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往蓝蓝上班的方向去了。我垂头丧气地看了一会儿自己的鞋子尖,直到听见一个出租车司机破口大骂,才发现我不知不觉站到路中间去了。身前挡了快十辆各色车子,司机们的头都跟兀鹰一样伸出驾驶室,无比怨恨地盯着我。就近上了这辆出租车,我郁郁地说:“去四十三路蓝天写字楼。”情场失败既然那么彻底,我还是努力工作吧。
人逢衰事精神差,我迷迷糊糊打起瞌睡。当车子“嘎”的一声停下,我掏出钱包一看,咦,这不是蓝天写字楼啊,这是蓝蓝工作的四海公司。难道我的发声系统比我还思念蓝蓝,干脆独立了?为了确认一下,我清清嗓子,一字一顿地读:“四十三路!”
司机皱着眉头从后视镜里看着我,眼神十足像是在看一只从水泥柱里长出来的蘑菇:“先生,你刚才一路不停唠唠叨叨要来这里,我都被你吵死了。”
虽说我年纪也不小了,不过还不至于老到开始唠叨。而我所认识的人与物里,最唠叨的就是我口袋里那只录音笔。
点头哈腰下了车,我按下录音笔的回放键。可不是,它唧唧歪歪地说:“去四海写字楼,四海写字楼知道吧,我老婆在那上班,我去看看她。我老婆可漂亮了,唔,你一定没见过那么漂亮的女人。”
我叹了口气,以后一定不可以随便让自己打瞌睡,把发言权留给它了。今天不过是走错了路,下次万一碰到黑帮交易,它大喊大叫要人家遵纪守法,爱国爱民,我麻烦可就大了。
其实,它说的是实话吧。我是多么想见到蓝蓝。
站在写字楼门前,正犹豫要不要真的上楼去找她。那辆接蓝蓝的车子突然从我眼前开过去了。车牌号码32595,沃尔沃,1999年8型豪华房车。掏出手机我打电话回家给大大:“叫阿BEN给我查一辆车子的登记信息,对,号码是32595。”
阿BEN是我的手提电脑。不过我很少用它,它自己用自己。最热衷打联网游戏,有时候半夜三更一屋子都是它的喊杀声,动不动还惨叫:“啊,被人爆头!”——拜托,你哪里有头给人家爆啊?这家伙倒是从善如流,下一次就变成了:“啊,被人爆了主板!”
阿BEN还网恋,酸唧唧地在屏幕上写:如此星辰如此夜,为你风露立中宵!
吸尘器正好走过,问它:“是不是真的啊?”
它白吸尘器一眼:“当然不是真的,我受潮要死机。”
虽然是一部放浪形骸、游戏风尘的电脑,它的功能之强,却抵得上数台深蓝。当初深蓝电脑和俄罗斯顶尖国际象棋大师对阵之时,阿BEN看着电视直播,不断长吁短叹,向我们痛陈深蓝如何过于迂腐保守,本来三十五分钟可以解决的战斗,居然拖了N个小时,实在是它们智能电脑界的耻辱。作为当时观众中仅有的人类,说实话我还真有点恼羞成怒。
阿BEN两分钟后就给了我回音:“老关,车子登记人是四海集团的总裁杰克·林奇,从前天最新八卦报纸图片来看,现在的使用人是杰克·林奇的独生子诺曼·林奇。诺曼·林奇是城中社交圈有名的钻石级世家子。自己创办的宇宙公司规模虽不算大,但经营得法,收入惊人。”
它还在说,我却听不进去了。钻石级世家子,而我是一根葱。一根葱有什么理由对蓝蓝说:“你跟着我吧,我很爱你的,我可以帮你杀虫调味,平喘消痰!”
我告诉阿BEN:“这个诺曼是蓝蓝的新男朋友,你看看他有没有什么劣迹,我不想蓝蓝受苦。”
它本来正在语重心长地教训我:“你不是和他争风吃醋吧?实力太悬殊了——”声音戛然而止。过了半天,听到它一摔电话,怒气冲冲地说:“我去把四海和宇宙的电脑全黑掉!”
这天晚上阿BEN是不是发动了绝地黑客大进攻我暂时不晓得,生平第一次,我找到城中最大的酒吧,买醉去了。
进酒吧之前,我很谨慎地搜了一遍自己身上,把手机、录音笔,所有带电的东西都全部寄存,免得等一下喧哗起来干扰旁人。不过天网恢恢,终有一漏,刚在吧台边坐下,我家的电动鼻毛剪就神出鬼没地从我衣领底下钻出来,兴高采烈地开始四处张望。看到我一脸茫然,它也没个解释,跳下地一转,直奔舞池中央的表演台而去。咦,它什么时候跟上我的?要是给人家看到一只小电动鼻毛剪在调戏美女,这报警电话应该怎么打,说它越界生事呢,还是擅离职守呢?
好在酒吧里万头攒动,各自逍遥,无人注意到我这里。尤其是我旁边有一位留着鸡冠头的朋克兄弟,正对着面前一溜“深海炸弹”运气,看样子是要喝个痛快。无数看客齐声起哄,要鸡冠头兄弟表演一饮十三杯的江湖绝技。
“深海炸弹”我在家里偶尔也喝过,纯的高度威士忌,浅浅一杯,划一根火柴,蓝色光焰燃烧,幽幽的。水火交融中一口饮下,胸臆间会有奇妙的雷击感滚过。最高纪录我喝过十五杯,而且是用喝MARTINI的深杯喝的,喝完后还神清气爽地自己走到浴室洗澡,不过第二天热水器告诉我,我当时拿着肥皂盒使劲往身上擦,还诧异地说:“哎,怎么没有泡泡?”这样豪饮,我仍是个失败者,没喝赢对手。因为跟我对饮的,乃是电热水壶。
基于这样的经验,十分钟后鸡冠头一脑袋栽在桌子上,震得我这边啤酒杯都乱跳,就完全是我意料当中的事情了。本来一个人逞强喝多了酒,跟我一点关系没有。可是突然之间,音乐停止,全场肃静,鸡冠头身后的人齐刷刷让出一条道,走出一个人来,事情就开始跟我有关系了。
那是诺曼·林奇。他穿透明白色的低胸衬衣,紫色发光的紧身裤。面目英俊,体格强壮健美,举止优雅斯文。所有女人都会爱他,只要……只要他怀里不搂着另一个男人。
他闲闲走进人群,先四处望一望,气派非凡。身后有两个猛男冒出来,一把揪起鸡冠头兄弟,往地下一摔。“咚”的一声闷响过后,鲜红的血就一股一股渗出来,在霓虹灯下泛出惨烈的光亮。
“怎么样?让你喝十三杯谢罪,好像喝不完呢。”他开口说话了。声音倒是极为悦耳,半点娘娘腔都没有。鸡冠头倒在地上,挣扎了两下,没有声响。
诺曼抬起脚踩踩他的头,很用力,我可以听到头骨发出的“咔咔”声。他轻蔑地说:“小杂种,死在这里,收尸的人都没有,敢坏我的事?”他的脚慢慢加力,四周人死一般寂静。而鸡冠头将得到寂静的死,连呻吟都不会有一声。
就在这个时候,诺曼惨叫一声,触电般跳到一边,厉声问:“谁扎我?”所有人退后三步,留了只电动鼻毛剪在地上。我们家的电器都是绿林出身,跳来打抱不平了。
诺曼弯腰看看自己的脚脖子,有两道口子,微微见血。我心里那个后悔啊,今天怎么没带电锯出来呢?
但如此轻微的伤害,也能使自认高贵的人发狂,诺曼怒气冲天地推开怀里的男人,抓起那吧台上的酒杯,劈头盖脸朝周围砸过去。大家四散奔逃,鬼哭狼嚎。有只杯子非常准确地打中了我眼角,温热而黏稠的液体流下来,流过我的唇边。
在血腥滋味释放我的激愤之前,我家的小鼻毛剪已经先发脾气了,它在人群中左冲右突,惊险万状地逆流而上,终于接近了诺曼。只见它跳上左边鞋面,咬住裤脚,借着诺曼走动的冲力往上一跳,准确地跳到了他的皮带上,做了一个突破级的单剪悬倒挂之后,诺曼猛然挨了刀般锐叫一声,捂住下身跳起来。跳到我跟前还不消停,我就不客气了,揪住他头发猛打两拳,然后抓起手边的玻璃啤酒樽当头一下,抢过鼻毛剪撒腿就跑。
拼命跑上街,居然赶在那些鸟兽散的大部队前面,这速度肯定破了我个人记录了。喘了口气,往胸前一摸,糟了,手机和录音笔还在酒吧里寄存着呢,要不要回去拿?去拿吧,说不定被人打成分子状态出来;不拿吧,损失没什么,我只担心这家酒吧从此闹鬼:明明厕所隔板下没有脚啊,里面却有人怪腔怪调在唱歌——怎么可能会想到一支录音笔也有尿急的时候?
万分踌躇之时,不远处有声音叫我:“老关,老关!”我背上一寒,啊,生平第一次,在没有出示身份证的情况下,居然有人叫我的名字!心里感觉多么复杂,是惊呢,还是喜呢,难道天生丽质难自弃?难道打人一回就出名?那我早干什么去了,我应该练拳击啊!
正百味杂陈,感慨万千,鼻毛剪当头一盆冷水浇下来:“老关,你发什么羊癫风,脸上抽来抽去的,千千在那边喊我们呢。”一说到是千千我立马就泄气了。千千就是我的大块头手机。定睛一看,果然是它和录音笔站在前头路灯下面,正闪着灯不耐烦地催促我们。它还一边在通话:“别着急,我们这就回来,没什么事。不过老关今天打架了哦,哎,没赢,不过也没输,因为他偷袭人家。”
一听这口气就是在和家里的座机聊天。看见我过来,它跳上我的手心,语重心长地说:“老关,下次打架,多带两个兄弟!”
我问它:“你们怎么跑出来的?”
录音笔悄悄对我告状:“千千说这里的漂亮女孩子多,我们出去看看。”我差点没晕过去!
吵吵嚷嚷中,酒吧门口的人都散尽了,我躲在暗处,一直没有看见诺曼的人或那辆车出现。这时鼻毛剪告诉我:“酒吧直接通楼上,那里有人住,我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