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恒申洋行出来后,李默立刻乘坐电车,直奔新世界游乐场找梦绮。万万没想到,梦绮居然会成为汤普森的目标。汤普森这种不折不扣的花花公子,和他混在一起,女孩子总是会吃亏的。
怀着这样的心思,他赶到了新世界游乐场,经人指点,他找到了神奇魔术团的后台房间。
好在神奇魔术团里还是有人记得李默,毕竟他曾经救过梦绮,因而没有什么阻碍,他就找到在单独一间化妆室化妆的梦绮。
此时梦绮穿着一身白色小短衣,肩膀上披着一大块大花绸手帕,正坐在化妆台边梳头发。她虽然知道是李默来了,心里很高兴,但是也不能起身,只得含着笑,从镜子里看着李默,笑着说:“对不起对不起,我不能起身,李先生,你回上海啦!怎么找到这里来了?”
“是啊,我前几天来的上海,坐车时看到广告牌子,见你在这里表演。”李默应道。
“你找个椅子先坐下吧。这里的后台很小……呀,怎么椅子也都没有了。”梦绮一双乌黑的大眼睛从镜子里望着四周,见地上桌上都堆着东西,急了起来。
帮她梳头发的是一个穿着青衣的男子。他紧紧拽着梦绮的头发,要她别乱动。李默见状,连忙说道:“你只管化妆,我过来和你说几句话就走了。”
“是有什么事情吗?”梦绮脸上的妆容都已经化好了,李默站在她身后,见她脸上白的粉,红的胭脂涂抹着,虽然此时看来妆容太过于浓艳,但在舞台上,却还觉得着淡呢。
“也不算是什么要紧事情,你先化妆。”李默一边说,一边站在她身后,看给她梳头的青衣男子,将她的头发打得蓬松了,然后又紧紧扎在一起,扭了几扭后,用金色带子使劲勒住,直勒得她脑袋微微后仰。
梦绮从镜子里,见李默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于是抿着嘴笑了,两个小酒窝一闪而过,显着十分得活泼。
过了一会,青衣男子走了出去,梦绮赶紧转过头,拉着肩膀上的大花绸帕子,笑嘻嘻地看着李默说:“到底是什么事情?”
“你和汤普森之间,友谊是很不错?”李默有点尴尬,平白无故的去干涉梦绮的交际,似乎也是有点奇怪。但是自己巴巴地赶来了,又知道汤普森的习性,如果不告诉梦绮,又怕她被骗了。怀着这种患得患失的心情,他只是对着桌子上面垂下的灯泡说话,梦绮见他这么一副窘迫的样子,倒是“扑哧”笑出了声。
“李默,你是给我说话呢,还是给灯泡说话?我人在这儿,你的脸却朝着那边。”此时梦绮也不叫他“李先生”了,而是直呼其名,反倒是显着亲近,“原来你特意来看我,是为了这个事情。如果不是因为汤普森,看来你还不会来找我。这样看来,我倒是要谢谢他了。”
李默一听这话,倒是吓了一跳,侧过脸看着她说:“万万不可啊。这汤普森可是个花花公子,依我看,你还给了他小照片,这个事情就做得很不好。”
“谁说是我给的啦?”听李默居然这样说,梦绮的小嘴鼓了起来,气咻咻地说,“是他自个儿抢走的好嘛,我怎么会把相片送给他。”
梦绮是真恼了,她转过身,坐在镜子前,胸口一起一伏。李默没想到自己这话居然冲撞了她,他倒也觉得奇怪,梦绮不是脾气挺好的吗?怎么今天这么古怪,自己一句话没说对,她就生气了?
李默呆呆站在一边,有点手足无措。梦绮从镜子里看到平时很机灵的一个人,眼下傻乎乎地站在那边,刚才的那一份恼火,顿时消失了,忍着笑,冲着镜子说:“晚上我还要请汤普森吃饭呢,不过你说的话我记住了就是。”
“晚上还要请他吃饭?”李默低低叫了一声,很想要反对,但是总觉得哪里不对。他低着头想了想,可想来想去,只是觉得奇怪。
这时梦绮终于忍不住了,一边对着镜子又扑了点粉,一边将汤普森抢走自己的照片,又要请吃饭的事情讲述了一遍。李默一听原来是这番缘由,终于放了心,只是叮嘱她小心。
这时,后台催梦绮要做最后的准备,马上就轮到她出场了。
“我这里还有包厢票,难得你来了,不如捧个场,去看看呢。”梦绮眼睛亮亮地看着李默。
“这……”李默摇了摇头,他有点不敢看梦绮,说,“我还有点事情。下次吧,下次一定好好定个包厢看。”
“什么事情呢?”梦绮失望地看着他,说,“我看,八成是你看不上我的演出吧。”
李默一听之下,赶紧说:“真有事。一会要去五马路,回头还要去侦探所。时间可真是忙不过来。等我下回得空了,一定来看,一定来看!”
梦绮见他急的脸都有点微微发红,一瞬间,心里却是比夏天喝了酸梅汤还舒服。她想笑,但是又不好意思笑,于是转过身去,拿起椅子上的一件金色窄边镶满水钻的紧身衣,说:“当然,也欢迎你随时来后台找我。”
这话虽然说的很轻,但是刚够李默听到。他抬起头,看到的是梦绮转过身去的背影。可是她的眼睛,却从镜子里偷偷看着自己。
李默的心狂跳起来。后来,直到出了这新世界游乐场的大门,他觉得怎么脸还发烫呢。
此时天快黑了,李默走在霓虹灯闪烁,各色店铺林立的街头,被冷风一吹,心里开始烦躁起来。
回上海已经三天多了。在这段时间里,发生了那么多的事情,虽然对怪鱼的来历有了一定的了解,但这些还远远不够。
且不说怪鱼的真实身份还有待最后揭开,那宝珠,如今也是下落不明。
关元在绑架自己的时候,曾经以血月之夜为分界点。似乎这个日子,就是揭开曹宅佛堂地下秘密的关键日子。
而此时,离那个日子,只有四天时间了。
留给自己的时间不多了。
古有云,血月现,妖孽现。
崇祯年间月赤如血,日后崇祯皇帝自缢煤山。
《圣经新约》中,预言世界末日将至的《启示录》里说“日黑如褐,月赤如血”,就是末日降临的最后一个征兆。
几乎全世界,自古以来,都认为血月是灾难的象征。
然而,李默早已知道,这血月不过是一次天文景观罢了。
那一年,他在收购旧物时,曾经在一个破落的读书人家里,收到过十几本书。其中有一本,是专门讲解奇特的地理、天文现象的。这本书提到了血月的形成原理,说是当地球、月亮和太阳在一条直线上时,月亮会被地球的投影挡住,至于红色,虽然那本书没有说的太过清晰,但起码李默根据书上手绘的那些图片,猜测很可能是某些特殊原因导致的。
总之,血月就是某一种自然现象。这是李默对血月的理解,也是他更乐于接受的。但是,对于他的破案来说,血月之日,陵赐县到底会发生什么事情?
李默不相信血月会天降异事。只是能肯定的是,那些制造中界鬼市的人,会做一番令人震惊的事情。
而那中界鬼市里的怪鱼,必定是其中的关键。
李默低着头,一路走,一路想,不经意间,踢到了白赛仲路上一地的梧桐落叶。后来,他忽地停下了脚步,转过身,叫了一辆黄包车。
“先生,去哪里啊?”
“五马路上的太乙斋。”