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半夜的我终于搞清楚了所有:为什么赵烈杀进皇城,长街会那么安静?为什么他杀到四王府,会蒙着脸亲自动手?
我早该看出来的,这一场彻头彻尾的闹剧——就是在忽悠我这个二傻子。
薛遥走前,笑我一通缺心眼。
何绵走前,拍了拍我的肩,脸上是一副无奈神情。
院子里抹了血渍的家仆纷纷起身,躲在角落里指手画脚,面露鄙夷,摇头叹息不止。
这一切的一切,就只为阻止我与何霄的「和离」?
——
傻子也是有心的。
天微亮,我便收拾好了包袱,准备离开皇城。
出了皇城十里远,何绵的信鸽落在了我的肩头。
未等揭开信筒,便听马蹄至。
是何霄。
扬鞭策马,黑发飘然,意气风发。
身无一物,不染纤尘,甚于谪仙。
愣神间,他便到了,在我身边绕了两圈,道:「搜刮了多少好东西,看把马累的,腰都垮了。」
……
何霄又是一笑:「这些钱,够不够多养我一人的?」
我一顿。
啥意思?
他又道:「不够也无碍,我后面还有人。」
放眼看去,确实尘土飞扬,想来带了不少东西。
「你自己过吧。」
我换了个方向,继续走。
何霄却道:「你就不看看,何绵写了什么?」
这么一说,我倒想起来了。
拆开信筒,寥寥三行字,却清晰地表达了小皇帝的意思。
小阿姐:
若出城,杀无赦。
鸡犬不留。
!!!
我大骇。
再抬头看去,跟在何霄身后的哪里是什么送东西的人?分明是何绵派来的杀手——
「快逃!」
这一次,我再未拒绝何霄的同行。
哪怕很久很久以后我才知道,这又是一通做戏。
但……
为时已晚。
谁能想到,何霄这位前四皇子、前四王爷,历经种种苦难,不惜做艺倌小春天,满打满算攒了十万零八百两,居然一股脑地全送给了我做彩礼。
不仅如此,被杀手追杀时,还带我去了方家祖陵,在老方的坟前磕了个头——那时我还不知道他为啥要给老方磕头,甚至劝他不要再磕了,不然老方受用不起,还得托梦来揍我。
那时他说:「方大人,请放心,以后我一定好好照顾方达。」
我伸手:「那先把欠我的银子还了。」
何霄一指身后:「杀手来了!」
事实证明,杀手是假的。
在把我与何霄堵到皇城外一百里以外,他们便回去复命了——顺带丢了一麻袋的金叶子,说是皇帝给的陪嫁。
揭开何霄的红盖头时,看着他满脸不情愿但又不得不忍耐的模样,我吐了口酒气,道:「能娶到小春天,我方达,嗝,不亏!」。
何霄咬牙。
「方达,你别太过分!」
「嗝,真不亏!」
眼见他丢了红盖头要走,我忙道:「下回你娶我!下回你娶我!咱们再办场酒席,再收一回钱!」
何霄再咬牙。
「说好了?」他问。
「嗯。」我赔着笑道,「你要愿意,明天就娶行不行?」
「……倒也不必。」
他倒了一杯茶,递给我,「只要你认了这亲,什么都好说。」
说罢又替我去拧洗脸巾。
看着他的侧影,虽知他看不见,我仍郑重点头。
「我认。」
因为我们方家人,从来都是说一不二、永不悔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