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得来人居然是叫这样一个不中不西的名字,太老板和李默倒是很奇怪。
太老板点头让老黄带这孙亨利进来,李默见来人是一个看起来五十多岁的男子,身高一米六左右,头发已经斑白,身子还挺壮实。但是,他脸上肌肉僵硬,看人的时候,眼角只是斜吊着,仿佛不能动。
孙亨利身上的长袍很是寒酸,原本应该是白色的袖子挽口,眼下已经发黄了,褶皱处还都磨破了。他见地板上铺着的地毯有寸把厚,畏畏缩缩不敢上前。
太老板看了李默一眼,见他热切地看着孙亨利,于是发话到:“你进来吧,把那个鱼的事情给我们说说。” 一边说,一边拿起桌上没抽完的雪茄,打火继续吸了几口,仰天喷出一口烟来。
孙亨利犹豫地看着地毯,想了想,脱下自己的鞋子,赤着脚走了进来,但饶是如此,经过的地方还是被踩黑了一块。
站在沙发前,孙亨利两手不住地搓着裤子,他见李默两眼紧紧盯着他,不由咽下了一阵口水,什么话都没有说,只是将棉袍子掀开,露出一身黄中泛黑的白布短衣,继而摆出一副要解开里面短衣的架势。
太老板皱眉道:“你做什么,只是脱衣服?”
孙亨利嘴角抽搐,他模样长的本就有点可怖,脸上的肌肉不能和正常人一样做出柔和的表情,这一番动作倒是更是吓人。他低声下气地说:“老爷,我被这鱼害的好惨。给老爷们看了,就知道了。”
听了这话,李默和太老板他们面面相觑。听起来似乎还是很有一段公案的样子?
于是很快,孙亨利就脱光了上衣,露出又瘦又黄的身板,以及从下腹部一直延续到胸口的一道伤疤。
这伤疤宽约两寸不到,就像是一条蜈蚣,弯来扭去,伤口处结着粉红色的肉,看着很让人觉得恶心。太老板的脸上,不觉露出一股嫌恶的表情。
李默的心却是砰砰直跳,问道:“你这伤疤怎么来的?”
孙亨利两眼露出一抹后怕的表情,他看了一眼老黄,对方微微点头,让他只管说。于是,孙亨利站在他俩面前,瞪着一双小眼睛,两腿微微岔开,身子略有点打摆地说:“老爷们,这事情说来话长。唉,唉!”
……
那一年,孙亨利还小,不过是十多岁的样子。一天下午,他在河滩边玩,听到有婴儿的啼哭上,顿时好奇起来,沿着声音寻过去,见是四五条三四寸长的鱼被困在河滩上,只是一张一合嘴巴,还发出那阵阵啼哭。
孙亨利见鱼发出小孩子的哭声,他也不害怕,只是觉得好玩,于是伸手抓了起来。其中一条鱼张大嘴巴,狠狠咬了孙亨利一口。别看这鱼小,牙齿可真锋利。这一咬,把孙亨利的手指都咬破了。于是他一怒之下,将这几条鱼串在一起,找了河面上的船家,问他们要点火,说要把这鱼烤了吃了。
谁知这鱼船上的人,一看这鱼脸色都变了,说这鱼长了翅膀,是刚跳过龙门的鱼,不能吃,吃了准有灾。
孙亨利当时年纪小,胆子又大,才不信这个邪,只是借了鱼船上的火,在河滩上美滋滋地将鱼烤了吃了。
说起来,别看这个鱼怪模怪样,但是味道还真得很好。孙亨利后来一辈子都没吃过如此美味的鱼肉。
本来这个事情过了也就过了,结果五天后,孙亨利忽然得了急病,一夜之间,肚子肿的就跟里面塞了个球,整个人发烧发到胡言乱语。孙亨利娘吓得不轻,到处去请医生来看。然而,请来的医生看了以后,都说孙亨利是不行了,脉象紊乱,必死无疑。
听了这话,孙亨利娘如同五雷轰顶,一头栽在地上,闭气了。身边的人吓得手忙脚乱,掐人中的掐人中,灌热水的灌热水,过了好一会才悠悠醒来,而此时,孙亨利已经不好了,皮肤下面,隐隐出现很多出血点。
正当闹得不可开交时,有人说,城西头那边新来的洋人,说是传教的,好像他能治病,不如给洋人看看。
孙亨利娘觉得反正也是死马当作活马医,于是,让本家人抬着老孙,去找洋人亨利。
亨利见这孩子好一副古怪的模样,按了按他肚子,感觉有异,后来,也不知道使了个什么法子,查来查去查了半天后,只是对孙亨利娘说,要开刀呢。
听到“开刀”两字,孙亨利娘当时就吓死了,直说老孙爹死得早,他孙家就这一个孩子,还要用刀子割身体,体无完肤,只怕死了以后真是没脸见孙家祖宗了。
亨利也是好脾气,睁着一双蓝色眼睛,用半生不熟的中国话说,他肚子里有东西,需要打开肚子拿出来才能好。
孙亨利娘死活不肯,但又想要亨利救自己的儿子。正在这时,孙亨利忽然坐起来,冲着他娘说:“娘,我要去了。”说完,就“砰”地一声倒下了。
这一下,周围站着的人都大惊失色。
说也奇怪,这时,孙亨利娘忽然不哭不闹了,只是瞪着一双眼睛,直勾勾地看着儿子,随后,下了极大的决心,对亨利说:“要动刀子,那就动吧。反正也是死路一条。”
也是孙亨利命不该绝。亨利在英国时,是医学院的学生,后来虽然来中国布道,但也时不时地做一些看病的工作。
亨利和自己在中国的助手,将老孙收容进了教堂。
三天后,亨利宣布说,孙亨利的命应该是保住了,但是神经方面有了点后遗症。此后,亨利又在随诊中,经常来老孙家对他进行后续的观察和治疗。
孙亨利的老娘因为感激这个外国人救了自己独子的一命,无以回报,就将老孙的名字,原来叫孙留根,后来改名为孙亨利了。
后来,亨利告诉孙亨利和他娘,说割开他肚子的时候,看到里面挤满了十几条寸把长的小鱼,每条鱼都是尖嘴,后脊背上长了肉瘤。
这鱼在外国也是有的,叫“魔鬼鱼”。据说这种鱼每次到了要产卵的时候,雌鱼就会装死,等动物把自己吃掉。随后,鱼卵里的小鱼,就会在吃了雌鱼的动物身体里,吸取它们的营养,没几天功夫就能孵化并且长大,随后小鱼就会咬破动物的肚皮,钻出来。
另外,这魔鬼鱼的卵外面有一层胶状物,高温不化,也很难被咬破,一进入动物体内,就会附着在内脏中,根本不会被排泄出来。
“这就跟寄居体一样。”亨利说的这句话,孙亨利娘没听懂的,但是她却恍惚记得,乡下有一种虫子,叫土蜂,专门捉了桑虫带回窝里,然后把自己的卵产在桑虫身体里,等小土蜂出来的时候,就把桑虫身体吃了——这可不就是和自己孩子遭的罪一样吗?
“杀千刀的!到底是哪个赤佬,对我家小孩做了这种绝子孙的事体!” 孙亨利娘哭得震天响,披头散发地赌咒发誓,如果抓住了害他儿子的人,一定要他好看。
可是这个事情……孙亨利再也不敢说,是他自己一时贪嘴,去烤了这几条鱼吃。结果闹的差点送了命。
后来,亨利也很好奇地问过他,是在什么时候接触了这个鱼?这种鱼在外国非常罕见的,他记得自己还是在海上的时候听一个同船的冒险家,说在亚马逊原始森林里遇到过这类鱼呢。
孙亨利支支吾吾地只是推说自己忘记了,他可不想再节外生枝了。
后来,孙亨利也算是和亨利有缘,跟着他入了基督教,还认了几个字。本来,亨利如果后来不回国,他很有可能一直跟着亨利混下去。不过可惜的是,十年前亨利就回去了。眼下,他靠着给唱曲子的姑娘拉二胡赚几个钱过日子。
这一段公案说下来,太老板是早就听得云里雾里。他只是记着外国人割开了眼前这个瘦老头的肚子,这可是不得了的事情啊!
太老板一手撑在沙发上,另一只手拿着雪茄都忘记抽了,他看着孙亨利说:“外国人把你肚子剖开,然后又缝起来了?”
“是啊。总算是我命大,没死。不过,现在我脸上做不得表情了,另外,一到阴雨天,这伤口就又痛又麻。”孙亨利感叹道。
“亨利从你肚子里挖出的鱼是活的?”李默双手交叠在膝盖上,身子微微前倾,两眼紧紧盯着他问。
孙亨利点了点头,说:“是活的。亨利后来把这鱼烧成了灰。他说我命大,这鱼但凡长到两寸左右我就没命了。还说在外国从前专门有对付这鱼的法子,一旦人肚子里长了这鱼,只要吃这鱼熬出来的油就行了。”
“吃这鱼的油,来对付这鱼?”李默大吃一惊,身子猛地一松,靠在了沙发上。此时,他脑袋里一阵嗡嗡地响,之前想不明白的种种,此时都一股脑地浮现在眼前。而在一边的老黄,听得嘴巴都张大了,心扑通扑通地跳。
怎么世界上还有这样的事情,真是吓死人了。
“你是在哪条河里捡到这鱼的?是哪一年?”李默细长的黑色眼睛紧紧盯着孙亨利,口气不觉严厉起来。孙亨利被他这一问,倒是有点吓到了,过了好一会才颤颤巍巍地说:“那得是三十五年前的事情了。那时我在陵赐县外婆家住了一段时间,后来回了上海。幸亏回到了上海,不然也遇不到亨利了。”
陵赐县!
听到“陵赐县”三个字,李默只觉自己呼吸一紧,心咚咚直跳。他紧张地问:“陵赐县哪里?”
“就是,就是那个有城墙的那一段,离北面城门不远。”孙亨利看着李默脸上表情阴晴不定,心里真是吃不准,眼前这几个人,最后到是会给自己几个钱?
要不是听说有钱,他才不愿意来说这些事情。
李默听到这里,没再说话,只是靠在沙发上,两眼望着桌上的咖啡点心发呆。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没想到会在太老板这边有这样的收获。
这时,耳边忽然传来太老板的问话声:“李先生,你看,你还要知道些什么?”
李默摇了摇头,他的脸色并不好看,只是抬起头,看着孙亨利说:“你住在哪里?回头我有什么要问你的,能不能上门拜访?”
孙亨利一听之下,顿时受宠若惊,只是低着头躬身说:“欢迎欢迎,随时欢迎。”
“李先生你要问什么,就来我这里,让老黄叫他来就是了。”太老板殷勤地说,孙亨利连声称是。李默也只是心不在焉地点点头,太老板见他这样子,于是让老黄带是孙亨利去账房拿钱打发他走。
这边,孙亨利欢欢喜喜地向太老板和李默道谢;那边,李默却是心潮澎湃,恨不得立刻就走。但是,太老板却还拉着他,和他说了好一会话,大意也就是说,要李默和罗伯茨的家属说明,这个宝珠的事情,和自己是无关的。
李默只是听得气闷至极,直到后来,自己几乎是向太老板保证,他一定会尽力帮太老板说话的,太老板才送他出门。临走时,还重重地摇了摇他的手,表示着十二分的亲热。
其实对于太老板来说,做事总是和气生财。说到底,这宝珠和罗伯茨之间的事情,也是可大可小。只是对于他来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