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我在拼命创业,用尽了全身力气在社会上寻求自己的立足之地时,宋诚在和于锦谈着一场甜甜的恋爱,铆足了精神的对她好。
讲道理,于锦也不是个坏女孩。
相反她挺单纯的。
家庭条件也特别不好。
她之前在足浴店工作,是被她那欠了赌债的爸爸卖过去的。
遇上宋诚,是在于锦从足浴店偷跑的路上。
那都是他们的故事。
挺浪漫,也挺魔幻的。
宋诚的车差点撞倒她,在一个雨天,她穿着白白的裙子,就那么孤零零,摇摇晃晃的,跪在了宋诚车前,像一朵雏菊,被拦腰折断了。
他顺理成章救了于锦,特别怜惜她身上的那种破碎感,然后就理所当然在一起。
然后理所当然被全家人反对。
然后分手。
其实这也是常态。
宋诚虽然家里有钱,可这钱是掌握在他爸手里的,所以他干什么都掣肘,想娶谁,从一开始就由不得他。
于锦又是个烈性的,当时怀孕一个多月,可能是嫌宋诚在他们的感情上犹豫了吧,二话不说把孩子给打了,快递到他家门口,一怒之下走了。
这事儿在圈里传成了一段丑闻。
一度没什么正经人家的女儿多看他一眼。
宋诚事后又跑去追于锦,把自己弄得一身狼狈,可怜巴巴的,人家也没回头——算是有骨气,那个年纪的女生,都有那么一点儿骨气。
直到宋诚遇见了我。
我是横刀夺爱么?
也不是。
我只是心疼。
是的。
我心疼。
你看,当年我低到尘埃里,仰头去看的那个神明。
为了一个女人,把自己搞得跟流浪汉一样,在酒吧里买醉、买醉、买醉。
挺可怜的。
我心疼。
其实我并不怎么介意他和于锦之间的事。
他对她的深情,从来都不是装的,他的善良也不是。
我有钱,我也漂亮,所以我看男人,看的就是一个“有情有义”。
宋诚在我眼中,最初算是有情有义的。
虽然他从来都不知道,我为了能站在他身边,配得上他,付出了多少努力,咽下了多少委屈。
纵然我是那只风口上的猪,可活的也没那么容易,我一个出身底层的人,能看到风口,抓到风口,本来就是要耗费极大心力的。
那天宋诚喝醉了,拉着我发生关系,稀里糊涂嘴里喊着于锦,于锦。
我拒绝了。
倒不是为了证明我不是个随便的女人,或者是怜惜我那没什么意义的第一次。
而是我任安安,不做任何人的替身。
我就是我,任安安。
我是想找一个爱人,而不是一个男人。
论才论貌,我任安安都是上上品,我若招手,想跟我好的男人,从这里能排到巴黎去。
我不愿意。
我要我的男人,他的心中,我是第一。
否则没必要浪费时间。
本来工作就烦。
8
后来宋诚追我。
送我大捧大捧的玫瑰。
说他爱我。
还送我美丽的蓝宝石、晶莹剔透的翡翠。
—他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一个温柔而有品位的男人。
学识渊博、儒雅温和,这些我都很喜欢。
我是个女人。
美丽的首饰和衣服,甚至包包,我都喜欢,喜欢极了。
宋诚其实对我挺好的—又很会照顾女人。
跟他相处,令人如沐春风。
但我听说他原本不是这样的。
原本他是个浑身带刺的人,因为家里长久的宠爱,而变得情商极低(从没看过人脸色的小少爷么),跟于锦在一起的时候,他让她吃尽了苦头,过纪念日给人家送礼物,他送了一个锅铲,在一起的时候,他没给人家没送过一束花,一件首饰,人家生病了,他也永远都是一句:多喝热水。
是个特别挫的钢铁直男。
对女人心性,也是极大摧残。
所以两个人总是吵吵闹闹。
直到最后分开。
闹得人尽皆知,潦草收场。
或许也正因为于锦的“磨砺”,所以我和宋诚才能走得这般顺利。
他变得温文尔雅。
我也是。
我的那些温和贤惠,倒也不是伪装,只是这么些年,摸爬滚打的生活,让我早已磨圆了棱角。
我知道和怎样的人该怎样相处,我也一眼能看出宋诚喜欢什么样的女人,抑或说是什么样的女人能和他相处得好——小白花,不谙世事的女人。
所以在宋诚眼中,我一直都是个笨蛋美人。
一个适合结婚的“贤惠”女人。
甚至是出淤泥而不染,污秽中长出来的那抹纯白。
笑。
后来我某一天看到宋诚的日记。
我才知道,原来他跟我在一起的大部分时候,心里都是刺痛和悔恨的。
比方说,他送我漂亮的红色玫瑰,心里就突然蒙上了一层阴翳,想着那些年,他对一个怀过他孩子的女人,连一枝玫瑰都没有送过。
再比方说,我生病时,他无微不至地照顾我,看到医院的白惨惨的墙,心里就会突然想,那些年,他对一个怀过他孩子的女人,不闻不问,任由她一个人,在大风大雨的夜里哭泣,然后枯萎。
……
等等等等。
虽是人之常情,但于我,终归凉薄。
或许,是没爱过。
只是合适。
八年。
我无微不至照顾了他八年。
只换来了一句:合适。
或许,我们只是相逢的时间不对。
他有他的遗憾。
我也有。
可我从来没有想过,去向外索取,去要他弥补我的那份遗憾。
可他去弥补他的遗憾了。
弥补的方式,是让我的遗憾,变得更加遗憾。
挺恶毒的。
9
这些年,我早已认清了自己,我知这世上有太多无可奈何的事。
更知男男女女的爱慕,它就是一种感觉。
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就算可以强迫,你也无法哄骗自己的内心。
我是喜欢宋诚。
很喜欢,很喜欢,很喜欢。
日思夜想,魂牵梦绕。
事实上我在温柔贤惠之余,给宋家投了不少钱,找了很多人脉,走了很多关系,谈成了很多笔生意,带来了很多财富。
宋诚的父亲,一直都将我当作极强的合作对象。
所以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是得到所有人祝福的。
或许是我待宋诚过于温柔,所以让他忽略了我的本事,让他以为我任安安只是一个笨笨的,运气比较好的女人。
这些年我将宋诚照顾得无微不至。
给他煲他最喜欢的汤,每天晚上不管多苦多累,都会在窗前,留上一盏灯等他,他不来,我的灯不灭,我不睡。
宋诚的工作很忙,有时候脾气也暴躁,每到这时候,我就会静静拥着他,告诉他,我在,我一直都在,告诉他,有些事他如果不喜欢做,那就不要做,我们有的是钱,人的生活不就是图个乐子,我会给他买最好的钓鱼竿,到时候我们钓鱼去。
每到这时候,他就会朝我笑,他就会温柔摸摸我的头,说安安,你真的很善良,你可以抚慰我所有的忧心。
他还说我是他掌心里的小糖果,看一眼就甜到心里去了。
他每次看着我微笑的时候,就像神明走到了人间,朝我伸出手,将我萦绕在一片光明里。
我的人生,光辉灿烂,前程似锦。
直到如今。
10
之所以宋诚的妈妈,以及他身边的所有人都没有告诉我,宋诚和于锦领证的事。
是因为最近宋家生意,很是惨淡。
宋老太太——我的前准婆婆,这些年一直以为是自家开罪了神明,导致神明的报复,所以生意才每况愈下。
呃……这个。
他家是做房地产的,这个是国家大形势,房地产本来就是国家重点监管的行业,国家要调控房价,那你们都得挂掉,就这么简单,跟那些神神鬼鬼,没什么关系。
可宋老太太一直认为是自家作孽。
宋老爷子又一直在国外。
而当年于锦,事情是做得绝了些,直接将孩子打掉,寄到了宋家门前,收快递的恰恰是宋老太太,被吓得当场昏了过去,几个月起不来床,后来听说还做噩梦,很是愧疚。
事后老太太后悔,一直怂恿,叫宋诚将于锦给追回去,好好道歉,磕个头什么的。
所以宋老太太总觉得,自家生意越做越差,跟这事儿有点关系,是他们当年,做了亏心事。
听说于锦得了绝症,最后的梦想是和宋诚结婚,宋老太太立刻做主,把这事儿给包办了,还叮嘱所有人都瞒着我。
其实她的想法也很简单。
于锦反正活不过三个月,等她死了,宋家再好好娶我过门,只要瞒住我就是了,一举两得,反正我肚子里有孩子,我跑不了。
没想到我知道了。
说来也真是搞笑。
我看见宋诚和于锦的结婚证,是在我想去订婚纱的时候。
因为我打算去三亚彩排婚礼嘛,我自己的婚礼,我想亲自设计嘛。
我是个注重仪式感的女人。
不然我累死累活地挣钱,是为什么呢?
所以我去家里的抽屉,翻来覆去找我的身份证。
莫名其妙,在宋诚的钟表盒里看到了他和于锦的结婚证——我本来是不看他个人物品的,我信得过他。
可是。
那天就鬼使神差,打开了。
我本来以为是闹着玩儿的。
以为他们当时好的时候,憧憬过结婚之类,搞了个假的什么的。
可是上面明晃晃的钢印和红彤彤的日期,就像是拓在了我心上,将我那一颗鲜活跳动的心,都烙成了哗哗落下的泪。
哈。
我忽然间像个笑话。
站在那里。
我像个笑话。
明明是我和宋诚在谈婚论嫁啊。
我为了照婚纱照,特地做了光子嫩肤,打了密密麻麻的水光针,我甚至、我甚至连美甲都做好了,是那种特别好看的,bling bling的,新娘甲。
我邀请了我的妈妈,邀请了亲朋好友,邀请了我所有的亲人。
来看我一场笑话。
哈。
真是有够讽刺。
我的孩子在肚子里狠踢了我一脚,我疼的弯下腰时,整个天地都压了下来。
我的人生,都变得暗沉沉的。
11
后来,宋诚和于锦举行婚礼了。
也不是很盛大。
甚至可以说是简陋。
毕竟于锦这边没什么亲人。
这段时间,宋诚一直在给我打电话。
我没接。
后来他就拿了我闺蜜的电话,给我打。
当时我正在看文件,我一听他的声音就想挂。
在那么一瞬间,我对这个男人,生出了本能地厌恶。
我之所以喜欢他,是因为他的善良,和他的有情有义,可他做出的事情,就是会让我感到恶心,以及远离。
他在电话里哭得泣不成声,说安安,你听我说两句,就两句。
这是我第一次听他哭。
有些懵。
他说他想我,想见我,他说找不到我的这些日子,他都快疯了,他说他都快疯了。
他说没有我,他连家里的碗在哪里都找不到。
他问我为什么要躲着他。
他说他这段时间过得很辛苦,饱受良心的煎熬。
他问我为什么要这样对他。
我静静听着。
头脑里满是问号。
可能是冷静的这段日子,我的智商又爬上了高地,我过去看着这个男人,只觉着宛若神明,如今看着他,只觉着可笑蠢笨。
他问我为什么要这样对待他。
他心里就真的没数。
我震惊于他的想法。
他要我回到他身边。
我笑了。
我说宋总,你都结婚了,你打电话跟我说这些,不合适吧?
宋诚似乎挺诧异的。
“你跟我说这些?你当真了?你怎么能当真呢?那都是假的。你当真不明白吗?阿锦她都要死了,我只是……我爱的人是你,之前的那些,我早翻篇了,”他哽咽着说,“我们还有孩子,我们还有孩子啊,你忘了?你怎么能这样一走了之?”
哦。
他以为还有孩子啊。
看来是没看过新闻,这段时间准备婚礼,挺忙的。
其实,也没怎么关心我。
也没时间关心我。
我突然庆幸,生死之间,没有给他拨通那个电话,没有向他求救,没有自取其辱。
不然人家说一句,任安安,怎么你也学会玩这种把戏了?为了留住我,威胁我打掉孩子吗?
叫我如何自处?
平白丢人现眼。
我淡淡说,没有孩子了。
他没听清。
他说安安,你说什么?
我的话说得稍微慢了些,有点一字一句那味儿了。
我说:“没有孩子了,打掉了。”
他惊呆了。
惊呆片刻,他咆哮起来,他说你这样对我,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你怎么可以……你一定是骗我的,告诉我你是在骗我!任安安!告诉我你就是在骗我!
我说,带着个私生子,我以后嫁人也是个麻烦。
他暴跳如雷:“你居然还想着嫁别人!”
我有些烦,就挂了电话。
无聊。
他再打过来,我盯着那号码看了两秒,索性关了机。
然后打开另一个手机,叫助理订机票去了斯里兰卡。
看海,淘点宝石。
是啊,我是个肤浅的女人。
我真的是很喜欢宝石啊。
哈哈哈。
人生其实是没什么意义的。
端看你为它赋予什么意义,你要怎么活吧。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意义;谈一场惊天地泣鬼神,为万世传颂的爱情是意义;浸透在人间烟火里,一日三餐是意义;看天看海,看一朵花的生长,一株草的萎败,也是意义。
我得四处淘好看的宝石,自然也是。
我这个弃妇,这个被宋诚无情抛弃的女人,已经够不幸了,所以就做点让自己开心的事儿吧。
毕竟生命是有限的。
12
我在斯里兰卡的酒吧玩,在那里遇见了一位中国小伙子。
二十出头,可能是因为混血的原因吧,生着一双湛蓝的眼,很漂亮。
小伙子是一位摇滚歌手,在酒吧里唱歌。
他的嗓音很性感,也很动情。
我喜欢。
他弹着吉他,我喝着酒,摇曳的灯光下,我有些迷醉。
他的脸真的很漂亮啊。
身材也好。
他唱完歌后,过来笑着跟我说话。
我耸耸肩问他,酒吧里这么多姑娘,为什么要跟我说话,我也不是最漂亮的那一个。
他说忧伤。
他说在我脸上,看见了深深的忧伤。
哈哈。
被看出来了。
忧伤就忧伤吧,我不装。
我晃了晃酒杯,我说这就是,你和女人搭讪的方式吗?
他好看得眼睛弯了起来,说人生有什么好忧伤的呢,不过是做自己想做的事,自由自在罢了。
别给自己设限,他拍了拍我,说别给自己设限,过去的就过去了。
他忽然笑起来,他给我唱,让往事随风,都随风,都随风……
有点可爱,又有点滑稽。
我笑了。
是。
纠缠于过去的事,没什么意思,人总是要向前看的。
中国小伙子叫冉迪,是位环球旅行家,年纪轻轻,走过了世界一百多个国家,无牵无挂,挺潇洒的。
后来的日子,我和他结伴同行,他的思维很简单,他说人多去一些地方,多看一些事,便不会困于方寸之地,一境一隅,便能忘却诸多烦恼。
有意思。
我任安安活到现在,见惯了太多事,却终归有些,着相了。
后来我和冉迪在了一起。
只是因为欢喜。
我看到他欢喜,他看到我,同样欢喜。
在冉迪面前,我可以做真实的我自己。
我可以喝酒、抽烟、烫头发、纹身——虽然我因为疼,临阵退缩了。
我不用去在意别人的眼光,不用活成一朵小白花,不用将自己磨圆棱角,去探究任何人的交往方式。
我就是我自己。
人生就是用来欢喜,用来恣意的。
13
再次回家,已经是一年后——抱歉,浪得太过分了。
不得不说人是很健忘的。
刚和宋诚分开那会儿,我曾以为,我会在心里把他搁一辈子。
其实没有的。
你心里之所以搁着那个人,只是因为你没有更好的选择啊。
事实上,没有一个人,会把另一个人,搁在心里一辈子。
又或许当时,我搁在心里头的那个人不是他,只是通过他,照见得我自己,那个想变得更好的,我自己。
我回家,宋诚的父亲,也回家了。
宋老爷子夫妇,提着礼物来找我。
宋老爷子当着我的面,给了宋老太太一个耳光,说是家里人不懂事,让我受了这么大委屈。
我给他们泡茶,说没什么委屈,那些事,我都已经淡忘了。
而且,我现在身边有人,所以有些事,就别提了吧。
宋老爷子腮帮子鼓了鼓,没什么话说了,只是一个劲儿跟我眼前,说闺女,对不起。
没什么,我站起身来握住他们的手,说没什么,以后有生意,再合作。
大概就这么回事儿,不咸不淡。
事后宋诚一个劲儿地找我,我都叫保镖把他架开了。
他很难再见我一面,最多也只是遥遥望见我上车。
然后跟个傻小子一样杵在那儿招手,叫我听他说句话。
挺搞笑的。
不过有些事确实挺戏剧化。
就是宋诚的初恋、白月光,于锦三个月过去了,并没有死,到现在还活得好好的,活蹦乱跳。
解释就一句:误诊。
呃。
其实也不难推断。
于锦吧,当年仗着年轻貌美,心高气傲,不得宋家人承认,便赌气打掉了孩子,一走了之,成了宋诚心里的白月光。
也是胃口被宋诚吊高了,以为宋诚这样的富二代,遍地都是,她随手都能勾来,后来慢慢发现,并不是那么回事,她的人生越来越难过了。
真实的世界,是比她想象的还要残忍。
你不能依靠着男人活。
你最差、最差,也要足以站在他身边——如果她足以,那当年也就不会有宋家反对,更不会有我什么事了。
这时候她发现,那些年可以为她活,可以为她死的男人宋诚,过得好像不错,所以她回头了,还编了个绝症的借口,以为自己只要回头,宋诚依然可以为她生,为她死。
但事实上,宋诚根本没那么好。
如果他们之间的感情足够坚定,山无棱,天地合的,那么他们不会分,会分的感情,那就是骨子里出问题了的。
生活不是演电影:破镜都能重圆,有人眉眼如故,岁月也依然如初。
没有这回事。
以自己绝症为借口,生米煮成熟饭的于锦,其实过得并不好。
宋诚怨她骗了他,也时时刻刻惦记着我,觉着对我亏欠——你看这个男人,他从来不会把握到手的幸福,从来都把别人放在心里亏欠。
于锦又嫉妒心爆棚,跟个泼妇一样的折腾宋诚,监督宋诚,并诋毁我,从而惹得宋诚越来越讨厌她。
她就是不自信。
而且我发现一件挺有趣的事。
那就是宋诚,远远没有我认为的那样好。
有回,因为点生意上的合作,开会时,宋诚见了我一面,等人都走散了他拦住我,说有话跟我讲。
支支吾吾的,也不是什么生意上的事,绕来绕去还是我们的感情。
我有些好笑。
我就说,如果是觉得对我不起,那倒不必,我也不是那种,没事就怨男人的人。你知道的,我时间不多,精力没法分给无关紧要的事。如果是想再续什么前缘,那宋总你是不是有点膨胀了。
我坐在椅子上,双手张开靠向椅背,我说宋总,你都已经结婚了,续前缘……小三啊。我指指自己,又指指他,笑,说我这样的人,给你,当小三啊?你会有这种想法,那是地位没摆正,也没认清自己的身份。劝你回去,好好认清自己,毕竟,都这个年岁了。
我摊摊手,说就这样。我很忙,有事找我助理。
我起身走了,从那后,我再没见过宋诚。
只听说他过得普通。
家里吵吵闹闹,鸡飞狗跳,跟这个世界上,大多数的家庭没什么区别。
于锦也不是个省事的,在家里没事干,只知道花钱,闲了就老盯着人裤裆裙底的那点事儿,宋诚喝酒,她撒泼,宋诚出去应酬,她畏畏缩缩地跟踪,甚至宋诚和哥们儿聚餐,她都能搬个凳子,坐在角落里打毛衣。
拿宋诚后来的话说,那就是一个拿不出手的女人,提一嘴都晦气。
——当年能使出那样的手段,自然不怎么拿得出手。
得到的方式不正,自然怕失去,很正常的事。
好像宋诚后面还出轨了,于锦迅速地萎败,跟世上嫁入有钱人家的,那么些怨妇,没什么区别,也不是很快乐。
朋友们都说,我是宋诚的白月光。
呃。
白月光是于锦,只是变成了饭粒子,仅此而已。
至于我。
我还是很开心。
冉笛年轻而富有活力,我们一起看天、看海、看云、走过千重山,万重水。
我也做了很多公益,成了自己当年所期望的,能给大家带来温暖的人。
却不是为了,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