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后,我和沈丘岳赶往下一个目的地,寒溪镇。
夜里刚刚下过一场春雨,淅淅沥沥的小雨声响了整晚。早晨我推开门,外面的空气清新怡人,雨后的树叶上还留有晶莹的雨珠,一阵风吹过,圆胖胖的水珠颤悠悠的滚来滚去,煞是好看。
我和沈丘岳一前一后走在路上。他人高腿长,走路很快,很快就把我甩下一大截。其实作为莫春花,经常爬山,走路也很快,可是奈何腿短,比不上沈丘岳的长腿,赶路着实吃亏,一路上我不时的快跑几步追他。
哎,想我莫小迪,什么时候沦落到追着一个男人跑,这个沈丘岳也是,一点都没有绅士风度,我小声嘟囔着。
“你说什么?”他忽然停下来。我没有防备,保持赶路的状态,竟一下撞到他身子。他的身体很结实,撞的我生痛。
我向旁边移了两步,不小心一脚踩进一个小水坑里,登时布鞋湿透了。这古代有很多好处,空气好,水好,食品安全无污染,到处都是原生态。只是这原生态也有不方便的地方,比如说这布鞋,踩到水坑里湿透了非常难受,这时我开始怀念我们现在的鞋,下雨天也不必穿湿鞋子啊。
“二少爷,我们可不可以找个地方先休息一下?”我提议。
“恩,也赶了很长时间路了。”沈丘岳同意。
前面有一个废弃的破屋,我进去后赶紧脱掉湿鞋,让脚丫透透气。天气还是有些冷,沈丘岳在屋子里找了些干稻草生了一堆火。我在火堆前烤了一会火,终于觉得舒服一些了。
我烤了一会儿火,缓过神来,这才想起来旁边还有个人。我转头看向沈丘岳,却发现他正盯着我的光脚发呆。我对自己的脚丫还是比较满意的,皮肤粉嫩,脚趾纤细,足弓曲线优美。
我忽然意识到,在这个时代的女子是不能随便露脚的,长得再好看也不能随便露出来,是的。
果然,有些东西是永远藏不住的,有些习惯是永远改不了的。
上次沈丘岳看到我的肩膀是没有办法的事,这次是我自己把脚露出来的。他会不会觉得我特别豪放?
“那个,鞋子湿了,太难受了,我才……”我小声解释着。
他的脸忽然泛红,转过头去,“失礼了。”
一时我们两个人都有点尴尬。
休息的差不多了我们就继续赶路,终于在天黑前赶到了寒溪镇。
寒溪镇,因镇子里有一条常年流淌不息的寒凉清澈的*而命名。这是一座恬静温馨的小城镇,是有名的鱼米之乡,百姓们过着安逸而富庶的生活。
寒溪镇上有一家若溪客栈,是沈家的产业。
我们到了若溪客栈,一起吃了简单的晚饭,本来我觉得和他一起吃饭不太合适,但是沈丘岳说出门在外,顾不了那么多。看他坚持,我也只好同意了。他吃饭的时候不说话,样子也很文雅,看得出来他家教不错,是个翩翩公子。
晚饭后,沈丘岳说:“你早点休息吧,赶了一天路也累了。”说完便走进自己的房间了。
我的房间在他的隔壁,也在二楼。时间还早,可是我没有什么事可干,只好到床上躺下准备睡觉,却怎么也睡不着。若是在现代,我可以看会手机啊,可是在这个朝代却没有手机,真是让人着急啊。不过,我可以看书啊。我这个人一看书就犯困,我找了找,房间里一本书都没有。忽然我想到,既然若溪客栈是沈家的产业,那沈丘岳应该可以帮我找本书看看。
我走到沈丘岳的门前,敲了敲门,没有人应声。难道他这么早就睡了?我转身准备回屋,却听见低低的一声:“进来。”
我推开门,一股淡淡的酒味迎面扑来,我看见沈丘岳身前的檀木镂雕八仙桌上摆了一只青花团花纹摇铃尊,他手里正端着一只青花酒盏。哎,真没想到,沈丘岳居然爱喝酒。我联想到许多耍酒疯的人做出的行为,心里默默的摇了摇头,果然人无完人啊。我对沈丘岳本来有些好感,今天发现他也有缺点,不禁想到距离产生美,果然居然距离太近,缺点也发现的多啊。
“过来坐。”沈丘岳向我招招手,打断了我的胡思乱想。
我坐在桌子的对面,闻到沈丘岳身上明显的酒气。但是这酒的味道不难闻,应该是好酒吧?我居然闻出了酒的香气,难道我也有嗜酒的倾向?
“你知道吗?我的妹妹就叫若溪,这家客栈本来是准备给她做嫁妆的,可惜……”他没有再说下去,一仰头把酒盏里的酒都喝光了。沈丘岳说话的时候口气里有酒的味道,我突然觉得沈丘岳身上多了酒的味道变得性感了。鬼使神差的我朝他挪了挪,离他更近了些。
似乎我的靠近更给了他倾诉的勇气,他又缓缓说道:“我母亲生的前三个孩子都是儿子,母亲一直很想要一个女儿,终于第四个孩子是个女孩。父亲说男孩要像山一样伟岸,可是我们家已经有了三座山,女孩子像水一样柔和就可以,所以给妹妹取名若溪,希望她就像山间的溪流一样,欢快的奔跑。若溪从小长得美丽,聪明伶俐。母亲很痛爱她,我们三个做哥哥的也很喜欢这个小妹妹。”
他的眼睛望向窗外,似乎看到了他的妹妹。
“若溪从小备受宠爱,性子略有些骄纵。去年的时候大哥要来茶柳镇处理生意上的事情,若溪非要跟着出来玩。父亲不同意,她便自己悄悄溜了出来,谁知道在白兰镇遇到了孙才富。”沈丘岳停顿了一下,他的手指紧紧的捏着那只青花酒盏,手上的青筋毕露,他脸上表情有些痛苦,又有些愤恨。
“若溪从小被保护的很好,并不清楚世道险恶。她被孙才富用强毁了清白,受不了这个打击,自尽了。”沈丘岳说完,又给自己倒了酒,接着仰头喝光酒盏里的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