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铮独自站在一座绿草茵茵的小山坡上,看看远处连绵起伏的青山,再看看山坡下那条潺潺的小溪水,小溪里有一个十七八岁的半大小伙子,他右手里拿着一根竹枪,低着头左右巡视,作势欲投,好像正在抓鱼,此时已是夕阳西下,晚霞烧红了半边天,搭配上附近的青山绿水,景色极为幽美醉人。
可是,此时的王铮却高兴不起来,他的心情特别郁闷沮丧。他出事了,出了一件让他实在不敢相信,可他验证了三天却只能无奈认命的大事,他穿越了。
这种只在小说里看到过的狗血事情居然发生在了他身上,即便这里山清水秀,比他前世的环境气候不知道好了多少倍,王铮也实在高兴不起来。
他想回去
这里现在近乎原始,原始的工具,原始的牛车,穿麻衣吃菜团,可即便是这样,也只能吃那些不顶饿的野菜才能吃饱,这里太贫穷,太落后,王铮真心受不了啊。
可他努力了三天,始终找不到回家的路,他不知道把他送到这个莫名其妙的郑朝的时光穿梭机在哪里,他甚至不知道他究竟是怎么来的,他不知道到底有没有小说里说的时光穿梭机或者时光隧道。
“唉!郑朝,咋有个郑朝呢?历史书上没这个朝代啊?”王铮又无奈地叹了口气
来到这里三天了,王铮不得不迎着那些朴实的山里人看怪物似的目光,冒着被当成北方草原上哒突人奸细的风险,转弯抹角厚着脸皮,好不容易才打听出了一些郑朝的基本情况。
幸好,这里的山里人不仅朴实,而且还很善良,没有把他这个明显不是当地人的另类打死了喂狗。
张俊是大奸臣死不足惜,其实岳飞也有必死的原因。
岳飞非要灭了金国迎二圣回国,假如遂了他的愿灭了金国,徽宗钦宗一个是赵构的爹,一个是他哥,他们回来了赵构让不让位?让是真心不想让,不让又说不过去。所以,有可能使皇上宝座不稳的岳飞只有死路一条。有理由要杀,没有理由就捏造个莫须有的罪名也要杀了他。
岳飞是英雄不假,但他太死心眼了,换谁是皇帝都会杀了他。
现在的大郑,国家和民众很富足,皇帝还不是太残暴,不喜欢杀人,这就够了,努力一下,王铮觉得他还是能在这个郑朝生活的下去的,很简单,他毕竟是一个穿越者,头脑见识都优于常人,对生活的要求只要不是太高,老婆孩子热炕头,有点闲钱有点田的简单生活,对于他这个二十一世纪穿越来的人来说,应该不会太难。
想起那天自己躺在草地上刚一睁开眼,身边四条野狗瞪着血红的眼睛看着他,流着臭烘烘的口水正准备饱餐一顿,王铮仍然心有余悸。
当时,如果山娃晚来三秒钟,已经张开了大嘴的四条野狗,瞬间就会把王铮撕成碎片,也许,三天后的现在,那四条野狗已经把他王铮化成粪便拉了出来,成了山里某些野草的肥料。
“嘿嘿!哥认识字,还会作诗,哥才是有本事的。爹说,让我跟你好好学,听你的话,日后咱家肯定能经常吃上白面馍。”
山娃虽然见识少,看着也很憨厚,但却是个有脑子的,他打猎时的灵动和偶尔狡黠的眼神,让王铮感觉到,山娃是一块可以雕凿的良木。
“白面馍?呵呵!会有的,一定会有的。”山娃的眼界太窄,能经常吃上白面馍并且能吃饱,已经是他暂时最大的理想。
可王铮既然来到了这个郑朝,他不能只让自己的救命恩人吃上白面馍,他想让山娃的一家生活的更好,最起码·····吃馍时也得有个咸菜疙瘩就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