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五章 五年后
月伶伶2025-07-02 20:432,035

五年后。

  西式白色庭院中,有一处开满了香槟色玫瑰的玫瑰园。

  玫瑰园旁边,有一个巨大的葡萄藤架子。此时是初夏,葡萄藤叶绿幽幽的,还没有结出果实。叶子茂盛,刚好成了一个纯天然的乘凉地。

  琵琶乐声欢快,坐在轮椅上的年轻男人听得满脸陶醉。

  男人不过二十出头的年纪,浅金色的头发下,有着一双碧蓝的眼睛。

  他脸庞棱角分明,五官却略微柔和,看似矛盾的搭配,实则非常适合。

  美中不足的,是坐在一只轮椅上,胸前还抱着一只琵琶,跟着悠扬乐曲时不时的拨弄琴弦。

  弹奏琵琶的女人,长发盘在脑后,用一个蝴蝶夹子夹着。一条简简单单的米黄色长裙,穿在她身上,连极为普通的布料都衬得高贵。

  夕阳下的余辉,倾洒在这片大地上,同时也洒在了女人的脸庞上,泛着一层淡淡的金色。

  终于,一曲终了。

  元清舒抿嘴一笑:“阿莫斯,你又忘记跟着弹了。”

  名叫阿莫斯的青年,腼腆一笑:“嗯,节奏稍微有点快,我跟不上。”

  “没事,可以慢慢来。”元清舒温声说道。

  阿莫斯点点头,然后操控着轮椅,走到了玫瑰园中。

  苍白的手轻轻一折,便折下了一支深色香槟的玫瑰花。

  他艰难的回来,将那支玫瑰花送到了她手中:“送给你,元老师。今天才发现,这满园子的浅色玫瑰中,混进来一支深色的。”

  这样的把戏,元清舒早就见识过无数次了。

  五年前,她被贺汀送到了Q国。

  住院一段时间后,她就在Q国定居了。米拉医生知道她需要一份工作,就介绍她来给阿莫斯上课。

  五年前,阿莫斯十八岁。这座城市的首富之子,本有着光明前途,却因为疾病,被病痛夺走了双腿知觉。

  他对华国文化非常感兴趣,不仅想学中文,更想学琵琶。

  放眼整个Q国,没有人比元清舒更适合这份工作了。

  阿莫斯总喜欢在元清舒弹奏结束后,献上一朵花。

  红梅、郁金香、栀子花、月季……什么花都有,却是第一次递上了玫瑰。

  元清舒略微迟疑后,刚想要如同以前一样伸手接花,就听见阿莫斯开口:“元小姐,我想,我们的关系可以再进一步。”

  她指尖微微颤了颤,往后缩了回去:“我不懂。”

  阿莫斯目光热烈:“这句话,我藏在心里已经很久了。元老师,我喜欢你。我不想你再做我的老师了,我想你可以永远陪伴在我身边!”

  元清舒眸光闪躲,他又将玫瑰凑近了些:“四年前,我就发现我喜欢上你了。可我看着你的孩子,他们都这么可爱,优秀。我知道,你的前夫一定也是个很优秀的人。

  而我,却只是一个双腿没有知觉的废物。我不敢向你表白。可是,我看见你带着两个孩子如此辛苦,我实在是忍不住,想要替你分担这些忧愁。”

  阿莫斯急切的说着:“还有一个原因是,医生说,以现在的技术,我的腿是有可能恢复知觉的。我可以成为一个正常人,只是需要时间!”

  微风卷起一阵玫瑰花香,送至鼻尖。

  元清舒认真说:“阿莫斯,很抱歉。一直以来,我都将你当做学生。”

  “就没有再进一步的可能性吗?”阿莫斯眼底划过淡淡失落,“还是说,你心里已经有了别人?”

  元清舒摇头:“没有可能。你之所以会产生你‘喜欢’我的错觉,只是因为这五年来,是我与你朝夕相处。假如换一个与你同龄的女性来教你,你照样会喜欢上她的。”

  阿莫斯白皙到病态的脸色,微微有些异样。

  似乎是不明白,为什么他与她朝夕相处五年,她还是不会喜欢他。明明在Q国,只要他说出自己是谁,就有许多女孩嚷嚷着喜欢他。

  他脸上淡淡的笑意,逐渐被失落冲散:“也是。元老师的前夫,还有贺先生都这么优秀。见识过了这么多优秀的人,又怎么会喜欢我这样患有肌无力的人呢。”

  患有这种病,是他这辈子最大的痛。

  元清舒安慰道:“你不是说有医生说能治么?一定会好起来的。你的人生还长,以后也会遇到更好的人。”

  她现在只想养好那两个小包子,其他的暂时不在她考虑范围之内。

  微风拂过她乌木色的发丝,良久,阿莫斯才轻笑:“希望元老师不要在意今天的小插曲,只要你愿意继续传授给我知识,我以后也绝不会再越界的。”

  这个纤纤弱质的青年,就连爱也卑微到尘埃中。

  “嗯。”元清舒抿嘴一笑。

  这五年,她早已经将阿莫斯看成了一个可怜的小弟弟。

  坐拥千万家产,却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的病,已经决定了他这一辈子能走路的可能性极低极低。

  所以,元清舒在上课之余,也会关心他。

  却没想到,这种本该是姐姐对弟弟的关切,在他眼中却引起了变质。

  阿莫斯将琵琶放在了石桌上,哑着嗓子说:“那你帮我收起来吧,我有些困了。”

  “好。”元清舒迅速收琴,“我推你回房间吧?”

  “不用了。”

  他操控着轮椅,一步步往回走的画面,略微有些伤感。

  元清舒哑然失笑,这小弟弟明面上不说,实际上肯定生她气了。

  她只好将两把琵琶全都收好,全部放回书房之后,才准备下班。

  她现在的工资,勉强够养活她们三个人,像这种质地高级、价格昂贵的琵琶,她是绝对买不起的。

  刚走到大门口,一个肤色较深的女佣上前拦住了她:“元老师,海默先生请您过去一趟。”

  “叫我?”她微微一愣。

  “是的,他要求您在五分钟内去他的书房一趟。”女佣如实转达。

  海默先生,就是阿莫斯的亲爹。Q国一位位高权重的财阀。

  元清舒平时跟他接触不多,他是个不苟言笑的男人。她偶尔在这座庄园中遇见他,也只是打一声招呼,从来没有多说过一句话。

  所以,他这个时候叫她过去,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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