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东西又不是古董,也不值钱,你换个。”陆笙憋红了脸,又蹦了下,手还没够着,谢谦和一只手忽然按住她的头顶。
陆笙一时间动弹不得,抬起头忿忿地看向他,“君子动口不动手!”
“谁告诉你,我是君子?”谢谦和忽然凑过身,眼神幽深地看着她。近在咫尺的距离,男人温热的鼻息甚至都能喷洒在她的脸上,一股淡淡的薄荷香让人恍惚了片刻。
太犯规了!
陆笙向后退了两步,直到抵住了墙,也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了底气,直直摊开右手,瞪着眼前的男人。
“还给我!”
谢谦和手里拿的是根毛笔,朱红色的笔杆配着黑色柔软的笔头,看起来平平无奇。如果非要说有什么值钱的,大概也就是笔杆上面,镶嵌了一个红色的小珠子,十分漂亮吧。
就是这么一根毛笔,被珍藏了整整十八年。只要仔细观察,就会发现笔杆上有个烫金色的大字“笙”。
下面还有一圈小字,正是陆笙的生辰八字。
此时陆笙涨红了脸,谢谦和拿什么不好,竟然选了这个……
按照外公那边的风俗,每个孩子在出生后满月,就会剪满月头,然后将胎发做成毛笔由家人保存。这个习俗保持多年,据说只要将毛笔摆在家里,孩子以后就算是走的再远,也会永远记得回家的路。
而那根毛笔,正是陆笙出生时候的胎发,所做成了的毛笔。
本来是好生生的放在一个黑色的木盒里,但是因为刚刚搬东西的时候,木盒有些发潮,她就暂时将毛笔搁在桌子上,准备改天换了好点的盒子。
没想到谢谦和刚一进来,便挑了这个!
刚刚陆笙说的有多大方,现在就有多后悔。这么隐私的东西,怎么能送给一个男人?
想到这里,陆笙苦兮兮着一张脸,颇有些无奈,找了个借口跟谢谦和打了商量。“这东西是我出生后,外公亲自做的,我想留着做个纪念,不如你再换个?”
谢谦和把玩着手里的毛笔,随手转了几个笔花。这一番动作,陆笙吓得赶紧伸手去接,生怕一个不留神,这毛笔能当场摔成两半。
“不行。”
谢谦和越是见她这样,便也是不肯松口,反而将毛笔横在眼前,对着光仔细的打量了一番,待他看清楚上面的字后,看向陆笙的眼神越发深沉起来。
完了,谢谦和这么聪明,一定猜出来这是什么东西了。
果然,下一秒,谢谦和的手轻轻捏了捏笔头上柔软的毛,眼底闪过一丝戏谑。
陆笙不自知地拂了拂耳边的碎发,索性破罐子破摔,红着脸嘟囔着:“没错,就是你想的那样,所以可以还给我了吗?”
“不行。”谢谦和摇了摇头,将毛笔捏在手里,居高临下的看着她。“我看上的东西,是绝对不会放手的。”
这话说的陆笙只觉得脊背一凉,待她反应过来的时候,谢谦和已经拿着那根毛笔,转身离去了。
这个专横可恶的男人,陆笙跺了跺脚,却一点儿没办法,只得眼睁睁看着那根笔,落入了谢谦和的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