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你有没有听到院子外好像有很奇怪的声响?”
“没,外面雨声这么大,哪还听得到什么其他声音!乖,宝贝,快到床上来。”
“可是,真的有奇怪的声音呀,好像小婴儿的哭声耶,不行,我得出去看看。”
“梦!该死!你就这样裹着浴巾出去会着凉的!”雾君凡无奈,捞起床边的浴袍跟了出去。
“君,你看在那棵石榴树下面是什么东西?”夏掬梦站在雨中,指着别墅后院石榴树下一团黑黑的东西,奇怪地问。
雾君凡将浴袍披在夏掬梦身上,又将手中的伞递给她,自己钻到石榴树下,不一会儿,抱着一只湿漉漉的小毛球走回来,道:“是一只小黑猫,大概哪里的野猫溜进来的吧!”
“野猫?”夏掬梦看着雾君凡怀中的猫儿,它应该还没有满月,小小的身子被雨水淋湿,正冷得瑟瑟发抖,那可怜的模样引得夏掬梦柔软的心底一阵抽痛,不由抚上猫儿的脑袋,说,“可怜的小家伙,我可不可以养它?”
雾君凡额头三条黑线,“不要吧,这种野猫有什么好养的,而且黑猫在英国可是厄运的象征!你要是喜欢猫,改天我给你弄只血统纯正的喜马拉雅,绝对比这只好。”
“不要啦,我就想要这只,好不好嘛!”夏掬梦使出撒娇攻势。
“不行!家里养一只黑猫太不吉利了。”
“君~”撒娇看来行不通,夏掬梦立即改变策略,凑上前,双臂柔柔地揽上雾君凡的颈项,诱惑地送出红唇,媚眼如丝,温柔缱慻,“好不好嘛~人家真的很喜欢这只小猫。”
雾君凡无可奈何地刮了一记夏掬梦的鼻子,笑,“真拿你么办法,为了一只猫竟然连美人计都用上了,好吧,给你养就是了。我们先把这个小东西带进屋弄弄干净,再喂饱它。”
“耶!君对我真是太好了!”夏掬梦扑上去送上大大的热吻,没意识到自己幅度多大的举动已经磨蹭到了男人某个重要部位,耳边骤然传来雾君凡抽气的声音,全身的肌肉一瞬间紧绷。
“呃……”夏掬梦这才发觉情况不对,自动后退一步,不敢看雾君凡眼中逐渐灼热的欲火,抱过男人怀中的猫儿转身跑进别墅中。
看来今天晚上,自己得为这只猫儿付出很大的代价了……
…………
…………
…………
“君,你说给这只猫咪取什么名字好?”夏掬梦伏在雾君凡胸口,慵懒地抚摸着猫咪细腻的绒毛,小东西已经吃饱喝足,全身散发着淡淡的柠檬清香,是浴室里那瓶柠檬沐浴露的功劳。
“它是你养的猫,名字自然该由你来取。”雾君凡靠在床头,看着怀中的女人娇媚的模样,突然感觉到自己同意她收养这只猫是个多么明智的选择。
这个女人太寂寞了……
“唔……”夏掬梦食指轻点红唇,想了想说,“那就叫Lucifer吧!”
“Lucifer?”雾君凡挑眉,“很有个性,但你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要给它起魔王的名字?”
“因为它和你的眼睛很像呀!都是蓝灰色的,很漂亮!”夏掬梦笑眯眯地说。
“和我像?那和起这个名字有什么关系?”雾君凡一愣,随即便明白夏掬梦所指何意,一翻身将她压在身下,炙热的手掌在女人细嫩的肌肤上兴风作浪,佞笑道,“小东西,你这是在变着法子骂我是魔王吗?”
“哈……住……住手!好痒,君,我错了,我错了还不行吗?”夏掬梦被挑逗得娇喘连连,来不及挣扎,下一瞬,再次被雾君凡带入情欲的漩涡中……
趴在床头的猫儿睁着一双灰蓝色的眼睛,好奇地打量着在床上翻滚的男女——从这一刻起,它认定一生的主人……
————总裁的藏心情人————
“Lucifer,对不起,是我没保护好你……对不起……”
温馨缠绵的景象被狂风吹散,切开梦境的缺口,代表现实的刺眼光芒扎进知觉神经,夏掬梦幽幽地睁开眼,摇晃的车窗和倒退的风景顿时映入眼帘。她愣愣地回想着方才的梦境,突然有种濒临崩溃的疼痛开始在心底蔓延!
过去的,再也回不来了,无论是那时与自己缠绵的男子,还是自己曾发誓要好好保护的脆弱生命,都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我们这是去哪里?”她转头看着正在开车的彭岚笙。
“拐你去天涯海角呀!”彭岚笙扭头看了夏掬梦一眼,黑晶石般的瞳孔中闪烁着璀璨的星光,那眸里有她的身影,深刻得几乎烙在心底的最深处。
“我不想去天涯海角。”
“那你想去哪里?”
“地狱或是天堂。”夏掬梦转过头看向窗外。
这一刻,她很恨自己为何要醒来,梦醒后,现实的冰凉侵入骨髓,曾经那些本就所剩无几的美好,如今也已尽数消亡。她不想面对,只想找个地方或是方法躲起来,假装自己坠入另一个梦境。
“拜托,我怎么舍得让你去地狱。”彭岚笙伸手拦过夏掬梦的肩膀,将她的头压在自己胸膛,“那种地方我去就可以了,不适合你。”
夏掬梦低低地笑,“那你到底要带我去哪里?”
“一个能让你快乐的地方,就当散心吧!说真的,我其实很想和你私奔到天涯。”
什么才叫真正乡下?
是如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记》所描绘的那样,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著,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
还是如电视聚焦中播放的那样,青砖瓦房,农田池塘,男女老少面对黄土背朝天辛勤地劳作。崎岖的羊肠小道,落后的通讯设施,到处散发了随性且贫穷的气息?
从小生活在大城市中的夏掬梦自然无法辨识,可彭岚笙此刻带她来的这个地方分明就是地地道道的乡下,却又不像一般的乡间小镇那样透着浓重的乡土气息。
彭岚笙将车停在山脚下,随后牵着夏掬梦的手走了二十多分钟的山路,终于来到了一个风景极佳的小村庄。
踩在碎石伶俐的田间小路,周围全是一片片稻田池塘。这里远离尘嚣而保有自己独特的静谧,平和得仿佛连时针都走得比大城市缓慢。
在这里,你不会感到繁忙压抑到随时脑中那根绷紧的神经都会断裂,也不会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看到一张张麻木如机器的脸。
这里自然、纯朴、安详,是一个很适合度假和养老的地方,换而言之,亦是一个很适合逃避现实的地方。
“真可惜错过了今年丰收的时节,如果再早个十天半个月来,我就能带你体会一下这边的村民辛苦一年后最最幸福的时刻了。”彭岚笙的语气中透着微微的惋惜。
夏掬梦跟随着彭岚笙稳健的步伐,一股安心自他牵着自己的掌心发出,一路蔓延至胸口,熨烫着整片心房都是暖暖的。偷瞄一下那张清逸俊朗的侧脸,说真的,这个男人的确不具有雾君凡那般堪比希腊神抵般俊魅得不含有一丝瑕疵的脸庞,却不知为何在她眼中,每一条脸部的轮廓,每一根眼眉的线条都散发着令她无比安逸无比依赖的感觉。
那一瞬,夏掬梦真的希望和这个男人就这样一直走下去,地老天荒!
“到了。”蓦地,彭岚笙开口唤回了夏掬梦飘渺的思绪,“能否告诉我,公主殿下刚才在想什么吗?为什么痴痴地凝视着我,还透着一脸馋相?”
夏掬梦脸一下子红到耳根,别过头,“才没有,你少胡说八道。”
彭岚笙朗笑,“先友情提醒一下,待会儿进去后恐怕会有令你很抓狂的事,为了你与生俱来的优雅气质,请一定忍耐忍耐再忍耐。”
“为什么?”
彭岚笙朝着前方努了努嘴,夏掬梦转头,才发现他们不知何时已经走到了一家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四合院”前。说是四合院,但并非是真正的四合院,只是一座类似于四合院的住宅罢了。两扇红漆斑驳的木门,四周围着青砖高墙,里面依稀可以听见孩子嬉笑打闹的声音。
“这是哪里?”夏掬梦奇怪地看着彭岚笙,“农村的希望小学?”
“是孤儿院!”彭岚笙推开木门,牵着夏掬梦的手迈过高高的门槛,“我十五岁之前生活的地方。”
“孤儿……院……”夏掬梦内心一颤,她原本一直以为身为高级脑外科医师和黑帮护使的彭岚笙即使不是豪门公子也必定家世非凡,哪知他竟然会是孤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