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来的很快,方煜亲自去机场接上罗斯,顺便把安德鲁送上了罗斯来的时候坐的那架私人飞机。他自始至终都没想过要把安德鲁和他的家人怎么样,他很清楚安德鲁只是一把“枪”,而真正的罪魁祸首,是拿着这把枪的人。
不过有一点让方煜很纳闷儿,为什么罗斯所谓的‘新世界’组织会突然找上自己?这不合理啊?除非是他们发现自己跟罗斯有接触。
“老板,你可是给了我个大惊喜。”罗斯坐在车上,虽然在笑,可笑的很勉强。
方煜摆摆手,问道:“你在电话里说要介绍几个朋友给我认识?你还有朋友?”
“老板,你这么说话很伤人的知道吗?”罗斯郁闷的挠挠头,说道:“我是国际刑警啊,正义的使者,当杀手那是因为行动需要进行身份隐藏和潜伏,可我这个人又大方又热心,而且还特别讲一起,怎么就不能有几个好朋友呢?”
说完,他拿出手机捣鼓了一阵子,把手机递给开车的司机:“去这个地方。”
司机很专业,只看了一眼就知道在哪里,也不用导航,轻车熟路的在路口掉了个头,没用二十分钟,车子就停在了一家酒吧外面。
酒吧不是什么高档酒吧,就一层,因为是晚上,招牌上的霓虹灯也亮了起来,只是字体太过艺术,方煜看了半天都没看明白这个酒吧到底叫什么名字。不过可以确定的是,这里是机车党聚集地,最好的证明就是门口停着的那一排各种造型的太子摩托。
推开酒吧大门,入耳便是一阵很狂野的重金属音乐,酒吧里有十几张桌子,吧台,旁边还有两张台球桌,里面充斥着各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男人一个个都五大三粗,穿着皮裤皮靴,上身却是什么都不穿,光着肚皮外面套了件上肩膀上全是钢钉,背后还印着骷髅头的皮马甲。三五成群的东一堆西一堆的坐在那喝着啤酒聊着天,时不时发出豪爽的大笑,桌子拍的啪啪响。
见有两个陌生人进来,机车党们纷纷投来疑惑外加警惕的目光。不过却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行动,只是用眼神目送两人走到吧台前。
吧台里的调酒师是个二十多岁的小姑娘,长的很漂亮,小热裤加吊带衫,脸上还有一点点可爱的小雀斑,见两人坐下,耸耸肩问道:“喝什么?”
“两杯啤酒。”罗斯冲小姑娘挑了挑眉毛:“有没有人说你很可爱?我能知道你的名字和电话号码吗?”
小姑娘咯咯笑着打啤酒:“不能。”
“不能吗?”罗斯也不泄气。“你是说我不能知道你的名字还是电话号码呢?”
小姑娘把两倍啤酒摆在两人面前:“都不能。”
“真遗憾。”罗斯一脸遗憾的耸耸肩,道:“那就麻烦你帮我叫皮尔森出来吧,怎么样?”
听到罗斯提起这个名字,小姑娘明显警惕了起来,不动声色的对吧台旁坐着的一个机车党大汉打了个颜色,大汉心领神会的起身走向方煜和罗斯。
有一个带头,其他的机车党们也都纷纷走了过来,不过十几秒的时间,两人就被十几个机车党大汉围在了里面。
“不要这么冲动。”罗斯好整以暇的喝了口啤酒,无奈道。“我是皮尔森的朋友,关系很好的朋友,不信你们可以去问问皮尔森嘛。”
罗斯话音刚落,吧台后面就传出一个男人的声音:“都让开吧。”
话音落下,通往厨房的门帘被人掀开,一个穿着厨师服,手里还拿着个铲子的中年男人从里面走了出来。
机车党们见那男人开口了,便纷纷离开各干各的。
方煜打量了男人一眼,标准的欧美白人,身高一米八到一米九,年龄在四十到五十岁之间,身材很壮,或许是年龄的原因,已经开始有些发福,肚皮也逐渐鼓了起来。
“罗德里格斯,哈哈,你居然还活着?”皮尔森看着罗斯哈哈大笑,笑的特别亲切,像是两个几十年不见的老朋友一样。
罗斯一脸无所谓的耸耸肩,反驳道:“皮尔森,你的年纪比我大,很可能先被装在棺材里埋进公墓的是你——不过你放心,我到时候一定会穿上黑色西装去给你送一朵白色玫瑰的。”
“你的嘴巴还是这么欠揍。”皮尔森也不生气,哈哈笑了两声,问道:“你突然出现在这里,需要我做什么?”
“需要一些趁手的家伙。”罗斯说道。
“没问题,你跟我来。”皮尔森丝毫没有犹豫,等他看向方煜的时候,说道:“他不行。”
罗斯扯了扯嘴角:“可他是我老板啊,他不满意,谁给你付钱呢?我现在可是个穷鬼。”他指着吧台上的酒杯道。“这两杯啤酒就当你请我喝的。”
“你老板?”皮尔森意外的看了看方煜,微微思忖了片刻道。“行,进来吧。”
皮尔森在前面带路,三人进了厨房,皮尔森拉来一个巨大的冷柜,把里面挂着的整扇猪肉推到一边,在冷柜最后面墙壁上一个类似于保险盒的凸起上按了一下,没有丝毫缝隙的冷柜墙壁忽然从中间向两边打开,里面赫然是一座电梯。
进入电梯,皮尔森背对着两人输入了密码,电梯关门缓缓下降,只是四五秒的时间就停了下来,电梯门打开,里面便是一个类似与密室的房间。房间基本上是书房式的装修,只有一张沙发,一张办公桌和椅子,后面是两个欧式风格的书柜。
皮尔森走到书柜前,拉开柜子的门,在左手边第三排的一本书上拉了一下,书柜便如电梯门一般向一侧缓缓移动,然后,书柜后面的世界让方煜都惊愕不已。
书柜后面又是另外一个房间,一个很大的房间,大概有七八十平米,房间的中间除了一张长条铁桌再无其他,而四周墙壁前却矗立着一排一排类似超市展柜的箱柜。不同的是,皮尔森的展柜中摆的不是酸奶火腿肠方便面这些东西,而是枪。无数把枪。
让方煜震惊的是这些枪里他居然还有一小部分都不认识,而且还有一个展柜中拜着各种各样的手雷、震爆雷、烟雾弹、地雷、肩扛式单兵火箭筒。最过份的是,居然还有一个激光引导仪,这特么不是地面引导飞弹用的吗?
皮尔森像个杂货铺的老板,热情的做了个请的手势:“喜欢什么自己选吧。”
喜欢什么?方煜很想说他都喜欢。
都喜欢怎么办?就像女人买衣服一样,挑挑选选,试试这件又试试那件,几乎试过所有的衣服,把售货员都快搞崩溃了,才选一件自己最喜欢的买下。可是,如果都喜欢怎么办?如果经济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她们会毫不犹豫的选择都买。
方煜现在就面临这样的选择,他喜欢枪,从小就喜欢,也几乎是从小玩枪长大的,对枪这种一般人畏惧的热武器,他有着痴迷一般的热爱,甚至现在在三监他的房间床底下一个大木箱里,装的都是他自己用木头雕刻出来的各种枪的模型。
华夏是禁枪国家,除了在一些特殊的地方可以摸到枪,平时想都别想。可美国不一样,这里不禁枪。
看着那些展柜里一排一排的枪,方煜眼珠子都红了,然后,手指头机枪扫鬼子似的扫过所有货架:“这些我全要了。”
皮尔森和罗斯顿时目瞪口呆,尤其是皮尔森,他干这行不是一年两年了,见过一次买十几支长枪短炮的,那都算稀客,可这还是他头一回见到买枪还包圆的。
大兄弟,这是枪,不是五号公路上装满草莓的拖拉机,你这样买枪合适吗?
皮尔森看罗斯,用目光询问:“你老板是不是脑子有什么问题?有这样买枪的吗?”
罗斯回了个很无奈的眼神:“他有钱,他任性,都是你赚钱,卖呗。”
“好吧。”皮尔森看着方煜,哭笑不得道:“这里一共七十三种枪,包括手枪、步枪、狙击枪,一共是十七万八千美金,你再加两千美金凑十八万,每种枪送你二百发子弹,再送你一箱手雷。”
前几天才花了一亿多买别墅,相比之下,十八万美金已经不足以让方煜心疼了。当即大方的一塌糊涂,掏出银行卡道:“刷卡。”
男人什么时候最帅?在女人眼里,男人掏钱包的时候是最帅的。当然,在一些男人眼里,这个动作同样帅。至少皮尔森就是这么认为的。
刷完卡,方煜道:“这些枪我能保存在你这里吗?”
“当然没问题。”皮尔森的态度热情了很多,毕竟顾客就是上帝嘛,眼前这位上帝买枪跟买土豆似的,一下就让他抓赚了最少十万美金,对待上帝,要热情。
罗斯跟皮尔森要了一个旅行袋,挑挑选选的装了一些枪和子弹放在包里背在肩上,两人便离开了酒吧。
上了车,把一包枪就被罗斯随后扔在了后座上,而拜访“老朋友”的旅程也并没结束。罗斯再次报出个地址给司机看,是距离这里不远的一家高级酒店。
十分钟后,车子停在了酒店门口,门童立刻过来开车门,罗斯大方的递过一张五十美金的小费,可把门童给高兴坏了,看了看后座上装枪的那个旅行袋,殷勤道:“先生,需要我把两位的行礼拿上房间吗?”
“不需要,我们找个人就走。”罗斯拒绝,然后跟方煜一起走进了酒店大堂。
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但这里是什么地方?是洛杉矶,晚上十点连夜生活的开始时间都不到,酒店大堂的休息区里热闹非凡,相对于机车党聚集地来说,这里俨然又是另一种风格,出入这里的男男女女基本都是高收入阶层,男的西装革履,女的美丽动人,他们喝着咖啡,聊着各种高档次的话题,一派和谐热闹的景象。
罗斯和方煜走到前台,前台此时并不忙碌,一个客人都没有,只有一个穿着酒店制服,带着平光眼镜,年纪大约三四十岁的男人半趴在桌子上,津津有味的阅读着一本书,似乎被书中的剧情深深的吸引了,太过投入,连前台来了两个人都没发现。
罗斯敲了敲台上的按铃,说道:“我们找鹰眼。”
前台男子仿佛没听到一般,依旧沉寂在书的世界中。
“我们找鹰眼!”罗斯再次重复。而前台那位依旧如聋子般淡定,头都不带抬一下的。
“喂,我说,我们找鹰眼!”罗斯不满的敲敲桌子,声音也提高了不少。
“找鹰眼?”前台男子抬起头看了看方煜和罗斯,漫不经心道:“我不管你们找什么眼,这里是酒店,找眼睛去医院,出门左拐走两个街区就有一家医院,需要帮你们叫出租车吗?”
“老板,看到没有。”罗斯冲方煜无奈的叹息。“记得以后出门千万不要来这家酒店,服务态度很差。”
方煜笑:“鹰眼是你的朋友?你好像也不怎么招朋友待见啊。”
“他?他只是个情报贩子,这家酒店就是他开的。”罗斯指了指继续低头看书的男子。“老板,要不要亲自动手?”
方煜微微犹豫:“合适吗?这么多人呢,又不是在华夏。”
“没什么不合适的。”罗斯嘿然道。“华夏有句话叫‘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鹰眼就是这样的将军,非暴力不合作。”
罗斯话音刚落下,方煜已经把手探进了吧台,一把按住那男子的后脑勺用力往下一压。咚的一声,男子的脑门儿就重重的跟实木的桌面做了亲密接触,眼镜片也碎了一边,歪歪扭扭的挂在鼻梁上。
罗斯看着捂着鼻子一脸痛苦的男子,嘿嘿笑道:“请问,鹰眼在吗?”
“呜——在,在的,我带你们下去。”男子一脸惊恐加委屈的看着罗斯和方煜,再没有了之前的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