两截,然后补上一记激光彻底将其轰杀至渣。
如果琴美看到这样的场景,一定会直呼浪费吧,毕竟自外出旅行以来,肉食恐龙也已经成了她重要的食物来源。
好吧,琪琪的做法是否浪费食物我们先姑且不谈,于是在接下来,就是我们的主角小悟空出场的时间。
当然,这是恐龙已经被打倒,小悟空想要英雄救美怕也是没机会了。
不过看小悟空人畜无害的样子,琪琪倒也没像原本历史中那样,在恐惧之中直接对他发动了攻击……只能说小悟空的长相确实很让人安心。
而小悟空这边主要的目的也是去找龟仙人借芭蕉扇,但之前他未来的岳父牛魔王也给了他一张自己女儿琪琪的照片,并表示如果小悟空在半路上遇到他的女儿,请务必带回来。
于是小悟空也就真给带了回来。
顺带一提,这个时候的琪琪也真是天真无邪的好女孩,从她能坐上筋斗云这一点,就足以说明一切。
按照琪琪自己的说法,就是自己的心灵比抽水马桶都要干净。
(话说抽水马桶不应是很污的么?)
而我们的主角琴美似乎都坐不上筋斗云,毕竟她因为之前在学园都市的历练,心灵受到过污染,懂得了什么叫做仇恨。
接下来便是悟空带着琪琪一起先去找了龟仙人。
经过一阵‘讨价还价’之后,龟仙人倒是同意借给悟空芭蕉扇。
不过要是琴美在这里的话,倒是能够看出龟仙人提出的条件,就是对我们清纯可人的布玛小姐似乎有什么不正当企图。
然而悟空这个单纯的孩子,却是完全看不出来,还非常爽快地替龟仙人拉了皮条。
只是在最后,悟空却还是没能从龟仙人这里得到芭蕉扇。
按照龟仙人自己的说法,就是前几年他用芭蕉扇垫锅底的时候,因为撒上去了汤,觉得洗不干净就顺手给扔掉了。
而他的这种说法甚至都遭到了他自家养的海龟的强力鄙视。
最后没有办法,龟仙人只得答应自己亲自去跑一趟,来扑灭火焰山的火焰了。
只不过龟仙人因为心灵不纯洁,所以乘不上筋斗云,所以倒是悟空和琪琪先回来了。
嗯,其实除了筋斗云之外,龟仙人也是有着别的代步工具。
只见他用‘通灵之术’召唤了一只长着獠牙的龙龟,而这只龙龟的绝技就是‘旋风风火轮’,可以向直升飞机一样螺旋升天。
而缺点就是这只龟在飞行的时候自己也是会不停地转,想用它代步的话,就得先克服高速旋转所带来的严重眩晕。
好吧,其实龟仙人被称为‘武术之神’还真的是有两把刷子的,至少他那只会螺旋升天的龟,孙悟空表示自己可是一次都不想乘坐那个东西。
只不过龟仙人在着陆之后,却是原形毕露了,貌似连他也是没能克服飞天龟给他带来的强烈眩晕,一到陆地便当着牛魔王等一众的人的面,呕吐不止起来。
在和众人客套了一番之后,龟仙人便表示了火焰山的大火的确是名不虚传啦,想要扑灭它得用真本事之类的啦……这样的。
其实就是没有得到切实的好处,他不想出力。
而龟仙人想要的好处也很简单,就是想要我们清纯可人的布玛小姐给他点福利,比方说露个胖次什么的……
好吧,露胖次这个布玛大概这一辈子也不会答应他了,毕竟自己上次可不光是露过胖次,连其它什么该看的,不该看的都露给他看了,这几乎都快成布玛小姐的心理阴影了。
当然在这方面,龟仙人其实也不是很挑剔的,既然露胖次不行的话,那就‘洗面奶’好了……
而在一旁的琴美也是听到了龟仙人和布玛正在商议的事情,表示这个比露胖次还严重啊,简直太寡廉鲜耻了……尽管琴美小姐也是见识过无数次布玛小姐的‘洗面奶’了,但是作为一个取向正常(?)的女孩子,琴美表示她一点都不想要这样的福利。
龟仙人这样的要求,布玛自然是不会愿意,但却被对方用不吹散火焰就无法得到龙珠来威胁,被捏住了把柄的布玛即便是气的咬牙切齿,也不得不同意。
当然,有琴美在这里,最喜欢做搅屎棍的她自然也是不会让龟仙人这样龌蹉的计划这么容易就如愿以偿。
“那个,龟爷爷,其实我想问一下,既然你已经把芭蕉扇给弄丢了,那你打算用什么方式来灭火呢?”
“那还用问?当然是老头子我的不传绝学——‘龟派气功’啦!
毕竟火势这么凶,我也就只有用这一招才能确保灭火。”
龟仙人对于琴美倒是没什么防备,所以琴美相当顺利地便从他这里套来了如此重要的情报。
“‘龟派气功’么,虽然这一招在未来几乎已经烂大街了,但在这个时代还依旧是‘不传绝学’呢。
是想用气功波激起的强大气流去吹散火焰么?既然这样的话,我也有一招应该在这里好好试一下了。”
琴美这样想着,于是便组织了布玛和龟仙人正在进行的商谈。
“要不这样好了……我正好最近领悟了一个新招式,却没有找到的合适的敌人来试验,但如果只是用来扑灭火焰的话,倒也是可以试着放手一搏了。
既然龟爷爷最近身体不大好,这样的出力的工作还不如让我来?”
不得不说,琴美可是很聪明的,她这样做既不用去揭穿龟仙人让他的面子下不来,成功的话也是可以让布玛免遭前者的毒手。
而布玛虽然对于琴美的实力报有些疑问,但琴美在为她说话她也是察觉的到,所以即便有很多疑问也是能先忍住不问。
“所以可不可以别用这么怀疑的眼神看着我……你难道是忘记了么?当初在我们刚刚认识的时候,你差点被翼龙抓走的时候可是谁救得的你。
毕竟‘气功波’什么的我这边也是很拿手啊,虽然在那个时候我也只用了一根指头的威力。”
为了让布玛回想起来那个时候记忆,琴美也顺手用一发‘灵丸’打断附近的一棵大树。
当然,因为驱动这股力量的是‘灵力’,所以和气功波也是有本质的不同就是了。
而在实战的时候,其实却没什么不一样。
在来到这个世界之后,琴美也是发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在之前‘幽游白书’世界的时候,灵力低下的人根本就看不见她的‘灵丸’,而在来到了这个世界之后,即便是对方完全不会灵力,琴美的‘灵丸’也是会像闪耀着光芒的气功波一样可见,这就让人将她的‘灵丸’误会成了别的招式。
“用一根手指就能发射出的气功波?这不就是鹤仙人那个老鬼所学的‘洞洞波’?在加上之前你所使用的‘舞空术’,小丫头你还说你不是‘鹤仙流’的人?
不过你是哪个流派的对我来说也都是无所谓,我如果像鹤仙人那个老鬼那样在意门户之别的话,也就不会被别人尊称为‘武术之神’。
只是我有些不解的是,你是打算用‘洞洞波’来扑灭火焰山的大火?
虽然‘洞洞波’因为消耗少的优势,在对敌的时候要比我那个需要调动全身的‘气’的‘龟派气功’方便很多,但是在威力方面却还是有些差强人意……
等等,你刚才说要实验一下新的招式?难不成鹤仙人那个老家伙连‘气功炮’这样的招式都交给了你?虽然那一招威力足够大,甚至比我的‘龟派气功’威力都大,也足够吹散山上的火焰,但是贸然使用那招可是会损伤武学的根基,仅仅就是为扑灭个火焰根本就不值!
所以这里还是换着我来……”
虽然是把琴美当成了鹤仙流的弟子,但因为琴美的品行端正(绝对不是因为她是一个可爱的女孩子),也还是让龟仙人……亦或者说是‘武天老师’升起了爱才之心。
但琴美真就不是鹤仙流的人,就连在御坂美琴记忆中接触过的天津饭也是被她当做了万年龙套,压根就不怎么熟,于是琴美还是打算先把这件事给解释清楚。
“所以,为什么龟爷爷你会认为我是‘鹤仙流’的人?仅仅因为我会飞?
事到如今,我也是应该好好说明一下,我和你们这种用气功的武道家可完全不同,教我的幻海老师与其说是武道家,到更像个驱魔师,她的招式完全都是为对付妖怪和魔族而特化的,而我们所有的力量也不是‘气’,而是‘灵力’。
所以刚刚那一招根本就不是什么‘洞洞波’,而是‘灵丸’。
如果你还分不清的话,我用这招打你一下,你应该就能感受到区别了。”
说罢,琴美还用手指像龟仙人比划了几下,而龟仙人立马惊恐地后退了两步,看起来他并不想尝试这个‘洞洞波’……或者说是叫做‘灵丸’。
“而我接下来要试的,就是我的姐姐通过特殊的手段将她的部分记忆传给了我,在那部分记忆当中铭刻着的招式。
顺带一提,我的姐姐和你一样也是使用‘气’的武道家,或者说应该叫做战士……她的绝招可是一点不会弱于你的‘龟派气功’,只是我本身并没去修行‘气’,亦或者说是修行了也是会自动转换成‘灵力’,所以这一招我打算完全用灵力给还原一下……”
……
……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