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一个这样心狠手辣的人仇恨上,实在不是什么好事。
最主要的是,她还压根就不知道对方为什么仇恨她。
这段死仇简直结的莫名其妙。
沈雪见将双手背在身后,嘴里面嘀咕着,另一只脚的脚尖对准台阶上的一颗小石子。
啪——
好好趴在石阶上面欣赏烟花的小石子,被她一脚踢进清水河,陷入河底淤泥中,从此与孤寂黑暗为伴,再无缘人间烟火。
作恶的人还没意识到自己有多坏,踢飞一颗 ,又去寻找下一颗,啪啪声不断,很快就把台阶上面的石子全踢进了清水河中。
此时此刻的沈雪见,就像一个受了委屈后又无处发泄,一个人躲在角落中噘着嘴生闷气的孩子。
以前的沈雪见,活得肆意而张扬,从来都是她让别人跳脚,还没谁能给她气受。
重生回来后的沈雪见,虽然依旧肆意,但却 不再张扬, 她将身上的尖刺选择性地收起来,只留下些许用来防身震慑。
谢遇难得看到她卸下盔甲,露出这般孩子气的一面。
烟花的余光打在少女的面颊上,将少女出众的姿容展现得一览无遗,流光为那张脸蒙上了一层面纱,与昳丽之外,又添一抹朦胧之美。
谢遇一时看得失神,直到肩膀被人轻轻碰了一下,他这才回神,以拳抵颚轻咳一声掩饰自己的走神。
“天下没有无缘无故的仇,我方才说过,那位倚欢郡主为了给自己博得一个好名声,不惜给自己的生母下毒,她再在床前伺候中毒倒下后的生母,以此来勾画她孝顺好女儿的形象。”
“当初皇上封她为郡主,也正是听闻了她重孝的事迹。”
说到这里,谢遇停下来,看向沈雪见,后者和他目光对视上,心中陡然一亮,忽然明白虞紫鸢对她的仇恨因何而起了。
多年前,她随爹娘前往宫中赴宴,在御花园中偶遇了太子。
那时候的太子身子还没糟糕到现在这种地步,至少能勉强逛逛御花园。
当然,这种“勉强”是坚决不被允许的
皇帝就太子这么一个儿子了,关乎着朝堂稳定,天下格局。
这样一个身负重大责任的人,皇帝哪敢放他出来逛什么御花园啊。
不仅仅是担心自己仅剩的这唯一一根独苗夭折,更担心太子身子骨病弱的事传出去。
继承人身体不好,某些人难免就会生出一些不该有的心思,这同样会影响到朝堂的稳定。
可太子毕竟是一个有血有肉的大活人,有属于自己的个人意识,再加上当时的太子也不过才十七八岁,骨子里面多多少少有些属于少年人的玩心。
宫宴那日,太子甩开宫人, 一个人偷偷溜到御花园,去梅林中踏雪赛梅。
意外就是这个时候降临的,御花园的梅林极大,大到可以当狩猎场使用,偷偷溜出来踏雪赏梅的太子迷路了。
迷路后的太子掉进一个雪洞中摔断了腿。
不巧的是雪洞中趴着一只相同命运的狼。
一狼一人共处一洞。
前者龇牙咧嘴摆开就餐的架势。
后者瑟瑟发抖面如死灰无处可逃。
眼看太子这个病弱的小绵羊,就要被饿红了眼的大灰狼拆吃入腹。
彼时,因为答应要给爱酒的四哥亲手酿制一坛梅花酒,所以特意溜进御花园采摘梅花的沈雪见,刚好落过那里。
她杀死了大灰狼。
太子这只病弱的小绵羊因此而获救。
皇帝知道后,当场决定赐她郡主封号。
她这个“长乐郡主”的封号,就是这么而来的
但是因为彼时太子病弱的事情还是个不为外人知的秘密,皇帝为了大局着想,就含糊了她受封的原因,大家不知情,都以为她能受封,是占了她父兄们的光。
那位倚欢郡主估计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才会对她心生仇恨。
毕竟那次的宫宴上,原本应该只有虞紫鸢一人受封,光彩和风头也都是虞紫鸢一个人的。
哪曾想她半路上忽然加进去,抢了虞紫鸢的风头。
对方为了这个封号,先是给自己的生母下毒,然后又在床前扮演孝顺好女儿。
辛辛苦苦好大一场筹划,眼看就要大功告成了,最后却被她抢走了大半风头,就虞紫鸢那性子,没有当场甩她一毒针,已经很难得了。
……估计那个时候虞紫鸢的毒针还没有练成。
沈雪见心中腹诽,一时之间竟是不知该庆幸自己躲过一劫,还是为这段强行加给她的仇恨而无语。
虽然说起来很欠揍,但是,对于这个“郡主”的身份,她真的很无感,完全就是可有可无的存在。
“看来,你已经知道你和那位倚欢郡主之间的仇恨是因何而起的了。”谢遇道。
夜风越来越刺骨, 尤其是从河面上刮过来的风,越发的冷入骨髓。
他牵着沈雪见,踩着河堤拾阶而上,边走边说道:“这位倚欢郡主不但睚眦必报,且行事手段狠毒,你以后若再和她对上,务必要格外的小心警醒些。”
那是自然的。
毕竟对方擅长使用毒针,一言不合就喜欢用毒针杀人。
沈雪见心说。
花灯节已经快到尾声了,今天虽然没能达成和谢遇好好逛一逛花灯节的心愿,但她一点儿都没觉得有什么遗憾。
毕竟,谢遇为她打造了一场独属于她一个人的烟花盛宴。
想到那场烟花盛宴,沈雪见忽然又想起一人,扭头问谢遇:“对了阿遇,你和齐恒月的关系很好吗?”
“还行吧,小时候我和他打过一场架,他打输了,缠着我教他如何打架,我就教了他几招,他用我教给他的那几招,打服了几个平日里总喜欢仗着人多欺负他的公子哥……对了,你又是怎么认识他的?”
“我啊,”沈雪见想起自己和齐恒月相识的过程,忍不住莞尔一笑。
谢遇小时候什么性子,她多少还是有些印象的,因为从小到大,谢遇的性子其实根本就没怎么变过。
哪怕是他扮痴傻的这十来年。
齐恒月看起来比谢遇还要小上几岁,那个时候他就敢找谢遇打架,打输了还缠着人家, 想学人家打架的技巧。
而这个人还是谢遇。
不得不说,齐恒月真的是挺勇的。
难怪他刚才敢利自己帮他抓小偷。
谢遇笑道:“他一直都是这样,随心所欲,恣意潇洒,从不被世俗所束缚。”
沈雪见深以为然。
齐恒月出身四大家族,而四大家族的子弟,又个个都以攻读圣贤书为毕生目标。
偏他齐恒月不肯落俗,双手不捧书不拈笔,跑去捣鼓烟花炮竹生意。
自古文人远铜臭,齐大家估计要被他气死了吧。
结果却听谢遇道:“最开始,齐大家确实日日气得心口疼,将他拎到跟前来亲自教导。”
“两年后,齐大家发现这个儿子实在不是读书的料,一手字写得不堪入目也就算了,诗词文章更是作的杂乱无章法,连最基本的语句通顺都做不到,比初初启蒙的稚童都不如。”
“鸭|子不喝水,再怎么强摁头也无用,齐大家就只好听天由命,由着他野蛮生长了……怎么了?”
沈雪见的心砰砰跳,她看着谢遇,吐字艰难地问道:“这么说,齐恒月……他对诗词文章一窍不通?”
“嗯,可以这么说吧。”
“那, 有没有一种可能……我是说假如啊,假如未来的某一天,齐恒月突然转性了,能写出一手锦绣文章呢?”
这次不等谢遇作答, 一个声音忽然强横地插|入进来。
“绝对不可能,就算山无棱天地合了,你说的这个假如,也绝对不会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