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隆隆,轰隆隆!”
豆大的雨滴顺着狂风霹雳啪啦地砸了下来,行人的伞被风吹的几乎要变形,路上已经没有多少人了,街上的车流也不似以往那般多,无端给人一种凄冷地感觉。
就在此时,一个身穿白色连衣裙,头发披散,面容苍白的女人从剧院里走了出来,女人面容俊秀,即使是在这般朴素的状态下,也美得让人移不开眼睛。
女人抬头看了一眼黑漆漆的天,脸上带上了一丝凄然,今天,是她在剧院的最后一天了,她的角色被人替换了,来人是剧院老板的亲戚,只需一句话的事,就可以抵消她全部的努力。
女人失魂落魄地走在街上,雨滴砸在身上,砸的人生疼,可是女人好似毫无知觉一般,在这样的天气,她失去了她最爱的事业,好似,所有的不幸都降临在她一人身上。
忽地,一阵刺耳的喇叭声响起,耀眼的灯光直直照在她的身上,她睁不开眼睛,就连身体也好似动不了一般看着那个黑色的大卡车朝着她撞过来,在灯光打在她身上的那一刻,她居然在想,果然,她最喜欢的,还是被灯光照耀的时刻。
身体轻飘飘地飞起,又重重落下,耳边响起了刺耳的刹车生,尖叫声,撕心裂肺的疼就那么遍袭她全身。
床上的人猛地睁开眼睛坐起身,只见女人海藻般的长发搭在肩上,额上满是汗珠,女人灿若星辰的眸子里此时有着劫后余生的惶恐,小巧却不失高挺的鼻梁下,是殷红的唇瓣,那是一张美得让人觉得惊心动魄的脸。
沈忆文随意抹了一下额上的汗珠,轻轻呼出一口气,这是她穿越之后的一个月了,在这一个月里,每当午夜梦回之际,她都能梦到那晚上的事情,还有那钻心彻骨,浑身仿佛被碾碎一般的疼痛。
沈忆文站起身来,走到窗边,身上的白色睡裙松松垮垮地搭在肩上,漏出来一半肩膀,白皙的脖颈下是纤细的锁骨,带给人一种脆弱的美感。
沈忆文拉开窗帘,屋外依旧是黑乎乎的一片,只有零星几盏路灯散发着惨淡的光,沈忆文缓缓闭上了眼睛,这一切都是真实的。
她穿书了,穿进了她最近看的一本小说当中,然而,她并不是主角,而是书中结局惨淡,惹人生厌的白莲花女二。
对于这一点,沈忆文也是很无奈,穿书就穿书,为什么不是主角啊喂?
前世种种都已经过去,既然她拥有了第二次生命,她就会努力活下去,完成自己未完成的梦想。
到底是晚上,不一会儿,沈忆文便又困了,回到床上沉沉睡了过去。
“叮铃铃,叮铃铃。”
放在床头的闹铃不停地响着,此时天已经是大亮,和煦的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洒了进来,投下一道光束。
床上的人似乎是被这闹铃声吵醒了,只见被子里伸出一条修长白皙的胳膊,女人的手在桌子上摸啊摸,终于摸到了闹铃,女人顺手把它扣在了桌子上,随后胳膊迅速地缩了回去,紧了紧被子,准备继续睡。
就在这时,门外又传来了敲门声,同时还伴有人说话的声音,“小姐,小姐,这个点儿了,您再不起就要错过江先生的宴会了啊。”
闻言,床上的女孩子猛地坐了起来,扬声道,“知道了。”
说完之后,女孩子猛地拍了下头,“这糟糕的本体反应怎么还在呢?”
女孩子轻声嘟囔着,说着还是下床走到窗边拉开了窗帘,大片大片的阳光倾泻而入,女孩子在阳光的照耀下伸了个懒腰。
看着屋外阳光灿烂,连带着沈忆文地心情也好了不少,至于以前的那些事情,都过去了,现在,她要开启新生活啦。
不过理想和现实总是有着一定的差距的,她本来想着,既然她有了第二次生命,那必然不能再做破坏人家感情的事情了,而且,她真的真的很喜欢这本书的女主啊,结果每当她要行动的时候,脑海里都会响起一个声音,“警告,警告,宿主不可以做出与人设不符的行为。”
随即便会是猛烈的头疼,这一个月来,这个程序至少经历了十次。没办法,她忍不住,太喜欢女主小可爱了,不舍得她受一点委屈,又怎么能容忍她自己去搞破坏呢。
沈忆文叹了口气,随手拨了拨头发,把本来就乱的头发拨的更乱了。
沈忆文洗漱完之后下楼看着早餐,又看了看来回忙碌的老妇人,“刘婶,你别忙了,休息一会儿吧。”
刘婶经过这一个月的时间也适应了现在的沈忆文,以前的沈忆文虽然人也柔柔弱弱的,但是她身上总带着一股让人觉得疏离的气息。
现在的沈忆文和以前可以说是完全不同了,现在的小姐完全就是一个乐观开朗爱撒娇的小女孩,两相比较下来,刘婶还是更偏向于现在的小姐。
刘婶冲着沈忆文笑了笑,“这边忙完就好了。”
见此,沈忆文便也没再劝,这个刘婶对原主不错,就是原主一心搞破坏,从来都看不到身边人的好。
沈忆文吃完早饭后便出门做造型了,今天是书中的男主举办的生日宴会,本来是要给女主表白的,却被沈忆文这个白莲给破坏了。
沈忆文也不想去的,不过这是大型任务,她必须到场,完成自己的职责。
为此,沈忆文无数次在心里暗骂系统,“变态,非要破坏人家感情,是不是缺爱。”
刚吐槽完,沈忆文脑海里突然响起来一道冰冷的机械音,“我听得到。”
沈忆文猛地住口,忘了这破系统还有自主意识了,难搞啊。
这是她穿书之后第无数次吐槽,穿书就穿书,为什么不是女主,不是女主就算了,为什么非要破坏人家感情,简直就是没人性,没道德,一点都不符合她社会主义好青年的气质!
就在此时,一道冰冷的声音横插进来,“我本来就不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