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道激光,德里克那个气呀!
好家伙,老子本来想着放你一马,都不打算追过去搞你了,结果你倒好,看见老子陷入脱力状态了,以为老子好欺负,就不走了?
告诉你,老子今天必杀你!
当然,心里想的这么凶,怂还是要怂一下的,德里克没起身,就地一个鱼跃翻滚,一下子砸进了街边的建筑物里。
毕竟,你不能要求一个全身脱力的家伙再去战斗不是吗?
而且,依照德里克的体质,只要找个地方躲一下,短短十分钟就能把体力回满,何必要现在急急忙忙赶上去送人头呢?
这就好比,你刚单杀了对面的打野,残血了,身上有个红BUFF,现在对面中单来找你拼命,有点脑子的,想也不用想,钻进野区绕一下,先躲一躲,回点血回头再来料理这个不知好歹的中单。
真要莽夫一样地上去拼命,前提是身边必须有个能收割的队友对吧?
德里克虽然自认为是一个莽夫,但也不是一个蠢笨的莽夫,所以,他躲起来,只是想找个机会反杀而已。
但这一点对面那个狙击手不知道啊,他只是单纯的认为,刚才杀死自己队友的,现在已经残血了,就等自己收割了,完全不知道德里克就等着他上门反杀呢。
这就跟你知道队友被杀了,而且,杀死队友的已经残血,但不知道这个家伙现在有红,回血能力拉满了一样。
于是,这个狙击手慢慢地摸了过来。
......
战斗很快就结束了,一个远程职业,摸到了近战高攻高防高敏的战士手上,那还能有的好?
即使这个远程职业的近战水平不低,也是同样的结果。
毕竟,你不能拿自己的爱好和人家的专业比拼,这不是傻子行为嘛?
战斗过程简单粗暴,这个家伙一走进来,就对着德里克开枪了,但他没想到的是,德里克的身躯防御力远超他的想象!
中了一枪之后,德里克就反应了过来,开启超速状态,从侧面沿着墙壁奔跑,一下子就到了这个家伙面前,然后,事情就简单了。
不过,说句实话,这个家伙虽然比安顿要好杀得多,但也比安顿要耐揍的多。
不知道是这个家伙的职业原因,还是身上那身隐形衣的原因。
德里克估计,大概率是后者。
普通的拳头打在他身上,只能让他后退几步,就是以德里克的身躯素质,也没什么差别,最多让这个家伙一路无法还手,硬是让裹挟着巨大的力道的狂风暴雨一般的拳影,推到了墙边,动弹不得,到最后,甚至丢下了枪,双手抱头,只能挨揍,期望着耗干德里克的体力!
但德某人是谁?
那是一个平常对外界专注差,不怎么爱思考,但实际上,战斗直觉强的惊人的莽夫!
他灵机一动,就用上了踢技·碎!
这种招式,就是专治外表防御力高的离谱,内里防御力差的家伙的。
现在对付这个家伙,正好派上用场,只是两脚,整个人就软了下去,躺倒在了地上,抽搐了两下不动了。
......
德里克微微喘着粗气,坐在全身包裹在一层黑色表面有鳞片的皮衣里的家伙身边,仔细的搜查战利品来。
倒不是不关心自己的队友,而是就算现在赶回去,估计该发生的也都发生了,急是没有用的,他相信自己那帮子不省心的队友能够解决这点麻烦。
所以,急匆匆的赶回去,不如带点礼物回去。
而礼物么,就是这个狙击手身上的东西了。
不得不说,大财团出来的,都富得流油,不说其他,这个狙击手身上的全覆式隐身衣就是个好东西。
如果不是这个家伙控制不住自己的杀气,让德里克感觉到了,估计能给德里克找一点麻烦。
这件隐形衣和以前德里克见过的不一样,样式虽然不一样,但功能是一样的,而且,还不单单只是隐形,还能够在天空中滑翔飞行。
也就是说,这是一件集防弹,翼装飞行,隐形,和缓冲垫一体的衣服。
德里克透过建筑缝隙亲眼看见,这个家伙像一只大蝙蝠一样,从天空滑翔过来,快落地的时候,衣服鼓胀起来,整体变成一个气球,在地上弹了两下,就消失不见了。
虽然衣服的外观看起来不好看,但其实做工很精致,表面光滑,像是不知名的野兽皮,上面还带有一些凸起和鳞片,这是一件一体式衣服,一条拉链从小腹连接到头顶,在眼睛的位置,有两个黑色的圆形镜片,鼻子的位置,留有很多细密的透气孔。
德里克其实也受到了一点伤,不过,不是那把狙击枪的伤,而是一把改装版的莱克星顿-A10,挨了这个狙击手的偷袭,被打了几枪,好在都不是什么要害的地方,而且,以德里克的身躯防御力,也没出什么大碍。
现在子弹已经被取出来了,身上的伤口因为能力自愈已经开始了痊愈,过不了多会儿,估计就除了沾着血液的上衣,什么都看不出来了。
至于为什么这个家伙不用激光狙击枪偷袭,德里克一开始还摸不着头脑,不过,在试开了一枪狙击枪之后,他就知道了。
这把狙击枪,看起来就不是普通型号,枪口位置是一个三角爪型结构,三个爪尖各连接着一条能量导管,一直到弹匣的位置,枪管两侧还各有一个透明的瓶子插在弹匣上方枪管的插口上,里面装着紫色的液体,开枪的时候,透明瓶中液体闪耀紫色的光芒,能量导管一路亮了起来,最后能量汇聚到爪心位置,发射出去,
这把狙击枪的威力大是大,但发出的光芒不是很耀眼,是纯黑色的,但紫色的瓶中液体和能量导管上的光芒就太耀眼了,远处看可能不觉得,在昏暗的环境里,一下子就能认出来。
最主要的是,发出的射击光线,从枪口开始,就粗的吓人,足足有手腕粗细,它是射程越远,射线越细。
而且,这把枪还需要蓄力,开一枪需要蓄力两秒多一点,或者,这才是躺在地上的狙击手为什么不用它近距离作战的原因。
近三秒的时间,足够德里克杀死他一百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