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出生起就一直在一个小县城里,这个小城市连十八线都算不上,要说有什么比大城市值得我留恋的地方,我肯定会说是胡辣汤,拜托,我爱惨了它好吗。在我家乡有这样一句话,胡辣汤店,十步一个,各个味不同。诚然,这说法是夸张了点,可也足见胡辣汤之火爆,要知道,胡辣汤可是河南人的早餐必备,一天不吃就浑身难受。自从我离开河南之后,我愈发想念这股家乡的味道,也想到了那段年少青春时的回忆,因此就想唠唠那些藏在我记忆深处,如今却不知身在何处的朋友们。也许这些故事你会觉得有些平淡,也许你会觉得这些故事有点夸张,但是我不在乎,写下这些文字,只是想回忆一下我的过去,无关其他。在我看来,我的青春就是我记忆中那有浓郁香味的胡辣汤,随着记忆的模糊,怀念却与日俱增。在那些充满欢乐、泪水、奋斗、叛逆、感动的日子里,我好像逐渐学会了成长,成了一个世俗的大人,一个斤斤计较的大人,说实话,我有些讨厌这样的自己。我们常常说青春是生命中最闪耀的宝石,青春里充满着梦想、热情、探索和成长,我很感谢那些或好或坏的人参与了我的青春,带给了独属于我的宝石。我很喜欢马克·吐温的一句话:喜剧是悲剧加上时间。在我看来,我那段青春里所有的不快都是因为时间的抚慰逐渐逝去,但不变的是青春里留下的欢乐一直与我如影随形。我对待任何人和任何事都喜欢用我看胡辣汤的想法去对待,比方说,我喜欢在喝胡辣汤前观察它的颜色,然后看它的配料,再去品尝它的味道,对于人,这个方法在我这里同样适用,我喜欢观察这个人的外在,然后再决定要不要仔细接触(这里的外在指的是穿搭和谈吐等),我是一个很随性的人,一旦见到穿搭或者谈吐很符合我品味的人我就会疯狂地想要去认识,人总是喜欢寻找同类,从和自己觉得的同类身上寻找更多的共性,以证明自己是一个合群的人,你问我为什么知道的话,我会回答因为我就是这种人。可是越是寻找越会发现自己的孤独,然后就会陷入一种我是否真的喜欢某种东西或者人的怀疑怪圈中,这就好比,我说我喜欢喝胡辣汤,可是我顿顿喝,渐渐的腻了,那么我到底是喜欢还是不喜欢呢?要我说,答案呼之欲出,我是喜欢的,否则我就不会一直喝,所以我们坚持去寻找一个和自己相像的同类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在这本书里,我要写的人物,大抵都是在寻找这样的同类,包括我也是。人言道: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可是记忆不会散去啊。希望当年那个问我如果我写小说,会不会把她写进去的女孩子能看到这本小说,因为我想回答她的问题,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