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前的一周终于过去了。
大一的新生们真正迎来了他们在这座大学里的第一天。
林鹏的笔记本里存着这个学期的课表,是从学校教务部的选课系统上DOWN下来的。星期一有三节课,上午一二节是法学概论,三四节是宪法,晚上十一、十二节是中国哲学史。
林鹏第一眼看见这门课的时候就下定决心要上。到底是一种什么心情促使他选这门课的呢?
因为可以翘课。
法学概论是个苏力教授讲的,林鹏初识苏力教授,是在高中时期,那时他还是个孩子。那时林鹏老觉得自己身上有股不知道从哪儿招惹上的土匪气,对于苏力这样的学问家和文人,只能仰视。
长大了,现在做了他的学生,有机会当面领略了一番他的语言和风仪。说到风仪,苏教授其实是没有的,连端正都谈不上,更不要说什么“掷果盈车”的胡话了。即便是有姑娘冲他扔水果,林鹏想也就是些菠萝、红毛丹、椰子之类杀伤力极强的东西,绝不会是爱慕之意的表现。但是对苏教授,他依然只能仰视,虽然从物理上说早已高出不少。
宪法课是一个姓罗的女教授讲的。教授一上来就把自己的一部新著《宪法论》指定为教科书,并且告诉大家了一个好消息——她已经从出版社要了120本过来,价钱比市场价便宜五块钱。
晚上,选修课。
刚进教室林鹏找了一个靠后门的位子坐下来。他的计划是等老师点完名,他悄悄地从后门溜走......
这个计划在他刚坐定就取消了,因为他看到称戈。
称戈在最后一排的第二个座位上坐下,尽管前面几排还有很多空座,但他仍然安于这个地方。书桌上放着两本书,还有一听饮料。
林鹏起身,朝称戈走过去。
小说总是来源于生活却又高于生活。为了使小说故事更好看,逆旅加进一些戏剧性的元素:例如陈可喜欢哲学,在图书馆里,于雷看到陈可读《中国哲学简史》,这给林鹏深刻的启发,他选修中国哲学课程,结果命运般一样,在哲学选修课教室里于雷果然见到了陈可。
大一的新生们真正迎来了他们在这座大学里的第一天。
于雷的笔记本里存着这个学期的课表,是从学校教务部的选课系统上DOWN下来的。星期一有三节课,上午一二节是法学概论,三四节是宪法,晚上十一、十二节是中国哲学史。于雷第一眼看见这门课的时候就下定决心,哪怕硬着头皮也要上。到底是一种什么心情促使他选这门课的呢?于雷也说不太清楚,但肯定跟蓝色牛仔裤和冯友兰有关。
而命运的一课终于在周一晚间七点十分到来了。
于雷下午去洗了个澡,换了身他最喜欢的衣服,浑身香喷喷地、悠哉游哉地晃到教室门口。
刚进教室于雷就觉得上帝拿着把大榔头照着自己胸口就是一下。
蓝牛仔裤,哦,现在已经更正为米白色休闲裤正挎着书包,站在教室最后一排的座位旁边,呆呆地朝黑板看了一会,往右横跨两步坐了下来。他今天穿着一件白色的短袖衬衣(白得出奇,把人的眼睛都闪得发花),斜挎着一个比裤子颜色稍暗的帆布包,显得英气逼人。
当然了,这个人就是陈可。
陈可在最后一排的第二个座位上坐下,尽管前面几排还有很多空座,但他仍然安于这个地方。他把书包放在左边的座位上,从里面拿出自己的笔记本和纸。
这时有人要往里面走,陈可站了起来。当来者擦着陈可的身体正面经过时,陈可忽然认出了他——于雷(图书馆陌生男孩)。于雷穿着粉红色的衬衫和米白色的休闲裤,脚上的大头皮鞋比裤子略略偏红一点,从下半身看过去两个人几乎没有任何区别,甚至连鞋带的系法都是一样的。陈可闻到了于雷身上混杂着浴液、洗发水和年轻男生体味的淡淡的香,他觉得这个味道正符合自己关于于雷的想象。
陈可觉得自己心跳得厉害,他既有些兴奋,又有些害怕。他很怕于雷象上次那样什么话都不说就走掉了,那样就会使陈可更加确信自己是个不可能引起他注意的人。
好在,于雷终于开口说话了。
林鹏站起来,走到称戈身旁,“嗨!”
称戈抬起头,一双清澈的眸子,看到林鹏,他笑了,“真巧!”
林鹏靠在称戈身旁坐下来问道:“你怎么也选这门课?”
称戈说他就是很单纯地喜欢这些东西,一直很向往老庄哲学的意境,对西方哲学也有所涉猎
很多哲学自成体系,作为平凡的人类,可以选取其中的精华,为我所用。
尼采超越了叔本华世界一切无意义,却肯定了艺术的价值。加缪的荒谬的哲学观,存在主义都令他在思考人生问题的时候总给它一些指引。
林鹏一方面暗自钦佩称戈的深邃,一方面暗自惭愧,他暗暗发誓,一定好好修这门课,这是林鹏第一次有这种见贤思齐的心理。
“你为何没有选修西方哲学?”林鹏心里庆幸称戈没有选修西方哲学。
“我下学期会选。”
“我们一起选吧!”
“好啊!”
林鹏看到称戈书桌上那本《宪法论》和一本绿色封面的书,书角处那瓶饮料是Coca-Cola,商标面朝自己的角度。“你拿到教材了,在那个罗女士那里买的,还是......”林鹏问。
称戈不假思索的回答道:“罗女士送给我的。”
林鹏信以为真,心里想,称戈这么俊美,是男的是女的都会喜欢,罗女士送他本书也很有可能。
看着林鹏纳闷的样子,称戈用书劈头盖脸的打了他一下,“你当真的,骗你的,这本书是我买她的。”
林鹏看着称戈,他俊美的眼神里闪烁着奸计得逞的快意。林鹏又问:“你另一本是什么书?”
称戈把书递给他,题目是《关于人的记忆》。
“你看了么?”林鹏问。
“看了。”
“那你对记忆有研究了?”
“人的记忆是没有逻辑的。一个人可能记不住对他的一生来说至关重要的单词,但也许一辈子都忘不掉几十年前无意中看到的一抔黄土,一抹翠绿,或者,一个眼神......”
林鹏看着称戈认真讲解的样子,暗暗佩服他的博闻强识。林鹏觉得称戈温和的外表下也藏着一颗幽默的赤子之心。“男人和男人的交往也需要缘分的,毫无疑问,我和称戈具备了这个缘分。”林鹏暗自高兴。
教授宣布下课,并提醒大家如果不想选这堂课则必须在第三周之前退掉。
退掉?打死我也要上的。于雷心想,虽然这一节课讲了些什么他一点都没听见。
林鹏换了个姿势,斜趴在桌子上。
称戈也以相同的姿势趴下桌子上。“咱们就象红楼梦里宝玉和黛玉那样‘歪着说说话’。”
“你也喜欢红楼梦?” 林鹏觉得有些惊喜。
“你在开玩笑么?遍览古今,无出其右。”林鹏一本正经地说。
“没错!”说到红楼梦林鹏有些兴奋,他爱红楼爱得成瘾,任何一本书只要他看上两眼,就可以准确地说出这是哪一个版本的,“你最喜欢里面的谁?”
“贾宝玉。”
“还有谁?”
“贾宝玉。”
林鹏笑了,“你只喜欢贾宝玉?不喜欢女的?”
“我觉得几个女性我都很喜欢,不分伯仲。以前挺喜欢林黛玉,后来觉得她太心思慎密,这样的灵魂伴侣,不适合生活的。”
“你很理性。”林鹏看着称戈。
“这和我喜欢用哲学思维有关系,喜欢形而上。”
“你是说贾宝玉适合和林黛玉做情人,适合和薛宝钗做夫妻?”
“贾宝玉出走不能归咎于薛宝钗,试想贾宝玉和林黛玉结合,最后也还是破裂,贾宝玉不是一个俗物,没有那一个女人能真正降住他。”
称戈和林鹏对红楼梦的看法是不一致的,有些是截然相反。
要是旁人也对宝玉黛玉说出些语带不恭的话来,林鹏就真得不知道自己该摆出什么样的脸色了。
但眼前的是称戈,他竟一时找不到合适的话语反驳他。他太爱这个人物,爱得不需要任何条件和基础。
林鹏和称戈像老朋友那样聊到了很多,皮蓬,梅赫迪,巴乔,昆德拉,余华,红楼梦……就像那些东西,本就是他们的话题。 后来他们又聊到电影、音乐、哲学......全然罔顾周围人鄙视的眼神。
上完课出了教室,又欢谈良久,林鹏问称戈肚子饿不饿,称戈说有点饿啊。
林鹏请客,去了南门商业一条街吃烤翅。
南门商业街很繁华,从1993年到2001年,飞宇网吧、成排的饭店和风入松书店是这将近十年里南门外一条街的象征。
南门的烤翅店是俩兄弟开的,烤翅用两根棍串着,在火上烤得黄黄的,油在上面吱吱地冒着泡。林鹏和称戈各尝了一个,味道确实不错,比肯得基的好吃,价钱也便宜多了。
回来时又买了两份煎饼,便吃便聊,晃荡着一直到了宿舍的楼梯口,还久久地不愿散去。
已经是晚上11点半了,但是林鹏还不想这么早和他分开。
在虚拟的世界里,于雷在陈可脸上看到了一种小孩子讲故事般的眉飞色舞的可爱神情。他觉得“眉飞色舞”这个词就是为陈可而创造的——当他讲到生动的地方,从嘴角、眼神到眉毛都焕发出一种极其强烈的喜悦和对他人的致命吸引力。
于雷居然听得入了迷,就象小时侯听妈妈讲故事一样。陈可的语调中有一种特别稚气的成分,和他正在讲述的深刻主题形成令人惊艳的反差——就好象妈妈讲到妖魔鬼怪的时候,尽管把小宝贝吓得直哆嗦,可这个熟悉的声音本身就有一种克服恐惧的温柔力量。
愉快的时光总是过得飞快,于雷和陈可就象是一见如故的老朋友,连下课休息都没顾得上,一刻不停地唧咕到必须分别的时候。
教授宣布下课,并提醒大家如果不想选这堂课则必须在第三周之前退掉。
退掉?打死我也要上的。于雷心想,虽然这一节课讲了些什么他一点都没听见。
临走的时候于雷问陈可要了宿舍电话。他的心里第一次有了一个初恋男孩子般的悸动、不安和甜蜜。
回去的时候,于雷和陈可肩并肩地走在秋初夏末凉爽的风里,温暖的路灯照亮了男孩子洋溢着青春笑容的脸。
他们在301门前分手道别。于雷掏出钥匙打开了门,脸上还挂着抑制不住的笑容。
“哟,于爷回来了。”李明高兴地叫道。
“晚上听课的滋味怎么样?”林闻正拿着杯水看李明玩游戏。
“Awesome!”于雷愉快地答道,然后又补充了一句,“Amazing!”
“别扯那人家听不懂的鸟语。”李明对于雷的满嘴洋话很是不以为然。
“人家鸟怎么惹着小明哥了?”于雷把一条胳膊搭在李明肩上。
李明暗地里伸手往于雷那话儿捅了一下,笑着说:“就是惹着我了。”
于雷在他头上狠狠地凿了一下,“贱人。”
那晚以后,林鹏称戈关系更深了。他去三楼不再去陈晨的宿舍,而是直接去找称戈。
称戈喜欢到风入松书店买书,尽管才开学,已经买了好几本书了。他选书的品味是极好的,南怀瑾,王小波,庞龙......
“说实在的,我在哲学上是挺外行的,有什么书能推荐我看一下吗?别太难的,呵呵。”一次林鹏从书店出来问程戈。
程戈想了想说道:“《苏菲的世界》!《苏菲的世界》是最好看的哲学书。我记得图书馆里就有。”
“那我可要好好看看。”林鹏将胳臂搭在程戈肩膀上。
程戈喜欢林鹏揽住他的感觉,“要不我们去图书馆吧,去找这本书?”
“好啊!”林鹏欣喜万分。
逆旅始终忘不了第一次读《苏菲的选择》的时候的情形,这在他的小说里,他写得再清楚不过:
(于雷和陈可)他们回到原来的位子坐下。陈可和于雷挨得很近,近得使于雷感觉到陈可的体温,在这个空调打得太足的借阅区里显得如此温暖。于雷翻开书,脑子里比刚才在自习室的时候还混乱,因为他脑子里的人现在正坐在他旁边——加上他脑子里本来就有的人,就是双倍的混乱。于雷逼着自己进入书的世界当中,他不想让陈可觉得自己是个不爱看书的人,这本来也就不符合事实!
让于雷自己也想不到的是,很快,他甚至都忘记了陈可的存在。苏菲、席德、神秘的哲学家……于雷觉得自己象是在读一本哲学化的《爱丽丝漫游仙境》。苏菲就象是一个仙女,给于雷打开了另外一个世界。于雷第一次知道,在高中课本上受到严厉批判的唯心主义也可以是这么美的。
如果没有一个超然的绝对意志存在,谁又能够创造出一个黄金切割数?一个正五角星的每一条边都被其它两条切割成近似于黄金切割数的比例;腿长比身长,大臂比全臂,大腿比全腿,也都在这个比例上达到视觉的完美;甚至天体运行、万物生长也都有无数例子暗合于黄金切割的定律。费波那契数列的每一个数除以前一个数的商数不也是不断趋近于黄金切割数么?谁又知道,0.618是不是上帝给人类设定的密码呢?
你说你不相信上帝。可谁又能证明这一句话不是上帝悄悄放进你的脑袋,并且让你在某一时刻说出来的呢?
于雷急不可耐地想知道书中一切密团的最终结果。他跳过了许多耳熟能详的名字——康德、黑格尔、马克思、休谟,终于在三个多小时以后抵达了终点。原来苏菲的一切行为、思想、怀疑、抵抗都只不过是被一个叫艾伯特的男人创造出来的;她最终了解到,自己不过是活在另一个人的思想中,活在他的书中——而甚至这一点点感悟,也是先有作者写下,再被她所感知到的。
这本书彻底颠覆了于雷的本体意识。
苏菲是活在艾伯特的书中,而艾伯特是不是也活在另一个人的书中呢?那自己呢?这个叫于雷的人是不是也仅仅是活在一个无所事事的穷酸小说家的脑袋里呢?那创造了于雷的那个作者呢?
于雷不愿再继续这个没完没了的想法,合上了书。
陈可这时正歪着头看他,见自己扭过头来,忙回过头去看书了。
称戈喜欢读的书,林鹏一定认真地读,每次还书给称戈,他总要和称戈聊上一会书里的人物,对书的体会。于是,林鹏也渐渐知道了一些国学,懂得了存在主义......也能慢慢和称戈聊叔本华和尼采,还常常一鸣惊人。
有时临睡时称戈会跑到林鹏寝室找他,说说话翻翻林鹏抽屉里的磁带,一起听音乐,他们一个人听一个耳塞,两个清纯的大男生在有心人的眼里要多暧昧有多暧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